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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视角下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垦殖的历史反思

2014-04-06衣保中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黑土黑龙江土层

衣保中

(吉林大学 东北亚研究院,长春130012)

黑龙江流域以广袤肥沃的黑土地而著称于世,是世界三大黑土带(另两个为乌克兰和美国密西西比)之一。自清末大规模丈放官荒以来,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垦殖,黑龙江流域实现了从“北大荒”到“北大仓”的历史巨变,已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但是,我们如果从生态环境的视角出发,就会发现百余年来黑土带垦殖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突出表现为严重的黑土退化、侵蚀和流失,甚至在部分地区面临荒漠化的危机,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一、黑龙江流域黑土资源的形成及其脆弱性

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广泛分布于今黑龙江、吉林两省大部分地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以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为主,土壤养分储量比我国其他地区高2—5倍。以上三类黑土在黑龙江流域分布很广,尤其松嫩平原及其四周的台地、低丘地带是黑土的集中连片分布区。松嫩平原是我国第二大平原,土地肥沃,适宜农耕,早在清季就以“北满谷仓”著称于世。黑龙江省有黑土282.3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6%;有黑钙土158.9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3.76%;有草甸土311.76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8.2%;这三类黑土合计占耕地总面积的67.56%,也就是说全省耕地有2/3是黑土。吉林省中部地区的土壤为淋溶黑土,土壤肥力相当高,有良好结构,微酸—中性反应,表土层很厚,颇适植物生长,为本省主要的农业地区。吉林省西部也分布有典型黑钙土及碳酸盐黑土,黑土层一般40—60厘米,有较好团状及核状结构,中性反应,肥力较好,大部分已开垦为耕地。据该省土壤普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肥力较高的土壤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2%[1]。

黑龙江流域黑土带位于地壳运动的下沉地带,构造上属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即松辽断陷。全新世气候时期,该地域为草原或森林草原环境,在河流搬运堆积的作用下,在腐殖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广泛发育成富含腐殖质和养分的黑土层。根据腐殖质含量的多寡,黑龙江流域的黑土自东向西可分为草甸淋溶黑土、草甸盐酸盐黑钙土和典型黑钙土,在排水不良的低洼地区则发育成草甸盐碱土。黑土是温带草原草甸条件下形成的土壤,黑土的土层一般为30—70厘米,深者可达1米以上,自然肥力高,土壤呈微酸—中性反应,有机质含量丰富,团粒结构较好,土壤中的水、肥、气、热协调,保墒透水性能好。黑土有机质含量一般高达10%~20%,开垦较久的土壤亦有2%~5%;水稳性团粒结构达50%以上,即使在过去不合理的耕作制度下,耕种20余年仍可保持在20%~30%。黑钙土是季节性冻土区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地带性土壤,其肥力仅次于黑土,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黑钙土表层发黑、发暗,下部有一个钙积层;黑土层一般为20—50厘米,初垦期有机质含量6% ~9%,耕种20—30年,有机质下降到3% ~4%;土壤团粒结构较好,含盐量低,一般小于0.1%;呈中性—微碱性反应。草甸淋溶黑土是在雨量充沛、植物茂密的条件下形成的,土层厚度一般在50—60厘米以上,甚至有达1.2米的,表层腐殖质含量10%左右,团粒结构良好,堪称是最肥沃的土壤,可耕作多年而不施肥料。黑龙江流域西部的典型黑土分布在平缓起伏的阶地及低丘上,土层比草甸淋溶黑土薄,均在50厘米左右。西南部的草甸碳酸盐黑土的表层厚约10—15厘米,腐殖质含量仅2%左右,肥力较低。

