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及其伦理旨归
2014-04-01黄云明高新文
黄云明,高新文
(1.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校长办公室,河北 保定 071002)
改革开放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标志是“走进马克思”(走近马克思)或者叫做“回归原生态的马克思”口号的提出,其代表性的成果是明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不是物质,而是实践,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劳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是实践本体论,或者叫劳动本体论。不仅要在哲学本体论上回归原生态的马克思,在哲学方法论上,也应该回归原生态的马克思。原生态的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唯物辩证法,而是实践辩证法,更准确地说是劳动辩证法。
一、回归原生态的马克思辩证法
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哲学界已经形成共识的看法是,马克思在继承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使辩证法摆脱了唯心主义的束缚,形成了自己的唯物辩证法。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想来自于前苏联教科书的影响,而前苏联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概括总结,所依据的主要材料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列宁的《哲学笔记》。基于此,说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当然是不错的,但是,我们通过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梳理,不难发现,马克思个人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显然存在共性,也存在着差异性。
马克思的劳动哲学与以往斯大林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或者称为传统哲学教科书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根本性不同,斯大林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部分,其唯物主义以物质为世界本体,将辩证法理解为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目的是认识和占有物质。劳动哲学将劳动作为本体,从实践出发认识世界,不是把世界理解为单纯地客观的存在,而是理解为人存在的环境,把自然理解为人化的自然,把世界纳入人的实践,特别是纳入劳动认识。劳动哲学的对象不是客观的自然界,也不是人的内在主观的精神世界,而是人,是实践中的人,是劳动者,是主客体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从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得到了启示,但是,他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继承侧重点不同。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反杜林论》等著作中不难看出,恩格斯受黑格尔《逻辑学》影响更大,恩格斯所强调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六对范畴都是来自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并且恩格斯和黑格尔一样,他们都将这些规律看成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
分析马克思著作体现的辩证法精神,不难看出,对马克思影响更大的是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马克思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劳动理论的基础上,同时,也是通过对劳动的进一步深刻分析,形成了自己的劳动辩证法思想。马克思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1]205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黑格尔解释了辩证法的基本形式,黑格尔辩证法中最核心的、最深刻的因素就是认识到了劳动在辩证法中的意义。但是,黑格尔将社会历史理解为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过程,所以,他不能真正把握作为具体的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劳动,将绝对精神而不是把劳动作为其哲学的本体,也就使得他的辩证法被唯心主义所束缚。
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辨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造物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22与黑格尔将辩证法理解为思维外化的现实事物的规律不同,马克思以劳动为本体,将辩证法理解为主客体的统一,将黑格尔辩证法从唯心主义的禁锢中解放出来,马克思认为,辩证法的本质在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超越了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才是真正的劳动辩证法。
二、马克思劳动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
马克思没有对辩证法进行专门研究,马克思辩证法的哲学思想体现在他对劳动哲学的研究中,或者说,马克思运用辩证法为指导,展开他的劳动哲学研究。以往哲学将哲学的基本矛盾看作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却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主体和客体的矛盾是劳动哲学要面对的主要矛盾。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矛盾形成的基础,也是矛盾的主要内容。这注定了劳动哲学的思维方式是辩证思维,劳动哲学的方法论是辩证法。
马克思的劳动哲学认为主客体关系的辩证法是辩证法的根本所在。劳动辩证法认为主客体的对立统一,具体表现为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统一、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和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或者换句话说,马克思哲学的根本特点在于将自然、社会和人放到劳动过程中,也就是放到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
首先,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理解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讲,作为人认识对象的世界,是人认识的世界,人只能言说他们可以言说的世界,只能思考他们可以思考的世界,只能幻想他们可以幻想的世界。在人们的认识和想象之外的世界,人不能想象,也就相当于不存在,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1]210也就是说,劳动辩证法在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世界,将主观与客观纳入主客体的对立统一来认识,认为脱离主体的世界,与主体不发生关系,至少是尚未发生关系,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说,就可以算作不存在的、非存在、空无。马克思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220
