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2014-04-05李喜蕊
李喜蕊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2206)
当今,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的作用,对于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给予了高度重视,纷纷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纳入国家战略体系之中。2008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纳入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之中,并指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发展模式,即公共服务是基础,市场发展是方向,由政府机构承担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和共享服务,社会投资进行增值性信息开发利用,满足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
在国家战略规划指导下,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发展迅速,初步构建了一个政府机构为主导、事业单位为补充、行业协会参与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不过,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仍然存在着信息服务主体分散、地区差异、行业差距、基础信息公开不够充分、产学研信息沟通不畅、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等诸多问题,需要大力改进。本文即从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战略规划入手,拟对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略作探讨。
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战略规划
为了实现到2020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这一战略目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提出要采取九项战略措施,其中第五项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同时指出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纲要》提出要“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系统集成、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纲要》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进行战略定位,并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首先,《纲要》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纳入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之中,突出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其次,《纲要》指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基础地位,提出由政府机构承担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和共享服务。最后,《纲要》对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明确了具体的建设任务,即根据知识产权专业方向和行政管理机关分工,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加快开发适合中国检索方式与习惯的通用检索系统;根据地区和行业建设需要分别建设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信息库;根据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建设和升级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
2011年,中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十大工程,其中第五项工程即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程。该规划工程提出要“建立健全多种类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基础性知识产权信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提高为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和舆情监测,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信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系统与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平台,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具体任务。
二、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现状透视
(一)国家机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具有全社会所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务信息资源,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确保共享。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是知识产权服务的基础环节,在中国,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立法、司法机关。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知识产权审查、确权及行政执法等职能,是大多数种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的源头,因此承担了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的主要任务。
根据行政职能的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版权局、商务部、林业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分别为中国专利信息、商标及相关权利信息、版权信息、知识产权对外贸易信息、植物新品种信息、电子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海关信息、原产地名称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的全国主管服务部门,它们在国家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程推动下,通过建设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和共享,向广大公众提供职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类信息(包括国内外要闻、公告告示、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在线服务信息(在线申请、在线咨询答疑、调查问卷、在线检索、在线查询)、政策法规类信息(战略、政策、计划、规划、法律、法规、条例等)、公报年报类信息(专利公报、年报、集成电路公告、商标公报、植物新品种公报等)、统计信息、网络链接类信息(地方子站、其他机构链接、服务机构链接、国外相关网站链接等),多数机构及其服务平台对相关基础信息进行了初步整合集成,建立了便于使用的数据库或检索系统。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了13个检索和查询系统,包括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试用版)、中国专利检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检索、国外及港澳台专利检索、专题数据库检索、法律状态查询、收费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退信信息查询、事务性公告查询、年费计算系统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商标局建设了中国商标网,建有商标在线查询系统,提供三种类型的商标注册信息查询:商标相同或近似信息查询、商标综合信息查询和商标审查状态信息查询。商务部网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建设有法律法规数据库,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专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信息检索的数据库。林业局和农业部网站分别建设了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库和农业植物品种名称检索系统。海关总署网站建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站式导航服务系统,可以在线申请海关备案、担保、查询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等。
由于职责所系和职能分工,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共信息服务呈现主体分散、信息丰富权威、初步整合等方面的特点,为各界用户了解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利用知识产权现有资源进行再创新提供了丰富、有效的资源平台。
