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化视野下的社区党建组织员制度探析
2014-03-29毛军吉
○ 毛军吉
为将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委组织部针对基层党建工作缺少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客观实际,积极探索基层党建组织员职业化建设。自 2002年开始,深圳市就尝试建立党建组织员队伍,特别是2010年下半年后,深圳市委为了加强区域化党建,全面实施“扎根凝聚工程”,为全市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党建组织员。自此,深圳的党建组织员队伍进一步扩容,成为一支活跃在基层一线,且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务工作队伍,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社区党建组织员制度的缘由
(一)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抓手
就目前而言,体制内专职党务工作者只配备到街道一级,社区这一级的基层党组织一般是由没有正式编制的党务工作者组成的。这一状况,导致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任务难以全面具体地贯彻落实,基层组织生活难以有效开展[1]。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比如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出租屋管理、社区文体活动的开展等上百项工作的落实又都在基层。因此,社区党组织常常面临着事多人少的窘境。随着合同制党建组织员的配备,一批年轻的、高素质的优秀人才输送到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在社区这个层面就有了抓手,实现了“有人办事、有人管事”的目的,有效地解决了社区党建工作长期缺人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党建组织员的工作触角深入社区这一最基层的城市管理服务单元,有利于建立沟通顺畅、体系完整的多级党建工作网络,为提高城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夯实基础。
(二)基层党委强有力的助手
由于社区综合党委、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基本上是三合一的体制,而且社区综合党委的书记和委员大都兼职,不是专职的党务工作者,有着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因此,在抓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上,投入的精力和时间相对有限,即使有很多好的想法也实现不了。为加强社区党务工作力量,深圳市委组织部明确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即配备一名合同制的专职党建组织员,作为社区综合党委的秘书。社区党建组织员能根据基层党委的意图,承担起日常的党建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党务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使得社区综合党委的各项工作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基层党建工作联动的纽带
以前只有街道才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而社区综合党委是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这样就造成了街道与社区之间工作联动出现断层,工作部署下去,无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有的基层党委书记甚至不懂、不管、不抓党建;同时各社区的党建情况又不能及时反映上来。这就造成了上下工作衔接上的断层。所以,从全市各区来看,仅靠每条街道几名党务工作者,难以有效推动几十乃至成百上千个基层党支部的工作。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社区综合党委配备专职党建组织员,通过发挥其纽带作用,有利于实现街道与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无缝对接,有利于党的各项建设的顺利开展,更有利于党执政基础的巩固。
二、当前党建组织员制度存在的困境
(一)党务知识和经验缺乏,开展工作上手慢
社区党务工作是复杂和有挑战性的,不仅包括管理服务党员、开展党群共建、发展党员等众多日常工作,还要与社区建设和党建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协助承担社区管理、服务社区群众的职责和任务,并且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统一招聘的党建组织员,绝大多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所学专业参差不齐。他们大都未受过专业的党务工作培训,对党务知识不熟悉,对党的基层工作环境不适应,又欠缺从事基层党务的工作经验,因此进入工作岗位后,导致工作开展上手较慢,纽带作用不明显。
(二)后续培训不及时,工作能力提升慢
刚招录的党建组织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党务知识培训,又没有党务工作经验,工作任务紧和工作压力大,他们一经上班,往往经过几天的集中突击培训后,就马上投入到工作中,而相关后续培训又没有形成制度化[3]。这样,专职党建组织员基本上都是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摸索,工作能力提升缓慢,不能很好适应党的基层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另外,在现有培训中培训内容单一,主要是知识性培训,而基层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加强针对性的培训内容。
(三)职业发展缺乏上升通道,队伍不稳定
深圳自2002年选配第一批组织员、2010年全面推行非在编专职党建组织员以来,这支队伍如今已经发展到近千人。但发展过程中也历经了数度的人员流失乃至严重流失和队伍重建,目前仍然处在一个不太稳定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党建组织员缺少晋升渠道与职业规划,职业发展通道受限、空间有限,后期发展空间难以预期,发展前景不明朗。多年来组织员一直沉在最底层,优秀人才无法向上流动。二是福利待遇偏低,薪酬结构不合理,没有一个完善的绩效激励机制。工资相对较低,待遇不尽如人意,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三是对党建组织员的管理教育缺位,目前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党建组织员敬业意识弱化[4]。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直接导致党建组织员变动频繁,队伍不稳定。
三、健全党建组织员制度的建议
(一)设立组织员资格准入制度
设立组织员资格准入制度,可以在党建组织员的招聘、录用上设定一定的标准,予以重点倾斜,让一批懂知识、懂业务的人员进入到组织员队伍。目前在组织员的招聘上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有一年以上在校兼职党务工作经验;社会人员要有3-5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专等。但按这样的标准,符合的人员并不充裕,导致组织部门的选择余地很小。所以,建议建立类似于《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制度,让有兴趣、有志于向这方面发展的人才提前学习相关知识,通过专业测试可提前取得从业资格,以备用人单位录用。
(二)完善组织员培训机制
从目前党建组织员的培训情况来看,存在时间短、效果差等问题,尤其是一些应景性的培训课程,大都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素养和能力[5]。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培训机制:建议上岗前采取委托党校开班授课,集中培训;除党校专业教师授课外,市、区和街道的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内容,每人讲授一个培训主题,使党建组织员能够及时掌握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对党建组织员每年定期进行培训,并考虑将其纳入市、区两级干部培训的整体方案中;组织社区党建组织员分期分批到上级组织部门跟班锻炼,开阔眼界,提升其能力和胆识;完善以老带新的“传帮带”制度,引导党建组织员“拜师学艺”,向街道和社区干部学习,向身边党员和群众学习,培养其处理基层事务、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实行组织员职业化管理
一是拓展党建组织员的后续发展空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由于没有后续发展空间,很多人视党建组织员为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临时职业。为此,建议在公务员考试中制定部分倾斜政策,参照类似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对已聘用为组织员的大学生,凡服务期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职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公务员职位。二是打通党建组织员的职位晋升通道,打破常规选拔人才模式,努力克服目前组织员一直沉在最底层,优秀人才无法流动的局面。比如,一旦社区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职位出现空缺时,应该让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建组织员有机会竞聘上岗;表现出色的党建组织员,甚至还可以直接竞聘为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的负责人。三是在薪酬制度方面,党建组织员工资福利待遇建议参照职员标准或略低于此标准执行。薪酬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等构成。其中,岗位工资与组织员的等级评定挂钩,薪级工资则实行持续渐进的薪级阶梯,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进,不断提升组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组织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从业长期性。
[1]桑雷:《转型期中国共产党重塑执政合法性的思考》,《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2]张骎:《政治权力结构与非正式权力运作》,《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3]胡蓉:《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缺失及其培育》,《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4]车辚:《中国共产党党员规模控制的政治生态学分析》,《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5]纪中强:《中国共产党执政成效:探索、挑战与路径选择》,《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