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辽宁省碳减排影响因素分解及财税策略选择

2014-03-26盛丽颖

地方财政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财税排放量产业结构

盛丽颖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 110866)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温室效应的影响日渐显著,“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已经结束,2011年12月9日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峰会,虽然没有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期限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全世界仍在继续努力争取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年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在碳排放问题上的态度非常明确,结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制定了相对减排目标。为了顺利完成相对减排承诺,中国将这一减排目标在全国的省域间进行了分解。

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传统的产业结构布局,使得能源消耗中化石类能源占主要部分,辽宁省的碳排放量在全国也一直位于前列,人均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碳生产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辽宁省碳减排目标实现与否对全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顺利完成了国家制定的减排目标,2011年8月在国家制定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给辽宁省制定的新的减排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从“十一五”期间的20.1%降至“十二五”期间的17%。目前辽宁省的碳减排工作正处于前期阶段,政府宏观财政政策对保证减排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辽宁省有必要对制约碳排放的因素进行分解,并从中找出重点因素,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工具有的放矢的进行减排。本文通过STIRPAT模型,定量地分析了影响辽宁省碳排放量的各种因素,旨在找出影响辽宁省碳排放的关键因素,为辽宁省碳减排财税政策的制定提供方向。

二、辽宁省碳减排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1.模型构建

碳排放主要是由于消耗化石能源产生的,而化石能源的消耗又受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能源特点、能源效率、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制约。Ehrlich(1971)和 Holden(1972)首次提出 IPAT模型即建立“I=PAT”方程来定量分析人口(P)、人均财富(A)和技术水平(T)对环境(I)的影响,这一模型至今仍被广泛应用。之后许多学者对IPAT模型进行了扩展,提出建立随机模型来分析各因素对环境的非比例影响,即STIRPAT(Stochastic Impacts by Regression on Population,Affluence,and Technology)模型,该模型方程为:

其中P代表人口,人均财富(A)用“人均GDP”表示,技术水平(T)用“能源效率”表示。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本文在借鉴传统的STIRPAT模型基础上又加入了城市化水平(U)、产业结构(S)和能源构成(E)三个变量。城市化水平(U)用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来表示,一般来说城市由于人口、交通和工业等原因而消耗更多的能源,因此城市化水平越高,碳排放量相对也就越大。产业结构(S)用第二产业占整个产业的比率来表示,辽宁省由于传统的老工业产业结构布局,使得第二产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持续居于主导地位,第二产业所占比例越高,碳排放量应该越大。能源构成(E)用煤炭消费占整个能源消费的比重来表示,煤炭是碳排放系数最大的资源,辽宁省能源消费结构的特点是以煤炭为主,这可能是辽宁省多年来碳排放总量逐年增加的重要原因。加入这三个变量后构建了如下的STIRPAT扩展模型:

为了减弱各个变量的指标数据存在的异方差现象,本文对扩展后的STIRPAT模型两边同时取自然对数,则(2)式就转化为如下的线性回归模型:

表1 模型中各变量的说明

2.数据说明

本文中的数据全部来自于1995年—2011年《辽宁统计年鉴》。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I)是根据当年能源消费量乘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提出的碳排放系数:煤炭(2.459)、石油(2.146)、天然气(1.629)计算出总的碳排放量,再乘以3.67计算出二氧化碳排放量。由于各影响因素的单位不同,数据之间存在大小差异,本文将样本数据做标准化处理,以便消除量纲不同和数量级差异对模型结果产生的影响,标准化做法为,将每个变量减去各自的均值后除以其自身的标准差,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下:

表2 模型中各变量数据对数化后的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分析

1.基本检验

本文利用ADF检验法检验序列的平稳性,经过检验所有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结果见表3。又对这些具有相同单整阶数的序列做协整检验,并得出(4)式的协整方程,经过对协整方程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后验证该残差为一阶单整序列。