黑龙江流域的黑土虽然肥沃宜耕,但在地质构造上却存在一定的脆弱性。黑龙江流域的黑土是新生代以来,受新构造运动的影响而发生的运动中,第四纪时期沉积了厚层的以河—湖相为主的松散沉积物。这些沉积物的岩性主要为细砂,在此基础上发育了厚度不等的全新世黑土层,就是这层黑土构成了下伏砂层的“保护层”。然而,在黑龙江流域的很多地区,这层黑土层为砂质的土壤层,土质疏松且极易被人类活动所破坏。在人类的长期垦殖之后,黑土层在很多地方已经风蚀殆尽,即使是在其残留地区,黑土残存的厚度也多在几十厘米或1米之下。丧失了全新世的黑土层,也就开启了“古砂翻新”的进程,极易导致土壤荒漠化的发生。

此外,由于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四季温差大,冻融交替明显,作用时间长,春季解冻后的土壤疏松,抗蚀能力会明显降低。B.S.Sharratt等对“北美黑土带解冻期水土流失”的研究证实:“经冻融交替的土壤比没经冻融交替的土壤流失量增加24% ~90%。”[2]冻融是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地形起伏较小、坡度较缓,土壤侵蚀却比较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冻融的交替作用,在河流两岸、侵蚀沟沟边和沟头还常因出现裂缝而崩塌,加重了河流岸边黑土的侵蚀和坡地侵蚀沟的发展。

二、黑龙江流域弛禁放荒与黑土带大规模垦殖

历史上黑龙江流域黑土带长期是游牧和渔猎民族活跃的地区。从秦汉历唐宋至明清,黑龙江流域黑土带是来自北方的游牧渔猎民族与来自中原的农耕民族激烈角逐的历史舞台,频繁的冲突和战争伴随着对定居农业的不断破坏,使农业开发的历史进程经常被打断,农业发展一直比较落后。尤其辽代以前,黑土地上的经济活动基本上以狩猎、畜牧为主;尽管在某个历史时期有一定规模的农垦活动,但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对生态的破坏程度还是相当低的。辽代在西拉木伦河及嫩江流域曾有早期的农垦,但接下来的元明时期,少数民族的畜牧渔猎活动又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到了清朝初年,清朝统治者为维护所谓的“根本之地”,又对东北地区实行全面封禁的政策。顺治初年,清政府开始修筑“柳条边”。清政府以柳条边为界,将边外的西部地区列为蒙古族游牧区,将边外的北部和东部地区列为满族渔猎区,皆禁止汉人进入垦荒。同时,清政府还在东北特定区域划定皇室独占的禁地,其中包括围场、牧场、贡江山、官河泡以及各种禁山等。康熙十九年(1680),清政府又在柳条边内划定旗界和民界,把民人全部迁出旗界,禁止旗民混居。乾隆十五年(1750),正式下令禁止关内流民出关出口:“奉天沿海地方多拨官兵稽查,不许内地流民登岸。并行山东、江、浙、闽、广五省督抚,严禁商船夹带闲人。山海关、喜峰口及九处边门,皆令守边旗员和沿边州县严行禁阻。”(《光绪会典事例》卷一五八)清政府的封禁政策限制了关内移民的大量流入,阻碍了黑龙江流域黑土地的垦殖,使得大片肥沃的黑土地在进入20世纪前仍然处于原始荒芜状态。特别是黑龙江流域的北部地区,更是被当时的文人描写成“遐荒”远境,或曰“绝塞”,或曰“绝域”,或曰“龙沙”,“北大荒”之称遂闻名于世。

清朝末年,为了加强对边疆的控制,抵御沙俄、日本等列强的侵略,从1861年起,清政府对东北边疆地区采取了弛禁放垦政策,允许移民来边境垦荒。清末黑土带垦殖是一个由南向北渐进的进程,最早垦殖的是南部的吉林伊通河流域,然后向松花江中游、拉林河流域和呼兰河流域扩展,19世纪七八十年代扩展至嫩江流域、牡丹江流域以及松花江下游地区,1900年三江平原(当时属吉林)“全面开放”,1904年起黑龙江将军所辖地区“全面开放”。黑龙江流域黑土带进入全面开放和大规模垦殖的新时期,平均每年放荒面积达100万垧左右,到1910年共放荒687.5万垧。土地大规模垦殖促进了黑龙江流域农业的发展。1911年,吉黑两省粮食产量已达101亿斤,人均1 700多斤。

