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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交融、和谐:中国现代性境遇下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嬗变

2014-04-10李谨丞强静雅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现代性

李谨丞,强静雅

(1.南京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2.南京政治学院 军事新闻传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中要永远面对的一个根本问题。个人与社会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应置于具体的社会现实、人的现实中来回答,抽象探讨孤立的“个人”与宏观地强调“社会整体”,都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静止化、僵化了,以这样的方法论研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无论在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还是在哲学等学科研究中都应当保持警惕。毕竟,“人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是人构成的社会”,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演变与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性觉醒的过程,也正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不断演变与重构的过程,并达成了价值论、存在论、历史观的统一[1]。

一、碰撞与冲突:五四时期中国现代性意识中的西方个人观与中国传统个人观

辛亥革命后,封建王权瓦解,西方近代启蒙理性价值观的涌入松动了儒家传统个人观的禁锢。然而,动荡不安的社会局势、反复上演的封建“复辟”,迫使人们重新思考个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问题。到了五四时期,各路思潮的交锋达到高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的碰撞过程中呈现出别样的现代性特征。

1.西方个人观与中国传统个人观的碰撞。西方的个人观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经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而成为思想主流,近代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发展扩大了其在政治、文化上的影响。总体来说,以“人本”为理念,追求“平等”“自由”是西方个人观的内核。中国自古就有集体主义的传统,“个体”“个性”依附于王权、宗法家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世人的价值追求。西方个人观传入中国大约在明清时期,到了清末,讨论“个人”“自由”之说开始兴起,严复、梁启超等人对个人、社会、国家有着明晰的“权界”意识。到了五四时期,思想家们对“个人”的理解变得纷繁复杂。顾宏亮将五四时期的个人想象分为“个性化的个人、人文化的个人、理智化的个人、意志化的个人和唯情化的个人”[2]五种类型。而从哲学派别上归类,可以分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派。科学主义者秉承了孔德、斯宾塞的观点,认为人是理性动物,能够通过理性法则和科学实践掌握世界。人文主义的观点比较复杂,大多固守中国传统伦理观,主张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亦或是把“天理”与“意志”结合起来解释“个人”。各路思潮在思想领域的交锋也体现在现实运动中,五四运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猛烈批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常关系被打破,儒家传统意义上的集体主义被消解,“个人”开始在社会中寻求独立存在的根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胡适的个人主义,倡导人性的解放、独立思考,充分运用人的理性来解决问题,反对空谈“主义”,主张“问题”意识。五四时期的思想家对“个性”“自由”学说之所以产生共鸣与兴奋,其理论目的是为了继续打破传统礼教对人们思想的禁锢,现实目的是为了推动政治运动。

2.“大我”的消解与“小我”的崛起。五四时期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可以看作伦理人、传统人、礼教人等“大我”的消解,自由人、民主人、社会人等“小我”的崛起。封建制度解体后的人由心怀天下、身出江湖的“士人”逐步向具有现代“民主、自由”意识的“公民”转变。根据许纪霖的研究,梁启超最早正式提出“小我”“大我”之分,号召人们打破既定的思维方式,突破封建礼教,摆脱束缚个性的“网罗”。“同是我也,而有大我小我之别焉。”所谓大我,乃是“一群之我”,而小我乃是“一身之我”[3]417。五四时期是个人主义崛起的时期,但从逻辑上可以看到,“大我”“小我”之分都是在群己关系的框架内界定人的自由。张之洞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表明,传统思想家们仍然希望把封建礼教与西方现代性思想揉和在一起,企求成为救国救亡的“新药方”。然而,作为一个具备现代启蒙意识的自由人,不愿意也不可能被置于传统思维的困境中因循守旧。

