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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讨——以陕西为例

2014-03-31苏振锋

理论导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农场经营家庭

王 聪,苏振锋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经管部,西安 710061)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2]如何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探索发展模式?围绕这个问题,我们专门对陕西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本文拟结合调研情况,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

一、家庭农场的特征和作用

1.家庭农场的特征。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模式,它既不同于集体统一经营,也不同于一般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单家独户经营,其特点主要有:

第一,经营主体多元化。当前进行家庭农场经营的主要有四种人:即务工经商致富的能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农村种田致富能人。这些有先进管理理念的致富能人加盟农场经营,给新形势下农业及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二,生产专业化。家庭农场经济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为目的,依靠农产品质量和特色抢占市场,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破了传统农户的自给性特征。

第三,运作模式多样化。实行农场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在具体的经营方式上各有不同,主要有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转让经营等。就目前情况来说,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基本形成了家庭独资、合伙制、股份合作及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制度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四,经营方式集约化。农场经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但突破了家庭经营的局限,实现了土地、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集约经营。农场经营者普遍十分注重科技投入,更新技术装备,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经营,使农庄的经济效益大为提高。

第五,经营管理企业化。大多数家庭农场采用企业管理方法组织生产经营,特别是近两年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农庄,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组织生产经营,把农业家庭经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代表了家庭农场经营的发展方向。

2.家庭农场的作用。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拓展农业生产门路、挖掘农业资源潜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可以优化配置整合农村资源。首先,家庭农场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资源,大量的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及效益低下的老基地等闲置资产得以重现生机,农村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其次,家庭农场经营通过运用现代农业科技、增加资本投入、提高经营者素质、改进生产设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最后,家庭农场经营吸纳和造就了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新型农民,是人才密集型农业。

第二,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家庭农场经营者大多具有信息、技术、资本、管理方面的优势,对市场需求反应迅速,能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通过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速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

第三,可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家庭农场经营多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界定了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关系,产权明晰,利益直接,责任分明,从而激发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使承包经营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经营者通过引进和利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改善家庭经营的生产条件,从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可以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渠道。家庭农场经营的兴起本身就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它的持续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而且也为直接参与农庄经营的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分工,能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陕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发展现状。近年来,陕西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致富能手,迅速壮大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推动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对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产业覆盖面广。近年来,陕西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产业覆盖到粮食、蔬菜、水果、干果等各个领域。到2013年,宝鸡有家庭农场2720个,其中种植业农场1411个,畜牧业农场1286个,水产养殖农场22个,其他类型农场1个。再如西北第一县——神木,2013年,全县发展家庭农场总数772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303个,从事养殖业的391个,种养结合的75个,其他3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3万多亩,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10425万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超过50万元的就有112个,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有219个,10万元以下的441个,家庭农场劳动力共计2500多人。

第二,家庭农场农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家庭农场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通,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其家庭农场平均经营收入大幅度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如神木县尔林兔镇东葫芦素村的“裕祥庄园”,农场设计别具一格,休闲广场、亭台琼楼、天然鱼池、蔬菜大棚、猪羊鸡养殖场等一应俱全。2012年,只养殖一项收入就达20多万元。整个农场除餐饮上雇用一两个人之外,全家七口人全部参加经营管理。目前农场拥有2座蔬菜大棚,还有360多只白绒山羊、400多只土鸡、20多头生猪以及5万尾鱼苗。

第三,家庭农场农产品品牌凸显地方特色。近年来,陕西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迅速,特别是依托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了许多农产品地方品牌。如汉阴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发展,涧池镇紫云村的蔬菜种植、军坝的红薯粉条加工、城关镇大兴村的有机茶种植、平梁镇联发村的畜禽养殖规模都在不断壮大,效益日渐明显。通过专业种植面积的提升,促进农副产品深加工链条的跟进,如魔芋、茶叶、菜籽油、炕炕馍、豆腐干、薄壳核桃等一些具有优势的地方特色产业,形成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牌,逐渐打入省内外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第四,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强,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家庭农场”就必须有先进的农机装备,先进的农机装备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实现农业的节本增效、稳产高产和促进可持续发展。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自身需求的增长,陕西农民购买农机的热情不断高涨,农业机械已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力军”。