以往哲学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没有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与人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看待,不是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来看待,认为世界是无限的,与之相对,人的主观认识也是无限的,认为人可以认识世界,至少最终可以认识世界,在人与世界关系问题上,呈现一种极度的理性乐观主义的世界观,甚至是理性霸权主义世界观。这种理性霸权主义世界观表现出来的近代文明对世界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密切相关,同时,这也是导致人物欲膨胀、环境危机的最深刻的人的内在世界观原因。
劳动辩证法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纳入主客体关系的角度把握,在主客体关系的思维架构中,世界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只有作为客体的世界对于主体来说才有意义。主客体关系的哲学是现代生态哲学的哲学基础。在传统哲学的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架构中,人们产生了人类中心主义,将世界作为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世界,导致了环境危机,现代社会,人们认识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危害,反其道而行,提出了非人类中心主义,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必然面对人不是世界中心,什么是世界中心的尴尬,面对危害人类生存的现象,人类如何与其平等相处?实际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从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出发把握世界的产物,劳动辩证法从主客体关系出发,把世界作为人生存的环境,可以使人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为生态平衡提供哲学支持,也可以使人摆脱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问题,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人,为了人所以要保护环境。
其次,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的劳动哲学,从劳动出发,把握世界,认识自然、社会和人。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体现在他对人与世界关系处理之中。与以往所有的唯物主义不同,马克思不是将自然理解为纯粹客观的存在,而是理解为人类活动的产物,理解为劳动的产物,理解为人的活动的对象。马克思说“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1]162。劳动辩证法并不是反对自然界是独立的客观存在,而是强调不从这样的角度把握和认知世界。劳动辩证法注重的是人对自然的关系的把握,将世界纳入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来认识,将世界作为人存在的环境和条件,作为实践的对象。
人的劳动过程,是人不断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界不断被人化,为人类提供越来越多的生活资料,越来越作为人的对象而存在。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主体的劳动总是有限的,主体的有限性决定了其面对的自然是有限的。“由于主体的存在和实践都是有限的,所面对的自然物质也是有限的,客体的有限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主体存在所界定的。”[3]508在人类劳动的历史中,自然不断被人化,人化的自然不断扩张,非人化的自然不断退宿,这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在人类社会之初,由于劳动能力低下,自然几乎完全是人异己化的存在,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扩张的本性以及市场经济的体制极大刺激了人的欲望,同时,哲学上主观与客观、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彰显出来,人化自然的扩张与非人化自然的退缩都加快了进程。
在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世界,世界是作为人的劳动对象的世界,是人感知到的世界,是感性世界。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1]211。不作为人的劳动对象存在的世界,超越了人的感性可以感知的范围,所以是抽象的东西。马克思认为哲学的意义在于改造世界,不和人发生关系的世界,独立于人的生活之外的世界,与人无关,也就不在哲学的视野之内,哲学关注的世界是人的世界,人本学的自然。马克思说:“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1]187
马克思的自然观与以往所有哲学的自然观不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了费尔巴哈的自然观。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自然观的根本缺陷与以往唯物主义哲学的自然观一样,把自然仅仅作为客观存在,脱离人、脱离社会历史认识自然,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交往才提供他的”[1]528。马克思还说:“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1]187
所以,只有纳入人类社会历史的自然——人化的自然,对人来说,才是真实的自然、真正的自然、感性的自然,才是人的世界、真实的世界。在劳动辩证法中,世界不再完全是受动的,它拥有了能动性。劳动辩证法将自然作为社会历史中的自然,关于这一点,卢卡奇说的更明确,卢卡奇说:“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在任何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上,无论什么被认为是自然的,那么这种自然是与人相关的,人所涉及的自然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也就是说,自然的形式,自然的内容,自然的范围和客观性总是被社会所决定的。”[4]252
总之,主客体在劳动中的对立统一意味着,自然是人生存的环境,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人不得不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符合人的需要,在劳动中,人不得不遵从自然规律,受自然的约束和限制,但是,同时,人的劳动又是对自然的认识的改造,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不断被人化,成为属人的世界,人化的自然。同时,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又不得不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维护自然生态和谐,这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法。
再次,从主客体的对立统一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
人是社会的人,结成社会而生存是人类唯一的选择,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但是,社会和他人对于个体的存在无疑也是约束和限制。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是主客体矛盾的核心和基本内容,也是主体不得不面对的矛盾。人不得不将世界纳入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矛盾中认识,也不得不将社会纳入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矛盾中认识。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人的社会存在形式不断发展变化,呈现出多种表现形式,氏族、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家庭、家族、宗族、民族、国家和政府以致国际组织,所有组织与个人的关系都是对立统一关系,只是在不同时期、在不同组织中,对立性和统一性的表现程度不同。对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不同学者对对立性和统一性的侧重不同,因此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总是存在社会唯名论和社会实在论的差别以及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对立。