五四时期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紧张冲突,究其原因是两种文明价值观在遭遇、碰撞过程中的难以调和:第一,“自由、民主”与“德性、礼数”的中西之别。西方近代文明旨在人自身的个性(individual),从洛克、霍布斯、休谟到边沁、穆勒,都在追求的是个人的自由、快乐与国家的权力划分。而从孔孟的“仁义礼智信”到程朱理学,都在强调“群”对“己”的制约,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对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的认识,因此,中国现代性发展过程中,就必然面临着个人自由与国家限制之间的矛盾。第二,个人与社会的长期分离。西方传统的“原子式个人主义”与中国传统依附于皇权的“大写的人”,无论在逻辑层面还是现实层面都存在极强的差异,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个人”存在的土壤,个人长期依附于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家庭,有“江湖”的概念而没有“社会”的观念。

尽管“个人”的出现与现代性意识的觉醒的确给苦于封建礼教束缚的人们一丝清新的空气,但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救亡图存的现实压力要求“个人”隐匿于社会中。在共产党的领导和倡导下、在救亡图存的压力下,五四之后中国人实际上是暂时放弃了个性、自由,而把自身奉献给集体、国家、民族。此时,个体和集体、社会是统一的,这种集体主义精神一直高扬到改革开放之后。

二、共生与裂变:改革开放以来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中国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社会结构都在转变。原有的“单位”“公社”等社会集体组织在瓦解,建立其上的集体主义精神也随之受到严重冲击,个体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逐渐发生分离。在这一过程中,个体逐步从原有的社会组织中被剥离出来,而新的社会组织尚未建立。这时,个人和社会之间有了距离,个人虽然生活在社会中,但对社会却没有了归属感,个人成为脱离了集体约束的独立的个体,但也是孤独的个体。

1.集体意识的淡化与个人信仰的缺失。上世纪90年代末,学界发起了关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讨论。有人认为,“既然经济体制已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原则上也应该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个人主义”[4];还有人认为,我们误解了个人主义的原初意义,应该重新理解并构建“合理的个人主义”[5]。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以来,人们思想上的枷锁被打破,开始重新认识人的本质、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那种“谈人色变”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其解放意义不言而喻。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的发展及本质的完善并不像理论所设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505人的本质只有在“现实性”的基础上才具有讨论意义,无论是为个人主义的合法性正名,还是企图给予个人主义一定的空间来修正集体主义,都面临着把个人与社会关系这对范畴两极化、僵化的危险。从当今中国来看,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文化观念相对滞后,封建宗教思想残余,而现代民主、法制意识不足,国家机构、社会结构、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完善。经济上的投机倒把、政治上的贪污腐败、生活上的作风腐化,人们在追逐利益的同时放弃了个人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个人”的理解往往走向了快乐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极端。自由要求张扬人的个性,但个性的过度张扬只会导致理性的再度缺失,身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们看似自由,实际上无时无刻不受到资本逻辑的控制,整个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利益至上的原则下不断异化,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遭遇的人性堕落、信仰缺失等问题与百年前的西方国家的经历惊人地相似。

2.个人与社会的分离成为中国现代性生成中的必然过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种种问题与弊端,都与现代性在中国的不断生成有关。西方国家经历过的社会风险和现代性的后果(吉登斯语),都需要我们以理性的态度去正视、去面对,人与社会关系的裂变也不例外。因此,以现代性视角审视改革开放以来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演变,其分裂的必然性是与社会历史的变革相一致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第一,中国传统观念的惯性与理性启蒙的不彻底性。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某种意义上,现代性在中国尚未成为个体生存、公共生活、社会运行和制度安排的内在机理。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原因,是现代性的生成遭遇到社会内在顽强的文化阻滞力。”[7]经济、制度层面的变革可以摧枯拉朽,而文化观念的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传统社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日常生活内在结构和运行图式,对于现代西方的理性启蒙意识具有极强的抵制力,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稳定的自然经济在中国发展成特有的农业文明。第二,我国现代化实践还处在不断摸索、不断生成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这样描绘人类社会发展的三种形态,即:以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处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过渡,物的依赖性有余,而人的独立性不足,在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双重制约下,人们的思想需更加解放,在达成“个人社会化”和“社会个人化”的互动过程中,个人与社会关系必然也要经历分裂、甚至对抗的痛苦。因此,中国面临的问题不是现代化过程走向所谓“后现代”,而是“现代性”不够,现代化建设、人的思想观念建设的不足,科学的理念并未完全得到推广,许多西方启蒙时代的理性观念“入耳不入心”,国人依然缺乏理性的自觉。