表3 各变量的ADF检验结果

表4 协整方程残差的单位根检验

调整后的 R2=0.998,D.W.=1.2405,F=2372.433

上述协整方程描述的是各个影响因素和碳排放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为了揭示各变量在短期内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偏离均衡值,本文通过建立了误差修正模型来反映各影响因素和碳排放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模型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 R2=0.9405,D.W.=2.8494,F=21.349

2.结果分析

回归方程中除“城市化进程”外,其余五个变量“人口”、“人均 GDP”、“能源效率”、“产业结构”和“能源构成”都对辽宁省碳排放总量有正向影响,其中“人均GDP”、“能源效率”和“能源构成”对碳排放总量的影响显著,在各显著性影响因素中利用回归系数来对它们对碳排放量的影响力度进行排序依次为:人均 GDP(2.148)、能源效率(1.23)、能源构成(0.042)。“人口”对辽宁省碳排放量的影响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辽宁省近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呈下降状态,并在2010年首次出现了负增长2.1%,因此人口对碳排放总量的贡献度并不显著。“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这两个变量对辽宁省碳排放量的影响并不显著的可能解释是:近年来辽宁省城市化进程和转变传统产业结构虽然已在有序推进,但与其他省份相比,辽宁省的城市化进程速度和“产业结构”布局转换力度仍然很低,尤其是产业结构的相对稳定,致使这两者对辽宁省碳排放总量的影响并不显著。

回归方程中R2=0.999368、调整后的R2=0.998947,说明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非常好。F=2372.433,且显著性概率为0.000000,说明该回归方程的总体线性关系显著成立,模型具有很好的政策意义。

误差修正方程显示出短期内对辽宁省碳排放量有显著性影响的因素为人均GDP、能源效率和能源构成,这一结果与回归方程显示出的因素相同,说明这三个变量与碳排放量之间不仅存在长期稳定关系,且短期动态关系也十分显著。误差修正方程R2=0.986794、调整后的R2=0.940572,说明回归模型的拟合优度好,且误差修正系数为负值,符合反向修正机制。

三、财税政策对辽宁省碳减排重点因素的作用分析

(一)对经济增长因素的作用

在上述对碳减排影响因素的分解中,从影响程度来说,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辽宁省碳排放量的主导因素,这与国内许多学者利用EKC曲线分析辽宁省经济增长与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得出的结论一致,再一次验证了目前辽宁省碳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呈同方向上升关系。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碳减排目标与经济增长直接关联,要想从源头上控制碳排放,协调经济增长与碳减排之间关系,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粗放型增长方式到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政府财税政策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至关重要。辽宁省政府应在充分利用好国家财税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在省内对各地市级区域进行碳减排指标分解,从根本上改变对政府绩效考核的单一GDP考核指标,把碳减排、资源与环境等纳入政府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支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方式,进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逐步理顺碳减排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二)对能源效率因素的作用

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自身资源特点和传统的产业结构布局都决定了传统能源消耗较大,由于传统的产业结构布局,使得能源消耗中化石类能源占主要部分,致使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在全国也一直处于前列,碳生产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使用效率整体偏低。目前解决辽宁省能源效率问题的关键是开发并利用碳减排技术,碳减排技术既可以缓解短期内能源危机,又可以解决高碳排放问题,是辽宁省乃至全国经济低碳长效发展的关键因素。但是辽宁省的碳减排技术面临许多现实问题,如核心技术稀缺、自主创新能力弱、推广力度不足等,这些问题仅依靠企业自身难以突破,即使突破进程也会十分缓慢,为了攻克碳减排技术难关,急需政府在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产业化示范及推广等主要技术领域给予财税政策的激励和扶植。

(三)对能源消费构成因素的作用

辽宁省是全国能源消费大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过度依赖,能源消费构成的特点是以煤炭资源消费为主的能源消费模式。2000年以前辽宁省煤炭消费占整个能源消费总量均在80%以上,自2000年以后这种状况虽有所改观,但直至2010年煤炭消费才降至70%以下,与此同时石油的消费量逐年提高,2006年以来辽宁省煤炭消费量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居第七,石油消费量一直位居第一,而排放量相对较小的天然气和新能源的消费量却一直没有明显提高,甚至在部分年份出现消费量回落的状况。从短期发展来看,大幅度调整辽宁省能源消费结构仍十分困难,从长期看想要扭转当前能源消费格局,必须着手大力开发新能源。

