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中的应用
2014-04-10邹渝
邹 渝
(达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保科,四川 达州 635000)
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中的应用
邹 渝
(达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保科,四川 达州 635000)
目的探讨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上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在本院儿保科门诊进行常规健康体检的100例42 d足月儿,随机分成观察组、对照组各50例,观察组给予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对照组仅进行常规保健,比较两组婴幼儿的保健效果。结果对照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分别为(95.12±4.32)、(100.32±4.89)、(106.32±4.72);观察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99.02±5.76)、(107.12±5.76)、(114.35±6.43)。对照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2.76±3.87)、(98.78±4.61)、(102.12±4.12);观察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7.43 ±4.56)、(104.89±4.12)、(110.65±5.12)。结论对婴幼儿进行发育和行为进行早期预见性保健指导,可以显著提高婴幼儿的行为、发育偏差,促进其智力、体格正常发育,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
婴幼儿发育;婴幼儿行为;预见性保健指导;儿童保健
婴幼儿时期是体格、智力发育最为迅速的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给予及时、有效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可以及时纠正婴幼儿的行为、发育偏差,更好的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1]。为探讨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上的应用效果。本文选取100例42 d足月儿,随机分成观察组、对照组各50例,观察组给予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对照组仅进行常规保健,比较两组婴幼儿的保健效果。现将临床研究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在本院儿保科门诊进行常规健康体检的100例42 d足月儿,随机分成观察组、对照组各50例,其中观察组男婴28例,女婴22例,自然分娩20例,助产8例,剖宫产22例,母乳喂养30例,人工喂养20例,家长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32例,高中以下18例;对照组男婴29例,女婴21例,自然分娩22例,助产7例,剖宫产21例,母乳喂养31例,人工喂养19例,家长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33例,高中以下17例。两组婴幼儿在数量、性别、年龄、喂养方式、家长文化程度等方面均没有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仅进行常规保健,即定期对各项成长指标进行记录,根据所出现的问题给予一定保健指导[2]。
1.2.2 观察组
在常规保健基础上,给予观察组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根据婴幼儿不同阶段的智力、运动发育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行为指导建议,如对于人工喂养婴幼儿给予相应的营养方案指导,提供辅食制作、添加具体方案,对于母乳喂养的婴幼儿给予喂养指导,提高婴幼儿的正常生长发育,对于已经出现偏食、厌食、挑食的婴幼儿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干预。同时,对婴幼儿的运动、语言、社交能力进行观察,指导家属如何更好的培养婴幼儿行为、自理能力[3]。对于婴幼儿常见疾病,如缺钙、缺锌、缺铁等,进行及时的干预。定期针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家长的相关健康教育水平,如婴幼儿的免疫接种,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家庭环境构造等[4]。
1.3 观察项目
观察两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的智力发育、心理运动发育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对两组的数据进行统计学t检验,以P<0.05为具有显著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智力发育评价
对照组婴幼儿在9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95.12±4.32),12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100.32±4.89),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106.32±4.72);观察组婴幼儿在9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99.02±5.76),12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107.12±5.76),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114.35±6.43)。观察组在9个月、12个月、18个月的智力发育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智力发育评价比较
2.2 心理运动发育评价
对照组婴幼儿在9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2.76± 3.87),12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8.78±4.61),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102.12±4.12);观察组婴幼儿在9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7.43±4.56),12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104.89±4.12),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110.65± 5.12)。观察组在9、12、18个月的心理运动发育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观察组和对照组心理运动发育评价比较
3 讨 论
根据相关报道,我国婴幼儿发育、行为偏离率已经超过10%[5],所以婴幼儿预见性保健指导越来越得到临床上的关注,本院从2008年起开展了婴幼儿发育、行为预见性指导工作,已经取得显著的效果,为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的质量水平,本文特对100例42 d足月儿进行分组干预、观察,经观察发现对照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分别为(95.12±4.32)、(100.32±4.89)、(106.32± 4.72);观察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智力发育指数评价为(99.02 ±5.76)、(107.12±5.76)、(114.35±6.43)。对照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2.76±3.87)、(98.78± 4.61)、(102.12±4.12);观察组婴幼儿在9、12、18个月心理运动发育指数评价为(97.43±4.56)、(104.89±4.12)、(110.65± 5.12)。可见,及时的婴幼儿发育、行为预见性保健指导可以显著提高致残率、智力偏差率。
综上所述,对婴幼儿进行发育和行为进行早期预见性保健指导,可以显著提高婴幼儿的行为、发育偏差,促进其智力、体格正常发育,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
[1] 陈珊,陈燕惠,林秋君,等.婴幼儿发育和行为的预见性保健指导在儿童保健的应用[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2006,40(2):16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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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谢松敏,王鲜艳,姚英民,等.贝利婴幼儿发展量表在婴幼儿保健中的应用[J].护理学报,2006,13(4):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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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郭占琴.婴幼儿保健分析[J].医学动物防制,2007,23(3):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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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4)09-01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