2.立法与司法机关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立法和司法机关是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信息的生产发布服务机构,为了以公开促公正,适应政务公开的需求,各立法司法机关都在依法逐步公开相关信息。全国人大网除了建设有法律法规数据库和文献资料数据库以外,还设立了“立法工作”专栏,提供立法草案、立法信息等信息服务,在“资料”栏,提供每月新实施法律法规,常委会公报、文献资料(法律文件、决议、决定、公约条约及双边协定、报告、公告)、法律释义与问答等信息资料。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为宗旨,宣传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展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主要开设有要闻、普法中心、普法课堂、法治时评、法学研究、案件实录、普法专题、域外司法等栏目,并建有“中国法律法规检索”数据库。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建有“法律法规全文检索系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人民法院系统的审判信息公开工作。人民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通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制止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应对具体情况,科学界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合理确定保护强度,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有效维护创新机制,构建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而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信息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导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明确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必须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一是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网络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旁听庭审等方式,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过程。内蒙古、河南、江苏、安徽、湖南、四川、福建、江西、宁夏、新疆等地法院均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庭审网络直播的长效机制。二是通过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开办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和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上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子网站。这两个网站成为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各高级法院均安排有专门的裁判文书上网信息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及网络维护工作,并实施上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提高裁判文书的上网率。截至2012年底,共有47 422份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公开。三是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年鉴等材料,全面展示、公开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00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中英文)。2012年起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合作出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年鉴主要收录每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工作综述、统计数据、调研成果、典型案例等资料。北京、重庆、山东、河北、河南、甘肃、新疆、江苏、湖南、四川、广东、广西、海南等地高级人民法院,近两年起也开始发布当地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或蓝皮书[1]。
(二)政府扶持下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需求,知识产权政府机构还支持成立了一些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政府财政支持下的一些教研培训机构也开始注重对知识产权教研信息与人才资源信息的开发与服务。这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政府或行业的大力支持,也基本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部分有条件的单位对信息资源的增值服务采取收费服务和商业化运作的模式。
1.政府部门附属信息服务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设立了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知识产权出版社等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47个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对于47个专利信息服务网点也配置了全部领域专利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系统,同时,支持地方特色的专题数据库建设,协助建立了武汉光谷、包头稀土、杨凌农业、兰州石化、重庆摩托车(汽车)、江苏电子、广东家具、山东黄金等产业特色数据库。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审查部门提供STN、Dialog等商业系统的国际联机检索服务,同时以多款专业性高级分析软件和多种信息资源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检索、咨询、翻译和战略分析等高端服务。检索中心还负责对中国非专利最低文献量的科技文献进行深度加工,建立中国非专利文献数据库等工作。检索中心建有提供专利信息的综合性网络平台——中国专利信息网,网站建有专利检索系统,还可以进行中国专利文摘检索、中国专利英文文摘检索,具有独特的中文专利全文打包下载功能,采用会员制管理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检索、网上咨询、论坛交流、公众自我宣传等服务,是提供专利信息综合性服务的网络平台。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级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赋予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专利数据库的管理权、使用权和综合服务的经营权,主营业务包括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系统研究开发、专利信息加工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网络平台建有中国专利数据库CPRS、专利实施数据库等整合资源库。
知识产权出版社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和主办的对外专利信息服务统一出口单位,是集出版、印刷、数据加工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出版机构。中国知识产权网是该社主办的专利信息服务专业网站。网站提供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包括专利信息应用解决方案、专利分析预警咨询报告、专利文献翻译服务、中国公开专利统计报告、专利数据加工服务、专利技术定期跟踪服务、专利检索服务、专利咨询分析、专利数据定制服务。网站经营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主要有专利在线分析系统、专利在线预警系统、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中国药物专利数据库、专利信息分析系统、专利管理系统、专利光盘、专利公报、推荐套餐产品、专利文献阅读卡等。为配合国务院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发挥专利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撑作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资委行业协会办公室等协调支持下,知识产权出版社承办了国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十大重点产业提供公益性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在内容上涵盖了有关技术创新重点领域的国内外数十个国家专利文献信息;在功能上,针对科技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集一般检索、分类导航检索、数据统计分析、机器翻译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化专题数据库系统,为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并购重组、产业或行业标准制定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作用。
其他相关政府机构也相继成立了专门从事信息服务的专业领域服务机构,并建设了网络平台,开始了信息服务的专业化、网络化和深度开发。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建有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软件与集成电路)和国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前者主要有资讯中心、政策法规、IP-China、司法鉴定、专利预警数据库、专利池等栏目,其中专利预警数据库即专利预警发布平台,有关于重点公司专利动态、专利信息发布平台、著作权信息发布平台、预警分析报告、知识产权诉讼动态等子栏目;后者建有产权及知识成果库,包括数字音视频编解码专利库、高端通用芯片专利库、LED专利数据库、教育培训教材库等子库。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基本职责为进行计算机软件和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认证、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其网络平台主要有版权资讯、版权登记、版权服务、版权代理与贸易、在线咨询等栏目,并建有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为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电子化流程提供系统运行服务和部分技术服务、向商标局和社会各界提供商标信息服务、运用商标申请服务大厅向商标申请人提供服务等,建有中国商标服务网、注册商标信息库,还可以在线进行商标局、商评委各类通知书发出状态检索、商标公告期检索和领证通知检索(限直接受理)。
2.知识产权教研培训机构的知识产权教研人才类信息服务