第五,综合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与传统农业相比,家庭农场的发展必须有人带,有人学,有人管。陕西很多地区都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培训,着力培养了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如凤县积极引导,精心筛选,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种田能手、致富能人、专业种养大户、返乡创业人员和大学生中吸收力量,圈定了一批能吃苦、有技术、懂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带领广大群众增收致富。

第六,认定和登记注册工作逐步展开。虽然国家还没有出台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办法,但陕西省农业厅制定了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即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经营土地的承包期在10年以上,从事种植业的面积在30亩以上;从事畜牧业的牛1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鸡1万羽以上。各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工商部门对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时,简化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2.存在问题。与家庭农场发展较快的省市相比,陕西在家庭农场发展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以下问题:

第一,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家庭农场能否存续下去,土地制度至为关键。由于现有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这样,家庭农场就难有专心经营的积极性,家庭农场主也不会在短期承租的土地上做长期的投资,这对于农业生产是不利的。但是,目前推进土地流转的政策尚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一是关于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现行的土地政策只是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在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下,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至于如何规范和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尚无专门法规出台。二是国家已经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中央已经明确规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但是,很多地方频繁调换土地,对土地的承包经营干预过多,不仅影响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而且制约了土地的有序流转。

第二,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一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完善的扶持和保护政策,经营者的利益难以充分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营者对深度开发的投入与发展。二是家庭农场地处农村,而农民自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对农场的正常经营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三是在市场信息、科技服务、融资、管理等服务方面对家庭农场没有足够的重视。

第三,生产经营规模小,劳动生产能力较低。欧洲和美国农场的作业面积一般是几十公顷到几千公顷,劳动生产率高,农产品质量高、价格低,极具竞争力。而陕西的家庭农场作业面积一般只有几公顷,家庭农场劳动生产率很低,农产品产值不高,品质差,农产品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制约了其发展。省农业厅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2年底,全省经营50亩地以上的农户6万余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不到1%;经营100亩地以上的农户有6000余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不到1‰。

第四,经营管理水平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仍处在低层次。一是缺乏长期规划,发展后劲不足。有些项目虽然在短时间内初见成效,但由于没有中、长期发展项目,形不成产业支柱,发展后劲不足,扩张困难,资本的回报率极低。二是农场经营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还很薄弱。三是经营决策大多以家长式为主。

第五,资金缺乏,运营困难。家庭农场经营的起步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目前国家对家庭农场投资在借贷方面没有优惠政策,单靠农场自身投资显得力不从心。发展家庭农场面临的困难,首先是土地租金成本较高,以100亩土地规模的标准计算,每年的租金至少在10万元以上,并且租金是逐年递增的;然后是基建成本,最后还有生产成本,没有几百万启动资金的投入,一个农场的后期运营会很困难。

三、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农村土地流转顺畅。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等机制,规范土地流转,以保护双方的权益;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土地合理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制度。各地区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逐步开展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工作,使之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各地区要在国家统一的基本标准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情况,制定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依据此标准,开展家庭农场调查统计工作。通过调研,了解本区域发展现状、发展水平、存在的问题,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途径和措施。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后,及时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开展家庭农场在工商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工作,使家庭农场的法人地位得以确定。这是让家庭农场合法化和法律化的有效途径,也能更好地解决农民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家庭农场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要统一到农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及时掌握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为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也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创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增强市场竞争力。发展家庭农场,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目前,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扶持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在信贷方面对家庭农场主实施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放。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家庭农场的经营实力,从而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三是在WTO绿箱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家庭农场的直接补贴力度,让家庭农场直接受益。

4.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经营成本。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坚强保障。中央1号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因此,要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当前,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要重点完善以下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加强乡、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组织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大力扶持从事农业科技推广的市场中介组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反应灵敏的市场信息网络,准确、及时地搜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引进优质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把家庭农场同大市场联接起来,开展农产品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配套服务。

5.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育现代化的农场主。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中国更是一个农业发展的新课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素质是家庭农场科学发展的关键。中央1号文件指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农场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发达国家的农场主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而我国目前许多地方农业发展都面临着人力资源匮乏的威胁,素质较好的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向农村非农产业或城市就业,农业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家庭农场主及成员的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大批现代家庭农场主。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3.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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