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转型社区文化建设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研究——基于湖北省“村改居”典型社区的调查
2014-03-29唐忠义马孟庭
○ 唐忠义 万 专 马孟庭
所谓村改居,就是国家根据发展要求,逐步将一些地区的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理论界把这一过程称为村改居。[1]据国家权威部门有关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跃升到了51.3%,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城镇人口超过乡村人口。随着城市区域不断扩大,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城边村”,这些地方面临着全面转轨转型问题。
我国社区文化建设在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蓬勃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成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都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当前,我国的社区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仍面临很大的挑战。尤其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村改居”社区迅速增多。“村改居”社区居民要实现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村改居”社区的文化建设任务十分紧迫。
社区文化建设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现代化程度和一个民族文化教育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搞好“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意义重大。然而,社区文化建设始终是社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对于面临着文化现代化转型的“村改居”社区来说,更是如此。传统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模式难以适用于大量涌现的“村改居”社区,因此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之路势在必行。本项研究以个案调研为基础,通过统计调查、实地观察和访谈及文献研究等方法收集“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资料和数据,运用数据分析技术找准“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揭示其主要特征与成因,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提出“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村改居调查方案的设计
(一)调查方法和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实现研究目标,课题组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亮点及不足的基础上,采用了“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四个评价指标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来设计调查问卷,并采取微宏观视角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了访谈提纲。在调查问卷初稿的基础上,课题组以武汉市洪山区的青菱社区和红霞社区两个“村改居”社区作为初始调查对象,利用问卷和访谈提纲进行了试调研,利用收集的数据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检验,并进行了相关优化设计。为了使调查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课题组在实地调研正式开始前撰写了详细的调查方案。调查组成员先后深入湖北武汉、襄阳、孝感和仙桃等地“村改居”社区开展实地调查,并以武汉市洪山区的红霞社区、青菱社区和仙桃市干河办事处的小南社区为重点进行了个案研究。
(二)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课题组对武汉市的青菱社区、红霞社区和仙桃市的小南社区的文化建设状况开展了个案研究。青菱社区和红霞社区于2007年进行了“村改居”,村民通过拆迁还建的方式住进了社区。小南社区原属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管辖的一个农村,2010年小南村村委会被撤销,小南社区居委会成立。这三个社区均为“村改居”转型社区,能够较好地代表湖北省“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整体状况。课题组以这三个社区为主进行数据收集,最后共分发问卷480份,收回问卷474份,其中有效问卷458份。从样本采集特征来看,样本覆盖面较广,为研究分析提供了较好的数据基础。样本基本数据如下:男性214人,占样本总量的46.7%,女性244人,占53.3%;18岁以下46人,18—35岁199人,36—60岁170人,60岁以上43人,各年龄组受访人数分别占总样本量的 10.1%、43.5%、37.0%、9.4%;职业分布较广,有党政机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学生、个体经营者、农民、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二、“村改居”转型社区文化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物质文化基础薄弱
1.物质文化环境建设滞后
针对“社区文化生活的哪些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社区绿化方面、社区卫生环境和文化活动场所有待改进的受访者所占比重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4.55%、33.74%、28.86%。这说明“村改居”物质文化环境建设滞后,社区物质文化环境有待改善。社区绿化、社区卫生环境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是衡量“村改居”社区物质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社区基本物质条件。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需要有一定的硬件设施作为基础[2]。改善物质文化环境的投入较少和“村改居”社区对物质文化环境的管理经验不足是物质文化环境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改善“村改居”社区物质文化环境,既要在文化设施等硬件上加大投入力度,也要在营造良好的社区卫生和社区绿化环境上下功夫。
2.文化设施经费投入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所在社区文娱活动设施投入感到非常满意的占2.85%,满意的占29.67%,一般的占 50.81%,不满意以及非常不满意的分别占13.82%和2.85%。这说明了社区居民对文化设施投入的认同感偏低,社区在文化设施尤其是体育设施上的投入难以满足居民的需要。
目前“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社区自筹。多数“村改居”社区拥有一定数量的自办企业,集体资产规模较大的社区一般会成立集团公司,社区党委、居委会主要领导和集团公司最高管理层之间实行交叉任职,因此社区集体收入可以为居委会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是,不同“村改居”社区的经济实力差距很大,集体经济越发达、工作经费充裕的社区毕竟只是少数。上级政府拨款拨物也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一个经费来源渠道。以青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为例,虽然街道办对文化建设较为重视,但是街道办财力较弱,对所辖社区文化建设的财力支持非常有限。街道办每年仅向每个社区下拨3万办公经费和20万惠民资金,相对于社区的巨大的经费需求,这笔资金无疑是杯水车薪。社会资助和向居民收费等其他收入是社区文化建设经费来源的第三个渠道,但是目前“村改居”社区通过社会资助来筹集经费的模式尚未起步,而向居民收费会极大地挫伤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因此社区也尽量避免向居民收费。
(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不高
1.居民教育程度偏低
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的“村改居”社区的受访者中,62.37%的居民受过初中教育,19.31%的社区居民受过高中教育,还有11.88%的社区居民属于文盲和半文盲状态,仅有6.44%的社区居民受过大学教育,没有一个受访者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由此可见社区居民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由于“村改居”社区是由农村转型而来,因此居民整体文化程度偏低也很正常,但是这种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社区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
