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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

2014-03-21张鹏飞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道德大学制度

张鹏飞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江苏无锡, 214153)

论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

张鹏飞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江苏无锡, 214153)

大学制度文化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设定与文化内核密不可分。大学制度文化建设只有确立止于至善的道德标示、贯彻平等正义的法治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理念,才符合大学制度文化的建设使命。

大学文化;制度文化;价值取向

大学文化建设是大学实现其办学社会功能的重要力量。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大学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由大学的核心价值观、普遍的理想愿景、道德取向、情感表达等要素构成的精神文化;二是由大学的建筑群落、设置场地等物理空间内的地上附着物、悬挂物和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物质运行派生物等要素构成的物质文化;三是由大学形成的接受、反馈、处置等行为方式构成的行为文化;四是由大学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规则构成的制度文化。四者基本涵盖了大学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精神文化是文化建设的内核,精神文化的潜在影响力需要物质文化来影射,需要制度文化、行为文化来总结和贯彻。“人类的行为受思想、观念、精神因素的支配,然而人类行为实际又是一种群体的、社会的共同行为。所以文化的精神因素必然会反映、萌生和形成习俗、规则、法律、制度等制度因素。当制度诸因素产生和形成之后,就会使人的精神因素通过制度因素转化成为物质成果,也就是人类行为或人类活动的收获”,[1]大学尤其强调积淀和创新,这就决定了大学文化的内核不是一成不变的,精神文化会随着社会的演进和社会化的多元需求,需要作进一步解读以适应发展之需。所以,精神文化影响力的物质投射和贯彻需要考量一种包含协调性、柔和性的内张力,这个内张力的有效实现途径就是大学制度文化建设。

一、大学制度文化内涵要素识辨

有人认为,“制度文化是大学制度积淀于人的内心而形成的认知与习惯,是在大学及大学人具体的行为中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2]这一观点不仅指出制度是集体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总结,还提出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行为,用“文化”来支撑制度设定的内涵。“当大学制度体现为一系列制度安排时,它必然反应一定群体的文化价值和文化观念。大学制度的意义恰恰在于它在日积月累之中,积淀了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3]这一观点也很好地说明了制度与文化间的共生与凝练关系。潘懋元教授从制度运行层面阐述了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内容体系,他指出,“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机制。”[4]这种制度性的结构,也从侧面引申出了制度文化本身特有的包含规范性和约束性在内的价值观念体系。

笔者认为,大学制度文化主要指大学的组织结构及结构的运行规则,还进一步引申到组织结构和结构运行规则的形成、运行、实施和评价等综合过程。不仅包括大学的各种规章、规范、制度、纪律等内容,还包括这些规章、规范、制度、纪律等的形成过程、运行状态、实施效果和组织、个人的态度和评价。

从大学文化建设角度而言,制度文化的关注点是直接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将长期贯穿于组织、个人的认知、习惯和行为。这一认知、习惯和行为将制约或主导大学精神文化内核的变迁。所以,大学精神文化的总结、固化、嵌入贯彻和传承,需要有适配的大学制度文化及内张力予以确认。“制度是校园文化形成的保障,也是大学生自我完善和提高素质的重要助推器。加强大学制度文化建设中的取向研究,是教育本质的研究,也是教育实效和方向的研究。”[5]所以,如何为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确定相应价值取向就成为恒定解决制度文化影响下的精神文化无序变迁的前置性问题。

二、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核心取向

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指引性直接规制大学及大学群体的价值判别和行为选择,而判别和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将切实影响大学及其主客体未来走向和行动效果。“制度文化是文化的支脉,是制度积淀于人的内心而形成的认知与习惯,是在人们具体的行为中反映出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它通过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执行反映出来。它支配着人们对制度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决定着人们对某一种制度的态度,与制度和文化存在内在的联系。”[6]所以,制度建设要嵌入文化要素以增强其内敛的自觉性,借以加深合理的价值观念和目标指向所能产生的正当效应。

(一)止于至善的道德标示

在大学制度文化的设定上,要坚定的、切实的坚持和高扬道德至上原则。道德作为一种本源性的社会治理力量,已经在数千年的历史演进和多领域的社会关系中彰显了其强大的规范力和自省力,其威力和效益不言而喻。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7]此文所阐述的“大学”与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可能大相径庭,存在类别认定上的疑义,但在内涵识辨上,并不会对“德”产生错位的理解。因为道德是一个纯粹的社会概念,不是历史性的,(与法学不同,法学可能是阶段性意志的体现,但道德是普世性的,是伦理学中相对恒定的要求)人类对道德行为的“上善”原则是统一的,这一原则和诉求是人类文明传承最核心的道德取向,也是追求的终极目标。“衡量一种制度文化的优越性的标准,一是简约,二是符合人性需求,三是能有效刺激个体向上和向善的欲望。我们在大学校园建设一种制度,形成一种文化,如果忽略了这样的道德诉求,那肯定会削弱制度的有效性。制度文化的建立,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大学生道德取向的规范和促成。”[8]所以,大学作为育人的主阵地,将首推道德力量的彰显,至善心性的润泽。道德力量的崇尚程度,要比其他领域凸显出更加强烈的态势,才能在外延上更贴近大学教育的根本性的人才培养主张。大学制度文化是大学办学价值观的体现,制度文化中以道德作为本源性的品格,将助推道德效益的指引功能,将为组织行动与个人行为提供高位的、深度的价值范式。

