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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董永故事的历史书写

2014-03-12王军明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董永搜神织女

□王军明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徐州221006)

《搜神记》董永故事的历史书写

□王军明

(徐州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徐州221006)

干宝对于董永故事的历史书写主要体现在对汉代诸多社会信息的展示,而个别叙事要素的变更使得《搜神记》中的董永故事增添了如许美好。织女出场时间的变更不仅增添了董永美德的内涵,而且完成了对于汉代政治的反讽,同时也写出了社会文化对于个人生存空间的挤压。

书写;历史;搜神记;董永

“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1],正是缘于干宝的搜集,我们才得以了解到董永故事流传较早时期的叙事形态。结合曹植的《灵芝篇》,大约可知董永故事在当时的流行程度。但是《灵芝篇》作为诗歌,在叙事上失之简略。《搜神记》中的董永故事,虽然也只有区区两百多字,却较为全面地展现了汉代社会的诸多信息。谨以此文,试对《搜神记》中的董永故事作一合乎历史的读解,并以此求教于方家。

一、董永故事早期传播独特的叙事形态

叙事要素的添加使得干宝讲述的董永故事和曹植《灵芝篇》中的董永故事在主题和人物塑造上形成了完全不同的状貌。董永故事在传播初期还处于口口相传阶段,不同版本互见自属常态,曹植《灵芝篇》中的董永故事和干宝《搜神记》所述就悬隔如霄壤:“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2]虽然诗歌受文体不能详尽叙事的特征所限,不能就董永故事的细节做明晰的交代,但就其已有部分和干宝的《搜神记》卷一第28条“董永”相比,还是在诸多细节上存在着巨大差别,且看《搜神记》中记载:

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疋。”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3]

首先,董永债务缠身的成因不同。《灵芝篇》强调了生养,而《搜神记》凸显了死葬;其次,《灵芝篇》强化了董永被讨债的追堵上门,计无所出的窘境,形象颇显猥琐懦弱,而《搜神记》中的董永是主动卖身,不仅增强了故事的悲剧色彩,同时也使得董永的形象变得更为丰满阳光;再次,《灵芝篇》仅泛泛写出因为董永的至孝而感动上天派遣神女下凡,并没有具体落实其中的神女就是织女。而《搜神记》不仅增添了董永的籍贯,而且增添了交易的具体方式:为财主织缣百疋来抵债。最后是织女出现的时间。《搜神记》将织女出场的时间后移至董永葬父三年后回来履诺的途中,这一叙事要素的变化不仅增添了董永美德的内涵,而且使得织女的到来显得更合乎情理,同时也增添了对大汉王朝几许反讽的意味。在主人因董永之孝而感佩不已、施以援手的时候,政府的踪影难觅;当织女受天帝之命来为董永解困的时候,政府的踪影依然难觅。孝子董永越是无助,越能凸显对两汉政府忠孝治国的国策的反讽,神话的外表难掩对政府虚伪仁政的指责。这一题材在后来的传播过程中不断地被增添叙事要素,如唐高宗时释道世所编撰之《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即有引刘向《孝子传》、《敦煌变文集卷八》载唐人句道兴《搜神记》就与干宝《搜神记》略异,都是将缣百疋变成了三百疋,这些细节上的变异恐怕只是为了增加还贷的难度,凸显织女对于董永的助力,进而强化小说“善有善报”的主旨。同时,到了《敦煌变文集》卷八中,还增加了夫妻二人的对话,进一步将董永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品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又增加了如儿子董仲的出现,以及孙膑帮助董仲寻母的情节,故事越来越繁复,越来越细腻,当然也离故事的原生态越来越远,成了另一主题的传达了。