改革开放至今,处在现代性境遇下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并未完全实现和谐共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各种利益集团冲突的加深,如何构建科学的社会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同轨等问题也自然被推到了时代的前沿。

三、互塑与和谐: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重塑与展望

传统与现代的博弈不是彻底地断裂,现代性在中国的生成过程也必然要具备“中国化”的自觉。正如马克思所言,“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6]12理论的批判并不能代替现实的变革,观念的转换需要时代的牵引。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个人能力的发展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现代化的中国必然是由个人与社会构成的一个庞大的“命运共同体”。因此,深化改革就必须兼顾个人与社会同向发展,在确认人的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1.社会观念的重塑与集体主义的倡导。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本目的在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崇尚民主、崇尚奉献、崇尚荣誉的概括,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强盛离不开国民素质的提高。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两个优势:一是有利于建立和引导社会主流价值观,使人们达成共识、齐心协力。一个社会如果缺乏主流意识形态,必将动荡不安、一盘散沙。孙中山曾经认为,中国人不是缺乏自由,而是自由过头,强大的中央集权与散漫的农村生活是一个巨大反差,造就了中国人“不问世事”的闲散心态,对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缺乏深刻的认知导致现代性在我国缔造出的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人”。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我国现代性意识不足的弥补。二是有助于深刻理解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个人与社会和谐互塑的关系。社会的本质是人的社会,人的本质是社会中的人,脱离了人的现实来谈社会和脱离了社会关系来谈人都是片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个人意识”的合理引导,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科学阐释,为其相互依托、和谐共生、融通互塑奠定价值基础。

2.“中国梦”昭示着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互塑。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挖掘“中国梦”的理论根源,探寻“中国梦”的实践依据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话题。从中国梦的理论内涵来看,“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公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8]国家的繁荣富强离不开民族的繁盛,民族的繁盛需要每个个体的自我意识觉醒。“中国梦”的提出,一方面是激发社会成员的社会理想,针对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多元化差异带来的冲击,个人主义和物质主义将社会理想消减等问题的正面回应。另一方面是论述个人梦与国家梦的一致性。“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8]。中国梦的理论逻辑是个体完善与主体的完善的同步,一种“小我”与“大我”的双向互动,个人与社会的互塑和谐。即“个人梦”与“国家梦”的统一。达成中国梦的现实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奋斗百年来的理论积淀和现实积淀,是每个作为独立个体的“人”回归本质的过程,与现代性在中国遭遇、生成、完善的内在逻辑相一致。简言之,中国梦的实现,必然要在理论上解决个人与集体、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推进个人与社会的互构,在群体认同的过程中实现和谐互塑。即理智的自由人为实现“个人梦”,在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目标,实现自我归属和完成人生价值的过程。与此同时,个人的奋斗为集体、社会的发展也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社会能够把财富、资源、福利通过合理的方式更好地“反馈”给社会成员共享,实现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互塑。

市场经济与集体经济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作为市场经济的附属物的“个人主义”也不能简单地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我们坚决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但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也应得到保障。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要防止打压人、束缚人的整体主义时代的重演,同时又要警惕现代性带来的各种风险,个人的自由一旦脱离集体的束缚,就会演变成“金钱至上、利益至上、自我为中心”。 中国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利己主义、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等现代性带来的弊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把人与社会的关系置于现代性的境遇中加以研究,深刻体悟人、理解人、完善人。

【参考文献】

[1]康健.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的传统理解及其出路[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3).

[2]顾宏亮.想象的个人:中国个人观的现代转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梁启超全集:第1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

[4]罗国杰.坚持集体主义还是“提倡个人主义”?[J].求是,1996(14).

[5]黄贯中.个人主义与市民社会:关于个人主义的一种解释[J].伦理学研究,2003(6).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衣俊卿.论中国现代化的文化阻滞力[J].学术月刊,2006(1).

[8]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1).

[9]姜义华.现代性:中国重奏[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0]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世界眼光下的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新探索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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