将人和社会纳入劳动,纳入对立统一的关系中认识,隐含着马克思主义对人性和社会本质的把握,它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人和社会的出发点,也马克思主义思考一切社会问题的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尽管马克思更强调人的社会性,但是劳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注定了,马克思既不是个人主义者也不是绝对的社群主义者,他超越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对人和社会有更深刻的把握。在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中认识社会历史、社会现象以及社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的特色,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的理论出发点和理论特色。当然,在不同的社会问题上,马克思对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对立性和统一性的侧重不同。
在寻求劳动者解放,劳动者改变自己命运的革命中,马克思对人与社会的矛盾认识,更侧重阶级与阶级的矛盾。马克思抓住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阶级与阶级的关系也是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在其社会革命理论中更多强调阶级与阶级的对立,不意味着他不重视阶级与阶级统一性的重要性。因为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强调在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所有问题,意味着阶级与阶级的统一性当然也很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在有的学者主张应该区分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和建设的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的社会建设理论中,更强调阶级与阶级统一性,也就是他们彼此求同存异和睦共处的重要性。当然,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中,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一味强调阶级与阶级的对立,也是强调对立统一,其统战理论是最典型的表现。把握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和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符合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根本特点。
从劳动出发,将自然与社会统一认识,注定了马克思的社会观与以往社会观不同。将自然与社会统一认识,自然世界不再完全是受动的,拥有了能动性,将社会与自然统一认识,社会也不再是完全主观随意的,社会拥有了客观规律性,社会历史观第一次呈现出唯物主义的形态。
三、劳动辩证法的方法论意蕴
劳动哲学从劳动出发,将人、社会和自然纳入主客体的对立统一中把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世界观、自然观和社会观,从世界观就是方法论的角度而言,这种劳动哲学本体论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劳动中,主客体的矛盾,在世界观上,主要呈现为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在方法论上,主要呈现为真理与价值、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首先,主客体的统一表现为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提出,在以往的哲学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思想的跳跃,即从“是”或“不是”为系词的事实命题,向以“应该”或“不应该”为系词的价值命题的跳跃。这就是著名的休谟问题。休谟问题提出后,对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哲学社会科学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现代哲学社会科学中,如果不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会被认为缺乏现代哲学意识,乃至不能进入现代学术圈。在哲学中,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哲学,一度成为哲学主流,在实证主义哲学影响下,实证主义成为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普遍的思维方式,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重要的社会科学领域都盛行实证主义,特别是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都力求使经济学科学化,将价值判断从经济学中剔除。
在真理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劳动辩证法与现代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它不仅强调他们的差异性,也重视他们的统一性,强调他们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劳动辩证法也承认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差别,也认为伦理道德知识不同于科学知识,这一点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方面表现最为突出,他认为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缺陷就表现在拘泥于对资本主义进行道德批判,而且希望通过道德说教的方式,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马克思主张,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能停留在道德批判上,而必须透过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深刻认识资本主义不道德发生的社会原因,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才能够找到解决资本主义问题确实可行的方法。对此,恩格斯也认为:“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5]492但是,马克思主义也强调真理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统一的重要性,认为一种社会现象或者一种经济事实,如果被社会舆论普遍谴责为不公正,那么,说明这种现象已经丧失了历史必然性,已经成为过时的了,所以,尽管马克思认为道德批判不能最终解决社会问题,但是并不贬低道德批判的价值,而是认为对一个社会普遍的道德批判往往昭示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在人们对某一种社会现象尚不能形成科学认识的时候,人们可能在道德上敏感地察觉其不合理性。道德判断反映事实,没有事实判断那么准确,但是,它往往更灵敏,更具有超前性。
对立统一地把握真理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关系,对于社会科学至关重要,做到这一点可以保证,学者避免唯心主义的错误,避免认识社会历史问题不顾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坚持这一点,也可以促进学者使自己的主观价值立场符合社会客观规律,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以推动社会历史进步为己任。