二、《搜神记》董永故事中的经济学考校

主人“妇人何能”的发问,这一叙事要素的添加,历史地活画出了在那个特殊的岁月中人们下意识中不自觉的经济考量。资助董永葬父的主人不能从此就要负担起董永全家的生活重担,主人的担忧自是人情之常。在《搜神记》中,整个故事的叙事背景是敦厚和平的,主人只是因为敬佩董永的孝行而主动地把一万个钱送给董永;恰因富翁的向善行为,益发使得董永坚持要以身抵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叙事模式,到了后来的董永故事中,竟然演变成董永受到了严酷的盘剥,而这一叙事要素的变化恐怕更多地受到了曹植《灵芝篇》的影响:“责家填门至。”债主堵上门来讨债了,至于债主讨债行动的方式及其要求,这些省略的部分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当然,故事的演变也可能是和《搜神记》“董永”故事中的一个细节交代不清有关:缣在织造的时候,富翁有无提供原材料?这一细节至为关键。因为缣很贵重,一匹缣在汉代的某一时候曾经值钱四五百,“今有出钱七百二十,买缣一匹二丈一尺。”折合一匹价格为四百七十二钱,如果财主没有为织女提供原材料的话,一百疋缣可就要值钱四五万了,那就是绝对的高利贷,残酷的剥削压迫说即可成立。但是财主如果提供了原材料的话,则又另当别论了。如果一万个钱只是织一百疋缣的工钱的话,那应该是很高的,因为稍后一点的《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讲:“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如果辛苦一点,三天可以织出五匹素。如果按照这一工作效率来推算,一百疋缣大概也就只要两个月即可完成,两个月挣到一万个工钱绝对是不错的收入。一无所有的董永是不可能自备蚕丝的,从这一层面来讲,富翁就不仅不存在对于董永的剥削,而且还在继续雪中送炭。至于在故事后来的演变中,“主人”逐渐变成了为富不仁的剥削者,只能理解为古人也人心不古,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至于董永卖身豪门,过去更多地带着批判的眼光,将审视的焦点集中到了财主的身上,这多少还有点阶级斗争思想的影响。实际上,董永的主人作为一个社会人,他有自己的考校。汉代的农民辛苦一年,除了自己的吃喝和交给政府的各种名目繁多的税收之外,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盈余,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主人看到董永带来媳妇以后的不满了。一个“妇人何能”的质问,就是担心多一张嘴,多一个吃饭的,更何况问题还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按照大汉的法律,每人都要交人口税,即成人每人每年40—120钱不等,这可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因为当时的生产力低下,汉代的平均亩产是1.0—1.5石。[5]在正常的年份,一石粮食也就是能卖100个钱左右,从这一层面来比较的话,似乎当时的一个钱能够抵得上今天的一块多钱,所以说,农民的负担是很重的。更何况他们有了孩子后,孩子一旦长到7岁,甚至有的年份孩子到3岁就要缴纳人口税了,每人每年20钱。一家三口甚至四五口全要财主养活,如果单靠董永一人劳动,财主恐怕要负收入了,这就是经济问题的通盘考校了。董永在算计,财主也在算计,接收一个有劳动能力的男人没有问题,但是添上一个女人,那就问题多了,俗话说,救急不救穷,是有道理的。

三、对现世丑陋的聚焦

在财主问到“妇人何能”的时候,为什么是董永回答的问题,而不是织女呢?这就是“礼”。礼在周代只是施行于贵族王室、社会上层,但是到了汉代,经过董仲舒的重建、规范、普及,礼学就成了“笼天地、纳人神、齐万物”的周密的文化网络,变为社会各阶层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关于男女之义,《礼记·内则》有着翔实的规定:“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6]董永虽然经济上是贫困的,但是颇有梁鸿之风,夫唱妇随。织女贵为神仙,且在俗世的经济收入也远远超过董永,但也不能越雷池一步。能够齐家的董永为什么不能出来做官,进而治国平天下呢?

汉代以“忠孝”治天下,朝有明典。“孝谓曰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孝廉之举,始于武帝元朔年间,诏云:“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今或至阖郡不荐一人……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7]汉代的乡举里选,主要是由地方官保举本地的士人到中央,“郡太守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8]。被推选为孝廉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曰德行高妙,志洁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通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到了东汉,规定“年四十岁以上始得察举矣”,“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以后世之所不能及”[9]。

汉代朝廷把举荐贤才的任务都交给了地方长官以及在朝的官员,并且被举荐人和举荐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连带关系。汉代的孝廉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是完美无缺的,但是越是看起来完美的东西,其缺憾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也就变得越大,甚至于后来的事态发展完全逸出了当初政策制定者的意想。当时的士子为了通过孝廉这一途径进入仕途,矫伪饰行,沽名钓誉,请托权贵,以获取孝廉的美名。东汉的学者王符揭露当时选举的弊端时指出:“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桀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10]。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首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可见当时选举制度的腐朽和虚伪。董永因为孝行而被历史记住,可是在当时,董永的善行并没有得到善报。如果董永的孝行能够被地方官员举荐的话,那么,董永何至于卖身葬父?所以说,享受着悲剧人生的董永实际上就是汉代黑暗举荐制度的牺牲品。