民国时期延续了晚清的大规模移民,且数量有过之而无不及。来自山东、河北等地的大量汉人“闯关东”,在黑龙江流域黑土带进行了空前的农垦。1915年,吉林省耕地面积已达8 598万亩,黑龙江省亦达3 716万亩[3]。20世纪20年代,黑龙江流域的土地垦殖进入高潮,据云:“农丁佃工每年自燕鲁等地赴东北务农者,民十五以前每年约三十万人,民十六而后,每岁递加。初时不过春来冬去,其永久居住实居少数,比年关内生活情形辄不如前,遂有挈家赴关外谋终老于是乡者。十七年至十九年间,每年达一百万人。”[4]移民大多数进入黑龙江流域,据统计,从1925年到1930年,经由长春站前往东北北部地区移民的数量,分别为407 376人、519 701人、796 651人、744 467人、633 339人、479 802人。大规模移民促进了土地垦殖,从1924年到1931年,齐齐哈尔地方(包括龙江、景星、讷河、嫩江、布西等县)耕地面积由38.3万公顷增至92.2万公顷,哈尔滨地方(包括滨江、呼兰、巴彦、绥化、铁力等县)耕地面积由102.1万公顷增至165.9万公顷,松花江下游地方(包括木兰、依兰、汤原、桦川、富锦等县)耕地面积由86.2万公顷增至118万公顷,中东路东部线地方(包括阿城、延寿、珠河、苇河、宁安等县)耕地面积由57.5万公顷增至127.2万公顷。土地垦殖推进了黑龙江流域农业发展和商品粮基地的形成。据对东北北部的估计,从1917年至1921年,每年生产的农产品有700万吨,其中销售于当地市场者约有180万吨,经铁路外销者约有95万吨,出口的约有150万吨,以上三项合占总产量的60.7%。到20世纪20年代末,东北北部的农产商品率进一步提高,小麦及面粉的商品率为80%,大豆及其制品为84.3%,其他豆类为46.7%,高粱及其制品为45.6%,谷子及其制品为30.6%,黍为20.3%,玉蜀黍为51.1%,其他谷物为9.6%,农产品的平均商品率为 60.5%。1929年,东北大豆种植面积为399.273万公顷,其中吉林、黑龙江两省占77%。东北大豆的生产重心已转移到东北北部,无论是面积还是产量,东北北部都占60%左右。1930年,东北北部向市场提供的商品大豆达254.7万吨,占当年全国大豆总产量的81.3%。此时的黑龙江流域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大豆出口基地。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流域加快了土地垦殖的步伐,建立了大批的国营农场,大批退伍军人挺进黑龙江流域,开辟了广阔的新垦区,仅在黑龙江省就新开荒地7 000多万亩,相当原有耕地的50%以上,使黑龙江流域成为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垦殖,黑龙江流域实现了从“北大荒”到“北大仓”的历史巨变。建国后黑龙江流域黑土带的土地垦殖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0年。1948年完成土改后,地方政府实行了开荒头三年不交粮的奖励政策,以调动广大农民开荒的积极性。1950年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开始接纳大量山东、河北等省移民和支边青年迁入开荒,1954年铁道兵和农建二师建场开荒,1958年10万转业官兵开发“北大荒”,建立了数十个大型国营农场。1956年以后,随着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成立,又开始了集体开荒。这十余年间,黑龙江省每年开垦荒地13.3万公顷左右,其中1957年达到20.8万公顷。到1957年,全省已建立75个国营农场和150多个移民新村,全省耕地面积达到666.6万公顷,比建国初期增加了100多万公顷。