目前,在中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的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为代表的政府附属专业培训机构,一类是高校设立的知识产权学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具有推进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重要职责。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未来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实施了重大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计划,建立了“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库、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库,提高了知识产权人才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为了适应全社会知识产权培训需求,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人才的持续成长,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系统、规范、有效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设立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是中国唯一由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机构。近年来,该中心培训项目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培训内容涉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形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际条约、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实务等。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承担建设的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三大平台建设之一,其远程分站总计已达38个。投入使用至今的10年间,平台累计培训量超过23万人次,实现了培训人数年均138%的高速增长,制作远程教学课程超过150门,内容涵盖了大部分知识产权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远程教育采用注册学习制,只要注册完成就可以自由选课在线学习。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及其远程平台的信息资源,已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学习提高的优质免费的公共资源[2]。
各地知识产权局也不断推进本地知识产权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建设本地知识产权专家库和人才库。以重庆市为例,重庆知识产权局2012年举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研修班”等培训42次,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专业人才5 000余名,建成了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家库、培训师资库、高层次人才库等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库3个,收录专家信息158条[3]。
高校的知识产权学院则是全面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提供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信息的重要阵地。深化知识产权系统与教学研究机构的交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和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这也是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国家教育部将知识产权法纳入目录外二级学科,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中国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设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学院或研究院,并开办网站,以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教学科研资源整合和共享。比如,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络平台建有信息港数据库和数字化教学平台。中国社会科学网知识产权专题的“法律法规”栏目则是重视资源原始积累和实现网络共享的典范。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及其网络服务平台则是科研院所推广科研成果实现科技转化的重要尝试[4]104-105。
(三)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中国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大多是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的社会(行业)中介组织,是联系国家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同业竞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重要纽带,作为法律主体,体现了自愿参加的协会会员的意志,在会员共同维权、行业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信息交流与共享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纲要》指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组织共同维权。
中国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联盟)组织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综合性的行业协会或研究会,包括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如国际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的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国发明协会;国家工商总局直属的中华商标协会等,以及这些协会在各地方的分支机构,这类协会综合性强,工作职责也广泛,包括行业研究、行业维权、行业标准、对外交流、行业内部信息交流等。第二类为行业维权组织,主要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国家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成立,包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这类行业协会主要以行业维权为主要工作内容。第三类为政府支持下特色行业自发成立的行业联盟组织,如由中国著名彩电集体组建的行业联盟——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CTU)等,这类行业协会限定特别行业,会员来源面比较窄,也比较专业,行业自律、行业共同维权、行业内部交流为主要工作内容。
以上所列行业协会都建立了自己的服务平台,绝大多数实现了在线入会申请、在线链接、在线问题咨询、行业法律法规在线查询等,公布了协会章程、会员名单等,及时公开会议信息、问题研究等,部分协会平台尤其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平台,大多建设了入库作品查询。以下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加以分析。
中国发明协会主办的中国发明专利技术信息网设置了新闻博览、发明学堂、免费电子库、发明论坛、信息发布中心、发明人才库、知识产权法规、技术难题、专利检索、科技365天等栏目。其中发明学堂栏目提供发明技巧、技能培训、案例集锦、律师答疑等方面的信息的浏览,可免费浏览全文;免费电子库栏目提供投资创业、新品开发、广告宣传、企业管理、市场经营、信息情报、商品销售等一些发明趣典或技巧,可免费浏览全文;专利检索栏目实现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数据库的高级检索的同步链接。中华商标协会主办中华商标网,主要栏目有商标动态、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历史文献、商标战略、驰名商标等。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中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在其服务平台设有作品库(每日更新,结果显示:图片、作品名称、表演者、语种、制作者、权利人)、权利人名录(显示制作者、权利人,点开后显示权利人的所有作品列表,包括作品名称、表演者、语种、制作者、权利人)、新歌公示;以上公告、公示、名录还可以进行综合检索,分为精确搜索和模糊搜索,输入关键字,可通过音集协编号、作品名称、制作者、表演者、语种进行条件限定,也可全部选项综合字段检索。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网络平台建有权利人专栏(在线入会、作者信息备案、稿酬查询与认领、维权申请、会员信息修改、认领作品、常见问题)、使用者专栏(法定许可、授权许可、更多服务、常见问题)和普法专栏(法律法规、著作权集体管理、典型案例、合同范本)。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作为中国电影作品权利人唯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其网络平台设置了入库作品检索、许可使用(许可流程、申请许可)和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等栏目。
DHIP数字家庭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支持下,依托视像行业协会、音响行业协会、中彩联、AVS联盟、CBHD等业内协会及联盟等建立的一个数字家庭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栏目有平台动态、业界资讯、政策法规、IPR检索系统、专利运营、IPR成果转化、专业服务、热点领域、IPR专业培训等。其中,IPR检索系统包括重点技术专利数据库、标准专利数据库、诉讼案例数据库等,是面向数字家庭行业组建的开放的、公共的、系统的、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行业协会具有民间组织、自愿参与、同行自律、非营利等特征,这些特性使得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国外行业协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在WTO体系下,行业协会可以承担许多社会必需又不宜或难以由政府和企业直接承担的事务。2009年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涉及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和工作推进机制的问题。宏观层面涉及完善制度(包括法规、体制、政策)和中央层面的专项举措;中观层面涉及区域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微观层面涉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以及全民知识产权活动(包括群众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知识普及)。”显然,在中观层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的力量为应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社会中间层主体,其中行业协会最为关键。但从知识产权行业信息服务来说,这些协会的作用才刚刚起步,远远没有发挥其应起的作用。
