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广东团练总局的创设及活动
2014-03-18张超
张 超
(中山大学 历史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一、学术史回顾
对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广东团练总局之创设与活动,国内外学术前辈的论著在研究此时段的广东团练问题时都有涉及,论述详略深浅不一。就笔者目力所及,国外学者对此问题研究要比国内深入得多,而且更多是以专著形式出现。如美国学者魏斐德的《大门口的陌生人:一八三九—一八六一年间华南的社会动乱》,该书第四篇有一章节专门论述广东团练总局在存在的三年左右时间里征兵、筹款以及与临近南海县团练之间的冲突,只是该书论述得过于简略,而且偏重于描述广州人如何从排外情绪转向于“将夷人看作是一种稳定政治的力量”,对于广东团练总局内部宗族网络、机构建制所述较少,以至于过分夸大了西方侵略势力对于广东社会的冲击作用。科大卫的《皇帝与祖宗》一书注意到三绅之一顺德士绅龙元僖依靠宗族势力以及“筹办夷务”的钦差特权、顺德团练局借机扩张自身势力的情况,只是对于三绅中官衔最高者罗惇衍奏请所获得的军政大权以及对广东主抚官员弹劾以排除权力竞争者等问题论述不多。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日本学者西川九喜子的专题论文《顺德团练总局成立始末》,该文是笔者目前所见对顺德团练总局形成发展演进过程叙述最为详尽的论文。广东三绅中最重要的两人罗惇衍、龙元僖均为顺德县人,在筹备创设广东团练总局过程中作用巨大,因此该文第一章以广东团练总局为题,可惜作者所述重点不在于此,只是对广东团练总局存立期间活动作了简单的史料梳理,不过后文的罗氏、龙氏宗族、东海十六沙公局、新青云文社等章节与论文主题关系密切。其另外一篇论文《清代珠江三角洲沙田考》论述了清代珠江三角洲沙田土地生产关系由“潮田”向“围田”转化的过程,但该文对沙田与乡绅之间的关系未作深入的考察。宫内肇博士所著的《清末广东的地方自治与顺德地方精英》一文,虽写的是晚清最后几年顺德地方精英与广东地方自治的关系,但从侧面看出顺德士绅一直到清朝灭亡之前依然是一支影响广东政局的重要力量。
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有关研究,就笔者所见,建国之后最早的是戴学稷的《两次鸦片战争期间广东人民的反侵略斗争》,对广东人民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抗击英法军队的活动作了较为详尽的描述,只是因为时代背景所限,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烙印。该文把关注点放在农民阶级如何“反侵略”、两广总督黄宗汉、广东三绅如何对敌“妥协投降”上,未关注到三绅通过借助办理夷务来扩展势力以及农民阶级抗争过程中暴露出的不足与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贺跃夫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广东团练抗夷考述》一文中,通过对史料的考证以及符合逻辑的推理,得出在上海关税税则谈判过程中从广州寄给额尔金的“伪诏”是罗惇衍为维持广东团练总局的继续运转,借天子的权威来维持其对全省团练的控制而“伪造”的。
学术史梳理可以发现,对于团练总局内部的宗族势力,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广东三绅与清廷权力中枢、以及英方为应对变局的种种作为,在此期间地方绅权与朝廷官权之间此消彼长的过程等问题,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或重视上层咸丰帝与地方官绅间为应对外来侵略要求所作的反应,或关注顺德团练总局内部的宗族结构,亦或是广东团练总局的形成发展裁撤的过程,而将上层的紧急指令与下层的应对措施结合进来考察,学界尚未有专门而深入的研究,笔者以下作一初步探讨。
