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斗争的无辜牺牲品
——解析《圣经·士师记》中的边缘女性
2014-04-08郝运慧
郝运慧
(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044)
政治斗争的无辜牺牲品
——解析《圣经·士师记》中的边缘女性
郝运慧
(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044)
通过解读《圣经·士师记》中的两位女性——耶弗他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的命运来探究边缘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悲惨境遇以及其中潜在的性别政治。
《圣经·士师记》;边缘女性;性别政治
《圣经》作为西方思想文化的基石,在西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不言而喻。关于《圣经》的研究,人们除了将其作为宗教教义读本研究以外,还把其作为文学文本进行新颖、透彻的解读。
《士师记》作为《旧约》的第七卷,它的性质主要是历史性的,讲述的是以色列民族出埃及以后,在定居迦南(今巴勒斯坦)过程之中如何在地方头领士师们的带领下为在当地占领土地而斗争,并同时抵御以非利士人为主要敌人的各种外族的侵犯。在此过程之中,以色列各部族从松散的联合逐渐走向团结,为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做好了准备。该卷的一大特征就是充满了战争、杀戮和暴力。这一卷讲述的十二位士师当中虽然涉及了一位女性士师底波拉的英勇事迹,但该卷在主体上书写的仍然是男性的事迹,即作为男性的士师们如何在战乱中谱写国家的历史。什么样的男人才能成为“士师”?米柯·巴尔在《死亡与相反的对称》一书中提到了古代以色列强悍男子的概念:当时了不起的男人被叫做“gibborhayil”(希伯来文),在英语中也就是“heroofmight”(“了不起的英雄”)。前词表示年轻、强壮、充满活力,后一个词表示权力、富有、勇敢善战。“士师”特别指具备这些特点并且出身贵族世家或首脑家庭的人,而且本人也被族人重视,或被视为领袖型人物。由此可见,男人想成为士师并非易事,既有遗传出身限制,又要用自己的能力去证明。那么,对于那些条件受到局限、又有成为士师欲望的男人来说,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要寻找其它的政治砝码。而他们的首选又恰恰是命运多舛的边缘女性。
一、虚妄的誓言,少女被献燔祭
耶弗他(Jephthah)是个大能的勇士,他是妓女的儿子,长大后被兄弟们驱逐出门,来到陀伯地,他与匪徒们聚集一同出入。在亚扪人(Ammonites)攻打以色列的战争中,基列的长老们因其骁勇善战而去请他出战,并且许诺战争胜利后立其为领袖。于是耶弗他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到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家里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其献上为燔祭。”结果耶弗他战胜,这样,亚扪人被以色列人制服了。他回到家,不料,他的独生女儿跳着舞出来迎接他。(《士师记》第11章)
这看起来像是童话故事,但与《圣经》的历史事实以及宗教信仰连在一起便失去了童话天真烂漫的色彩。可以看出,古代的以色列是很讲究父母亲身份的,同父的前提下,非正妻所生的孩子是没用地位的,他们经常被驱逐出门。身份上的缺陷注定了耶弗他的命运。显然,这是他成为士师的一大障碍。长老们的许诺勾起了他心中的政治欲望,为了确保心中的士师愿望的实现,他向耶和华许下了虚妄的誓言。
不管是谁,他应该知道这个人献给耶和华就意味着被杀死。那么,他发誓时到底做何想呢?首先,耶弗他有强烈的成就功名的思想与情感,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显然他可以为之抛弃许多东西,甚至包括亲情。根据弗洛伊德的心理结构理论,在人的心理结构中还存在着一个比意识层更为广袤、复杂、隐密和富于活力的潜意识层面。潜意识层面又可分为无意识层和前意识层。无意识层是由各种受到压抑或者被遗忘的情绪、欲望、动机所组成,并失去了与正常交流系统和语言规则的联系,几乎无法进入人的意识和理性层面。它不仅是一个心理过程,而且是一个具有自己的愿望冲动、表现方式、运作机制的精神领域。它像一双看不见的手操纵和支配着人的思想和行为,任何意识起作用的地方都暗自受到无意识的缠绕。由此可见在耶弗他的无意识里,他曾被兄弟们驱逐出家门的痛苦经历缠绕着他,亲情背叛的压抑在他的无意识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在他发誓时,亲情背叛这一情结最可能支配了他的思想,他拿独生女儿向耶和华献燔祭也就绝非偶然了。从另一方面来分析,先从家里出来迎接他凯旋归来的人又应该是最爱他的人。很显然,他的这一誓言存在着极大的悲剧性,他要主动牺牲最爱他的人来证明对耶和华的忠心,来取悦耶和华,从而取得战争的胜利。而从这一卷中我们又得知,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在弗洛伊德看来,由于恋父情结的存在,在无意识之中,父亲又是女儿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因此,独生女儿跳着舞出来迎接父亲凯旋而归也绝非偶然。只是她还不知道她的欢欣雀跃换来的却是父亲给她的死亡通牒。最后,他用女儿的牺牲兑现了虚妄的誓言,换取了前程功名。
以色列女人一生最大的任务是为丈夫传宗接代,没有完成这个任务而作为处女死去是女人最大的悲哀。在古代以色列,处女处于一种尴尬的身份与境遇。严格地讲,她们是没有身份的人,婚前待嫁暂且属父亲;婚后便属于丈夫,成为丈夫的财产。她们属于地道的边缘人群和弱势群体,因此,也最容易成为男权社会斗争的砝码和牺牲品。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基督教意识形态中处女又是向上帝献燔祭的上品,她们似乎因身体的贞洁而更容易接近上帝。一系列的现实都在摧残着她们脆弱的命运,她们以自身的凄惨哀怨博得了上帝的微笑,从而成为男人政治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无独有偶,在《创世纪》第34章中,雅各(Jacob)在女儿底拿(Dinah)被示剑(Shechem)侮辱后却无动于衷,在示剑与其父亲上门求亲之后却与其大谈条件。显然,女儿受辱这件事却成了他计划整个部族发展的砝码。