四、补衬交替的叙事策略

中国小说从不乏悲欢离合、盛衰荣枯的描写,在情节陡转之处,运用醒目的措辞,把读者的视角巧妙地引向本性与天理的巨大差异之中。干宝在叙述董永故事时,特意选择了穷与富这对二元概念进行布局。董永的生活本已困苦不堪,但是厚葬的社会文化对于个人生存空间的打压,使得身处其中的个体只能委曲求全,压抑自己的本性,而保全天理。董永要履行一个孝子的职责,就必须厚葬其父,而没有多少可以回旋的余地。董永葬父的丧葬开销是一万个钱,这是作为孝子的董永必须要承担的难以承受之重,叙事的更替阐释了屋漏偏逢夜雨的辛酸,同时也说明了汉代人对待死亡的郑重态度:事死如生。董永虽然不能做官,只是一介贫民,但作为孝子,父亲去世后的丧葬绝不可以敷衍了事,社会风气对于一个人的行为有着太大的影响力。虽然墨家讲求薄葬,但是墓穴的经营早在殷周时期已蔚然成风,自成、康以下,更是典制日乖,违道废德,兴淫邪之法,丰资重襚,以昭恻隐。史书上关于厚葬的记载不绝如缕,“建兴中,盗发汉霸、杜二陵,多获珍宝。帝问綝曰:‘汉陵中物,何其多邪!’綝对曰:‘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武帝享年久长,比崩,而茂陵不复容物,其树皆已可拱。赤眉取陵中物,不能减半,于今犹有朽帛委积,珠玉未尽。此二陵是俭者耳,亦百世之诫。’”[11]

这笔开支不仅小百姓家要未雨绸缪,就连坐拥天下的帝王家也不能例外。《吕氏春秋·节葬》记载:“国弥大,家弥富,葬也厚。含珠鳞施,夫玩好货宝,锺鼎壶滥,与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12]。到了秦朝,帝王殉葬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水经注》记载:“秦始皇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丽戎之山,一名蓝田,其阴多金,其阳多美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宫观百官,奇器珍宝,充满其中。”秦始皇13岁刚一即位便开始修建自己的陵墓,公元221年,秦始皇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秦王朝。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士之滨,莫非王土。当时的秦国不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实力都是比较雄厚的。因此,他把营建陵寝与修建宫殿同样看重。

帝王如此,小民们也不敢轻忽,董永为此借了一万个钱。这一万个钱到底是多少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作一感性把握。第一,当时的钱是和黄金建立对等关系的,一万个钱等于一斤黄金,“黄金一斤,值钱万。”[14]也就是说,董永办丧事的花费是一斤黄金。以今天的黄金价位每克三百元起算的话,折合人民币十五万元。第二,从田亩税收的角度来比对,“建武六年十二月,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十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15]到灵帝的时候,也不过是税天下田亩十钱。而董永办一个丧事就花掉了一万个钱,相当于一千亩田地的税收。第三,从劳动力自身价值角度来看,虞世南的《北堂书钞》卷136引《列仙传》:“负局先生语似燕代间人,负石磨镜,局循吴市中街,磨一镜一钱。”[16]磨一面铜镜的工钱也只有一个钱而已,如果从这一角度来看当时的钱的价值,还是很高的,一个钱就可以使唤别人给你磨一面镜子了。从上述三大层面来考虑,穷人董永用一万个钱来葬父确是耗资烦费,而这恐怕只能从时代风气的角度来解释了。

