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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与马烽同题材创作管窥——以《我在霞村的时候》和《金宝娘》为例

2014-04-09蔡燕雁

关键词:翠翠丁玲延安

蔡燕雁

(莆田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福建 莆田351100)

作家或文本的对比阅读首先要基于一个契合点。如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和马烽《金宝娘》,两部短篇小说都是叙述解放区女性被迫失贞后遭遇舆论唾弃的悲剧。在文本比对阅读的时候,有些研究者从作家的性别角度出发,得出女性书写是生命体验的“小意义”、男性书写是国家民族立场“大意义”的论断,[1]并且认为丁玲的《我在霞村的时候》不受重视,甚而在50年代遭遇批判,是由于文本游离于国家叙事的“大意义”。[2]《我在霞村的时候》自1941年发表以来,就因作家的命运迁变而备受争议,直至80年代,才在“重写文学史”的呼声中又受到追捧。而作于1948年的《金宝娘》并不常为评论界和作者本人提及,这种反差现象自然不仅是在于其外部叙事结构的差异。当我们转移到小说的艺术成就上看时,《我在霞村的时候》延续了丁玲“五四”以来发自内心的生命体验、深入人物意识心灵领域的一贯敏锐以及对女性生存困境的解读,而《金宝娘》更像是一个民间故事,缺乏能够脱离所在时代的更广泛的文本意义。即“马烽的一些作品颇有报告文学的味道”,“也许他的很多作品一定要放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才更加有味道”。[3]6在此,同为解放区作家的丁玲和马烽,大环境带给他们的是不同的意义。本文试从小说主题、人物形象、叙事视角三个方面比对两位作家对一个相同命题做出的异质解读。

《我在霞村的时候》和《金宝娘》的故事极为相似。《我在霞村的时候》创作于1940年,其中的主人公贞贞年龄设定为18 岁。《金宝娘》创作于1948年,故事发生在1947年冬天,翠翠(即金宝娘)出场时被设计为“三十大几快四十了”的一个中年妇女。对比二者的命运:1940年,18 岁的贞贞不幸被鬼子掳去当了军妓,在营里呆了一年多,她利用自己的身份为抗日组织输送情报,回村后遭到村里人的唾弃,最后决定到延安去,期待新的生活。而24 岁的金宝娘在1937年被送到鬼子的碉堡,活命回来后迫于生计操起了皮肉生意,土改时被定为“二流子”遭人嫌弃,直到“马同志”到来给她平了反,并且失踪了十几年的丈夫也回来跟她团聚。相对于贞贞,金宝娘多吃了将近十年的苦才得以解救。

对女性生存困境的探求与解读是“五四”以来文学创作的重要命题。从鲁迅《伤逝》中“我是我自己的”的子君,到萧红《生死场》中失贞的金枝,再到《我在霞村的时候》中的贞贞,女性都无法超越时代,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所。

同一题材的《新的信念》,早于《我在霞村的时候》一年完成,讲述了一个被日军凌辱的老太婆由失贞走向新生的主题。故事中的老太婆一遍又一遍向人们讲述自己受日军糟蹋的过程甚至是细节,她不顾自己的颜面,无视儿孙辈的羞涩。老太婆血淋淋的现实激起了人们对鬼子的痛恨,激发了他人的民族意识,一个垂老的农妇瞬间变成了一个勇敢的斗士。在这部作品里,女性身体与革命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的,《我在霞村的时候》中的贞贞从鬼子军营中跑回来后,边区政府派她利用自己的身份为抗日武装递送情报。丁玲又一次把女性问题与革命问题结合在一起,把贞贞的命运与“革命”捆绑在了一起,并且试图通过革命来救赎贞贞,但事实果真如愿吗?首先在命名上,传统贞洁观中失贞的女人却叫贞贞。很显然,丁玲想颂扬的是她精神世界的坚贞与纯洁,文中的“我”对于贞贞是赞赏的。“我”看到的贞贞,不是村里人描述的“烂掉了鼻子”,也不是“走路一瘸一瘸的”,而是健康美丽的。一个失贞的女人何以纯洁?如果她遭遇的不是日本鬼子而是地痞流氓的糟蹋,那会怎样?如果她没有成为边区政府的情报员,最后会让她到延安去治病吗?可见,贞贞的“革命”是她的尊严得到维护、价值得到体现的关键,贞贞在革命工作中找到了自身的价值。虽然贞贞在同村人的眼里是一个不洁的女人,而在革命者或同村的年轻人的眼里,贞贞是一个英雄,因为她是为了国家民族的战争不惜牺牲自己的肉体。由此,污秽变得神圣,卑贱变得尊严,身体的不洁得到了净化,贞贞因为革命得到了精神上的翻转。回到村子后,她甚至看不起她的恋人夏大宝,认为他太懦弱了。