第二阶段,1961—1977年。“文革”期间,接纳百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7年组建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当时的国营农场、劳改农场统统划归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大面积的开荒。1965年,黑龙江省开荒面积达到29.12万公顷,创40年来最高纪录;1970年,黑龙江省耕地面积达到766.6万公顷。这十余年间,黑龙江省建成国营农场128个、军队农场171个,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国营农场群。1974年以后主要是进行集体开荒,国家将人民公社集体开荒纳入计划,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加快了土地垦殖进度,全省共建机械化集体开荒点1 350个,共开垦荒地133.2多万公顷。

第三阶段,1978—199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流域进行了土地综合开发,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尤其是1985年后对三江平原进行了重点开发。1988年开始的由国家立项的三江平原开发,共投入资金8.1亿元,集中成片开发建设了120个小区。三江平原土地资源垦殖涉及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等6个省辖市、22个县(市)以及4个国营农场管理局和62个国营农牧渔场。到1990年,共开垦荒地12.46万公顷,改造中低产田52万公顷,其中旱改水16.24万公顷,治理低洼地35.74万公顷。通过三江平原土地资源综合开发,使粮食生产能力新增150万吨。除三江平原开发外,黑龙江省其他地区也垦殖土地76.66万公顷。新中国成立后的40多年间,黑龙江省共开垦荒地596万公顷,相当于建国前的一倍多;全省粮食总产从1949年的120亿斤增加到1990年的426亿斤,其中一半来自于提高单产,一半来自于黑土资源的垦殖[5]。

总之,清末以来,黑龙江流域实行了丈放官荒、移民实边和开发边疆的政策,清代封禁的大面积官荒、蒙地、禁山、围场、官牧场等项国有土地被陆续丈放,成为私有土地。以此为契机,20世纪黑龙江流域数度出现土地垦殖热潮,大量关内移民和周边地区的国际移民涌入黑龙江流域,国内外资本也纷纷进入,设立大批农业垦殖公司,并引进了拖拉机等近代农业设备和技术。借助于农业现代化的推力,黑龙江流域的土地垦殖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迅速展开,到20世纪20年代末,黑龙江流域就已经成为举世闻名的大豆生产基地,而后随着玉米带和优质水稻生产基地的形成,黑龙江流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粮食商品率最高的“北大仓”。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晚清以来的大规模移民和土地开垦,使黑龙江流域在全新世适宜期的几千年里发育的黑土层,开始出现人为破坏和退化剥蚀的现象。

三、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垦殖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

人类的开垦种植活动对耕种土壤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通过不断的耕作、施肥、灌溉、排水、轮作及其他改良措施,人为因素对土壤影响日益加强,并逐渐居于主导地位。人为活动充分利用自然过程的有利方面,抑制和改造其不利方面,支配原有的自然肥力,不断创造人工肥力,从而决定了耕作土壤的发展方向。人的生产劳动对耕作土壤的肥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耕作土壤熟化过程是人类定向培育的结果。

黑龙江流域大部分土壤的开垦时间为50—100年,目前,流域内的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白浆土已经大部分被开垦。人为耕垦使得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熟化,土壤形态和肥力特性和原来相比有了明显的差异。经过耕作,自然土壤表土和心土拌混了,形成了新的层次组合。一般说来,表层15—20厘米,由于常年进行耕翻和铲趟,土性变得疏松多孔,受地表生物气候的影响较大,比较通气、透水,物质转化快、水分养分供应较多,于是形成“耕作层”。在耕作层下,受地表生物气候影响较小,冷热变化较小,通气透水性差,表层粘粒向下移动,微生物活动较弱,形成坚实的蒜瓣状结构的“犁底层”。由于农业机械应用日益广泛,耕作层加深,犁底层被击破,水、肥、气、热条件进一步地变化,熟化程度提高,使得土壤进一步适应了作物生长的需要。然而,人类的土地垦殖过程,同时也是土壤原有结构和性状破坏的过程。如前所述,黑土在地质构造和环境区位上存在一定的脆弱性,因而在黑土垦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

