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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

2014-04-08朱涵葆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存在论领会海德格尔

朱涵葆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芜湖 241002)

《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

朱涵葆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芜湖 241002)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堪称是此在存在论的基石。正是在这节中,引入了“此在”概念,并对其加以初步的定义。它不仅是“突出地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其后的存在问题在存在论及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的论证作了必要的铺垫。在此试着重新讨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问的问题结构及其意义。

存在问题;存在;此在;形式结构

作为海德格尔前期代表作的《存在与时间》,此时的存在问题到底是如何构成的?它在海德格尔整个的存在问题的道路上处于何种定向?在讨论《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之前,简短的回顾是有必要的。如《我进入现象学之路》一文所言,布伦塔诺的《论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者的多重含义》给了海德格尔尝试哲学研究的“拐杖”。他此时也为“如果存在者有多重含义,那么哪一种含义是它的主导的基本含义呢?什么叫做存在?”[1]88这类问题所困扰。通过现象学态度的“指引”,他被带上了存在问题的道路。然而,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条追问之路比我所料想的要漫长,它需要经过许多停顿、迂回和歧途。”[1]94这种说法是完全中肯的。无论是《存在与时间》的存在的意义问题,还是《形而上学导论》中的“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的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他对存在的追问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笔直的,而恰恰有许多的“停顿、迂回和歧途”。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堪称是此在存在论的基石。它不仅是“突出地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其后的存在问题在存在论及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的论证作了必要的铺垫。

一、《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

《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是如何引出的?若我们仔细地阅读《存在与时间》,就能发现,“存在问题”的引出是借助《智者篇》一段话,即“当你们用到‘是’或‘存在’这样的词,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些词的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以为自己是懂得的,现在却感到困惑不安。”[2]1在转译了《智者篇》这段话之后,海德格尔宣告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以及重新领悟此问题的意义的紧迫性。最后,他宣告了自己此书的意图——“具体而微地把‘存在’问题梳理清楚”[2]1,并设立初步目标——“对时间进行阐释,表明任何一种存在之理解都必须以时间为其视野。”[2]1在这里,我们首先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问题的提出,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事,而是因人们对问题的“耽搁”和“遗忘”。海德格尔认为,在古代存在论中散布存在问题为多余的成见有其根源,只有以澄清和解答存在问题为前提,才能充分阐释古代存在论本身。他还对从经院哲学那里继承的三种成见进行了深刻的考察。此三种成见分别为:第一,“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诸如通过种加属差的定义方式,存在的“普遍性”就超乎一切族类上的普遍性。第二,“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按照经院哲学的说法,存在既不能用定义方法从更高的概念导出,又不能由较低的概念来表现。第三,“存在”(是)是自明的概念。这种自明性是“无需深究”的。在对第三种成见的讨论中,海德格尔对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作出了直接而有力的回答,认为“我们向来已生活在一种存在之领会中,而同时,存在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中,这就证明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是完全必要的。”[2]7但是,这样是否就完全证明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呢?事实并非如此。这里还只是从存在之领会的角度说明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远远没有达到严格意义上的完全证明。不过,借助于上面的说明,又该怎样证明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

其实,海德格尔在“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结尾给出了答案。他认为,正是因为“存在问题不仅尚无答案,甚至这个问题本身还是晦暗而茫然无头绪的。所以,重提存在问题就意味着:首先要充分讨论一番这个问题的提法。”[27]紧随其后的一节里,即“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一节,海德格尔详尽地分析问题的提法以及问题的形式结构所给予的方向。正是这节,加强论证了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又给第三节、第四节关于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提供了充分的显示。

二、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

什么东西构成一个问题?问题是什么?发问是什么?发问由哪些环节构成?在《存在与时间》里,海德格尔认为,每一个发问都包含三个不可分离的环节:第一,问之所问(Gefragtes)。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一切“对……”的发问都以某种方式是“就……”的发问。在这种情况下,Gefragtes是存在。第二,被问及的东西(Befragtes)。“只要问之所问是存在,而存在又意味着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在存在问题中,被问及的东西恰就是存在者本身。”[2]8在其后的分析中,Befragtes就是此在及其对存在的领会。第三,问之何所以问(Erfragtes)。在这里,所要追问的就是存在的意义。这三个环节相互构成、互相牵引,显示出了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恰恰是通过重新分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如何提出,海德格尔从侧面加强论证了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然而,基于这种形式结构的分析是建立在此在对存在之领会的基础,所以就有必要对这种存在之领会作出充分的说明。海德格尔认为:明确提问存在的意义、意求获得存在的概念,这些都是从对存在的某种领会中生发出来的。我们不知道“存在”说的是什么,然而当我们问道“‘存在’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是”(存在)的某种领会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确定这个“是”意味着什么。我们从来不知道该从哪一种视野出发把握和确定存在的意义。但这种平均的含混的存在之领会是个事实。[2]7对这种存在之领会的理解,若联系前期海德格尔“体验结构的分析”将是有益的。因为恰恰是在“问题体验”中,海德格尔研究了“追问者的作用”。此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称得上就是那种“追问者”,只不过在《存在与时间》里此在所追问的是存在而已。