但丁玲又是矛盾的。从政治角度来看,贞贞为了崇高的革命利益牺牲了贞洁,她是值得赞赏的;从女性关怀的角度,丁玲对于贞贞的失贞是无法释怀的。小说中的“我”是丁玲作为革命者和女性双重叙述身份的代言人。“我”对贞贞既是肯定又是焦虑的。这一点通过“我”希望贞贞答应夏大宝的求婚可以看出,通过贞贞内心的挣扎也可以看出:“我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有病的人了,我的确被很多鬼子糟蹋过,到底是多少,我也记不清了,总之,是一个不干净的人了。既然有了缺憾事,就不想再有福气……”[4]233

最后,丁玲安排了贞贞去延安治病的结局,贞贞是带着“再重新做一个人”的希望去的。那么,到了延安又会是怎样的呢?延安有没有丁玲和贞贞所期待的新的道德秩序,这一点,作品中没有提到,事实上也难以实现。丁玲在写于1942年的《三八节有感》中明确了女性与革命的关系:“延安的妇女是比中国其他处所的妇女幸福的。”“女同志在医院,在休养所,在门诊部都占着很大的比例”,但是“她们不会是超时代的,不会是理想的,她们不是铁打的。她们反抗不了社会一切的诱惑,和无声的压迫,她们每人都有一部血泪史,都有过崇高的情绪。”[5]所以,女性献身于崇高的革命,但革命并不能救赎女性。常彬对贞贞命运的延展是基于当时延安的客观现实:“并非天生‘落后’的延安妇女,婚前曾壮志凌云般地追求着革命,婚后被迫退居家庭,频繁的生育,匮乏的物质,过度操劳,使她们过早红颜老衰,于是‘落后’的帽子便成为革命丈夫接纳新欢、离弃旧人的最好口实。在这个意义上,把延安作为人生起点的贞贞,她的起点何尝不是那些曾经‘进步’的投奔革命,最终‘落后’的淘汰出局(婚姻)的女性们共同的起点。”[6]

《金宝娘》虽然探求的也是妇女命运的问题,但要简单得多。《金宝娘》中的翠翠与贞贞一样,也是在日军碉堡里遭受了非人的蹂躏。但她并没有像贞贞那样,投入到抗战的洪流中,而是迫于生计重新操起了皮肉生意。虽然翠翠也是生活在抗日战争的大背景中,但马烽没有让翠翠通过革命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说,贞贞是主动的、积极想通过革命寻求自己的出路,但结果并不那么乐观。那么,翠翠的命运却随着革命的胜利自然而然找到了乐观的解答。马烽从政治视角出发,让翠翠“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性病治好了;地分到了;甚至失踪多年的丈夫也回来跟她团聚了。在这里,翠翠的幸福来得轻而易举:在传统贞洁观浸淫下的村里人的流言蜚语没有了;她的丈夫也抛弃了男权主义的话语权,对翠翠的过去欣然接受。妇女的命运问题随着革命的成功迎刃而解。而事实真如马烽想的那么简单吗?其实就是在当今社会,失贞仍是主流观念不能认同的妇女的缺憾。而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解放初期,虽然政权更迭、社会变革,但旧有的封建节烈观真如外衣般那么好驱除吗?