《搜神记》中关于厚葬的记载绝不止“董永”的故事,还有第394条“紫玉”:“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第395条“驸马都尉”:“妃闻,悲泣不能自胜,然向疑耳,乃遣人发冢,启柩视之,原葬悉在,唯不见枕。”第396条“汉谈生”:“以一珠袍与之。”第397条“崔少府墓”:“女抱儿还充,又与金鋺。”这些从墓穴中流落到人间的物件个个价值不凡,“紫玉”是吴王夫差的女儿,“驸马都尉”故事中雍州城外的坟墓中的女子是秦闵王的女儿,“汉谈生”故事中的女子为睢阳王的女儿,“崔少府墓”中的女子出身最为低下,但也是崔少府的女儿,个个墓中藏品珍贵自不待言。不要说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家极尽奢华之能事,就是连董永这样的社会小角色,最下层的人物,在丧事的处理过程中也必须要尽力而为的。虽然不见得董永能够在他父亲的棺木中放置多么贵重的陪葬品,但是一个丧葬的费用也足够让今人咂舌。

厚葬之风愈演愈烈,从两汉朝廷的反复申令中可以见出厚葬在秦汉时期盛行的程度,并且厚葬给国家、社会乃至个人都带来了经济上的严重破坏。《东汉会要》卷三十“民政下·禁厚葬”征引了东汉历代皇帝的诏令,严禁殚财厚葬,不仅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指出薄葬的可行:“丧贵致哀,礼存宁俭。”而且还揭示了这种厚葬的危害:“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17]《吕氏春秋》则更从心理的层面加以分析,对厚葬愈演愈烈之风给予了辛辣的讽刺:“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侈糜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不以便死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誉为务。”[18]

五、独特的人神之恋

《搜神记》众多的人神之恋、人鬼之恋中影射出当时开放的社会风气,女子见到钟情的男子可以直接示爱,而没有“聘则为妻,奔则为妾”[19]的担忧。关于魏晋社会风气的巨变,清代的顾炎武从儒家纲常陵替的角度发了一通议论:“汉自孝武表章六经之后,师儒虽盛,而大义未明,故新莽居摄,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光武以此之鉴,故首崇节义,敦厉名实,而风俗为之一变。至其末造,朝政昬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故范晔《儒林传论》,以衰敝之朝而多历年所,本诸为学之效,信矣。使后代之主,循而弗革,即流风至今,亦何不可?而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跅弛之士,观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于是权诈迭进,奸逆萌生,而一二浮诞之徒,骋其智识,蔑周孔之书,习老庄之教,风俗为之一变。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后之人君,将树之风声,纳之轨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变。”[20]在顾炎武看来,晋代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但是从另一层面也说明了晋人因没有了儒家文化的约束后恋爱的自由。《世说·容止7》:“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21]外貌的丑俊直接决定了爱情成功的几率,玉树临风的潘岳成为美女关注的焦点,而大文学家左思再有才华,但因外貌丑陋,而遭众妪乱唾。难怪晋代的男人都要描红画绿。