第一,土壤肥力不断下降。黑龙江流域开垦初期,由于黑土带土质十分肥沃,从关内迁移到这里的拓荒者们对黑土地生产力水平产生了过分的依赖思想,种地不养地,导致土壤肥力不断下降。这是由于土地翻耕后,土壤环境条件逐年改变,有机质的合成与分解逐渐失去了原来的平衡,有机质分解的速度大于合成的速度,土壤中的有机质就会逐年减少。目前,黑龙江省的黑土、黑钙土的垦殖率已经分别达到74%和72%,由于开垦历史相对较早,以及长期以来对耕地的索取多、投入少,广种薄收、粗放经营,致使土壤肥力大幅下降。据黑龙江省土肥站调查测算,全省耕地投入产出持平的只占耕地总面积的14.8%,75.2%的耕地投入少或极少,还有10%的耕地处于只索取、不投入的状态;全省耕地的养分归还率,有机质为60.0%,氮为 53.9%,磷为 51.7%,钾不到 25%。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可知,黑土地开垦20年的肥力下降1/3,开垦40年的下降1/2。地瘦加剧了土壤物理性质的恶化,致使土壤板结,保水保肥性能下降,低产田面积增大。即便是被誉为“黑土地油汪汪,不上粪土也打粮”的克山、拜泉黑土带的耕地,也已有部分逐步进入低产田的行列。

第二,化肥的大量使用对土壤造成很大损害。近代以来,黑龙江流域的农业生产逐渐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演进,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然而,随着农家肥施用量的日趋减少,化肥投入量的不断加大,导致了有机物还田量的减少,加速了土壤的矿化速度,出现了地力下降、土壤板结、团粒结构遭到破坏等问题——土壤产生了黄化现象。它改变了土壤的营养结构和理化性质,从而降低了作物对降水和光能的利用率。以吉林省公主岭市为例,1999年的化肥施用量为302 163标吨,平均每公顷施用量为1.373标吨;粮食产量为207.3万吨,平均每公顷产量为13.36吨。这种高产出是以高投入为代价的,对黑土的原有成分和性状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此外,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也对土壤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如吉林省的玉米清种和连作、黑龙江省的大豆小麦的连作,往往导致土壤中某些营养元素的严重缺乏,造成土壤营养元素的比例失调。

第三,土壤水力侵蚀严重。黑土的机械组成、结构性、表层透水性都是良好的,当土壤含水量不高且降雨量不大时,土壤表层是可以接纳大量雨水的。但是黑土母质黏重,粘粒含量为35.6—60.8%;下层紧实,透水不良;中厚层黑土在70厘米下的土层每小时透水速度小于20毫米,薄层黑土从表层起透水性是极弱的。而且这里冬季长而寒冷,土壤一般保持半年季节性冻土层,深达2米左右,从而形成隔水层,使得春季融冻水和夏季雨水不能及时下渗,因而出现上部土层水分饱和后,因下部渗水缓慢,普遍滞水的现象。且土壤抗蚀性能较差,土块易松散,部分会形成悬浊液向下移动;在表土遭受侵蚀,心土裸露时,土团会迅速分散,一旦出现暴雨,水土流失是极其严重的[6]513。

未垦黑土生长着很茂盛的草甸植被,几乎没有土壤侵蚀,也见不到冲刷沟。但开垦为农地以后,自然平衡受到破坏,会引起土壤冲刷,称为水力侵蚀。由于黑土质地黏重、底层土壤透水不良并有季节性冻层,加之夏季降水高度集中,因此每年春季的融冻水和夏秋降水短时无法从土层中迅速下渗,于是形成大量的地表径流,造成土壤冲刷。由于长期实行粗放的土地垦殖和耕作,缺乏合理的防护措施,更加速了土壤侵蚀的过程。因此,在耕种历史较久的黑龙江流域黑土地区可以见到许多冲刷沟,片蚀现象更为普遍,黑色土层日渐变薄,在坡度较陡的地方,甚至露出了心土和底土,形成了“破皮黄”或“黄土包”。据初步估计,黑土平均每年表土流失厚度约为0.6—1.0厘米,沟头侵蚀速度每年平均1米左右,每年平均流走的有机质为3.9吨/公顷、全氮0.28吨/公顷、全磷 0.12 吨/公顷。

