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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08李印儒王进军

山东水利 2014年10期
关键词:编报费县水保

李印儒,王进军

(费县水土保持局,山东费县 273400)

费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印儒,王进军

(费县水土保持局,山东费县 273400)

针对费县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干部群众存在着水保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方案编报率不高,“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果保护不力等问题,提出了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方案审批,搞好部门行业协调、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管理等治理措施。

费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费县地处沂蒙山腹地,总面积1 660.11 km2,辖11个乡镇,1个街道,475个行政村,82.8万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费县水土保持面临着艰巨的任务,林草等植被面积减少,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日益严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亟需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水保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有限的水土资源,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 存在的问题

1.1 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

一是开发建设单位重经济利益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重建设、轻保护,如在取土制砖、修建道路、旧城改造、开发建设项目等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很少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随意弃渣,破坏植被现象较普遍。二是只顾眼前利益,毁坏水土保持设施,“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未能得到全面控制。三是水保部门履行水土保持监督阻力重重。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有的项目尽管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也没有严格按方案执行、办理水保设施验收手续,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未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水土流失状态未能得到根本遏制。

1.2 政府部门间关系协调不够通畅

一是水土保持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关系协调不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但由于缺少很好的沟通协调,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一些项目审批部门未能依法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在立项审批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履行、把关,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水保“两费”收缴到位率都比较低。二是水土保持行业内管理协调不够,未形成完整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水土保持分省、市、县三级管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项目的级别及管辖权限,由相应的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由上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因水保主管部门人员少,管理区域大,交通不便等因素,往往该管的管不到,而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去监督管理,因没有审批权等制约措施,建设单位往往不予配合,想管的又管不了。

1.3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不严

部分执法人员不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办案,存在以情代法、看人办事,选择性执法等行为。执法收费照顾面子,不能建立一种公平的市场秩序,尤其对个别有背景、有后台的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不敢碰硬,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不敢采取强制措施。

1.4 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监督机构建设不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量大,工作人员数量偏少,全县仅10位专职人员,不适应现代化行政执法的要求。水保监督队伍的群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是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但费县已17年未新引进水保工作人员,大多数人员年龄偏大,进取心不强,同时缺乏办案必须的工具、经费,有时会发生不按程序查处,执法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等现象。

2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对策

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国策意识

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注重内容、形式、对象三方面的创新。在内容上,改变简单的向人们灌输法律法规条文的做法,尽可能地把法律法规条文寓于具体案例,寓于人们身边事和身边人,寓于人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在对象上,要面向领导,面向部门,面向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广大群众,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水保意识,使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认识到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义务的观念。在形式上,保留像会议宣传,广播电视讲话,报刊文章等行之有效的传统形式,开创新的宣传形式。

2.2 加强方案审批,从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

防止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最有效的手段是督促开发建设项目的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积极预防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不可避免的水土资源流失。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意见》,对开办存在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等情形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实施。同时加强对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真正处理好开发与治理、利用与保护水土资源的关系。

2.3 提高人员素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技术过硬、法律知识和水土保持业务知识兼备的监督执法队伍。首先举办培训班,邀请县法制局、检察院、法院懂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的专家授课,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其次要充分利用和发动广大群众,在部分条件好的行政村设水土保持管护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管护;设举报电话,实行重要举报有奖制度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群管群治。

2.4 搞好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加强横向联系,搞好部门协调。水土保持工作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要尽可能在土地审批、城建规划时制止各种违章现象。争取县人大、县政府的支持,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项目审批前置,与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搞好协调,建立完善的会办制度,审批部门主办机构及时约请相关职能机构共同办理行政审批,开展监督检查。在“两费”收缴方面,争取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或在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时代为征收。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确保水保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纵向联系,搞好行业协调。形成水土保持监督良性互动机制,不论是哪一级的开发建设项目,由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的,要及时将审批结果抄送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由县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审批的,要及时上报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2.5 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

首先对北部山区和许家崖等重要的水源区、林区、草地、绿地等特殊的生态功能区落实保护工作,落实产权和管理责任,对治理成果进行监测,使其实现良性循环。其次,尽可能加强生态修复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不适应开发的西南部丘陵山区、水源紧缺地区,有步骤地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适度发展畜牧业,严格控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为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创造条件。再次,全面落实“三权”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强开发建设项目尤其是开山、采石、取土等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认真履行好监督、审批、收费三大职能,保护好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 赵其芬)

S157

B

1009-6159(2014)-10-0053-02

2014-05-09

李印儒(1971—),男,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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