魏晋人是如此地注重相貌,而干宝在讲述董永故事的时候却有意识地忽略了这一影响婚姻的重要方面,而将笔墨放在了对其道德的铺张式描写上。织女嫁给董永后,为其还债,辛苦了十天,在这十天之中,他们夫妻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小说没有交代,我们也不好妄加猜测,但是也看不到董永和织女对于这份爱的痴情。董永故事后来和牛郎织女故事出现了合流,牛郎在织女被捉走后还曾经带着两个孩子,追赶过被王母娘娘带走的织女,但是《搜神记》中的董永似乎没有什么反应,为什么对其有恩有义的织女在离开的时候,董永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伤心呢?原因恐怕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释:第一,和人鬼之恋不同,神人之恋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因为神女们似乎并不能满足男人们传宗接代的宏愿。“然我神人,不为君生子,亦无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义。”[22]《搜神记》中的神女们在这一点上似乎不如那些鬼女,人鬼虽然阴阳异途,但是并不妨碍人鬼之间的正常的性交往,鬼女们甚至还能诞育重振门楣的宁馨儿,如《崔少府墓》;或鬼女因为爱而有了重生的可能,如《王道平》《河间郡男女》《贾文合》,相爱的人们因此而过上了正常的人间生活。神仙似乎很难给予鬼女们能够赐予现实中的男人所需求的那种安全感和稳定,总是难以把握。当然,更重要的是在恋爱中的鬼能够直接给人——当然,这里的鬼并不是像有的文章中所言,一定是男性,也有女性的,比如《蒋山祠》——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如《紫玉》《驸马都尉》《汉谈生》。总之,鬼满足了人们各方面的要求,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而神女相比之下要逊色得多。第二,在《搜神记》中,神女似乎一直没有什么令人高不可攀的地位,不像中国神话中的那些男性神仙,从来可以操纵人们的祸福,从而给人一种威严感。而神女的命运就不幸得多了,她们缺少左右别人的力量,她们会飞的本事不仅不能为她们增加魅力,反而给男人不安全感。仙女对于男人而言,似乎就是性爱游戏中的伙伴而已,不需要情感。不似鬼女,他们基本都是在感情的基础上建立的亲密关系。仙女不幸成为世俗的男人们在现实的重压之下欲望不能得到畅快满足时的替代品。如果懂得了这一点,就可能非常理解董永看到织女离去的时候没有死去活来的痴情了。实际上,不仅《搜神记》如此,刘晨、阮肇遇仙之后还是念念不忘尘世生活,就是后来的《游仙窟》,张鷟面对着尤物十娘(琼英)不也是忘不了世俗的情感吗?可见,神女在魏晋小说中只是男人苦难生活中的安慰。在《搜神记》中,神女一个个或者奉命(如《董永》),或因为夙缘(如《杜兰香》),而来人间完成既定的宿命。实际上,董永故事的美好结局完全可以换一种游戏方法,如果上帝真的很感动于他的孝心的话,比如像《郭巨埋儿》的叙事模式,让董永在种田的时候也挖上一罐子黄金,不是也可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吗?不一定非要搭上织女的节操。或者像《杜兰香》,穷追烂打,死缠不休,在恐吓不怎么起作用之后,还可以商量,总之,只要成功,不问方略。给人的感觉是这些神女似乎除了在人间,其他地方是找不到爱情的满足。

结语

《搜神记》董永故事虽然披上了神怪的外衣,但是骨子里对于现实的强烈的关注度,丝毫不亚于后出的世情小说。在委婉含蓄中完成了对现实的批判,完美地践行着中国文学“怨而不怒”的传统,为后来的志怪小说树立了一个样板,所以,蒲松龄才会发出“雅爱搜神,才非干宝”的慨叹。 ■

[1]晋·干宝.搜神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9:1.

[2]魏·曹植著 赵动文校注.曹植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327.

[3]晋·干宝.搜神记.长沙:岳麓书社[M],1989:14.

[4]郭书春汇校.九章算术.卷二[M].沈阳:辽宁出版社,1990:223.

[5]汉代官府的统计材料[J].《通报》第36期:4-5.

[6]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458.

[7][汉]班固.汉书.卷六.武帝纪.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9.

[8][宋]徐天麟.东汉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387.

[9][宋]徐天麟.东汉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390-391.

[10][汉]王符著 清·汪继培笺.潜夫论笺校正·考绩[M].北京:中华书局,1985:68.

[11][清]顾炎武注,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十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76.

[12]许维.吕氏春秋集释.卷十“节丧”[M].北京:中华书局,2009:222.

[13]陈桥驿译注,王东补注.水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152.

[14][汉]班固.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17.

[15][宋]徐天麟.东汉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452.

[16][唐]虞世南.北堂书钞[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593.

[17][宋]徐天麟.东汉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444.

[18]许维.吕氏春秋集释[M].卷十.节丧.北京:中华书局,2009:221.

[19]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489.

[20][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四“两汉风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3.

[21][宋]刘义庆.世说新语[M].长沙:岳麓书社,1989:149.

[22][晋]干宝.搜神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9:11.

【责任编辑 潘琰佩】

Historical Writing of Dong Yong Story inSearch of the Supernatural

WANG Jun-m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Xuzhou Engineering Institute, Xuzhou, Jiangsu 221008)

Gan Bao’s historical writing of Dong Yong story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Han dynasty’s social information display, and changes of some narrative elements make the Dong Yong story inSearch of theSupernaturalso much better. The change of Vega’s show-up time not only adds to the connotation of virtue of Dong Yong, but also realizes the political irony to Han dynasty, reflecting the extrusion of social culture for personal living space.

writing; History;Search of the Supernatural; Dong Yong

I207.41

A

1004-4671(2014)04-0101-06

2013-08-09

王军明(1968~),男,汉族,江苏赣榆县人,江苏徐州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明清戏曲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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