以松嫩平原东北部的山前台地为例,该地区为起伏的丘陵漫岗,相对高差10—40米,坡度较缓,多在2—5度间,坡长500—1 500米,土壤主要为深厚及中厚黑土,还有部分黑钙土、草甸暗棕色森林土。该地区年降雨量为500—600毫米,其中65%集中于夏季。该地区原来覆盖有繁茂的草甸草原植被,但经过近五六十年的、农垦指数70%以上的开垦,植被覆盖率下降到21% ~25%;加之黑土表层疏松而土质黏重,心土和底土特别紧实,以及季节性冻层、透水性差等因素,坡面也就容易产生径流。该地区过去顺坡垄耕作,降水顺坡下流,土壤侵蚀普遍,局部地区十分严重。该地区属于中度或强度侵蚀区,侵蚀严重的主要是黑龙江省克山、依安、克东、拜泉、北安等地。据克山水土保持试验站统计,克山水土流失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而拜泉占56%,克东占40%,北安占35%。另据该站资料记载,开垦80—100年的土地,黑土层被剥蚀约2/3,残留黑土层只有20厘米左右;开垦60—70年的,黑土层被剥蚀约1/2,残留黑土层30厘米左右;开垦30—40年的,黑土层被剥蚀约1/3,残留黑土层40厘米左右[7]。克山开垦农地以来,黑土层由原来的1—2米下降至上述的0.2—0.4米,年侵蚀模数为6 000—10 000吨/平方公里。据克山1956年的观测数据,3—5度的坡地平均每年土壤流失量为60吨/公顷,而5—7度的坡地平均每年土壤流失量为70—90吨/公顷。克山古城公社兴隆大队,每年表土流失100吨/公顷,氮、磷、钾流失量占全年施肥量的80%;沟谷发展很快、规模较大,沟头平均每年前进10米左右,沟谷密度一般为0.8—1.2公里/平方公里,甚至可达1.61 公里/平方公里。克山西大沟,沟壑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3%,田间沟壑密度为8.3米/公顷。又,拜泉先锋公社前进大队,侵蚀沟有302条。又,国营九三农场,在1953—1957年五年间,增加大小侵蚀沟80余条,总长达33.8公里,冲走土壤达3.14万立方米,尚未包括面上的流失量。该区土壤在遭到侵蚀的过程中,黑土层逐渐变薄,原来的高产黑土变成了黄黑土,再变为“破皮黄”,以至变为黄土橛子、蒜瓣子土等低产土壤,严重影响农业生产[6]516。

第四,风力侵蚀也日益严重。经过冬季长时间的冻结,黑土的表土一般都很疏松,秋嗣地及休闲地则更为松散。而这个地区每年4—5月又干旱多风,这种疏松的表土便会被风吹起,引起风蚀。而且土壤翻耕后,表土变得疏松,孔隙度增大、通透性变好,加快了土壤中空气的交换、土壤中微生物的活动、土壤养分的释放以及物质矿化速度,从而也加速了风蚀和黑土的退化过程。据国营九三和赵光农场的调查,有时一次大风,肥沃的表土就会被吹失1—2厘米;在春季风灾肆虐的地区,每年要刮走富含营养的肥沃表土1—2厘米,折合每亩流失表土8—16吨(土壤容量按1.2吨/立方米计算),每年每亩流失全氮16—32公斤、全磷12—24公斤、全钾 16.8—33.6公斤(土壤全氮含量按0.2%、全磷按0.15%、全钾按0.21%计算)。

