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创新探索

2014-03-28蒲丽霞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14期
关键词:道德修养基础课测验

蒲丽霞

(新疆农业大学思政部,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创新探索

蒲丽霞

(新疆农业大学思政部,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的创新,是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实现学生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从而提高课程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本分通过对基础课考核方式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该课程考核方式创新的思路和具体路径,从而使该课程考核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高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方式;创新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承担着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的重要使命,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基础课的考核方式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有助于实现课程目的,增强课程吸引力,提高课程实效性.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基础课和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方式大体相同,基本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结合的方式.从所占权重看,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的权重在各学校略有不同,大多数学校采取30%和70%、40%和60%的比重,有的学校则达到了各占50%的比重.从平时成绩的考察内容看,主要包括考勤、作业、课堂发言等内容.从期末考核的考察内容看,有的学校依然采取闭卷的方式,考察题型包括: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有的学校则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还有的学校采取课程论文的方式考察.从目前的考查方式来看,考核方式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1 不符合课程特点和教学目的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基础课具有独特的特点.一是基础课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综合性强.课程内容包括理想、信念、人生价值、道德、法律等多方面,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心理学、伦理学、法律等多学科的理论及实践.二是这门课非常贴近实际、“接地气”,主要表现在:第一,最贴近学生实际,课程针对的就是学生的大学生活以及今后的社会生活必须具备的道德与法律素养,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第二,最贴近社会实际,很多社会热点、社会事件都与道德、法律准则相关,都可以成为基础课的鲜活案例.然而,目前的考核方式仍然比较单一,考核内容依然比较死板教条,贴近学生实际不够,贴近社会热点不足,不利于教学目的的实现.

1.2 不利于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

基础课的考核不仅应考察学习结果,更应对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察.目前的考核方式中,虽然有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考察,但对于大多数学校仍然“大合堂”授课的情况下,面对上百学生,老师根本无法考察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导致平时表现的考察流于形式.同时,以一篇论文或者一张试卷形式进行的期末考核,更不利于对学生的客观真实考察.教学中出现了一些现实中充满悖论的怪相:一些品行修养极差的学生,或者是学习态度极不端正的学生,通过期末的短期的突击性记忆,这门课程居然能达到“优”、“良”等级,被冠上“优秀学生”的帽子.[1]这种“一考定成绩”的考核方式,不利于全面客观的考察学生真实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

1.3 不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

教学相长是教学的理想状态,教学相长不仅要求教师的全心讲授,还要求学生的全力参与,师生共同促进,以达到教学目的.基础课也是如此,基础课教学不应仅仅是教师单向的“灌输”,而应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考核方式中的平时考察比重偏低,形式单一,效果不佳,无法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仍然以被动接受为主,缺乏学习兴趣,课堂参与度低,学习积极性不高.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创新的思路

2.1 突出课程特点,增强考核的灵活性

单一的考核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基础课教学的要求,由基础课的特点和教学目的决定,这门课的考核方式必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社会实际,必须提高考核的综合性和灵活性.从考核目的上,不仅应该考察学生的理论掌握程度,更应该考察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全面理解、综合分析、深入思考的能力;从考核内容上,考核涵盖的范围应当扩大,应该选取关系学生成长成才的具体案例、学生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热门话题等事例作为考核材料,使学生通过考核积极思考,所有收获,达到以考促学的效果.考核过程上,改期末一大考为平时多次小考的方式,以实现全面综合考核学生的目的.

2.2 加强过程考核、强调知行合一

基础课不仅注重基本道德理论与法律知识的传授,更加强调学生从中自主提升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自觉践行道德与法律规范,真正实现“知行合一”.实际教学过程中,基础课课堂上,学生旷课、早退、在课堂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等现象大量存在,而学生却在期末试卷中大谈伦理道德、法律等理论,存在着“知行分离”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学习状态的考核.在平时成绩的评定方面,应当改变“大锅饭式”的考察,打破仅仅对考勤、作业等常规表现进行考核的模式,还应该针对学生具体情况,针对上课发言、课堂表现等内容进行评定,同时加入小组合作、实践教学等方式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平时表现.在期末成绩的评定方面,应打破“一考定成绩”的传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段考核,以平时随堂测试的方式开展.以一学期不同阶段的数次测验代替期末考试,全过程综合考察学生.

2.3 促进自主学习、实现学思结合

从基础课教学情况看,学生普遍抱有“考什么学什么,不考就不学”的思想,存在着对与考试无关的学习内容不感兴趣、对不计入成绩的课堂提问不重视、不参与的情况,以至于课堂变成了教师的“独角戏”,学生缺乏主观能动性,基础课教学实效性低.因此,老师应当结合课堂内容进行随堂测验,并且多以开放式的题目进行考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增强学生了解、剖析社会热点的能力,实现学生学思结合,进一步提高“基础”课的针对性、吸引力.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创新的具体路径

建议基础课考核方式包括三个方面的考核,分别是:最终考核成绩=平时表现考核20%+分段书面测验60%+实践环节考核20%.