三、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是以政府机关为主导、事业性信息服务机构为重要补充,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一个有机体系,对于基本的知识产权行政、立法、司法、教研、行业等信息做到了免费、及时的更新和共享。
但是,作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的问题,集中在信息公开不充分、信息平台不集成、信息服务不均衡、信息技术不先进、服务机构间不协调等等方面,必须依据国情、创造条件、优化完善,为尽快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第一,中国知识产权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政府信息市场化问题缺少规范。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是一种特殊的政府信息资源,知识产权政府机关的信息公开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前提。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法规条例或办法为知识产权信息的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南,但总的来说,公开信息与国家秘密的界限、信息获取方式与渠道、信息公开例外与申诉、信息公开职责与期限、政府集成信息的市场化问题等规定并不详尽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第二,中国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权限集中在十几个政府机关手中,也没有一个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综合管理机构,造成了知识产权基础信息的极端分散,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还任重道远,这显然不利于从战略高度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的运用、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知识产权的教育和文化的养成。
第三,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着行业差距和地区差异等不均衡的问题。一是在专利、商标基础信息库建设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在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建设方面还很薄弱;二是重点行业数据库及地方特色专题库陆续开发,但地区和行业数据库分布面还不均衡;三是针对大中型企业的数据库定做等服务开始开展,但对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而且人员少、财力弱的中小企业的信息服务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另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集中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中东部地区,而集中了中国知识产权传统资源的西部地区的信息服务相对薄弱。
第四,从技术上说,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方式比较单调,大多以信息公开为目的,缺少用户导向的人文关怀,信息检索功能不够强大,而且由于政出多门,存在着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比如多个政府服务平台都有法律法规数据库。此外,中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平台还比较缺乏,知识产权分析工具不足,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软件的研发。
第五,从服务主体上说,行业协会组织的信息沟通整合功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具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的传统图书情报机构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几乎无所作为,这使得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间不能有效协调、统一部署,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与企业用户之间不能有效沟通与合作。
四、中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完善
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具有全社会所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政务信息资源,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确保共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代理服务、咨询服务、交易服务、维权服务、融资与产业化服务、信息服务等,其中,信息服务是所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5]。《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要完善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图书情报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服务体系。
第一,要充分理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精神,各政府部门各司其职,抓好信息服务战略的落实。在现有条件下,各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处理好国家秘密与公众信息之间的关系,细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登记制度,如什么信息什么时间由谁公开,是否需要跟踪分析等,制定可操作性规范和标准,尽量做到政府信息充分有序公开,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奠定基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来源于大量的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源,其中很大一部分掌握在政府和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手中,国家机关对其掌握的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及时性,将直接影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知识产权司法判例为例,目前仍有大量的知识产权诉讼文书没有被公开,或者通过一般的公开途径无从查找,对当事人、律师、知识产权研究者和学习者来说均很不方便;再以专利确权为例,专利申请、授权过程信息公开度也缺乏,因此需要从观念和制度上解决当前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各政府机关应该充分重视对基础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积极探索基础信息资源服务于市场的途径和方式,加大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加快知识产权信息的应用和转化。
第二,统筹规划,建立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服务的均衡发展机制。知识产权信息具有公共属性,理应实现消费机会均等。知识产权信息又是一个跨越各领域的宏大范畴,涉及每一个人的私人生活和社会活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程设计了两大项目,即国家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系统和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平台,每一个项目都规划了专利、商标、版权、林业、农业、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个领域,集中体现了中国实现行业或专业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均衡发展的规划。对于地区差异,我们应该推进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的服务和推广,同时应该转变观念,加快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
第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作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搭建政府、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行业信息的交流、共享与整合,实现行业共同发展。中国2007年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旨在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国外行业协会发展的实践证明,行业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能够承担很多社会必需但又不适宜政府直接承担的任务。在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缺乏、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比较薄弱情况下,知识产权行业协会更是大有可为。
第四,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应将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纳入中国信息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在不同部分、地区、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建设应注重资源整合和合理布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介入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行业。在目前出现国外数据库巨头打入中国市场并力图开发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形势下,更应保持警惕与研究对策,以防止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被国外公司利用,成为在中国谋取巨大商业利益的工具,避免阻碍中国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的发展[4]108。