在马烽的笔下,革命成功了,翠翠的遭遇成为过眼云烟的历史,马烽用政治使命解决了妇女问题。而在丁玲的笔下,贞贞带着新的希望奔赴延安,结局却是未知的,丁玲正处在女性关怀的两难境地。

《我在霞村的时候》中的贞贞天真、聪慧、活泼,万事有自己的主意。贞贞有着一段不堪的历史,面对村里人的流言和唾沫,她心知肚明却安之若素,“昨天回来哭了一场,今天又欢天喜地到会上去了。”更有她的反叛和勇敢:“难道死了不成?……我总得找活路,还要活得有意思,除非万不得已。”而最让贞贞父母和周围人诧异的是:当夏大宝再次向失贞的贞贞求婚时,她居然拒绝了。一个在男权社会看来不洁的女人拒绝了一个大家看来不错的男人。贞贞对传统的节烈观发出了反抗!她先是果断拒绝了给家道殷实的小老板当偏房的“好姻缘”,后又劝说恋人私奔,不成之后又坚决反抗父亲的逼婚,不幸遇上了鬼子。因为有了那段当军妓的历史,在同村的年轻人眼里,贞贞是一个“英雄”。但更多的是非议和诟病,如打水女人、杂货店老板以及那些“因为有了她而才发生了对自己的崇敬,才看出自己的圣洁来,因为自己没有被敌人强奸而骄傲了”的妇女们,在这场势单力薄的对峙中,贞贞依然过得“脸色红润,声音清晰”。甚至在谈到被害的经历时,是那样的淡然与冷静:

“苦么,”贞贞像回忆着辽远的事一样,“现在也说不清楚,有些是当时难受,于今想来也没有什么;有些事当时倒也马马虎虎的过去了,回想起来却十分伤心呢……”[4]235

没有愤怒的控诉,没有痛哭流涕的羞愧,经历磨难之后的贞贞变得勇敢而决绝。

对传统的反抗、女性的自我解放以及节烈观一直是“五四”以来现代话语的重要部分。贞贞身上的这种勇敢、叛逆和反抗简而言之就是女性自我的释放。虽然《我在霞村的时候》写于延安时期,但是丁玲在创作了一系列类型化的无产阶级文学后,身上“五四”的火苗又燃烧了。而贞贞,就是莎菲的复活。创作于1927年的《莎菲女士的日记》以日记体的方式塑造了一个颠覆传统的“女性自我”,震惊了文坛,并由此奠定了丁玲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莎菲身上那种对男权文化的反叛,对父母之命、从一而终的传统伦理观的挣脱在“五四”时期是惊世骇俗的。莎菲这个形象是如此的丰富和深刻,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毫不褪色。这个浸润了丁玲发自内心的生命体验的“女性自我”在时隔13年之后,在《我在霞村的时候》的贞贞身上得以重现。甚至,贞贞比莎菲更坚韧与决绝。

同一时期的翠翠,她如果没有失贞,无疑是男权社会模塑出来的传统女性,她具备一切男权社会对女性美的要求:美丽、温柔、无私、顺从。她遵从的是从一而终的贞洁观:“我活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我至死总不变心。”[7]3——这是她对丈夫的表白,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约束。她“以前也是好人家女人”,忠贞勤劳勇敢,尤其表现在其拼死不从地主刘贵财,半夜救走丈夫,伺候生病的婆婆儿子毫无怨言等等。当求告无门的翠翠走投无路走上卖身之路后,不仅遭到村里人的鄙视和唾弃,就连她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下贱女人”,就应该处处低人一等,就是被“我”误解后也是自怨自艾。无疑,封建传统的节烈观浸淫着这个小山村的每一个人,甚至于“我”这个领导土地改革的干部。而翠翠自己也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了男权社会的规训,并把它内化为自我需求,成了一个“可怜人”。在这里,无论是对其“好人家女人”的判断,还是“下贱女人”的定论,依据的都是传统的女性标准,并没有给金宝娘这一形象赋以新的内涵。