二、《天津条约》签订之前:三绅“剿夷”始末
(一)从罗惇衍奏折中看广东官权向绅权的转移
咸丰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广州城被英法联军所占领。广州陷落、叶名琛被抓的消息,咸丰帝从十二月初十日广州将军穆克德讷的奏折中才得知,奏折中称:夷人“必须钦差大臣到粤定议后,方肯退兵。”同时建议:“嗣后所有夷务各件,应请旨交军机处寄谕,无庸明发,即奴才等一切奏报,亦无庸发抄,以昭缜密。”[1]135因此仅三天之后,军机处就颁布上谕将叶名琛革职,称:“命黄宗汉补授两广总督,其未到任前,两广总督,著柏贵署理矣。”并作出布置,要柏贵利用广东绅士、民勇的力量,“将该夷逐出内河,再与讲理。”[1]136在黄宗汉出发赴粤就任两广总督之前,咸丰特意召见,黄“保举三绅办团练”[2]195(黄宗汉与罗惇衍、龙元僖都是道光十五年(1835年)的同榜进士——笔者注)。
十八日,咸丰又向柏贵等发布上谕,追溯1849年广州反入城斗争取得的“胜利”,称“道光二十九年,英夷不敢进城,实赖绅民之力。”但对夷人的语气明显有所缓和,命令柏贵以及此时在顺德守孝丁忧的前户部侍郎罗惇衍要暂缓用兵,向各地士绅密传团练上谕,先与之讲理,如果夷人不听,则“惟有调集各城兵勇,联为一气,将该夷驱逐出城,使不敢轻视中国。”此时柏贵等广东督抚大员皆被困于广州城内,柏贵被联军胁迫,要其命令广州城内所有官民交出一切武器和军械才准许其复职,并发布告示“言:中外一家,业经和好,百姓不得再滋事端……两国已和,百姓不许挑衅。有如殴打洋人,及擅敢借词团练等情,定照叛逆治罪……以后不许呼伊为鬼子。如遇洋人下乡,要以礼款待。”[2]192咸丰帝似乎察觉到柏贵可能被夷人挟制,在咸丰八年正月二日分别向柏贵和罗惇衍各发布一道谕旨,一面要求柏贵对广东绅民举办团练不能禁止,等到借团练之力,将夷人逐出省城之时,“然后柏贵等出为调停,庶可就我范围,不致诛求无厌”;一面又秘密向罗惇衍寄出上谕,称:传闻柏贵出示晓谕百姓,“云夷务已有办法,毋许妄动等语,恐柏贵等为所胁制,无可施展。”此时要求罗惇衍、龙元僖、苏廷魁等密传各乡团练,将夷人逐出省城,“然后由地方官出为调停,庶可就我范围。”[1]135咸丰帝已将组织筹办团练之权转移到广东三绅手里,柏贵因受英人挟制,只有在团练击败夷人之后的调停之权了。
由于柏贵等人被困广州,皇帝此时为保证三绅能及时收到谕旨,在正月初二又谕令湖南巡抚骆秉章绕过在广州的柏贵等派专差赴粤将廷寄投交给罗惇衍,“勿为该夷知觉致有阻扰,是为至要。”在三绅中,罗的官衔品级最高,惟其享有专折奏事之权,柏贵因为“既不能抽身出城,带兵决战,尚不思激励绅团,助威致讨,自取坐困,毫无措施,其畏葸无能,殊出意外”,失去了咸丰的信任,此时广东的权力重心开始向罗倾斜。[1]147罗惇衍正月二十八日收到骆秉章发来的咸丰帝正月初二的寄谕,二月十九日便奏称“巨款实无着落”,因此不能仓促与敌交战,在黄宗汉就任之前,先向各地有力的绅士借贷,等到督臣到任后,以抽厘、劝捐或者向各州县摊派的方式筹款;并请求“设广东团练总局,暂在顺德县城,俟饷项略备,炮械整齐,即移至东莞县城,以便号召各团。惟是地方辽阔,呼应不灵,不得不用木镌刻关防,俾札饬各属乡局,然后可联为一气。”[1]204-205罗惇衍希望通过设立广东团练总局来作为广东各州县团练的领导机构,并请求皇帝赐予木刻关防以取得对各地团练的领导权。
