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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瞽文化与六诗之衍生

2014-03-21徐丽鹃

关键词:周礼大师

徐丽鹃

(江西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江西南昌330027)

中国早期诗歌艺术形态产生于礼乐制度与政治需要,它与政治、伦理、教育、风俗、职官等社会制度有着密切关联。“六诗”作为早期乐诗形态,其中就蕴含了丰富的王官文化信息。“六诗”一术语共出现于《周礼》一书两次,《春官·大司乐》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又《春官·瞽矇》曰:“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1]《周礼》记载的很多官职都有其特定技能,从这两个出处来看,大师“教六诗”,瞽矇掌“六诗之歌”,各司其职。

古代官职都有其特定技能职守,“艺”、“技”相通。《国语·楚语下》曾记有“绝地天通”一事: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2]。

少皞帝时期,神权的垄断瓦解,神权和政权混乱。颛顼即位后进行宗教改革,事神仪式的主持者为“祝”“宗”“史”,这些官职都隶属于巫觋之下。“绝地天通”一事,一方面反映了巫觋掌握精神信仰,另一方面也显示巫的职守得以分化,各种不同技能得到发展。祝掌“宗庙之事”“威仪之则”,宗掌“牺牲之物、玉帛之类”,各司其序。

西周时期百工技艺有了长足进步。《周礼·考工记》中就有轮人、舆人等30余“百工”。一些技工得到周王朝重用,升为工师,后成为教育工作人员。《论语》、《史记》、《汉书》中也把《六经》称为“六艺”。刘师培在《古学出于官守论》中释云《六经》为专门之书,即有专门之用。《六经》各设专官以掌之,如《诗经》掌于太师;《乐》掌以大司乐;《礼》掌于宗伯;《尚书》、《春秋》掌于太史……故称《六经》为“六艺”。这些反映出周王朝对百工技艺教育的重视。正是由于诗乐艺术在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瞽矇在当时社会分工中被选为文化传播主体,确立其教师地位。早期官学的教、学内容是根据官守确定职掌。巫瞽职官制度、专业化训练和实践,对早期乐诗的生成传播有着重要意义。

大师为瞽矇之长,诗歌主要依靠瞽矇来记诵。《周礼》记载瞽矇有三百余人,掌播乐器乐歌,关于巫瞽职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兹简述如下。

1 省风辨音,典乐降神

乐官瞽师负责报告协风来临,并针对性地施行巫术仪式活动。《国语·郑语》云“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韦昭注:“虞幕,舜后虞思也。协,和也。言能听知和风,因时顺气,以成育万物,使之乐生。”《周语上》记:“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2]466“是日也,瞽帅音官以风土。”韦注:“瞽,乐太师,知风声者也。”[2]19瞽矇听风辨音,风的原始意义代表了与国家民风政治盛衰密切相关的音乐。

《礼记·乐记》云:“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郑注:“夔,舜时典乐者也。”[3]乐官通过音乐娱神成为其首要职能。20世纪初,刘师培明确提出“乐官源出于巫官”的观点:

古代乐官大抵以巫官兼摄,《虞书》言“舜命夔典乐,八音克谐,神人以和。”又夔言“击鸣球,博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又言,“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掌乐之官即降神之官,而箫韶又为乐舞之一,盖周官瞽矇、司巫二职,古代全为一官。乐舞之用,虽曰宣导其民,实则仍以降神为主也[4]。

瞽典乐、奏乐以娱神、娱帝。《周礼》中的大师为瞽者之长,在重大场合率领众瞽矇演唱,教授贵族子弟,掌教“六诗”。先秦之“瞽”亦由“巫”演变而来,“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5]巫师可以说是早期社会文化活动中最核心人物。黄帝时期的伶伦就是一位创制乐律的“神瞽”。《吕氏春秋·古乐》记载:“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各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效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又《国语·周语下》记载:“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韦昭注云:“神瞽,古乐正,知天道者也,死以为乐祖,祭于瞽宗,谓之神瞽。”[2]113殷代学校被命名为“瞽宗”,乃祭祀“乐祖”之所,而“乐祖”又称之为“神瞽”,具有重要文化地位。

文献记载陈地巫风盛行,《汉书·地理志》曰太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巫,故其俗好巫鬼。陈诗曰:‘坎其击鼓,宛丘之上,亡冬亡夏,值其鹭羽。’”[6]《东门之枌》、《宛丘》等诗篇中就有歌舞祭祀的遗风。王国维曾有一段很好的阐述:

巫之事神,必用歌舞。《说文解字》(五):“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褎舞形,与工同意。”故《商书》言:“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汉书·地理志》曰:“陈大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陈诗》曰:“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又曰:“东门之枌,宛邱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风也。郑氏《诗谱》亦云。是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乐神人者也。商人好鬼,故伊尹独有巫风之戒。及周公制礼,礼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职,礼有常数,乐有常节,古之巫风稍杀。然其余习,犹有存者:方相氏之驱疫也、大蜡之索万物也,皆是物也。故子贡观于蜡,而曰一国之人皆若狂,孔子告以张而不弛,文武不能。后人以八蜡为三代之戏礼(《东坡志林》),非过言也[5]2。

陈子展先生还指出,《蒹葭》诗篇似真似幻的神秘意境与上古秦地的仪式祭祀影响也有一定关联。除风诗外,颂诗亦以美功德告神。《周颂·有瞽》篇云:“喤喤厥声,肃雍和鸣,先祖是听。”《毛诗序》曰:“《有瞽》,始作乐而合乎祖也。”[6]《周礼》亦明显记载大司乐歌舞《大夏》《大武》等以祀神的情况:

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祗,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祗,三变而致麟物及丘陵之祗,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祗,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祗,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1]838。

《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这些乐舞根本的目的都是“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1]836,而大师为瞽矇之长,作为大司乐属官,其职掌“六诗”,最初也是主要服务于国家各种仪式,《周礼·大师》记载:“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大飨亦如之。”[9]881其中位列首要的即是祭礼。

2 唱颂世系,讽诵诗文

原始乐舞是一种歌、舞、诗、史混合的艺术形式,其中包含诗的文学性因素、歌的音乐性因素、舞蹈因素以及史的社会性因素。顾颉刚曾以《尧典》为例,说明《尚书》是“取便诵读及记忆者,犹今唱本之用也”,并因此称这些材料为“诗史”[7]。闻一多先生亦将上古诗歌视为一种史[8]。口传社会阶段,在世界早期各民族文学中,巫是最早的文化创造者,巫师保存和积累了大量的历史传说。瞽矇即凭借对声音敏锐的分辨力,成为沟通人神的圣者,且依靠超乎寻常的记忆力,行使了保留中国最古老的记诵历史的职责。印度早期颂诗《梨俱吠陀》就保留着以颂诗的形式表达对自然和社会的崇拜,并幻想通过这种崇拜控制自然和社会。

一般原始宗教活动中婚丧嫁娶、氏族谱系、重大仪式事件等,都要由巫师主持讲述。通过代代相传,加上自己多年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经过不断修订,口耳相传,即汇集成宗周官学。《周礼·瞽矇》云“讽诵诗,世奠系”。大师教国子、瞽矇“六诗”的目的不仅是传授诗的体制,服务于仪式歌奏,还具有一定的讽谏政教功能,经邦治国。郑玄注:

讽诵诗,谓闇读之,不依咏也。故书“奠”或为“帝”。郑司农云:“讽诵诗,主诵诗以刺君过,故《国语》曰‘瞍赋矇诵’,谓诗也。杜子春云:“帝读为定,其字为奠,书亦或为奠。世奠系,谓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是也。小史主次序先王之世,昭穆之系,述其德行。瞽矇主诵诗,并诵世系,以戒劝人君也。故《国语》曰‘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怵惧其动’。”[1]892

瞽矇传教“六诗”的行为兼有史官职责。郑玄谓:

讽诵诗,主谓廞作柩谥时也。讽诵王治功之诗,以为谥。世之而定其系,谓书于《世本》也。虽不歌,犹鼓琴瑟,以播其美,音之[1]892。尽管目前对《世本》研究存有很多争议,但先秦古籍中多处提及。《尚书序》正义曰:“《大戴礼》:‘帝系出于《世本》。’”《汉书·艺文志》:“(世本)十五篇,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迄春秋时诸侯大夫。”[9]可见《世本》之类谱系缀以帝王历史事迹。又,先秦史料中“瞽史”并称很多,如《国语·周语》“瞽史教诲”,《晋语》“瞽史之纪”“瞽史记曰”,《周礼·秋官·大行人》“属瞽史”,《楚语》“临事有瞽史之导”等,这些文献都可证瞽史乃专指一种人。徐中舒先生认为,太史与瞽矇所传述的历史,原以瞽矇传诵为主,而以太史的记录帮助记诵,因而就称为瞽史。所谓“史不失书,矇不失诵”,即史官所记录的简短的历史如《春秋》,还要通过瞽矇以口头传诵的方式,逐渐补充丰富[10]。瞽史演述史诗,在讲述或表演时自然会和歌诵等结合起来,以口诵形式传承韵文经书及历史。叶舒宪先生说:

诗史同源的根本原因,若从赋诗者或记事者的主体方面去看,应当落实到瞽矇这一类盲目的原始神职人员身上。换句话说,最初的仪式唱诵者由盲乐师担任,他们既是诗的传人,又是史的传人。他们之所以身兼此二任,主要由于卓越的听觉感受和记忆能力。因为在前文学阶段,信息传递和记述主要依靠口和耳。……古书中之所以常见“瞽史”连言之例,一方面表明了二者的发生学关联,另一方面也无声地暗示出了瞽在先史在后的发生学顺序[11]。中国上古史诗的吟诵主导者是瞽矇。瞽矇在王官机构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吟诵演唱的史诗内容具有鲜明政治色彩。《诗经》中以先王之系世为叙事梗概的诗篇,一般包含有历代帝王系谱,由“祀谱”“系世”细化而成,由祭祀演述歌颂始祖转变而来。《国语·鲁语上》记载夏父弗忌改昭穆之常,宗有司责之:“夫宗庙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长幼,而等胄之亲疏也。夫祀,昭孝也。各致齐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史书世,宗祝书昭穆,犹恐其逾也。”《礼记·中庸》亦云:“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昭穆”即叙述祖先历史,与周人“系世”功用相类。

《周礼》也提及由各级史官掌管并讽诵“帝系”“世系”类文献。《周礼·地官》曰:“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郑注: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贾公彦疏:“方志,即外史四方之志,所以识记久远掌故。”[1]589《周礼·春官·小史》云:“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郑玄注:

郑司农云:“志,谓记也。《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书》之属是也。史官主书,故韩宣子聘于鲁,观书太史氏。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小史主定之,瞽矇讽诵之。”[1]747

瞽矇职掌与《周礼》“小史”不同。王昆吾先生提出小史和外史掌管文字的“帝系世本之属”和“四方之志”,瞽矇所掌管的是口传历史和四方风俗[12]。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诗是乐舞,也是史诗,原是掌握在神巫手中,后用于乐舞祭祀,以史诗作舞曲。《诗经》中根据祀谱和世系进行润色加工的史诗文本原就是瞽矇之口头讽诵。

诗史融合的性质在教学中具有明显的政教传统,只不过这种口传文本的史诗形态相对比较扼要、浓缩。例如《诗经》中雅颂诗记载的周初事迹,很多以史诗形式简化叙述,其目的是通过缅怀文王功德、歌颂武王的祭祀颂歌,以教化感化臣民们,这些都体现了周代祭祀仪式的政教化。同样,“六诗”之教不仅传授诗的典用,服务于仪式歌奏,还具有一定的讽谏政教功能。

3 歌诗奏乐

周朝礼乐活动中最主要的乐工人员是瞽人。瞽人担任乐师渊源己久,从文字学角度来看,“瞽”字源与鼓有关。《尚书·胤征》云:“瞽奏鼓。”帝喾时就已有瞽人掌乐舞之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载:“(帝喾)使瞽人拊鼙鼓,击钟磬,凤凰鼓翼而舞。”[13]《左传·昭公十七年》引《夏书》亦云:“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夏人遇到日蚀,以瞽击鼓消除灾难,仍保留了巫的功能。鼓成为瞽人“通神”、“降神”的法器,“以乐通神”,最终成为“一种信仰和技术的叠加物”[14]。

据音乐史家杨荫浏先生统计,周代鼓类乐器有三十多种。《诗三百》中有21首诗38次写到“鼓”,其中160首风诗中写到“鼓”的仅有5首:《关雎》《击鼓》(2次)《山有枢》(3次)《车鄰》(2次)《宛丘》;145首雅颂诗则有16首写了“鼓”:雅诗中《鹿鸣》(6次)《常棣》《伐木》《彤弓》(3次)《采芑》(2次)《鼓钟》(6次)《楚茨》(2次)《甫田》《宾之初筵》(2次)《白华》《绵》《灵台》(4次);颂诗中《执競》《有瞽》《有駜》(2次)《那》(4次)。如《大雅·灵台》:

虡业维枞,贲鼓维镛。於论鼓钟,於乐辟廱。於论鼓钟,於乐辟廱。鼍鼓逢逢,矇瞍奏公。而《周颂·有瞽》一诗反映得更明显: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设虡,崇牙树羽,应田县(悬)鼓,鼗磬柷圉。既备乃奏,箫管备举。喤喤厥声,肃雍和鸣,先祖是听。我客戾止,永观厥成。

“崇牙树羽、应田县鼓、鞉磬柷圉”句郑玄注:“瞽,矇也。以为乐官者,目无所见,于音声审也。”毛亨:“应,小鞠也。田,大鼓也。县鼓,周鼓也。”[6]594这首合乐祭祖之诗,清晰地反映了周代祭祀大典上瞽矇歌诗奏乐的具体情况。这二首诗描绘了周朝“瞽人”在周之庙堂合乐的场景,各种鼓乐充分证实了瞽与鼓乐的联系。周朝时期,每当大祭祀时,瞽人乐师们排列站在宗庙祭祀大庭上等待着庄严祭祀的开始。眡瞭们悬挂起来小鼓大鼓,准备所有乐器。在大师的指挥与眡瞭配合下,瞽人乐师们演奏开始,箫管并吹。瞽矇在周朝庙堂的祭祀活动中负责“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其中“鼗鼓”是重要的乐器,所有祭祀活动的奏乐是以摇动“鼗鼓”开始。《周礼·春官·大司乐》云: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靁鼓靁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1]845。