目前辽宁省不同新能源产品的发展所处的阶段各不相同,但无论处于何种阶段,财税政策在发展新能源促进碳减排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处于研发阶段的地热能和海洋能资源,由于所需资金投入较大,新能源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加之对新能源产品的收益信心不足,因此这个阶段亟需政府财税政策发挥主导作用;处于产业化阶段的太阳能资源,需要通过财税政策工具给予扶持并通过财税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注入;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小水电资源,政府应利用财税政策助推其开拓市场。可见财税政策通过直接作用于新能源必将起到优化辽宁省能源消费结构的作用。

(四)对产业结构因素的作用

从能源消费角度来看辽宁省产业结构的特点是能源消费产业结构之间的差异非常显著,其中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比重占主导成分,约为67.8%-71.2%,农业处于稳定发展时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能源消费比重大幅度上升,从5.7%上升到9.0%。依据辽宁省产业结构的特点,碳减排的实施必须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其中对第二产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或产业转移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关键,而多数工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自愿研发节能技术实施节能减排的主动性仍需要政府财税政策的激励和支持,另外大力发展能源消耗小的第三产业和在第一产业中推行农业碳减排同样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四、基于辽宁省碳减排重点因素的财税策略选择

本文利用1995年—2010年数据,通过建立STIRPAT模型实证分析了人口、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效率、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和能源构成等因素对辽宁省碳排放量的影响,经过验证得出经济增长、能源效率、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是当前影响辽宁省碳排放的主要因素,因此财税政策理应在促进这些重点因素的碳减排方面发挥作用。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策略

辽宁经济发展模式当务之急是转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建立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生态产业园区是促进辽宁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今后财税政策应在扶持生态工业园区和生态农业园区方面发挥作用。

在生态工业园区的财税扶持政策上,应注重有选择性地进行扶持。由于受财政资金数额的约束,辽宁省应该从工业中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扶持试点,这些企业在选择中应注重其污染程度和工业基础,一方面通过财政专项基金进行直接补贴,根据其节能减排的力度将财政专项基金有步骤地作用于这些生态工业园区,另外对于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企业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激励,税收优惠应注重转变税收优惠的形式,从以往辽宁省实施的直接减免方式转换成间接优惠为主的优惠方式,采用加速折旧、减排投资退税等方式,重点确保财税政策在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作用。

在农业生态园区节能减排的财税扶持政策上,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给予直接的财政扶持。目前辽宁省在贯彻农业生态园区的节能减排财税政策中,首要的问题是财政资金的来源。在财政资金的来源上要注重循环经济财政资金与国家和省里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财政资金之间的整合,通过双向财政资金共同作用于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另外也可根据当地市、县财政的实际状况,要求地方市、县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确保财政资金对农业生态园区节能减排的支持具有可持续性。

(二)激励碳减排技术创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财税策略

辽宁省现已设有农业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风力发电技术重点实验室、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清洁能源重点实验室等碳减排技术研发机构,但目前在碳减排技术领域仍然面临自主创新能力弱、关键技术领域攻关难和商业化进程缓慢等重要问题,由于碳减排技术相对于别的技术领域研发成本相对较高,因此上述问题能否解决取决于研发基金的持久支持。为了促进碳减排技术的研发,辽宁省财政应提高对碳减排技术的支持强度,同时设立碳减排专项基金,在碳减排专项基金的使用上,改变以往对进行碳减排技术投资的企业直接补贴的方式,在资金的使用上尽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即对企业碳减排技术改造的奖励资金与企业节能量和减排进程挂钩的研发结果给予奖励,对于主动淘汰落后产能,也应根据企业实际淘汰情况给予奖励。同时还应注重利用财税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注入碳减排技术的研发,拓宽碳减排基金筹集渠道。