同时,要充分利用最新技术,加强信息互译,提升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的质量,提高公益性信息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发达国家服务质量的提高除了有成熟的机制保障,重要的一点是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达,比如平台建设技术、数据库建设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尤其是云计算技术的采用,大大提高了发达国家的信息服务水平。云计算是一种商业计算模型,它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信息服务。云计算环境下可以实现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提升。发达国家实践证明,采用云计算技术,不仅大大提升资源整合能力,而且可以实现信息服务资源与用户需求的双向挖掘,使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对用户进行使用行为分析更加便利,有利于服务商挖掘用户的隐性需求,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中国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应该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平,加强中外文献信息的引进,提高语言翻译的水平,一方面有助于中国知识产权信息的国际推广,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国民众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国际化水平是衡量信息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另外,目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整合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探索建立数据信息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建设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在内的综合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一步到位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服务。
在中国现有国情条件下,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服务系统有下列三种模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模式是整合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建立综合各知识产权领域的市场监督局或大知识产权局。作为管理和服务手段,整合后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必然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这种模式推进涉及复杂的行政制度改革,所以实施难度比较大、推进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高昂。第二种模式是建立全国性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并由其构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或者由现有相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牵头整合国家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源,建构统一、高效、方便、快捷、内容丰富而全面的知识产权公共文献与信息网络,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信息资源部门分割和多头重复建设的问题。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基础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职能的模式,但前提是这种信息资源机构或牵头机构具有强有力的领导和协调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和资源垄断的弊端,这需要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第三种模式是采取现有行政管理机关支持、社会力量介入的方式建立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服务系统,这种模式实施起来会更加快捷方便。但这种模式如何实现长效运行仍然需要不断探索,比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采取收费模式、免费模式还是基础信息免费、增值开发收费的模式,行政管理机关对于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资源支持采取免费支持还是收费授权方式,等等。在现有制度模式下,可以尝试行政管理机关基础信息免费支持、整合信息低价授权的模式,以促进信息共享和进一步开发。还应注意到,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将会大幅提高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的能力,也能有效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但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同样需要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政策支持和制度完善来推动。
第五,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是国家长期创新发展的前提,而人才又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发展的关键。人才培养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对人才有着很高的要求,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法律知识,甚至信息分析、信息检索技术。目前,中国跨越教育界与实务界,遍布全国,跨行业、跨系统的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已初步建成,但中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强。而且,中国还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标准,使得现在从业人员参差不齐。2011年,欧洲开展了专利信息分析员专业资格认证(CPIP)计划,首次承认专利信息专业分析员的职业资格,我们可以借鉴经验,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的整体水平。同时,公益性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应特别突出其基础性,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推广和宣传普遍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公众和中小企业对基础知识产权信息的获取能力和应用能力,为进一步深入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奠定基础。有必要继续加强师资培养、教材开发、人才引进、新技术应用,提升培训和推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公益性培训体系的建设,可以为后续商业化培训服务奠定用户基础,从而间接推动商业化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着力培养中国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也是发展中国信息服务业的迫切任务,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高校和公益性培训大多数是综合性与基础性培训,不能满足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需要,中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高端市场大多被国外信息服务机构所垄断。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可以为中国高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并迅速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培养高端信息服务人才的方式可以是:政府提供专项基金,支持商业化高端培训服务市场的发展;从国外引进人才,给予创业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示范园区和高端信息服务培训基地,为企业定向培养具有实战能力的高端信息应用人才。”[6]
[1]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EB/OL].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3-04-26)[2013-11-23].http://www.court.gov.cn/zscq/bhcg/201304/t20130426_183661.html.
[2]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EB/OL].(2012-08-10)[2013-12-23].http://elearning.ciptc.org.cn/public/index.
[3]201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EB/OL].法律教育网,(2013-05-28)[2013-11-23].http://www.chinalawedu.com/new/201305/caoxinyu20130528 16381639691389.shtml.
[4]冯晓青,李喜蕊.中国知识产权文献及信息网络服务现状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2,(5).
[5]吴离离.浅析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J].知识产权,2011,(6):64.
[6]孙艳玲.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C]//鲍红.知识产权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论坛论文集.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