咸丰还未批准,二月初九(1858年),广东团练总局就在三大士绅罗惇衍、龙元僖、苏廷魁主持下在顺德大良成立。二月二十一日,骆秉章的奏折道出了此时广东现实政局的困境,其奏陈:“臣窃维各直省在籍绅宦,向来不准干预公事,所以重官守而肃朝纲。近因各省军务方殷,始间有在籍帮办团防之命,然地方军务,仍归督抚主持,盖调兵筹饷,皆督抚之事,权之所在,即势之所归。”在士绅与官吏的关系上,“广东士绅向畏官吏,事无巨细,非经官司谕令,不敢举行。”但是现在事实是,“罗惇衍等虽奉密诏讨贼,无督抚大吏为之主持,诚恐呼应不灵,倘阅时既久,义愤之气渐衰,更难着手矣。”骆秉章看出了广东三绅兴办团练恐怕权威不够,没有督抚大吏主持,怕不能成事。不过他只是建议“世无不可办之事,所重在办事之人。”[1]207此时英法联军已经北上天津,正与清方派出的官员谈判,清廷希望借助美、俄两国居间调停,使英法折回广东;如果不退出天津,则依靠罗惇衍调集广东团练,攻打广州,再让地方官出来调停。清廷批准了罗惇衍赐予其木刻关防的要求。三月二十二日,罗又奏请将广东团练总局地址由东莞改为花县,并称鉴于“地方官讳言夷务,臣等再四商酌,应于关防内明刊办理夷务字样,方足鼓舞人心”[1]341,得到准许。在同一日,罗惇衍又对这些“讳言夷务”的地方官进行参劾,参劾的对象包括当时的署理总督柏贵、署理巡抚江国霖以及粤海关监督恒祺、按察使蔡振武。四月二十日咸丰给黄宗汉的上谕中,即“著将江国霖先行撤任,蔡振武一并撤参。”[1]342从中可知,罗惇衍上奏咸丰帝所提的要求几乎每求必应。甚至于在黄宗汉还未到达广州之前(黄于五月十五日到达惠州——笔者注)的四月二十八日又上奏称:“凡遏抑夷人之事,臣等任之,而转圜之权,归诸督臣黄宗汉。”[1]193当时天津谈判陷入僵局,皇帝要借用团练的胜利来作为谈判的筹码,自然很快就答应了。
(二)对交战情况的不同描述
关于团练总局组织的与英、法在广州军队之间的战斗,中英双方关于伤亡数字、战争过程的记载差距甚大,甚至中方本身各种文献的记载也是如此。罗惇衍从三月十一日开始,“已经派委户部候补主事陈桂籍,督带新安勇千名,挣扎省垣东路三宝墟,与五品顶戴蓝翎千总邓安邦所札榕树头之勇相掎角,并传知北路候选知府林福盛所带香勇,及(石井)安良局勇、(佛山)九十六乡勇,互相守望,暗作声援,仍令偃旗息鼓,不得急切举动。”[1]390四月二十二日,因联军主动来攻。据《民国顺德县志》对这场战役的记载:“东路陈桂籍、邓安邦营勇在黄麖塘、三宝墟等处。与夷兵鏖战,败之。斩其酋士达治,毙红衣骑马执旗夷目二名,夷兵二百余名。”而罗惇衍给咸丰帝的奏折则称:“斩夷兵一百余名,受伤夷兵五十六名。”并称“是日我勇仅阵亡六名,受伤十余名。”怕皇帝不相信,还特别强调“阵亡夷兵数目,亦与各营所报相符,并无粉饰。”[1]391而联军委员会实际控制者巴夏礼则称:“联军打破了壮勇的营地,取得了小小的但却鼓舞人心的胜利。”[3]196另据伍崇曜给吴健彰的信中说:“两日来互有伤毙百数十名之多,彼此相恃。”[4]伍作为第三者,态度应更为客观。
不管真实的伤亡数字如何,团练乡勇给驻扎广州的联军造成严重困扰是肯定的。这可以从以下史实中看出:从三月份开始,广东团练总局就发布告示“行封港之法,绝其贸易接济,凡马古(鸦片)敢私买卖者,拿获治罪。为洋人服役所谓沙门者,及代为驾火轮船华艇者,限十日回家,不准逗留,违者缉获治罪,并罪及本家亲属,三代不准应试。”“是时,香山、新安、番禺东莞马古、沙门、水手等,传观告示颇惧,自香港逃回者,几于十之七八。”[2]194“于是汉奸凶惧,一月之内,告归者两万余人。”[5]以至于5月底,在攻占大沽炮台的同时,英方对于广州方面“中国武力的一些敌对行动所怀的恐惧”很大,额尔金伯爵奉命撤消管制委员会,而代之以“一个依戒严法行事的军政府”。[6]579同时,在广州的联军被迫缩小防守范围,将物资及兵力都集中于内城。这说明广东团练总局的应敌措施确实起到一定的效果。
7月21日半夜,广东团练总局所领导的各地团勇发动了对广州的唯一一次进攻。关于这次攻城战的真实情况,各方记载对战争结果大致吻合,只是过程的描绘上有所差异。巴夏礼的记载是:“他们向城市发动了进攻,但是很容易就被击退了。”[4]罗的奏折则称:“自子至卯,鏖战四时之久,伤毙夷兵多名”并且还直上城垣西北角及通心楼两处,又北路各团分队冲进西门。”[1]474双方的描述只是战争激烈程度不同而已。此时英法联军由于大部队已经北上,虽可将各路团勇击退,但所能做的只是防守而已。
三、《天津条约》签订以后,广东团练总局工作重心的转变
(一)由“攘外”向“安内”转变