据1999年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统计,黑龙江流域黑土带土壤侵蚀面积为74 326.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6.7%。在黑土带的49个市县中,属水力侵蚀的有30个,属风力侵蚀的有5个,属复合侵蚀(水蚀风蚀并存)的有14个。水蚀区分布于黑土带东部半湿润地区,其中大小兴安岭山前丘陵状台地(俗称丘陵漫岗)和波状起伏台地(俗称漫川漫岗)区域的坡耕地带和荒坡地带较为严重。水力侵蚀面积为51 878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25.6%。其中,强度水蚀面积为4 455.6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2.2%;中度水蚀面积为18 227.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9.0%;轻度水蚀面积为29 195.1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4.4%。风蚀区分布于黑土带西部半干旱地区,其中嫩江两岸沙地和接近内蒙古草原边缘地带的毁草开荒地和草原退化地较为严重。风力侵蚀面积为22 448.2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1.1%。其中,强度风蚀面积为3 645.8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8%;中度风蚀面积为8 100.8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4.0%;轻度风蚀面积为10 701.6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5.3%。

第五,最严重的后果——土壤荒漠化。黑龙江流域黑土带曾经是肥沃的草原草甸或森林草甸环境,但黑土层之下即为厚层的沙源,一旦丧失了黑土层的保护,其下的沙物质会很快活化。百余年来,黑龙江流域黑土带东部的山前丘陵和波状平原区域的绝大部分已开垦为农田,毁林、毁草的开荒行为致使天然林木植被基本绝迹、草原面积亦所剩甚少,原来稳定的森林草甸、草原草甸生态系统已转化为目前脆弱的农田生态系统。由于失去了植被涵养水源、保护土壤的作用,致使土壤易遭受雨滴的溅蚀和地表径流的冲刷,水力侵蚀不断加重。在黑土带西部,由于超载放牧和开垦土地,草原退化和植被破坏现象严重,削弱乃至丧失了植被对土壤的保护。总之,长期的垦荒,使得黑龙江流域的黑土地在风力的吹扬下被剥蚀殆尽,其下的厚层第四纪沙源活化,黑土地面临着荒漠化危机。

四、土地垦殖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反思

如前所述,黑龙江流域黑土带的“资源依赖型”土地开发已经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这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土地垦殖模式必须摈弃,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模式,才是区域土地开发的必然选择。

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提出之前,人类虽然也产生了保护环境、回报自然的朴素意识,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对开发模式进行主动的、有意识的优选,而是自然地承继了一种以索取产品和财富为目标的开发模式。这种开发模式在史前文明和农业文明时代由于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还比较轻微。进入20世纪后,工业化进程大大增强了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这种资源依赖型的开发模式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就日益严峻了。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提出从根本上扭转了区域开发模式的选择思路,从哲学的高度为区域开发规定了一个更为合理的基础。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开发理念具有三大本质特征:数量维的发展度、质量维的协调度和时间维的持续度。也可以将其最终目标归纳为:开发——满足当代和后代人的需求,公平——代际之间的原则,合作——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协调——创造自然、社会、经济支持系统适宜的外部条件。在这种开发模式中,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只是一种选择,经济增长只是一种手段,这就对开发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相应也就有更多的途径与更新的方法。

适应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区域土地开发,必须首先建立在对区域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即开发的前提是注意维持该区域的生态平衡,而不是对自然资源的简单索取。其次,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土地开发必须改变过去单纯的土地垦殖模式,而是要实现对区域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除了发展种植业外,还可以综合利用区域土地资源发展牧业、渔猎、旅游等产业。再次,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土地开发必须走内涵发展之路,在区域开发中注意知识和技术的投入,以提高对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尽可能地减少对本地区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后,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土地开发必须以人为本,必须符合当地居民的利益,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借口。

[1]陈百明.中国土地资源生产能力及人口承载量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707.

[2]B.S.Sharratt,等.北美黑土带解冻期水土流失[J].荆延德,编译;王飞,校.水土保持科技情报,2001,(4).

[3]满铁调查课.满蒙全书:第3卷[M].大连:安井源吉,1923:58-60.

[4]连浚.东三省经济实况揽要[M].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1:136.

[5]张福如,等.中国自然资源丛书·黑龙江卷[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140-142.

[6]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研究所.中国东北土壤[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0.

[7]岳红光,等.保护黑土资源,建好东北粮仓[J].吉林水利,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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