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教冲突中的中国人
2014-12-12赵秀立
赵秀立
[摘 要]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基督教再次传入中国,民教冲突随之产生,由此而引发了众多的教案,这些教案都是民教冲突的集中爆发,其根源在于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古老的中国面对西方列强的文化侵略,无论是政府与还是民间都进行了许多的反抗,民教冲突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的。
[关键词]民教冲突;士绅;教民;义和团
何谓“民教冲突”?所谓"民”,就是指一般的老百姓以及士绅阶层,而“教”就是指教会和教民。民教冲突,就是百姓、士绅和天主教教会及其信徒的冲突。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并非近代以来的新生事物,明清之际,西洋传教士来华及西学东渐,是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方面[1]。然而随着闭关锁国政策的推行,清政府在1724年取缔了中国境内的基督教,至此,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基本结束,平等前提下的中西文化交往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清末西方列强以武力叩开中国门户,中法《黄埔条约》签订以后,法国取得了在中国的传教权。各国陆续和中国所签订的条约,也都授例同享在中国的传教权。
天主教跟我们中国的这些宗教不太一样,它是一种硬性宗教。为什么说是硬性宗教呢?因为天主教一直试图进入社会底层,然后建构一套非常坚实的组织框架和信仰体系。这个信仰体系是坚实的,因为它是高度排他的。天主教会与传统乡村社会之间的习俗之间的冲突,是民教冲突的原因之一[2]。
传教事业有着许多不同的影响,每一种影响都引起了中国人一些不同的反应。而且,这些影响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时因地而异。[2]
首先要分析清政府对于基督教的态度,1844年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了不平等的《黄埔条约》,该项条约的特点之一就是清政府允许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这就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也为近代民教冲突埋下了伏笔。清廷在处理民教冲突上也是错误频出,把本质只为寻求保护的“中国教民”推向了外国。而那些依旧信任它、由民教冲突发展而来的民间义和团,只成了清廷利用不成而加以“剿灭”的对象。这是清政府因循守旧、盲目自大而造成的“悲剧”。
由于天主教传教士此前来过,而且历史比较长,只是由于礼仪之争才被清政府赶了出去,所以他们曾在中国留下很多房产。现在他们回来了,就希望清政府发还那些房产,所以一回来就与地方政府发生冲突,当时被称为“还堂”(退还教堂)纠纷。“还堂”问题一直没能妥善解决,这不断激化着天主教与官府、地方的矛盾[3]。相比较而言,新教则不存在这些问题。
传教士深入到中国各县各乡,他们进行了哪些宗教活动?简单说来,他们干了两件事:一是设立教堂,二是传播宗教和吸收信徒。这两件事,本应是正常的传教活动,但是,由于传教士具有各项特权,又怀有为他们国家开辟殖民地的想法,同时又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因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不满,埋下了民教冲突的种子。更有甚者,外国教会通过它们的国家,动用武力来开展传教活动,传播福音竟然带来了杀人放火。
士绅阶层在民教冲突中的态度与表现是最值得研究的,其原因在于他们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和角色。“士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太平天国被扑灭。太平天国给人的印象,尤其是给中国士绅的印象,乃是披着洋教外衣的土匪。太平天国所到之处,几乎将一切传统文化毁灭殆尽,故而士大夫对洋教的反感也与日俱增。士绅比中国其他任何社会阶层都要更加深刻地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水乳交融,更全面的坚持中国是一切文明中心的主张。他们自幼学习儒家经典,对于海外之事知之甚少,根本分不清楚拜上帝教和天主教、新教等的区别,他们大多是笼统地以“洋教”对待。其中冲突最直接的就是天主教。天主教的传播方式与新教不同:新教的传播是潜移默化的,甚至是采用一种中国传统中那种行善的方式,慢慢扩大影响,而且基本只是在城市里传播;天主教则比较愿意深入农村,一竿子插到底。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士绅在城市中的权力一般不是很大,乡村才是他们的天下,所以天主教在农村马上就和士绅产生了冲突。尤其是在太平天国覆灭后,士绅们直接将天主教视作挑起农民造反的恶势力,是到中国来毁坏中国传统文化的。因此,士绅会很直接地把拜上帝教的罪过加到天主教的头上。传教士对中国对中国文化特别苛刻,所以在广大的中国人看来,他们是公然反对祖先崇拜的,集中力量抨击中国的古老制度,强调建立新的制度,向中国的传统文化提出了革命性的挑战,这是中国的士绅和下层群众所无法接受的,因此仇恨与恐慌的产生是无法避免的。[4]所以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中国持续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民教冲突,以至于最后爆发了大规模的义和团运动。