长期以来,中国式教育被称为应试性教育,因评价结果的单一性、功利性而饱受诘问与指摘。从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皆以升学为办学宗旨,这个时期的学生只被告知并要求哪些应当做,哪些禁止做,失却了对事、对物、对人,还有对社会的基本认知和判断,面对一个特定的事项,学生只会凭指令去选择,至于“为什么要这样选择”这一反思性考量能力则被剥夺。学生只知道按照现有的指令,按被告之与被要求的范式去执行。到了大学,大学生对于多元文化的辨别能力和选择能力,因为在此之前失去了重要的思考和训练时期,没有形成固有素质,当面临判断和选择时,就显的孱弱、无力、迷茫和混乱,更无从论及科学、前瞻和理性了。特别是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带来经济繁荣、物质丰足的同时,也在不断接受外来多元价值观的侵袭,这种思潮与我们内心的传统观念发生激烈的碰撞,大学生的取向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大学生出现无所适从,观念上的枯竭,思想上的断点,主要是缺乏一个有效的、有力的指引之力,没有在内心确立一种笃定之力,就是道德的中心支撑力和道德的评价指引力。所以,大学制度文化的设定必须将道德标示纳入制度解读的内涵范畴,将道德要素体系化的融入制度设计,让道德成为一种无尚的标杆,让道德之力来统领并指引思考、判断和行为选择。

根据这一基本精神,大学教育制度设计都应自觉追求和有效促进大学生道德至善的基本精神。在创建道德教育的规范体系时,必须将道德至善要素作为具体化的细节和观念加以引入,并贯彻大学道德规范的始终,为着力激发并提升这一素质确立科学有效的行动准则。

(二)平等正义的法治原则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9]对制度建设而言,道德至善原则为我们解决实质意义上的立论指引,提供了价值基础性作用。道德上的至善原则也讲究序列与规范的问题,因而制度的规制作用需要有效的突显出来,以此实现从理念到遵从的牵动力。

大学制度建设从法哲学角度而言,属于法制建设的范畴。但法制与法治不同,法制强调制度建设,但必须在法律治理,即法治的精神和程序框架下才能摆正制度建设的方向,并发挥其应有功能。大学制度建设也需要遵循这种逻辑原理,来设计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精神和程序原则。

笔者认为,大学制度建设的法治原则可以参照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原则的概述,即“制度(法)是获得普遍遵从的,获得普遍遵从的制度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制度(法)。”[10]

这一原则在大学制度建设中可解读的内涵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第一层含义是实质意义上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要求,在制度设定的实质理念上,要坚决的摒弃特权观念。“不患贫,而患不均”是个体基本的心理指标和底线规则,一旦有特权击破了平等的秩序,制度的权威性将受到蔑视,个体对顶层设计的信任度将大打折扣,而且数千年的人治统治下的习惯性定式思维更容易让人“论事而诛心”,个体的眼光不仅仅偏执于制度缺陷本身,而会负面的递进到不断的揣摩若干人等的用意。制度问题将演化为人的问题,届时将不难看到制度体系崩溃无虞后的无序、混乱和松散之态。“人人平等”观念的制度设定是否全面、有效,将决定制度本身的权威程度和执行效力。第二层意义是正义。正义有公平、公正之意。当我们解决了内涵上的“从获得普遍遵从”这一实质意义之后,正义的核心之处就主要显示在一个重要问题上。即制度创设上规避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的空间,让制度成为终极意义上的裁判主体。此时关于正义(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价值探讨更倾向于程序的规制。强调程序正义的目的很明确,程序性的制度建设,针对的对象就是大学行政管理行为。加强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就是约束大学行政管理权限实施的合理范围。程序正义的核心要求是要建立起一套合理、规范的制度性的程序规章。从大学有关制度的立意、起草、讨论、制定、决议、出台、试行、反馈、再斟酌、修订等各个阶段,都有明确、合理的程序规章予以限定。制度设定的程序性要求将对防御“以言代法”、“个人集权”,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第三层意思是“公开的刚性”原理。制度设定的刚性原则主要解决实践层面的有效性问题。“公布的刚性”意指,公开每一项制度是制度本身产生普遍性影响力的前提,其次考量的是执行力度的问题。探讨大学制度执行力要素的建设,需要严格执行既定制度,树立制度的威信,按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全体师生员工。