其次,主客体的对立统一表现为逻辑与历史统一。
马克思劳动辩证法从劳动出发,认识社会、认识人,在人、社会和自然的对立统一中把握世界,体现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它在这种一般性上——作为劳动一般——的表象也是古老的。但是,在经济学上从这种简单性上来把握的‘劳动’,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现代的范畴”[6]27。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各种现实劳动组成的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所以,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场合,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另一方面,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不仅仅是各种劳动组成的一个具体总体的精神结果。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同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美国,这种情况最为发达。所以,在这里,‘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6]28。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为,也是人类最现代的行为,劳动是人类最具体的行为,也是对人类行为最抽象的概括。马克思哲学的劳动本体概念就体现着马克思对历史和逻辑统一的追求。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通过对劳动的理论分析,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具体的研究,更全面系统地展示了其思维追求逻辑和历史统一的特色。劳动,也就是主客体的对立统一,是人类社会的核心问题,社会历史是人类劳动发展史,不同的社会形态是劳动发展的产物,也是劳动关系展现的具体形态,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是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成果的矛盾问题,劳资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关系,劳资关系的根本转变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不二法门。
其一,“逻辑首先是针对社会生活现实的,而现实是历史的结果,又是历史过程的组成部分”[3]537。在社会历史中,事物发展遵循着自身的逻辑,现实是事物逻辑发展的结果,所以,逻辑是事物规律性的体现,也是对事物历史过程的表现。其二,“逻辑要揭示现实矛盾的规律,必须考察它的历史过程,从而认识现实矛盾各要素的历史来源及其相互关系”[3]538。现实是历史的积淀,事物的原始形态中往往已经包含决定事物今后命运的遗传密码,要把握现实事物的逻辑,不得不追溯其种子中的DNA。其三,“逻辑的进程与认识史相统一”[3]538。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遵循自身逻辑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制约着人对事物的认识,在事物自身逻辑尚未完全展开的时候,人类往往也难于对事物进行全面的把握;人的抽象理性思维能力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事物的逻辑尚未完全展开的时候,人的抽象理性思维能力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在运用逻辑的系统抽象揭示和论证历史规律上,最为成功者,是马克思。他的《资本论》一、二、三卷的系统论证,既是对现实经济矛盾的展示,也以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揭示并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从发生到发展,乃至灭亡的历史规律”[3]541。
四、劳动辩证法的伦理旨归
劳动辩证法存在的基础和依据是广大社会成员的劳动实践,它是劳动者在实践中认识和改造世界和自身的方法。劳动辩证法的主体是劳动者,其客体既是客观世界,也是人自身。主客体的对立统一是劳动辩证法的核心观点。“主客体的关系,是矛盾得以形成的基础,也矛盾的基本内容”[3]508。
劳动辩证法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自我实现,所以劳动辩证法是人本主义的,劳动辩证法与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不同,它不是抽象的人本主义,它关心的主要对象是广大劳动者,其根本追求是劳动者的解放和自我实现,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以劳动者为核心,相对于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而言,可以称为劳动本位主义或者简称劳本主义。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以资本为核心,以资为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将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作为人自我实现的根本,促进了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将人性异化,将人性中丑恶的本性释放出来并极度张扬,人的私欲和物欲膨胀,资本主义必然是一个个人物欲横流的社会,这也就注定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被压抑、受奴役,劳动者畸形发展。
在以劳动为本位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者被解放,劳动不再是奴役劳动者的方式,而是劳动者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的方式,劳动者和劳动得到最充分的尊重。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劳动神圣、劳动者神圣。劳动者不再受压迫、受剥削、受奴役,劳动者的利益得到社会的充分尊重和保障。
五、结 语
马克思哲学是一个以劳动为核心的哲学体系,这个体系由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以及劳动人道主义构成。宫敬才教授在《马克思向未来社会过渡的三种图式论纲》中说:“马克思不得不一再宣示自己‘合乎人类本性’的价值立场。…… 我们把这一价值立场统称为劳动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与劳动哲学本体论和劳动者主权论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7]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以及劳动人道主义彼此有本质和必然的联系。劳动本体论是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以及劳动人道主义的世界观,劳动辩证法是劳动本体论、劳动历史观以及劳动人道主义的方法论,劳动本体论和劳动辩证法是马克思通过对社会历史问题研究发明的,而劳动人道主义是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的价值目的。总之,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劳动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劳动者创造自由、全面发展的环境是劳动辩证法的根本伦理旨归!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刘永佶.劳动主义:下卷:[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4]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宫敬才.马克思向未来社会过渡的三种图式论纲[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