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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福建高校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研究*

2014-04-02

技术与创新管理 2014年3期
关键词:福建省企业

邓 雪

(闽江学院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1 福建高校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问题

目前福建省正处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时期,面临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和国际竞争,福建省必须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要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速发展,建立特色突出成果显著的区域创新体系迫在眉睫。然而,福建省高校在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1.1 结构不合理,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弱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势头猛烈。截止到2011年底,全省普通本科院校数量有35所,高职高专院校有56所[1](见表1)。但高校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1.1.1 老本科高校较少,新办本科院校较多

进入21世纪后,新组建了许多本科院校,这些学校大都是由原来的专科、高职、或中专合并升格形成的。这就使得这些院校存在创办时间短,师资队伍整体比较弱,专业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不够健全等问题。这些学校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能力弱。

1.1.2 高校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表1所示,福州和厦漳泉这4个地区高校多,占全省高校总数近86%,南平、三明、龙岩三地区高校只有9所。高等教育的发展还不能够适应经济欠发达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

表1 截止2011年底福建省各地高校数量统计表 所

1.1.3 学科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电子、机械、石化已经成为我省的三大主导产业,这三大主导产业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贡献率已超过40%。但2011年,福建省工科在校研究生数6 945人,占研究生总在校人数的20.49%,本科生工科在校生数120 593人,占本科生在校总人数的30.44%。这与经济发展是不协调的。近年来,福建省提出了石化、钢铁、汽车、船舶、装备制造等14个重点振兴的产业,并提出了实施方案,推进落实950多项总投资5 800多亿元的产业调整振兴重点项目,需要一大批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作为支撑,但福建省的人才队伍建设仍然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与工科类人才偏少,人才结构分布不合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1.4 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

福建省高校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为高层次顶尖人才贫乏,学科骨干力量偏少等现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等高科技领军人才匮乏,特别是工程技术方面的教师缺乏,缺少高水平的学术科研队伍,这些状况严重制约了福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2 管理机制不完善,产学研结合程度不高

一方面是行政直接管理、控制、干预过多,教育资源和权力较多集中在教育行政部门中,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高校严重缺乏自主权;另一方面,在高校内部,“以生为本”、“教授治校”等理念尚未真正实现,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此外,在我省高校中,存在着部属院校,省属院校,省市共管、以市为主院校,市属院校等多种不同管理体制的高校,这种管理方式虽有一定合理之处,但容易加剧教育资源的分布的不平衡,使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差距逐步加大,形成非良性循环。

长期以来,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往往是以获得经费多少、发表论文数量、参与人学术地位高低等因素来确定。许多科技成果都单纯以追求学术价值为目的,不重视“市场价值”,导致科研成果与实际相脱节。不少科研成果,无法转化为生产力,更毫无经济效益可言。高校没有成为新知识新技术的原发地,无法给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新技术支撑。此外,福建省缺乏高水平的科研机构,重点院校数量较少,大学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技术发明的产业化、市场化的过程比较缓慢,尚未与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科研机构、高校的研究成果往往不能符合市场的需求。政府缺乏对各创新主体及创新活动有效地协调与引导,现行管理机制不够科学,中介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我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

1.3 科技支出不足,缺乏系统稳定的金融支持

2010年福建省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16%,低于全国1.75%的平均水平。而按创新型社会的标准,研发投入占GDP比例一般要达到2%以上,福建省要成为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在这一目标上还有较大的差距。福建省基础研究投入在R&D投入中仅占2.84%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的8.2%的水平,而发达国家这一指标通常会达到20%以上。由此说明福建省在科技论文、专利等科技活动产出水平及科技成果市场化方面和其他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福建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偏多,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偏少,而且这些企业注重追求眼前利益,希望能迅速见到经济效益,对研究周期比较长,技术含量比较高的项目不感兴趣。除了少数大型企业外,福建省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大多数企业的发展还是依靠“拿来主义”,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办研究机构仅仅比2009年增长0.78%,这样算起来,每十八个企业才拥有一家研究机构。2010年,专利授权量前十名的内地省份中,福建不在其中。这些问题必须靠产学研用结合来解决,但由于多数的校企合作项目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而金融机构又非常重视风险防范,这就导致合作项目从基础性研究到中试再到产业化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金融支持不足问题。近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虽然创新了许多业务模式,但由于内部风险控制的约束,新运作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推广。

