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改回优先适用规定
2014-04-08
2014 年4 月24 日 来源:Chemical Watch 网站
众议院提出的一项改革《有毒物质控制法》的最新版草案法案放松了关于州法律优先适用的规定,并为美国环保署(EPA)对现有化学物质进行评估设定了最后期限。环境与经济小组委员会定于4 月29 日就修订版草案举行一次听证。
在《商业活动中的化学品法》的第一版草案中,美国环保署对一种物质的低优先性指定将优先于对该物质的任何州一级规制。修订版草案对一项低优先性指定对于在EPA 做出该决定以后制定的州法规的优先适用进行了限制,不过,不影响以前的法规。
除了增加对EPA 授权,允许其要求编制新的危害和暴露信息用于优先性确定目的外,修订版草案还明确,在对一种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时,环保署将不考虑使用该物质的成本或效益。
该新版本还规定,美国环保署必须在将一种化学物质列为高优先性物质之日起4 年内完成对该物质的风险评估。此外,必须在完成对一种现有化学物质的评估3 年内,颁布针对该物质的任何限制规定。更新版法案将允许进行展期以考虑其他信息,不过,总展期时间不得超过3 年。
产业界经过初步分析,总体上赞同这些修改。
美国化学理事会在评估最新版草案后表示,它将与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共同努力,以“制定一项将促进公众安全,并使得美国能够继续走在创新产品开发前沿的立法。”
不过,一些非政府组织认为,新版草案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更安全的化学物质与健康家庭”组织理事Andy Igrejas 表示,“相比美国的化学物质监管现状,新版草案仍然构成一项倒退,因此,不值得支持。”尽管承认,州计划的优先适用权已经“有所缩减”,但他坚持认为,这种优先适用“仍然横扫并且远远超过现行法律。”Igrejas 先生补充道,尽管新草案减轻了前一版草案中对EPA 的新化学物质监管权利的削弱情况,但新草案“赋予EPA 的规制或要求对新化学物质进行试验的授权要比现有法律少”。……
全国州议会会议(NCSL)仍然对修订版法案中的优先适用规定感觉“不舒服”,NCSL 政策助理表示。美国消费者专业产品协会主席Chris Cathcart 表示,该草案法案的修改反映了包括该协会在内的很多利益相关者的输入。“我们期待继续与两党领导人共同努力,以产生一项最终法案。”
引自《化学品安全信息周报》2014 年第18 期总第282 期(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化学品安全研究所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