2.文化团体建设水平较低
“村改居”社区的登记注册资料显示,社区文化组织以舞蹈团队和健身团队为主,其他类型的文化组织相对较少。社区文化组织在增强居民凝聚力和动员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村改居”社区文化组织的类型还比较单一,同时也缺乏层次性,难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和不同文化程度群体的需要,“村改居”社区文化团体的建设水平较低。社区需要进一步加大社区文化组织的建设力度。
(三)行为文化层次较低
1.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活习性尚未完全转变
任何机构的高效运行都离不开一套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国土资源的财政税收预算管理工作亦是如此。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各部门同心协力,共同合作,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管理工作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化。但是鉴于当下国土资源的财政税收预算管理体系并不完善,所以还需要各职能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改进,以逐步健全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效率。
实地调查中发现,部分社区居民的小农意识还比较强烈,农村的生活习性尚未完全转变过来,例如坏了东西舍不得扔、在花坛空地上种菜、乱排污水、乱扔垃圾,甚至还有的居民对征收物业管理费十分不解等等。社区居民出现这样的行为和意识说明,由于长期过着农耕生活而养成的惯性以及缺少乡民自治的经验,致使很多居民丧失了自我管理和自我组织的能力,许多人依然习惯于逝去的农业生活逻辑,遵守着过去的社会“惯习”,保留着过去的乡土“文化习性”,还不熟悉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规范、原则和文化观念[3]。
2.文化设施利用率低
关于居民近一个月内使用过的文化设施的调查显示,去过文化休闲广场的人占47.27%,去过体育休闲广场的人占23.05%,去过其他文化设施的人共占32.03%,没有利用过任何设施的比重高达21.09%。关于居民利用文化设施频率的调查显示,近一个月内社区居民利用过社区文化设施10次以上的占10.16%,利用过5-9次的占8.54%,用过 3-4次的占32.52%,用过1-2次的占25.20%,没有用过的占23.58%。这说明大多数社区居民一个月内使用文化设施的种类不多,次数也较少,除极少数文化设施外,居民对多数文娱设施的整体利用率不高。
3.居民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52.85%的居民很少或从来没有参加过社区文化活动,每天都参加的比重仅占4.47%。这说明,社区大部分居民文化活动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不少人还停留在被动参与层面。通过访谈,我们发现除少部分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热情很高外,多数居民的日常休闲活动也只是喝茶、聊天、打麻将等,对于社区活动的参与意识不高。虽然绝大多数居民希望社区能提供和改善文化设施,但很少有居民会向社区表达需求,对于社区的一些文化设施抱着“有就用,没有就算了”的态度,被动地接受,缺乏主人翁意识。
三、推动“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机制
在“村改居”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中,应当正确处理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关系,形成政府主导,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商和对话的“交互理性”的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机制,以便更好地履行服务于社区居民公共文化需求的职责[4]。
首先,要坚持政府在社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中的主导地位。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因此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企业家政府理论认为,政府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决定了政府应该集中精力“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应在加大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的前提下,主要扮演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角色,减少对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直接供给,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等供给主体的优势和积极性。
其次,要重视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中的服务功能。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具有法律和行政权威的社区管理机构,事实上承担着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职能。通过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等社区议事机制,居委会在准确把握居民文化需求和管理社区公共文化资源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和法定的权威,因此在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中,应该充分发挥好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
最后,要推动社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的良性竞争和多元互补,充分发挥好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企业参与社区公共文化资源供给的方式按性质来划分可分为“公益性供给”和“非公益性供给”两种。“公益性供给”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无偿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非公益性供给”是指政府不直接承接社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而是以合同契约的方式,将项目委托给企业。政府既要制定一定的激励机制来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增加对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的“公益性供给”,同时也要树立市场意识,将适合由企业提供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委托给企业。政府还应该引导以社会公共文化团体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加入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中来,加大对这类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它们在政策咨询、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中的合理分工和有效竞争,推动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由单一的政府提供走向多元化的社会提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与质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有理由相信公共文化资源的社会化供给将会越来越普遍。
(二)强化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区经济实力是决定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支撑,文化建设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要采取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强化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为社区文化建设尤其是物质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