《仪礼》记载了瞽矇演礼奏乐的程序:

瞽矇乐官演出前先席于西阶上。

工歌:瞽矇乐工四人登堂以瑟奏《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笙奏:瞽矇由乐人引入堂下,笙奏《南陔》、《白华》、《华黍》。

间歌:瞽矇一弦一吹,瑟弦《鱼丽》乐一,笙吹《由庚》乐一;瑟弦《南有嘉鱼》乐一,笙吹《崇丘》乐一;瑟弦《南山有台》乐一,笙吹《由仪》乐一。

合乐:最后堂上瑟弦与堂下笙吹合乐,歌乡乐《周南》六篇。

瞽矇乐官深谙各种技术,堂上管吹、堂下弦乐,“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在各种礼仪活动前,要先进行审音辨音。师旷“生而目盲,善辨声乐”,“于音声审也”。大司乐举行乐事前先把钟挂上,边敲边听,“以耳齐其声”,叩辨其声高,定准十二律。朱熹《大雅·灵台》注:“古者乐师,皆以瞽者为之,以其善听而有审于音也。”[15]

“瞽”与“工”虽都是乐人,但称谓职任有差别。《大戴礼记·保傅》云:“于是有进善之,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鼓夜诵诗,工诵正谏,士传民语。”[16]《左传·襄公十四年》曰:“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可见瞽称诵的是“诗”,乃政教贤者,具有一定地位,而“工”所诵仅仅是一般“正谏”,只是普通的技术乐人。

《仪礼·大射礼》注云:“工谓瞽矇善歌讽诵诗者也。”歌讽诵赋成为瞽人歌唱诗篇不同技艺的呈现。瞽作为乐人地位特殊,名列“王官”。清人汪中指出:“唐虞之际,官而不名者,云四岳也、共工也、瞽也。”[17]瞽矇己成为乐官的一种代称。《论语·八佾》篇:“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刘宝楠注曰:

正义曰:云“太师,乐官名”者,《周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注云:“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者为大师、小师。”疏云:“以其无目,无所睹见,则心不移于音声,故不使有目者为之也。”案:诸侯乐官,大师当止一人。此所语“太师乐”,应指师挚。是太师为乐官名也[18]。

大师、瞽矇参与到三代礼乐文明建设。《周礼·春官·宗伯》记: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一百有六十人;眡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青十二人,徒二十人[1]631。

郑玄注:“凡乐之歌必使瞽矇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晋杜蒯云:“旷也,大师也。”眡读为虎眡之“眡”。瞭,目明者。郑司农云:“无目眹谓之瞽,有目眹而无见谓之矇,有目无眸子谓之瞍。”[1]754“六诗之歌”是对“歌”的具体陈述。乐诗活动中凡歌诗之事皆由瞽矇具体承担。《礼记·祭统》云:“声之属莫重于登歌。”在仪式活动中,大师“帅瞽登歌”。瞽不仅典乐登歌,还击鼓跳舞。《周礼·春官·乐师》云:

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凡乐成,则告备。招来瞽皋舞。及彻,帅学士而歌彻。令相。

郑司农云:“瞽当为鼓,皋当为告,呼击鼓者,又告当舞者持鼓与舞俱来也。”郑玄谓:“诏来瞽,诏眡瞭扶瞽者来入也。皋之言号,告国子当舞者舞。”[1]867这说明瞽有可能击鼓跳舞,兼诗、乐、舞三技于一身。瞽矇在典乐诗教体系中大体承担着管理、授学、表演等具体职能,包括奏乐、诵诗、献曲、献箴。而瞽死后亦被视为神,祭于瞽宗。

伴随王官文化的衰退,瞽矇逐渐沦为优人讽谏。郑国乐人师慧自称为“淫乐之矇”。《旧唐书·李实传》云:“优人成辅端因戏作语……当时言者曰:‘瞽诵箴谏,取其诙谐以讬讽谏,优伶旧事也。’”[19]《周礼》亦记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此时的“瞽矇”之职已不具备早时的重要地位,掌“六诗”之“歌”,职阶显然已被限定在较低层次。瞽矇职位在历史中的不断下移,从中亦可窥见周代礼乐文化技术化、工具化的衰落表征。随着瞽矇文化地位的完全丧失,六诗亦逐渐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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