由此可以看出,贞贞和翠翠——两个同时代、同为解放区的女性,有着完全不同的节烈观——一个是自我女性,一个是传统女性。贞贞最后奔赴延安去了,她的命运固然未知,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在命运的选择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金宝娘的结局固然是大团圆,但却是外力的赋予,没有“马同志”代表的新时代的力量支持,她就只能在苦海中挣扎。如此对比来看,贞贞形象必然会更有深层次的意义。

作家的叙事姿态和叙事理念决定了人物命运的走向。《我在霞村的时候》和《金宝娘》都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事视角。但由于作家赋予叙事者的身份的不同,两个相似命运的主人公——贞贞和翠翠的结局却大相径庭。《我在霞村的时候》中的“我”与贞贞是一种平等交流甚至是被教育的关系,所以“我”不能支配贞贞的命运,贞贞的结局是她自己的选择。而《金宝娘》中的“我”之于翠翠如同救世主,是“我”拯救了翠翠,让她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我”在小说中的设定的背后其实隐藏了作家的“自我”,即作家创作经历和创作理念的投射。

《我在霞村的时候》中,在安排“我”和贞贞见面之前设置了种种铺垫:刘二妈家神秘的氛围、阿桂的唉声叹气、村里人的刻薄评价……其实在还没见到贞贞之前,“我”就已经在心里为这个女孩子打抱不平了。对于贞贞,“我”始终从人性的角度对她进行了肯定:“我喜欢那种有热情的,有血肉的,有快乐、有忧愁、又有明朗性格的人;而她就正是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和贞贞建立起了一种私人情感,我们是在平等的交流,“我”不是贞贞的启蒙者,更不是贞贞的救世主。相反,“我总以为那些谈天,于我的学习和修养,就是非常有帮助的。”在面对贞贞和大宝的感情时,我是希望贞贞和大宝在一块,过上平常人的日子。但是贞贞选择离开,“这次他们既然答应送我到延安去治病,那我就想留着那里学习,听说那里是大地方,学校多;什么人都可以学习的。大家扯在一堆并不会怎样好,那就还是分开,各奔各的前程。……我还可以再重新做一个人,人也不一定就只是爹娘的,或自己的。”[4]232这是一个年轻姑娘所难以做到的澄澈,在这里贞贞的思维要比“我”的高明。于是最后,“我”只能祝福贞贞,“我心里并没有难受,我仿佛看见了她的光明的前途……”在这里,与其说丁玲给了一个光明的结尾,不如说丁玲给了贞贞这个形象高度的肯定。

而在《金宝娘》中,行文伊始,就确立了“我”的身份:“一九四九年冬天,我被分派到店头村领导土地改革。”[7]1——“我”是工作团的革命工作干部,是被当街拦轿的人。初次见面,仅仅因为金宝娘穿着不那么得体,就被“我”看作是“想勾引工作团人”。在这里,金宝娘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和帮助,还被当作对立面来排斥。而且这种排斥,还是多么的理直气壮!“一直到代表会上,我的火气还没下去。”待了解了情况,“我”跑到金宝家中了解情况,做出了几个事关金宝家生计的允诺,就足以让金宝娘敞开心扉,让金宝一家感恩戴德。在这里,“我”俨然成为居高而上的救世主,青天大老爷,根本不可能存在平等对话。而翠翠也正是依赖于“我”代表的新生的政治力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丁玲在1933年版的《当代中国女作家论》中被称作“新女性派作家”,以其行文的婉美细腻和大胆的心理剖析震惊了当时文坛。她早期的《梦珂》《莎菲女士的日记》和《阿毛姑娘》等作品中的主人公都是满怀理想主义而又走投无路,作品中充斥着悲观和无望。“社会的一面是写出了,却看不到应有的出路。”1936年11月丁玲抵达保安(今志丹县),受到热烈欢迎。在这里,丁玲仿佛找到了自己前进的灯塔,也为自己创作中的人物找到了归宿——去革命,投身到革命的洪流中去,一切苦恼都不复存在,个人的生命从此一片光明充满意义。然而,丁玲毕竟是一个冷静的富有主体意识的作家。虽然丁玲一直努力向毛泽东文艺思想靠拢,一直坚持“文学的党性原则”,但她毕竟深刻承继了“五四”文学传统,作品中仍是细腻、深刻的人道关怀和人文价值判断。这种判断力在《我在霞村的时候》中得以体现,贞贞的命运打破了廉价的革命乐观主义:即使贞贞投身到了革命的洪流中,她的命运仍是不可知的,只要她不同于众人,那她就是多舛的,备受争议的,为人们所不容的。相对于梦珂独醒后的堕落,莎菲追求后的绝望,阿毛觉悟后的自绝,贞贞拥有一个表面上的幸运结局,即丁玲给她安排了一个充满光明的希望地——延安,这也是当时的大环境可以提供给丁玲的出路。但是到了延安后又会怎样呢,失贞的贞贞会不会继续被歧视?大背景解决不了贞贞的问题,或者说,大背景解决不了失贞女性的出路问题,在这个文本中,女性命运问题的意义要远远超出政治意识层面的意义,超出了狭隘的政治功利主义。所以说,“我”没有对贞贞的命运进行掌控,正体现了丁玲对于女性生存困境的探寻。