首先,要大力发展社区集体经济。解决“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问题,最根本的出路还是通过发展和繁荣社区集体经济来增强社区经济实力。“村改居”社区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汇聚各种优势资源,大多拥有自己的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村改居”社区应该积极借鉴其它先进社区的发展经验,探索适合本社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整合社区经济资源,牢牢把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组建联合企业集团,充分发挥社区的产业优势,增强集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搞活社区集体经济,从而增强社区经济实力,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其次,政府要加大对“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倾斜。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把文化建设放在政府工作和社区建设规划中来,将社区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之中,专门制定有关政府所承担社区文化建设经费的比例、来源和用途等内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政府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出统一的规定,定期向社区划拨用于社区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最后,要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筹集资金。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发展社区文化,是一种很有潜力的运行模式,也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早在1917年,美国联邦税法就规定,企业和个人向法律指定的一系列文化艺术组织捐款捐物,可以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5]。英国设有“企业资助艺术协会”,由该协会制定资助办法,接受捐助款项和向艺术团体拨款,这样,很多社区艺术团体就可以得到企业的资助款项[6]。政府应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相关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入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社区与企业的合作可以通过企业赞助专题活动和文化设施的方式进行,这样既可以解决社区文化建设的部分经费问题,还可以宣传企业形象、密切社企关系,实现互利共赢。此外,引入市场机制也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政府和社区可以探索组建文化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用于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社区文化资源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7],然后将比较成熟的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逐渐向外推广,通过向外界提供文化服务来获取收益。
(三)创新社区文化建设管理机制
提高“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水平最终取决于社区文化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否。“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社区创新文化建设管理机制,破除社区文化建设中的机制障碍,为社区文化建设的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制度框架。
首先,要试行社区文化站管理机制。社区文化站应该是统筹安排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机构。为了解决目前社区文化管理职能分散和社区文化资源缺乏整合、管理不善的弊端,社区可以探索试行社区文化站管理机制。社区文化站由分管文化建设的社区党支部领导担任站长,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利用社区居委会、妇联和团支部组织机构的优势,让这些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员成为社区文化站的成员,在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社区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社区工作站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最高指挥协调机构,承担制定社区文化建设的长远规划、对社区文化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管理社区文化团体等各项职能,同时接受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
其次,加强社区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在社区文化骨干上,积极发现、培养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合格的社区文化工作骨干队伍,对社区文化骨干实行“稳定队伍,提高素质”的方针。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和组织现有社区文艺骨干力量,加强对其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发挥好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注意从外部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建立社区“人才”储备库,不断优化人才队伍,提高社区文化建设的专业水准,同时社区还要解决这些文化骨干的待遇问题。此外,社区要配好素质高、能力强的文化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解除他们在编制和薪水方面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区文化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后盾。同时社区还要为社区文化工作人员接受各类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最后,要推进社区文化团体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离不开社区文化团体的参与。社区文化团体是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的最基本的组织单位。作为非正式组织,他们拥有的是管理部门所没有的文化凝聚力,他们更能了解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社区应该坚持居民自发和社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帮助社区文化骨干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动员和领导居民成立各类文化团体,如文艺团体、科普团体、体育团体等,让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到各种组织中,管理自己的文化事务,形成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社区还可以制定激励和扶持机制,帮助那些具有竞争优势的文艺团体利用文化市场来创造收入,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在有关社区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上,社区还应该多倾听这些文化团体的意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1]何少华、蒋福明:《“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的探讨》,《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颜善文:《论我国小城镇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
[3]蒋福明:《“村改居”社区文化及其困境探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3期。
[4][5]刘文俭:《公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行政论坛》2010年第7期。
[6]Fisher.Claude S.The Urban Experience.New York:Hare Brace Jovanovich.Inc,1998.
[7]黄梅芳、蒋福明:《“村改居”社区文化建设调查》,《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
[8]王小丽:《重庆市奔月路社区文化建设现状调查研究》,2009年西南大学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