3.1 平时表现考核

平时表现考核包括平时考勤和课堂表现两方面.

平时考勤满分10分,采取扣分制,分别规定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形相应的分数,开学初每个同学都有10分满分考勤成绩,整个学期可采取随机点名、抽查、随堂小作业算作考勤等几种方式,遇到旷课、迟到等情形扣去相应分数,扣完10分将继续影响其他考核项目的成绩.

课堂表现主要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状态、参与情况,正面表现采取加分制、负面表现采取扣分制.在老师提问、课堂讨论等环节,对积极思考,主动回答,表现突出的同学老师可以酌情加分,加分的同学课后找学委登记加分情况.相反,对在课堂上交头接耳等严重影响课堂秩序的不良行为,老师指出并进行扣分,由学委及时记载.这样的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察,可以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约束自己的行为,遏制不良行为,促进学生“知行合一”.

3.2 分段书面测验

考核时段改革.改变以往的期末大考试的方式,改之以增加考核次数,以平时的随堂测验方式代替期末考试.根据授课内容每两至三星期进行一次随堂小测验,全程进行四至五次,及时批改并点评,测验成绩作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测验的题型.测验可以是一道材料分析题,或者论述题,或者两三道辨析题,基本以开放式的题目为主,根据题目的难易程度设置分值,5分至20分不等.实施开放式考试,即允许学生参考教材和自己的课堂笔记,当然要独立完成答卷,不允许一起商量研究答题,这在任课教师开课前就要对学生加以说明和强调的.[2]

测验的内容及作用.测验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辨析、社会热点透析、人生哲学思考、法律案例分析等,老师应当将最新、最热、学生最感兴趣的问题列入测验的内容,保证内容与时俱进,充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提高课程的实效性.通过课堂测验反映出学生真实的学习状态和学习能力.另外,通过老师的批改与点评,充分引导、启发学生,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总结反思,使学生真正做到学思结合.同时,老师通过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的进行测试,准确细致的点评,能在每一次小测验后总结,找出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测试内容、形式、效果存在的不足,并在下一次测试中完善,以达到过程考察的效果,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实施测验的总体方案:1.根据教学内容具体设计测试题目.对“基础”课按教学重难点进行精致、有效、实用的课堂考核题目设计,形成完整的课堂教学考核案例,用以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学效果.2.过程设计:四步走.(1)理论讲解、设置问题,(2)自主学习、完成测试,(3)解疑反馈、思维训练,(4)理论深入、内容拓展.

3.3 实践环节考核.

重视实践环节.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要拿出1学分,进行实践活动.实践教学对于深化基本理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起到重要的作用.

丰富实践形式.采取演讲、辩论、小组合作调研、小组情景剧表演等学生乐于接受、乐于参与的实践形式,有助于实践效果的实现.以新疆农业大学为例,新疆农业大学思政部基础教研室开展的实践形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深受学生欢迎.例如在讲授本课程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内容时,安排学生围绕“适应大学新生活”这一主题,结合大学生活实际,开展情景剧表演活动;在讲授道德方面的内容时,安排学生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为主题,开展小组调研活动,并由小组开展问卷调查,撰写调研报告,并制作PPT进行班级汇报交流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学生的理论学习得到了深化,使所学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基础课的教学目的.

实践活动的成绩评定.老师事先根据实践活动的难度确定满分分值,再对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赋分.如演讲活动的满分为10分,由若干学生与老师组成评委对演讲的学生进行赋分.针对小组合作完成的实践活动,为避免小组中只有一个或个别几个学生参与,其他学生“坐享其成”的现象,可以采取组长和组员相互赋分,组员之间相互赋分,这些赋分占一定权重,再结合老师根据实践活动的效果的赋分得出总成绩,以确保每位同学都参与实践,并得到公平公正的评判.

〔1〕王立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探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高校德育理论与实践探索论卷(十四):89.

〔2〕王姝,孙颖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探索[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4):250.

G642

A

1673-260X(2014)07-0211-02

本文为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教研教改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创新探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猜你喜欢

道德修养基础课测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价值与教学改革探索
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思考
《新年大测验》大揭榜
岭南文化在“思想道德修养”课中的应用
两个处理t测验与F测验的数学关系
关于音乐基础课教学与学习中的几个问题
道德叙事在“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加强医院政工干部道德修养的思考
现代职教体系下公共基础课改革探索
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