2 提升福建高校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能力的对策建议

2.1 人力支撑方面

2.1.1 提高办学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一大高等教育大国,但“大”不等于“强”。如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仅仅2 000人左右,却培养了众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其中的航空航天专业在美国属一流水平。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全面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使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变为高等教育强国,已经迫在眉睫。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应当坚持高等教育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这样才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如英国为改变北部经济落后的局面,北部五所高校组成联盟,发挥知识创新优势,以各自特长和资源为依托,创建了科技园、研究中心等机构,以教育科技带动人才培养,为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改变了东北部经济落户的局面,提高了就业率,促进了英国北部经济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曾经强调指出:“我们发展教育事业,不能单看近期的需要,更要重视长远发展的需要。”高等教育的发展不仅要适应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更要根据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发展[2]。这一方面是由教育的滞后性所决定的。由于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的周期性较长,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会立竿见影,因此,只有适度超前发展,才能追的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只有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够与区域经济实现良性互动。过度超前不但会导致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而且大量高层次人才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所决定的。

2.1.2 建立激励机制,提高高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目前,福建高校科研工作中存在重学术轻应用,职称评定时强调论文、课题、著作、获奖等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现象。要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必须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才能够真正促进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允许教授脱离岗位一到两年去从事研究工作或者去硅谷地区创办企业,并保留其在高校的职位。江苏省为促进高校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专门设立“企业创新岗”,鼓励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兼职,聘任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积极推行产学研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行科技分类评价制度。基础研究实行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实行企业与专家评价,发挥科技社团的作用,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辽宁省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创办企业,或者以入股的形式进入企业,三年内保留原职,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因此,福建高校必须制定政策提高职称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实施荣誉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的激励机制。应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应用奖、推广奖,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给与激励。在奖励制度的制定上,应把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列入考核范围;对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研究者,在考核、评定、奖励方面与其他教师同等的待遇。

2.1.3 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利用侨乡优势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

福建省应当积极拓宽引进人才渠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牵头、以项目和品牌吸引人才,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来福建创业。如辽宁省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先发展产业,引进人才可享受20-500万元资金扶持及其它优惠待遇。浙江省实施“海鸥计划”等举措,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浙发展,组织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赴美国硅谷等城市开展民营资本与海外人才对接活动。杭州市政府在海外留学人员集中地如美国、欧洲等国家设立杭州海外人才联络处,进一步拓展了海外联络渠道。

通过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福建省应当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契机,利用侨乡优势和国家政策支持,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及侨民的联系与交流,通过举办海外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吸引与三大主导产业相关的人才及其科技团队回国工作。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工夫,做到“环境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2.2 财力支撑方面

2.2.1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高等教育投入主体多元化

投入主体多元化的实施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充分使用,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由于社会各方群体的介入,打破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垄断,从而推动了高校之间的竞争,为高校的发展注入了不竭的动力。如美国密歇根大学非常重视学校的筹资工作。在学校机构设置中,分别设立了分管政府关系和分管发展的副校长。分管政府关系的副校长专门负责向政府方面筹集资金,分管发展的副校长专门负责向社会各界争取资金。日本高等教育方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学费和其他方面收入。欧洲国家不交学费,政府拨款逐年减少,要求高校对所获资金负责。

