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型的人容易受蛊惑? 精神控制与邪教迷途
2014-04-03
10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事发于5月28日21时许,“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张帆、张立冬等6人在一家麦当劳快餐厅向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女性吴硕艳拒绝后,视其为“恶魔、邪灵”,殴打被害人致死。
人们在震惊之余不禁要问,当今社会飞速进步,科技高度发达,为何邪教仍能蛊惑人心,俘获众多的信徒?从科学角度讲,这显然与“精神控制”有关。
精神控制乘“需”而入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个人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动机往往是由不同性质的5种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与归属的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组成,而这5种需求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次之分,既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等方面的低级需求又有爱与隶属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等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高级需求。需要越强烈、越迫切,引发的行为就越强有力。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如果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寻求其他途径得到满足。
很多邪教组织正是利用普通人对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顺利等的心理需求,谎称信了自己的组织就能消灾避难、保平安等,诱人入教,从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就拿生理需求来说,邪教宣扬能“祛病健身”、摆脱尘世的痛苦,这对年老体弱者和社会弱势群体有较大吸引力。日本的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在其创立伊始便宣扬其教团以解除人间痛苦为宗旨,设立有专门医院和诊所,宣称“可以治疗癌症、艾滋病”。这种手法投合人们渴望健康的心理,使不少患病的信徒不能自拔。
针对安全需求,邪教组织往往利用信徒的恐惧心理,对其进行欺骗,然后实现精神控制。
以“全能神”为例,该组织又叫“东方闪电”,它曲解基督教《圣经》,宣扬“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经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该教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该组织蒙蔽大量信徒,在华北等地的农村迅速蔓延。另外,一些邪教组织还对脱离该组织的信徒进行残酷惩罚,其他信徒因此心生恐惧,不敢再“叛教”,信徒因此入“教”容易脱“教”难。
无归属感导致“皈依”
马斯洛所说的第三种需求是社会交往与归属需要。邪教组织之所以能迅速扩张,与这一点关系密切。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引起较高的社会心理压力,在这种焦虑情境下,个体与别人亲近的需求就会增加,而现代生活又使人际关系相对更加隔阂,这种长期的需求缺失,容易导致心理疾病。
在我国很多城乡地区,居民的集体活动越来越少,人与人的关系也变得日渐淡漠。邪教组织看到了这一点,利用人的社会交往与归属的需要,吸引并控制信徒。
在贫富分化的社会中,很多弱势群体都渴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邪教组织往往宣称(除教主外)信徒之间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其实却另有所图。如美国“人民圣殿教”的教主琼斯,就要求参加者把个人财产全部捐给教会,教徒之间不得有经济差别,完全平等,生活所需由教会统一分配,他有时还打着慈善的幌子,对医院、养老院、生活困难的人捐款,取得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也让很多信徒沉浸在“平等”的幻觉中。实际上,邪教教主往往霸占了教徒的财产。
家属建立“反全能神联盟”
精神控制也称“洗脑”,是指群体或个人运用超乎常规的方法,劝说其他人顺从操纵者意愿的过程。其主要特点就是对信徒和外界环境交往的控制,使信徒完全接受某种特定的理念。如果这种控制的程度特别强烈,就会内化演变成一种信徒自愿受控制的行为,形成“成瘾”心理。
笔者在和一些邪教信徒亲属的交流中了解到,很多信徒的心理已经发生了严重扭曲,他们觉得工作没意思,挣钱没意思,家庭没意思,夫妻感情没意思,子女没意思……只有邪教组织的聚会、唱“信神”歌曲、听人讲道等活动最有意思。一些更为严重的痴迷者甚至还出现了精神异常行为。
四川内江的一位中年女性痴迷“全能神”以后,行为变得异常,她家人患癌症,她竟然认为这是神的美意;自己生病也坚决不看医生,甚至把药扔掉。山西临汾的一位邪教受害者表示,他的妻子信“全能神”后,就不再工作挣钱了。
许多痴迷者的亲属反对他们信“全能神”,痴迷者就说不信“全能神”的是魔鬼和撒旦。这种状态导致很多家庭破裂。为了挽救自己的亲人,一些“全能神”邪教信众的亲属还建立了“反全能神联盟”,通过QQ群交流沟通,希望找到解救亲人的办法。
“洗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那么,这些信徒怎么会“中毒”如此之深呢?
一般来说,实施精神控制(洗脑)有这样几个条件:
使人意识不到这种控制:个体发现自己一步步在改变,捐献金钱、放弃工作、越来越狂热,但觉得这一切都很正常,是自己自然而然变化的。操纵者并没有明确提出要求,但所有人都“自发”走了一条最符合操纵者利益的路。
控制人的时间和生活环境:通过一系列规则、要求或建议,实现对被操纵者个体时间和环境的控制。
营造无能感、恐惧和依赖性:提出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美妙前景,而这个目标只有参加操纵者组织的活动才能达到。贬低现实生活、夸大美好前景,责备个体的缺陷,使被操纵者逐渐产生一种无能感和依赖性。
压制个性化的行为与态度:一切要按照组织者的意思进行。上有操纵者理论上的提倡,下有个体间的相互评价和监督,因而具有强大的力量。个体认识到,进入这个组织就要抛弃过去的自己,重新做人。
灌输新的行为与态度:被操纵者进入组织以后,其他个体的尊重和肯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得到肯定,就认为具有最大价值;个人看法得到组织的鄙夷或者漠视,就弃之唯恐不及。经过一段时间,一个所谓的“新人”就诞生了——成了操纵者的留声机和传声筒。
提出一套循环论证的理论:在实施精神控制的组织中,个体总是错误的,组织总是崇高的,外部世界总是低级的、邪恶的。被操纵者长期处于这种氛围中,别人用这套逻辑对待他,他也理直气壮这样对待别人。最后,这种思维方式成了信徒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很难认识到,也很难走出来。
最易受蛊惑的性格倾向
有调查结果显示,容易受邪教蛊惑的人至少具有以下性格倾向中的一至二项:
一是具有偏执、强迫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往往认知狭隘,无反向思维,头脑易于被控制。
二是具有分裂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敏感于某种奇异的心理体验,思维习惯于任意联想,易于被邪教组织鼓吹的奇迹所吸引。
三是具有癔症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受暗示,渴望得到注意和赞赏,好幻想,不习惯于理性逻辑思维,情绪化,易于用想象代替现实以满足心理需求。
四是具有冲动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于爆发负性激情,行为有不可预测性,往往情绪激动极易发怒做事不计后果。
五是具有神经质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不相信自己能驾驭生活,缺乏自信,盲目乞求他人帮助,自愿从属他人,缺乏这种依赖会有毁灭感和无助感。
六是具有受虐型人格倾向。这种人格倾向易于任人摆布、自轻自贱、屈从外力,甚至自我伤害、自我折磨,以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摧残自己的身心健康,牺牲亲人朋友的感情甚至生命等来换取权力、财富和社会认可,这种倾向的人易于成为邪教攻击社会的工具。
社会对弱势人群应多加关注
前边说到,一些弱势人群由于特别缺少社会归属感,容易进入一些令他们感到自己很受重视的非法组织,并沉湎其中难以自拔。这就要求基层社会组织和民间爱心团体,能更加关心这类人,多帮他们缓解生活中的焦虑,多组织一些民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如唱歌跳舞、做手工、旅游等,吸引他们参加,扩大他们的正常交往,使他们改善身心,远离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