为了提高能源综合使用效率,财税政策在激励企业自主技术创新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还应对高耗能企业进行制约。这种制约方式应从单一的环境费延伸到所得税、资源税等多个税种,对目前辽宁已经实施的环境费标准也应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增加高耗能企业能源使用成本,另外在国家计划开征碳税的过程中,努力争取成为首批碳税征收试点省份。

(三)大力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产业构成的财税策略

依据新能源发展阶段的规律和辽宁新能源的发展现状,辽宁大部分新能源产品由于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新能源的关注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首先,应全方位拓展新能源发展所需资金渠道,加大基金对新能源的支持力度。辽宁应尽全力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新能源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另外辽宁财政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提高预算内资金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比例,在此基础上还可动员市级以下财政依据当地财力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实际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新能源的发展。其次,灵活选择财税政策工具,注重利用财税政策组合效力促进辽宁新能源的发展。对于制约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理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利用预算投入、国债投入、贴息贷款等财税工具激励企业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对于辽宁目前发展相对成熟的风电产业则注重发挥财税工具的杠杆效应,利用税式支出和财政补贴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风电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再次,政府应加强对新能源财税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四)扶持低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财税策略

辽宁省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应致力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了改变传统的第二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必须利用财税政策拉动传统第二产业中的高碳产业加速改造升级;另一方面需要利用财税政策激励第三产业中的新兴低碳产业的快速规模化发展。

为了拉动第二产业中的高碳产业改造升级,财税政策应采取抑制政策和鼓励政策双管齐下的策略。抑制政策上,严格遵循能耗标准政策,对于能耗不达标的企业降低甚至取消以往给予的财税产业扶持政策,另外依据其超标数额给予相应的惩罚,倒逼企业主动淘汰高碳低端产业产能。扶持政策上,财税政策应注重依托现有产业集群和创业基地,另外抓住国家以沈阳为核心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结合财税政策来促进辽宁第二产业整体升级,值得注意的是激励政策尤其应向改造传统高碳产业的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倾斜。

为了激励辽宁第三产业低碳发展,财税策略应注重选择适当的政策工具,最大限度发挥财税政策工具的杠杆作用。为了保证财政资金充足,辽宁在实施财税政策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中央实施的东北振兴战略和辽宁沿海行经济带开发战略,向中央争取更多的地方税权,作为辽宁实施财税政策的资金保障。在财政支出政策中,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既要注重覆盖面同时也要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资金的覆盖面应贯穿整个高新技术、文化、物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多个低碳产业,为了确保财政支出效率,在使用财政补助政策时应结合辽宁省自身的资源优势。税收政策对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杠杆作用,为了促进辽宁新兴低碳产业的发展,应在原有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幅度,对于生产低碳产品的出口企业加大出口退税的返还力度,另外政府采购、加速折旧等财税政策对于激励低碳产业的发展也应发挥应用的作用。

〔1〕孙敬水,陈稚蕊,李志坚.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扩展的STIRPAT模型[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4).

〔2〕徐国泉,刘则渊,姜照华.中国碳排放的因素分解模型及实证分析:1995—2004[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6).

〔3〕尹向飞.人口、消费、年龄结构与产业结构对湖南碳排放的影响及其演进分析[J].西北人口,2011(2).

〔4〕邵帅,杨莉莉,曹建华.工业能源消费碳排放影响因素研究——基于STIRPAT模型的上海分行业动态面板数据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10(11).

〔5〕牛晓耕,王海兰.黑龙江省能源消费结构与碳排放关系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1(8).

〔6〕郭军,赵连臣,李继祥.辽宁省可再生能源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分析[J].可再生能源,2008(4).

〔7〕殷红,金永红.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猜你喜欢

财税排放量产业结构
天然气输配系统甲烷排放量化方法
黑龙江省碳排放量影响因素研究
整车、动力电池产业结构将调整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财税政策的启示
产业结构变迁影响因素的统计考察
中国企业在境外的财税管理
基于产业结构对接的人力资源培养实践与思考——以湖南省为例
50%,全球最富有的10%人口碳排放量占全球一半
2016:打好财税改革攻坚战
践行“三严三实”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