二、卑劣的行径,妾被先奸后肢解
一个利未人(Levite)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妾行淫离开丈夫,回父家居住。四个月后,其丈夫带着仆人及两匹驴来到岳丈家,并好言相劝,几日之后他带着妾离开岳丈家返程。因晚上无处过夜,他们只好露宿于基比亚的街头。后被当地一老人带回家中过夜。夜半城中暴民前来围攻,于是利末人将其妾推出门外任暴民玷污直至天亮。翌日回到家中,利末人将其妾尸体分解成十二块,差人送往以色列四境。(《士师记》第19章)
在这一章的叙述中,我们并未发现有对这个利未人的出身地位的描写,他也没用具体姓名。虽然他有仆人,并且有一些财产(给岳丈带来了两匹驴),但是我们可以断定他并不是出自贵族世家,而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从文本的叙述看,他既无耶弗他的大勇,又无高贵的出身,那么他应该凭什么跻身于士师之列呢?
在这一章的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夜半基比亚的暴民前来围攻,原本是要侮辱那个利未人:“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此时那房主出来劝暴民们不要行这样的恶事,并且说他可将自己的还是处女的女儿以及那个利未人的妾带出来任暴民们玷污。于是,那利未人便将自己的妾推出门外,任暴民们整夜玷污致死。由此可见,在危急关头最先遭殃的往往就是这些边缘女性。在此,这个利未人的卑劣略见一斑。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他既无反抗勇气又对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无动于衷。那房主欲将自己的女儿交出作为解救他的条件,他既无阻拦又无谢意。如果说利未人把自己的妾推出门外任暴民奸污是为安身自保,那么房主愿主动交出自己的还是处女的女儿,则完全是出于古代以色列待客人至上的一种习俗。虽然那房主最后没有将自己的女儿推出门外,但此时女儿们显然已经成了他情感上的牺牲品。在他的思想意识中,迂腐的习俗要高于女儿的清白与性命。女儿出嫁前只是父亲的财产,任由父亲支配。
翌日,利未人回到家中将其妾的尸体肢解成十二块送往以色列四境。利未人的这一举动又是为何呢?这个显然是出于政治目的。《圣经》原文为:“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这样的事没有行过,也没有见过。现在理当思想,大家商议当怎么办理。”他的话似乎充满了悲伤与愤慨,大有要为这不平之事伸张正义之弦音。这里他首先用了一个问句,然后接连用了三个动词,且语气一个比一个强烈(consider—counsel—speak)。从修辞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话语结构是很容易调动听众的神经的。很显然,利未人在此旨在用这件悲惨的事实和富含技巧的话语来激起以色列全民的愤慨,以使民众起来攻打便雅悯人(Benjaminites)。借此,他最后实现了自己成为士师的愿望。可见,这个利未人以牺牲并利用其妾的卑劣行径换取了士师的位子。
三、男权的社会,潜在的性别政治
两位女性同样悲惨的命运不禁促使我们去探求当时社会现实下的潜在规则。《圣经·旧约》展示给我们的神话创世体系完全是一个男性族长统治下的社会的意识形态。女人(woman=of man/from man)自创世之初就被认为是男性的附属品。而犯了“原罪”之后,男性神化的上帝又对女性作了永恒的宣判:“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纪》3)在其它的律法,如“摩西十戒”中亦有对女性的规定:“你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奴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很显然,女性在这里只被当作男人的财产,与牛驴无异。女性始终处在任人管制、占有甚至宰割的地位。
同样,在这两个故事之中,我们都未发现这两个女人有自己的姓名。这首先就表明了她们身份的缺失、地位的低下,她们在男性统治的社会里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她们或为父献身,或为夫殒命。这些处于边缘群体的女人(未婚少女或妾或妓女等)处在整个社会最易受伤的链条上,最易成为男人之间争斗的砝码。她们最终成为那些想做领袖、想成为强大男人,但自身又有差距又有局限的父亲或丈夫的牺牲品。
[1] Charles E.Bressler.Literary Criticism-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practice[M].Beijing:Higher Education Press&Pearson Education,2004.
[2]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论创造力与无意识[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
[3] 刘意青.《圣经》的文学阐释——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木 生
I106.99
A
1671-8275(2014)01-0030-02
2013-12-22
郝运慧(1980-),男,吉林四平人,北京交通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讲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