士绅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对外来的传教士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甚至包括污蔑和诽谤。虽然说基督教是反对祖先崇拜的,但是教民仍然附属于原有的宗族,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信教以后,就不能去祭祀祖先了,这些人很可能会被宗族的族长所开除,对于普通中国人而言,被宗族除名,无疑是断绝了他们所有的血缘联系,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士绅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利,千方百计的打击教民。虽然天主教会的教义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在中国还是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的,带来了西方先进的仪器,在很多地方开办了教会学校、医院和育婴堂,教会通过这些来对乡民们普及知识和传播思想。这些事令地方的士绅们感到十分的痛苦,因为他们原本是知识的垄断者,在这以前,老百姓都会听他们的,没人会出来质疑或者挑战他们对儒家经典道德理论的解释,但现在不同了,传教士的到来和近代科学知识的传播,使得他们坐立不安,因为有人意图取代他们的位置。所以士绅们会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教会和传教士身上,包括拐卖中国妇女去西洋,摘取中国小孩的器官,破坏风水等等,甚至鼓动乡民和教民之间的械斗,攻击传教士,甚至杀死他们,引起所谓的“教案”。比如1870年(同治九年)在天津所发生的一场震惊中外的教案,就是典型的案例。
作为民教冲突的直接参与者,广大中下层群众在其中的角色和影响是比较复杂的。首先来看,那些信教的中国人。传教士宣传宗教思想和吸收信徒的办法,大致说来有两种:一是靠物质上的援助,二是靠外国特权的保护,而以后者为主要形式。虽然很多中国人信教,但这并不说明他们真的懂了许多的基督教教义,在文化水平普遍很低的清末中国社会,大多数人都没有看过《圣经》。他们信教,有的是受益于西医带来的好处,有的是相信传教士能“降妖除魔”。大多数人信教都是出于善心,寻找精神寄托,然而,这些教民也是鱼龙混杂的,许多的地痞流氓,无业游民也混在其中,充当了传教士的走狗,鱼肉百姓,祸害乡间,使得老百姓深恶痛绝。然人数不多,但能量极大。这类人也正迎合外国侵略者的意图,作为外国统治者的帮凶和走卒。在教民与非教民发生冲突时,依仗着特权,许多外国传教士强行干预词讼和地方公事。每当教民与平民发生纠纷,往往不论谁是谁非,逼迫地方官作出有利于教民的裁定,对涉事的非教民还经常滥行诬指,向中国地方官控告,甚至向总理衙门交涉。这样一来,民教冲突愈演愈烈。
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外国教会的入侵是主要原因之一。它的入侵不仅是部分地占领了土地而且在某些方面占领了思想阵地和上层建筑。外国传教士破门而入,闯进中国社会,打乱了原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关系,使中国社会陷于混乱,在混乱中各阶级、阶层又重新进行组合和分化。打破封建秩序,本来应当说对推动中国社会前进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外国教会与它的后台——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目的是使中国陷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外国传教士本身既具有种种特权,而又制造出中国的特权阶层。中国信徒成为它们的工具和牺牲品。它们把保护中国教徒放在优先位置上,正是他们要在中国人民中间选拔一批为他们利益服务的追随者。因之民教冲突实际上是由外国侵略分子在中国人民中间制造的悲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依仗不平等条约而来的教会和传教士以及产生的民教冲突,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采取了不尽相同的应对措施,这也是由其社会地位和利益所决定的,在分析近代中国所面临的新的问题和挑战时,我们应当全面分析各个社会阶层的表现,对历史问题有一个客观理性地认识,避免走进历史的死胡同。
参考文献:
[1]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赵英霞.乡土信仰与异域文化之纠葛———从迎神赛会看近代山西民教冲突[J].清史研究,2002:(2).
[3]费正清.《剑桥晚清中国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