(三)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

“制度只能要求别人做能做到的事情”。这是西方法理学的一句著名谚语。其实在中国,还有一句比这一说法内涵更为深远的说法,即“以人为本”。“以人为本”这一提法所牵动的内涵因为更贴近人的需求和愿望的达成,而逐步上升为公民社会一种强烈的政治主张。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作为一种理念导向,更应当在大学教育中的师生人文精神塑造上进一步拓展它的深意,为社会关系更加有效的融入“以人为本”理念和行为提供制度范式。

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学内的每一个组成部分,究其核心,都是在于促成人的完善,满足人的成长和发展的需求,这与“以人为本”的精神要求是高度契合的。大学制度建设要贯穿“以人为本”价值追求,必然意味着大学内部制度的顶层设计、步骤安排和实施运行要以现实人的需求和助推其愿望达成为内在要求,要一以贯之的体现人文主义的终极关怀原则。强调大学制度的建设、大学文化的塑造和培植、大学精神的弘扬和提振,不是为了片面的追求制度完善的简单过程,而是需要将对人的一种尊重,对人的内在力量的激发与提升,寻求一种妥善的精神触动平台,为社会化后的人才社会行为提供更加符合社会要求的能动力和精神张力。

我们习惯于把大学制度建设称为一项系统性工程,“系统性”不在于制度本身的数量,甚至也不在于制度与制度间的衔接贯通以及相对稳定性的诉求。大学制度具有“解构性”的特点,决定了对制度设定秩序性构建的前置性要求。大学制度建设“系统性”更为注重的是文化要素的嵌入对制度有效性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把“以人为本”这一人文精神的本源价值需求纳入制度影响的原因。大学制度建设确立以人为本的创设理念,将固化师生在大学建设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制度建设的深层追求将因这一价值起点的实现而变得更加富有内涵,把师生的个人发展、基本需求和合理的愿望期盼作为制度建设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不断强调尊重和维护师生权益,增强师生观念上的认同感,提升师生行动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使得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秩序解构性更加稳定和明确。

三、文化嵌入是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无论是政治构建还是社会治理,他们的诉求与希冀都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予以确认和保障。如果说确认和保障是一种目的性价值,那么“制度建设有效性得以贯彻”这一问题就成为实现这一目的性价值的必然前提。制度建设的第一位固有形式上的属性是它的刚性原则,意即制度首先是一种契约达成下的规范。但刚性的规范是否一定可以维护制度建设本身想要贯彻的意愿,从横向各级各类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的比较以及纵向历史事件的发掘,毫无疑问,这一问题是不确定的。

就大学制度而言,因为大学本身的运行规则和社会认同具有特殊属性,也就决定了大学制度目的性价值的实现,特别是在当前大学去行政化的呼声层浪迭起之时,以及社会在反思并质疑多年来大学在应对和表达社会政治公正之能力的大背景下,更加不应依赖于制度的规范属性。规范、制度是法治社会化的重要内容,称为法制;内容良好,得以遵从并受贯彻而实现效益的综合体,称为法治。大学制度本身如若失却了大学发展所必需的内生文化原动力作为支撑,制度建设的目的性价值不但不可能实现,甚至社会对大学的引领和文化期许会背道而驰。

那么,大学制度文化内生性的核心地位就不言自明了。大学的四大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无论从那一个层面上去发掘,都会发现大学制度的文化嵌入是无穷的,但价值却是可以凝练的,方法就是大学功能的框架性展示。人才培养是对社会适格主体的培养,关注道德;科学研究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社会是为根本,强调秩序;文化传承与创新,提高文化软实力,倡导关怀。所以大学制度文化建设的内生性价值的发掘,离不开道德标示、法治原则和终极关怀的理念。惟其如此,大学制度才有可能在规范性的约束力下,倡导自己的原则,贯彻自身的要求,迎合社会的期许。

[1]曾小华.文化、制度与制度文化[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6):21.

[2]肖福赟.论大学制度文化的基本内涵及特征[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1(3):56.

[3]高桂娟.现代大学制度演进的文化逻辑[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7:19.

[4]潘懋元.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需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J].现代大学教育,2001(1):6.

[5]金庆良.大学制度文化建设中的取向[J].教育评论,2009(1):14.

[6]王平川,刘淑霞.大学制度文化的深层意蕴与应然态势[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2):28.

[7]孔子.大学[M].北京:京华出版社,1999:1.

[8]金庆良.大学制度文化建设中的取向[J].教育评论,2009(1):14.

[9]孟子.孟子[M].杭州出版社,2011:37.

[10]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89.

(编辑:陈承红 林钢)

On the Value Orient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ial System Culture

ZHANG Peng-fei
(Wuxi Institute of Commerce,Wuxi,214153,China)

System cultur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parts of collegial culture,for system setting is closely connected with cultural core.The mis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egial system culture is to establish the moral standard to arrive at supreme goodness,to implement the principle of law rule that equality and justice are the priority,and to maintain the ultimate idea of people-first.

collegial culture;system culture;value orientation

G 640

A

1671-4806(2014)06-097-04

2014-1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YJA880084);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课题(SYKJ14B09)

张鹏飞(1980—),男,江苏泗阳人,助理研究员,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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