福建省可以在厦门、泉州、漳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尝试利用企业组团参与高校专业设置与管理。要鼓励大企业参与地方高校办学,一方面利用企业的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在专业设置上,为企业培养其需要的人才,实现地方办学为地方社会服务的宗旨。此外,福建省还应该牢牢抓住闽台合作的优势,鼓励闽台合作办学,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台湾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高福建省高等教育水平。

2.2.2 政府需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特别是高校基础研究的投入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经费支出未达到《教育法》规定的占GDP总量的4%,福建省还不到3%。因此,要推动福建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如日本高校始终以效率为核心,重点支持国立高校的制度,在改革中提倡效率优先,对国立高校的支持力度远远大于其他发达国家,将80%的经费都投入到国立高校中,始终倡导“国立为国家所需”的理念。福建省作为海峡经济的先行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甚至应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如可继续加大对我省9所重点省属高校资金投入,加大对大学城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等。

基础研究是一个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从第三章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福建省无论是在区域基础研究支出、高校基础研究支出,高校基础研究支出占区域基础研究的比重、还是通过客观赋予权重后得出的高校基础研究占区域基础研究比重的综合得分,福建省都远远落后于沿海其他省份。因此,政府应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投入。科技主管部门在将科技资源往企业倾斜的同时应加强对高校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重大成果转化等项目,不断强化以政府投入引导社会投入的功能[3];应加强对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工程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于以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高校教师为技术负责人的课题项目,项目批准单位必须监督企业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将经费拨付给高校教师,并以实际到帐的经费凭证作为企业申领政府资助经费的条件。

2.2.3 完善促进科技进步的财税政策

继续加大税收的优惠力度。如辽宁省政府规定,凡是大学科技园内的高科技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按17%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分别超过3%和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高科技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对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年增长幅度在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其降低营业税、房产税和所得税。

福建省可以借鉴辽宁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等社会力量资助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按一定的比例在计税所得额中扣除;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经登记后给予免征营业税,同时避免对某些环节的重复征税[4];适当减免科研人员从事科技研究的收入所上缴的个人所得税,提高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所获得收入的起征点,并给予适当减免额。要密切高校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金融机构的作用,实现高校资助主体的多元化,改造或扩建高校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对高校的资助,并对这些个人、团体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要尽快制定捐赠法等,促进高校建立灵活而富有活力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2.2.4 建立风投体系,加速项目和资金的对接

应加大政府风险投资资金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投资。如辽宁省鼓励银行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于贷款支持,并且政府给予贴息;鼓励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关系。设立创业风险基金,对超过五亿规模的政府出资一千万作为引导基金,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创业风险投资提供法律保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允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扶持成立产权交易市场,用以拓宽风险投资投资渠道。

福建省也应当支持和鼓励私人风投的发展,建立私人风险投资网络,为投资机构和转化机构牵线搭桥,设立科技风险补偿基金或科技贷款担保基金,鼓励保险机构推广科技投入的投保理赔险种及科技贷款保险险种,分散投资风险。加速项目和资金的对接。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的管理运营模式,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并通过引进专业公司对其进行包装。对技术先进、有良好前景的科研项目进行投资;在资金投入的同时,将现代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注入企业,使得该企业在得到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运作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2.3 科技支撑方面

2.3.1 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

近年来,福建陆陆续续建设了一批创新平台,但这些平台大都属于传统产业的领域,其科技研发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方面与新兴产业存在很大差距。许多部门和研发机构热衷于要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新建平台,而如何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及服务,核心技术研发等考虑较少。如何加强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5]。以浙江省大学科技园管理为例,浙江省大学科技园管理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该园区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委员会、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等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园区的建设与发展。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园区内管理,为技术转让、招商引资、中介服务、公共服务、法律咨询、税务登记等提供全方位服务。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项目审批,项目考核以及协调政府、企业和高校关系等工作。这些为高校和企业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促进了产业集群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再如辽宁省自2012年起,组织专家每年对平台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工作,如连续两年未达标,将对其撤销平台资格。