三绅奉命组织广东各地团练将英法联军驱逐出广州,面临的最大难题是经费问题。最初由龙元僖倡议先交出一万两,并顺德的绅士共筹集十万两,但“此后捐者虽有人,而为数不多。”后向广东各地士绅募集筹款,“民情初闻剿办外人,似颇欢欣鼓舞,及临时又多退缩。”为了筹集到收复广州的款项,三绅甚至“责成地方官按户派捐”。六月二十六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天津的和议刚好为各地士绅找到不捐的借口,“而总督黄宗汉又严饬地方官,会同绅士,极力催捐。以西北江讨贼为词,乃始收有成效。”[2]193-194因为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内乱的重要性比外患更大。
三绅只能把注意力转移到筹办西北江镇压叛乱问题上来。罗惇衍在六月二十五日向皇帝所上的奏折中就提出:“如果该夷别无异志,急欲通商,已就范围,相安无事,臣等当与督臣妥议,分拨各团前往西北江助剿,以含愤未伸之勇,歼灭积年巨冦,谅有成效,不至虚糜粮饷。如蒙谕允,即将臣等所用木刻关防夷务二字,改为团练,以集捐输,而便号召。”咸丰所回的谕旨中,针对西北江助剿问题,让罗惇衍与两广总督黄宗汉商议,而将木刻关防由夷务改为团练,则即著届时改刻,毋庸明降谕旨。[1]486-487可以看出,朝廷此时也已经把关注重心转向广东内部的叛乱问题。
事实上,从咸丰四年四月就爆发了遍及全省有天地会领导的红巾叛乱,于1855年被平定。总督叶名琛对全省范围内为去除叛乱余孽而展开一场大的清洗运动,“使广东的绅士及富裕宗族完全地、无可争辩地掌握了农村的统治权。”[ 7]顺德团练总局就是在官兵收复顺德县城之后,由龙元僖于咸丰五年三月在顺德龙氏宗祠设立的。据史书记载,顺德团练总局对“官薪、幕脩、役食、船价、勇饷、囚粮复统筹兼顾,权应其急”[8],俨然取代了顺德县衙的功能和地位。
为筹集经费,三绅从开源节流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在经费的节约上,主要通过裁撤筹办夷务过程中的各路团练来实现,除了十月中旬,肇庆府属广宁县因被叛军所围,调拨壮勇千余名,前往西江救援,只留下团勇三千余人来牵制在广州的夷人。[1]594更重要的是,在咸丰九年正月之后,罗惇衍、龙元僖回到顺德,将广东团练总局设于潘氏半间祠(由花县移此),苏廷魁为筹款去肇庆创办东海护沙局,该局归总局兼办,三绅主要通过设立丝墟联防局和东海十六沙公局两个机构来筹集款项。
(二)东海十六沙公局的开办
所谓东海十六沙,是指香山县北部的黄旗部,北与顺德县桂州、容奇两乡接境,称沙田地带——由十六块沙坦及其小子沙组成。其前身是在嘉庆九年为应对当地盗匪而创办的沙田防卫同盟“容桂公约”。当时“香山东海十六沙田盗匪滋扰,耕者失业,业户隶顺德籍者居多,桂州胡鸣鸾、大良龙廷魁(龙元僖伯父)等创,进士倡议,按亩抽费,设船勇专司守捕,此创立容桂公约之始”[3]982。
为筹措西北江军费,咸丰九年,罗惇衍、龙元僖向总督黄宗汉、巡抚柏贵提出开设东海十六沙公局,得到允许。东海十六沙公局由顺德团练总局兼办(此时广东团练总局已移至顺德),而事实上,东海十六沙所辖的地域范围主要在香山县境内,但拥有沙田产权的业户却主要来自顺德。《顺德县志》记载了当时香山业户所拥有的沙田亩数:“咸丰十一年,省宪向沙田抽捐京仓米本银两,计将香业奖单送还,香人自行请奖,不过得田一百一十九顷零”,而当时东海十六沙的总面积“约计三千余顷”[3]982。围绕着东海十六沙的沙田产权争夺,从东海十六沙公局一成立时起就已经开始。当时“中间香山人藉区域为名,意图搀办,当龙太常在时,已有责言,经太常与何小宋制军往复辩论,彼知不能强争而止。”此后为此相争之事不断,一直持续到清末还有记载。为解决上述的“产权与地域”分离的矛盾,东海十六沙公局将自身变成香山县衙门与沙夫之间的中介,即“东海十六沙的土地税,是向香山县衙门缴纳的,而沙夫头目则与公局协商,承包治安事务。”东海十六沙同香山县衙门达成协议,统一包税的金额,东海十六沙公局通过“沙夫头目须负责向沙田地主征收保护费,转解公局。为此沙夫头目要向公局申请牌照,以示合法,而公局则为这些头目提供小块割地,以维持其给养。”[9]351这样东海十六沙公局就变成了一个半官方的包税机构了。
