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几点思考
2014-03-30刘宣传
○刘宣传
(中石化孝感石油分公司 湖北 孝感 432100)
一、深刻认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重要作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纪律要求,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科学和谐、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责任追究是企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核心问题,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配套制度的兑现。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责任追究,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从而达到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目的。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企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特别是在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企业责任追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有偏差,不重视责任追究。认识上有偏差,这是责任追究不能落到实处的关键。认识上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企业领导干部的几个“怕”字上。一是怕“引火烧身”。有的企业领导认为,一旦搞责任追究,大小事就会追到领导头上。二是怕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少企业干部认为,如果下属职工中出现问题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恐怕会挫伤领导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怕影响企业的发展。有的干部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扩大营销,追求利润,如果事事都按规章制度办事,企业就很难生存和发展。
2、制度不到位,不愿意责任追究。有的企业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搞“纸上谈兵”;有的把责任制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出了事故不追究,年中考核不挂钩、年末考核不兑现;有的企业领导认为出了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就够了,对于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予追究;有的在责任追究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从轻处理;有的能够较好地追究下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但对于“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同级领导和上级领导却难以追究。
3、患得患失,不敢大胆责任追究。有的怕进行责任追究得罪人,追究上级领导怕影响前途,追究同级领导怕影响团结稳定,追究下级领导怕影响工作关系;有的怕责任追究会在社会公众中引起不良反应,损害企业形象。
4、职责不清,难以进行责任追究。有的企业由于分解责任条款过于原则,不具体,内容不明晰,或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不够,如“负总责”、“负直接领导责任”等规定的追究政策界线也不十分明确,以致实践中量纪较困难;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案件检查督促不力,造成责任追究难以施行,导致出现问题后得不到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大,最终是破坏了单位形象,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深入开展。
三、企业责任追究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领导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摆正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中的位置,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以为经济效益搞上去了,就“一俊遮百丑”,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满足于一般的号召和部署,很少付诸于行动;或瞻前顾后,顾及上下,碍于左右,“官官相卫”,互相护短,根本不想去追究。
2、工作透明度不够。责任追究是一件公开的事情,公开的程度越高,以此为戒受教育就越大。可是,现实许多重大责任的追究往往是领导或少数领导说了算,责任追究的情况也只有少数人知道,不愿公诸于世。一些重大责任,追究的结果透明度极低,责任追究似乎可有可无,这必然会导致责任追究的淡化。
3、工作机制不健全。实施责任追究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按程序和原则办事。现在,关于责任追究有一些大的原则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太抽象,弹性大,不好执行;有的企业把制度作为应付上级的挡箭牌,根本不执行。没有健全机制,责任追究的规范化则无法落实,也就失去了其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形成自流化,使责任追究效应减弱或消失。
4、追究渠道不畅通。责任追究的渠道是进行责任追究的重要的组织保证,它应当形成上下结合的追究网络体系,这个体系既具有代表党委行使追究的权力,又具有独立性,与决策体系平行,不是领导者或决策机构的附属物。但在目前,作为追究主体的纪委与作为追究对象的同级党委共处于同一体系中,并受其领导。这种隶属关系,使纪委的活动受追究对象所左右,往往造成追究渠道的阻塞,纪委难以发挥追究的职能作用。导致追究下级责任易,追究同级责任难,而追究上级责任更难,使领导干部应追究的责任却难以追究。
四、加强企业责任追究的对策思考
1、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把强化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责任制,宣传责任制,落实责任制”的活动,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去教育人、引导人,通过正反典型的宣传,使领导干部明确责任追究的必要性、复杂性,让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领导干部心中有压力、肩上有担子,不断增强责任心。
2、抓好责任分解,细化责任追究规定。分解责任是进行责任追究的前提,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的基础性工作。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突出抓好主要领导、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分解工作,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头上,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分解、逐级负责的责任网络。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追究的主体、追究的对象、追究的程序,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任务、应达到的标准、出了问题时应负的责任、怎么追究等,都进行分解细化。
3、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抓责任追究的领导机制。各级党政一把手既是责任的主体,又是落实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组织者、领导者。因此,必须注意抓“一把手”,把责任追究放在突出位置上,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各级党委、行政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在落实责任制中的责任,由上至下层层落实责任。使“一岗双责”具体化,制定“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机制。党委、行政主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每年联系一个责任点,负责一个责任区,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和协调各类问题,通过重要案情通报会、碰头会、例会等形式沟通信息,掌握、分析、筛选案源,研究、部署、检查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处理落实情况中的棘手问题,不断促进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
三是建立上级纪委协审和下级纪委报告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上追一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属于下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立案调查的,上级纪委派人协审;对属于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需进行责任追究的,必须报告上级纪委。
四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把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情况的检查纳入考核体系中,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五是实行公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处结的每一起责任追究,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和发挥教育作用。
六是实行责任终生追究制。为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必须实行终生追究。对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论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其职务和岗位发生了什么变化,都要严格追究其领导责任。防止再现对现职领导追究严,对离任领导追究宽,甚至不追究的现象。
4、突出追究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责任追究的范围很广泛,当前要着重追究如下情形中企业领导干部的责任: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造成重大后果的;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干部发生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对本单位、本部门由于失职、渎职以及官僚主义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浪费、影响很坏的;对于用人不当,大多数群众不同意提拔,不该重用的人,领导偏要提拔的;对于在反腐败斗争中揭露的问题或案件,压案不办,隐案不报,查了不处,对违法违纪人员袒护、包庇,甚至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设置障碍,阻挠办案的;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要善于从企业非正常亏损、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事故等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追究领导责任。同时,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发现需要追究的问题。当然,实施责任追究,还要分清集体责任与领导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充分发挥纪检监查部门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从当前企业的现状来看,必须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专门机构的作用,明确企业纪检监查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其发挥监督保证作用的有效职能和实际权力;建立精干的专职纪委工作机构和配备得力的纪检干部,参加党委会以及其它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对企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法令的情况,对企业党员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设特派廉政专员,人员、开支不隶属企业,直接向上级党委、纪委负责,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企业深化改革、加速发展服务。
总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性观念强不强的具体表现。不抓就是失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我们决不能容忍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不能执行好,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关键是能不能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没有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制。只有抓住了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出来,领导干部才会切实负起责任,兢兢业业工作,努力去预防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Z].
[2]中央纪委法规室: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释义[Z].2011-01-01.
[3]编写组: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M].红旗出版社,2013.
[4]李法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J].求是,2013(9).
[5]全素英: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3).
[6]崔立武: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几点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3(4).
[7]刘琳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凸显责任追究[J].中国石油企业,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