《金宝娘》中对“我”的身份的设置以及赋予“我”对于翠翠的各种能动性体现了马烽对于自己革命作家的定位。相对于丁玲来说,马烽的文学背景要简单得多。从战士到宣传员,从部队艺术学校到战斗剧社,马烽一步步走上文艺都是“服从组织分配”。他从一开始接受的就是解放区的文艺理论思想,不需要思想的碰撞和转型。马烽夫人段杏绵说:“王谦评价马烽的话最准确了。马烽一生就是不说不利于党的话,不办不利于党的事,即便当时想不通,也得服从党,无条件做党的工具。”[3]10“当年的山西省委宣传部长张维庆在评价到‘马西李孙胡’五老作家时,说过一番这样的话:‘他们永远忘不了自己是人民的作家,首先是党员作家,因此,他们总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总是站在党的立场上,牢记自己首先是一个党员,其次才是一个作家。”[3]11

无论忠诚于什么内容,一味的忠诚和服从都会限制主观性的发挥,钳制个人的发展。过于贴近政治和农村的路线、政策,最终会局限作品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想象。具体到《金宝娘》,创作之时马烽还未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契入点,一味的对民间叙事形式模仿又使得整个文本缺乏亮点,其中人文关怀的缺失更使得文本缺少跨时代的广泛意义。所以《金宝娘》不仅少为评论界关注,马烽本人也少有提起。

作家不同的精神境界,导致了其创作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在同一时代、同为解放区作家的丁玲和马烽,在探求女性生存困境的问题上有着全然不同的解读,不是由于作家本身的性别而产生的视角不同,其实更多的是丁玲对“五四”文学传统的继承,以及对妇女命运一贯的追寻。而《我在霞村的时候》无疑是丁玲把人物放置于新的环境之后对妇女解放的再思考。马烽则是秉承了作为革命作家对党的忠诚,以《金宝娘》中翠翠的美好结局讴歌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穷人翻身得解放的丰功伟绩。

[1]杨利娟.不同性别视域下的异质书写——《我在霞村的时候》和《金宝娘》的互文性阅读[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8(2).

[2]喻见.女性书写与男性书写的两种意义场——《我在霞村的时候》与《荷花淀》的比较阅读[J].文学评论,2005(5).

[3]陈为人.从丁玲展开的马烽人生[J].新文学史料,2008(2).

[4]丁玲.我在霞村的时候[M]//丁玲文集:第3 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5]丁玲.三八节有感[M]//丁玲文集:第7 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60.

[6]常彬.延安时期丁玲女性立场的坚持与放弃[J].文学评论,2005(5).

[7]马烽.金宝娘[M]//马烽小说选.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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