必须说明的是,东海十六沙公局一直为罗氏和龙氏两个顺德宗族所把持,而肇始者就是罗惇衍和龙元僖。这可从《民国顺德县志》中看出端倪。第一任东海十六沙公局主事者即是龙元僖,在龙隐退之后,公局被罗氏、龙氏控制达半个多世纪之久,“迨龙太常捐馆后,罗比部家勤(罗惇衍之子)接办,罗榘(罗惇衍之子),龙赞宸(龙元僖之侄)、龙景恺(龙元僖之子)等续之。至宣统辛亥,悉仍其旧。”[3]983罗、龙二人就这样通过督办夷务、团练所享有的钦差大权,将东海十六沙田产划归到自己宗族的门下。同治二年,广东团练总局解散之后,总局的财产就移交给了顺德团练总局控制的东海十六沙公局。
(三)丝墟联防局筹款的困境
与东海十六沙公局最后被划归顺德团练总局不同,广东团练总局在向各地收取丝税过程中所遇到的阻碍要大得多。据顺德县志记载,咸丰九年,“广东团练局三钦差,邀集四邑绅商,凡有丝墟之乡局议定联防章程,设巡船十一号,分派四邑握要。梭巡以安行旅,召充丝墟经纪,抽收费用。”为得到各地士绅的支持,“仍画出三成归各乡局。酌募陆勇,在墟弹压。”[6]1038但从相关史料中可看出,这个筹款方案并不成功。士绅收取三成税款后,往往中饱私囊,而且士绅还往往借团练之名,行敲诈丝绸市场经纪之实,有些士绅甚至把征税筹款的负担转嫁到丝绸市场经纪的身上。[9]348
有一个例子最能反映二绅征税与其他地方士绅之间的冲突。据南海县志记载,咸丰八年总局设立丝经抽所,宣布征税后,就有人怀疑各地团练公局有以助饷名义而隐瞒侵吞自己从丝绸市场上征收的税款,于是二绅派人去各地调查,在南海县士绅康国熺以稽查人员没有广东团练总局颁发的札票凭据为由,将该稽查人员捆绑起来,“忌者谮于大绅,谓其跋扈抗法,宜置重辟,大绅怒,移督抚下之狱,时邑人洎三县长老驾大筏到辕门,代称冤者千百人,徐大令台英又将其事颠末及其人性情条分缕析,腾书于许侍御其光,许以达当途狱,遂解国熺惩。”[10]从这段记述中,可见广东团练总局向各地士绅征税并不顺利。
四、小结
太平天国运动以及各地的其他叛乱使得清政府的财政枯竭,政府的行政力量对许多地区的控制力大为削弱,这些地区的士绅趁此时机,在乡督办团练,地方势力借此得以大为扩充。广东团练总局,恰是在广东红巾叛乱过后不久、各地为保卫乡里纷纷组织团练的背景下出现的,不过它自身又有其他地方团练所不具有的特征。
广东团练总局得以开办以及三绅得以奉命督办夷务和后来的团练,在很大程度上拜外患所赐,这与其他地方的团练主要为镇压国内叛乱而设不同。三绅中享有专折奏事之权的罗惇衍也利用这项权力以及广东署理督抚被困广州不得出、新任总督黄宗汉迟迟未到广东的时机,扩展团练势力。同时清政府也需要利用其在广东的声望,号召各地团练将夷人驱逐出广州,以便增加与夷人谈判的筹码。正基于此,罗惇衍得以将“遏抑夷人之事,臣等任之,而转圜之权,归诸督臣黄宗汉。”[1]408对于与广州外国守军的战绩的夸大,可看做是对其权力合法性的一种维护。事实上,在广东团练总局存续期间,它部分地填补了因广州被占后出现的权力真空,成为一个因官方势力削弱而由地方士绅组织的地方行政机构。
同时,在和谈达成、三绅在各地为夷务筹款受阻的情况下,不得不把广东团练总局的重心转移到镇压当时西北江内乱的常规轨道上来。北京政府还命罗、龙等人保留团练,以协助总督黄宗汉剿灭地方叛乱。当时最重要的就是财政上的辅助,广东团练总局事实上成了一个筹款的机构,罗、龙二绅利用被赋予的统辖广东省团练的权力,控制了与香山县一直争夺的东海十六沙,以广东团练总局的名义扩充了顺德团练总局的经济实力,以至于到清末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成立之时,顺德籍社员有75人,而龙氏一族就占到10人。[11]各地士绅对广东团练总局筹款的抵制,反映出在没有一个管理公共事务的强势政府之下,地方士绅之间各自为了本地宗族势力的利益而存在的相互斗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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