因此,福建高校为更好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必须将平台建设与为企业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现有平台的整合难度较大,许多平台依托高校或科研院所建设,受原有体制的束缚,市场化竞争难以实现。因此应当尽快出台省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等纳入管理范围,并在主要任务、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扶持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不断提高平台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水平。此外应完善平台为企业服务的相关指标,从重技术、重研发逐步转向重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要加强对平台在技术转移、经济效益、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为依据,优胜劣汰,对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2.3.2 加强闽台交流与合作

福建与祖国宝岛台湾隔海相望,不仅距离最近,语言相通,而且80%的台湾居民祖籍都在福建。截至2011年6月30日,福建省实有台资企业3 849户,占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21.4%,累计投资总额93.94亿美元,注册资本55.82亿美元,外方认缴额49.13亿美元,对福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大的作用[6]。福建应牢牢抓住机遇,加强两岸在人员、资金、技术和产业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在两岸交流与合作中,福建省应当结合我省需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引进创新资源与先进技术成果,从而实现资源的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要加强对引进资源的消化吸收,使台湾的各项资源能够真正融入并根植在其中,甚至内化在我省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高校在构建两岸创新平台与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鼓励台湾高校和我省高校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打造闽台科技合作基地,为实现两岸科技产业的深度对接打下基础,使得两岸高校真正组成战略联盟,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腾飞[7]。

2.3.3 完善大学科技园建设

福建省在大学科技园建设方面相对滞后。目前,国家大学科技园只有厦门大学一个,因此应当多借鉴其他省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经验。如我国最早的大学科技园——东北大学科技园成立二十多年以来,采取了科技园、创业园、产业园联动发展的特色模式,使得该地区利用科技园区发展起来的高科技企业达100多家,为辽宁省培养了大批量人才,新增两万多个就业岗位,为辽宁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我省目前启动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园南园的建设步伐,推动与清华大学共建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科技园北园,使其能够成为我省高校自主创新的基地。因此在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时要高度重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教育功能,通过在园区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建构人才培养工作新平台,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闽台血缘、地缘、商缘、文缘、法缘“五缘”优势[8],借助台商的社会资本网络,充分整合闽台互补性要素,加强两岸的经济合作,鼓励、支持台商投资大学科技园区,加速两岸高科技产业的对接,以促进福建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

2.3.4 鼓励校际间的交流,共享信息资源

当前我省各高校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因此应该引导鼓励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要创建福建高校科技信息网,与社会和企业进行更多的沟通和联系,共享信息资源,探寻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这样既了解企业的最新需求,又可以防止因不了解信息而产生重复研究的现象,同时,还可避免由于知识产权体系不完善所造成的各种法律纠纷,有利于实现科研成果的顺利转化。如江苏省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五所大学,形成了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互派、课程互选、资源共享的机制。浙江省加强对省内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开发与投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并加强与珠三角、环渤海湾,港澳台地区的对接,构建人力资源共享机制。杭州市为办好基础性人力资源市场,与长三角各个城市和全国250多所高校实现网络信息共享,加快了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的步伐。

目前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内的9所高校已经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希望政府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的重点,出台相关政策,拨出专款,通过共建实验室和信息网络平台等方式,促进福州地区大学校区与厦门集美大学城,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高校,甚至东南亚以及国外的高校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我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水平。

[1]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html/links_fjgx.html.

[2]梁北汉.论地方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J].高教探索,2007(12):43-46.

[3]江军民.基于区域自主创新的科技创新平台构建——以湖北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40-44.

[4]郭 畅.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6.

[5]郑 佳.福建创新平台建设现状及对策措施[J].海峡科学,2012(2):53.

[6]张志群.基于高校闽台合作办学的若干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11(12):253.

[7]林继扬.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福建区域创新体系[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115-118.

[8]黄志景.和谐海西环境下福建高校图书馆闽台地方文献建设[J].情报探索,2010(5):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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