海德格尔在“体验结构的分析”一文中从问题体验、周围世界体验、体验结构之比较等三个大的方面阐述了体验结构。这种对体验结构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理解存在之领会提供了启示。在追问“有东西吗?”的这种问题体验中,海德格尔展开了对问题体验结构的分析,并重新定位了“作为追问者的我”,并认为“我们并不是要处理一种实事联系,并没有一个单纯的存在事件(seiendesGeschehen)是考察的客体。问题在于,一个客体究竟是否在此存在。体验(Er-leben)不是实事(Sache),不是一个像某个过程(Vor-gang)那样生硬地实存、开始和终止的实事。‘对……的态度’不是一个物件,而另一物件,即‘东西’(Etwas)就与之联系在一起。体验与被体验者并不是像存在对象那样拼凑起来的。”[3]8这种体验与被体验者的共属一体的、本己的、切身的性质,也归属于存在者对存在之领会。存在问题的发问以及存在之领会,本身就是一种“体验”。

然而,针对这种状况,《何以重提存在之问》的作者让格隆丹认为:尽管如此,它却通过厘清另一件事而间接地导致上述结果(第2节和1915年讲演所表达的思想):即,在这个问题中,发问者的存在本身也被问题所影响。即便真是如此,可是,何以会如此呢?人们可以推断说,这是由于问题对Dasein本身来说是切身的……海德格尔在这里所要表达的其实是存在之问所具有的一种存在者的优先性。但是海德格尔直到第4节才提出这一论点。仿佛是为了延缓这种优先性(这是所有优先性中最具优先地位的)可能遭到的质疑,海德格尔首先处理的是存在之问‘存在论的’优先性(第3节)。[4]38让·格隆丹把这种切身的发问者的存在被所发的存在问题影响,归于一种存在者的优先性,认为海德格尔之所以先处理存在论的优先性,或许是为了延缓存在者层面上的优先性所可能遭到的质疑。这就不得不提到海德格尔对Dasein的定性。正是在这一节中,海德格尔提出了“此在”概念,认为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自己向来所是的存在者,就是除了其它可能的存在方式以外还能够对存在发问的存在者。赢得了此在这个概念,海德格尔才得以勾连起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然而,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深入剖析,海德格尔挖掘出了存在问题所独有的特征。

三、《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的基本特征

建立在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上,我们可以归纳出《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的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存在问题的提出不存在“循环论证”。一般认为,了解存在者必先认识存在,然后却又是根据此在这种存在者来提出存在问题,这就明显有违形式逻辑法则,把设为前提的东西作为结论来给出,因而就走进了一种循环论证。事实真的如此吗?根据海德格尔的解释,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循环。这种所谓的“循环论证”只不过是从形式逻辑角度来推导,根本无关乎于事实。因为,“我们自己就活动在这种平均的存在领会之中,而且它归根到底属于此在本身的本质建构。这种‘设为前提’同假设一个基本命题并由此演绎出一串命题之类的事情毫不相干。”[2]9

第二,存在问题的回答在于用展示方式显露根据。从第一点可看出,正因存在问题不属于那种“命题演绎”的范畴,因而存在问题的回答根本不在于用推导方式进行论证。海德格尔主张用“展示方式显露根据”,这就离不开他所采取的现象学方法,“面向事情本身”。正因如此,他在第7节中还详细地探索了这种现象学方法。

第三,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何以在存在论上具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获得的根据在哪里?海德格尔分析道,“任何存在论,如果它不曾首先充分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己的意图。”[2]13这种对存在的意义的先行阐明和澄清,正是规定了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直接体现了存在论发问的源始性。

第四,存在问题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何以在存在者层次上同样具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是否与存在论上的优先相同?还有,这种优先地位获得的根据在哪里?海德格尔对这个特征的挖掘和分析,主要是集中在第4节中。那里首先所要涉及的就是此在。因为作为众多存在者之一,此在是能够向存在发问的存在者,是能够生存论领会存在的存在者。他认为,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存在论层次上存在。基于此在从它的生存来领会自身,此在也就具有三层优先地位,分别为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以及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层次与存在论上得以可能的条件。从这里可以看到,归根到底还是此在的存在论优先地位使此在在存在者层面上凸显出来。

所有这些基本特征,显示了存在问题的独特性,也展示了此在存在论分析的基础性。不过,这种分析不是没有问题,尤其是联系到后期海德格尔思想,譬如在《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中,他就认为,“因而,如果想要就‘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问题的本来意义展开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就必须摒弃所有任何特殊的、个别的在者的优越地位,包括人在内。”[5]6显而易见的是,这就与《存在与时间》里的存在问题相冲突。无怪乎,海德格尔在第七版序言中写到:“本版删去了一直标有的‘第一部’的字样。时隔四分之一个世纪,第二部将不再补续,否则就必须把第一部重新写过。”[5]6这不也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海德格尔在存在问题的运思之路中的“迂回”么?或许正是这些“停顿、迂回和歧途”才构成了海德格尔思想的丰富性,也正因此才能认识到存在问题本身的复杂性。

[1] 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M].陈小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王庆节,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3] 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现象学:海德格尔早期弗赖堡文选[M].孙周兴,编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4] 让·弗朗索瓦·马特.海德格尔与存在之谜[M].汪玮,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5]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M].熊伟,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责任编辑:沧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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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275(2014)01-0003-03

2014-01-06

朱涵葆(1989-),男,安徽安庆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西方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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