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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川滇藏交界带之盐井“腊翁寺事件”起因分析——兼与保罗和觉安拉姆商榷

2014-03-06李何春

关键词:归流巴塘盐井

李何春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盐井地处川滇藏交界带,长期以来因盛产食盐而引发了政治上的多次斗争。其中,发生在清末的“腊翁寺”事件最为典型。这次事件中,边军和腊翁寺各自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动干戈,酿成严重的流血事件。保罗和觉安拉姆认为,盐井的特殊地理位置所引发的管理上的混乱、设立盐厘局与腊翁寺“不应”、天主教的进入引发宗教间的冲突是引发腊翁寺该事件的主要原因。①保罗,觉安拉姆:《近代盐井腊翁寺事件原因分析——兼论相关问题》,《西藏研究》2006年第3期。但是,笔者在充分梳理地方文献资料和开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保罗和觉安拉姆两人在论述该事件的起因上未能抓住事件的本质,忽视了事件发生所处的历史背景及盐井在政治、经济上的战略意义,遗漏了部分地方文献,文章前后存在矛盾。因此,笔者试图从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该地区的权力争夺以及经济利益的追求三个方面厘清事件起因,通过分析认为:清末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是引发腊翁寺事件的主要原因,巴塘事件是引发腊翁寺事件的间接原因,对当地盐利的追求是事件的导火线。

一、“腊翁寺事件”的经过

“腊翁寺事件”是清末政府在川边大力推行改土归流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冬天,赵尔丰在平定巴塘、理塘之后,立即派王会同委员前往盐井察看当地的盐业情况以及筹办盐局之际,河西腊翁寺番僧屡出滋扰,致使筹办盐局的计划受到影响。同时,边军在盐井设置盐局,命令将盐税收回官办,这使得腊翁寺将无盐利可图,因此怀恨之心。自王会同到达盐井以来,腊翁寺喇嘛们不顾边军颁布的法令,屡次违法。《巴塘盐井乡土志》记载:“复以梗于浮西腊翁寺之喇嘛,盘据山顶,抗厘伤勇”②段朋瑞:《巴塘盐井乡土志》,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1911年第17页。。显然盐井河西腊翁寺势力庞大,不肯将经营盐的税收权拱手相让于边军,因此依仗地势进行了顽强抵抗。而此时驻扎在盐井的边军由于兵力不足,尚未站住脚跟,又有凤全被杀事件为前车之鉴,因此不愿意与腊翁寺产生正面冲突。但事态并未因边军一边的退避而减弱。对边军而言,进攻腊翁寺仅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对腊翁寺而言,只有表现出毫不退让之势来反抗边军的进攻。总体看来,无论是腊翁寺还是驻藏大臣赵尔丰,都试图通过控制盐税来加强对地方社会的统治。对边军而言,如能将盐业收回官办可谓一举两得之事,不仅能加强对川边的控制,而且盐税收入又可充当军费开支。

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十一月初旬,发生“吴令锡珍到井,开陈利害,使之投诚,该寺不应。”①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3页。到了二十一日夜里,腊翁寺竟然教唆他人贩卖私盐一驮,被守卡的勇丁拿获,连马带盐一次送充公,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二十二日夜,边军守卡的勇丁五人见“蛮人十余运私盐数驮经过,该勇等向阻,蛮即抽刀砍伤李安泰,杨德胜、王信魁,该勇等亦枪毙一蛮。腊翁寺喇嘛即借口纠合逆众,声言劫盐局,打教堂。”②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3-104页。到十二月初九的时候,边军和腊翁寺已经有了军事上的摩擦。档案资料记录:“次日我 (川)军乘胜毁碉十四座,搜获枪刀多件,十一日申刻,逆拥众约二千人,将我军遥围。因风大蛮枪不利,相持数时,未战而退。”③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3-104页。上述可知,腊翁寺对战事早有准备,其势力不小。考虑到腊翁寺的势力强大,一方面持有枪械,能组织大批人马进攻,另一方面又能煽动地方民众。清军必须一举拿下,否则后果不堪。

赵渊经过周密计划,并将实施方案上报赵尔丰。电告如下:“伏思该寺喇嘛悼逆如此,若不痛行剿办,将来僧番效尤,关外大局,何堪设想。……,到时拟令左营,一哨开赴盐升河东防守,一哨分扎中崖、空子顶两处接获粮饷,以防后路。后营一营,全赴河西任战。”④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3-104页。赵渊进行兵力部署后,于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动二百五十余人的兵力,攻克腊翁寺,“共毙逆僧七十余人,生擒二人,阵斩首级九头。夺获抬枪四杆,火枪三十七杆,骡马五匹,禁毁大碉三座,大昭及余碉三十余座同时俱下,我军受伤三人。”⑤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6页。

《巴塘盐井乡土志》对该事件记载:“大兵复于 (光绪)三十二年,冬夺溜渡江,不甸日而攻克该寺。是月也,因风雪大作,该逆僧下山迎击,度笔者兵万不能进。不意笔者军 (清军)先于十二月十二日炮毙其酋首巴拉染江之后,即分三路,节节埋伏上攻。至是,始获直捣巢穴。河西一带投城,而盐井以定。”⑥段朋瑞:《巴塘盐井乡土志》,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1911年第17页。事件结束后查实,德林 (腊翁寺呼图克图)、曲披克弄 (腊翁寺铁棒喇嘛)二人逃脱,其中德林逃往盐井的西北扎宜、左贡一带。上述便是腊翁寺事件的基本过程。

二、“腊翁寺事件”起因的四点讨论

(一)清末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是引发腊翁寺事件的主要原因

任何事件都是有因才有果,仔细分析腊翁寺事件的起因和经过,源头最终指向清末在川边实行的改土归流。这正是清末以来政府在列强环伺下边疆危机、藏政糜乱与川边梗阻、清末新政三大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一种制度转变⑦马箐林:《清末川边藏区改土归流考》,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4年第65-126页。,显然是朝廷围绕加强对地方社会的管理为重心,打通清政府进入西藏的通道,稳固川边进行的举措。分析腊翁寺事件所处的时代背景,不难发现隐藏在事件背后的事实是盐井长期处在政教制度,而川边推行的改土归流的目的正是改变这种土司和寺庙共管地方社会的局面,以保川边之安全。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难免会和地方的原有势力发生博弈,类似的冲突的事件屡次发生。保罗等人在其文章中就指出:“由于诸多原因,清光绪年间康巴藏族地区动荡不安,屡屡发生不稳定事件,就藏滇川交界的康南而言,光绪三十年 (1904年)二月丁零寺等制造‘巴塘之乱’,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九月发生‘乡城桑披岭寺之乱’,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十一月又出现‘盐井腊翁寺之乱’”⑧保罗,觉安拉姆:《近代盐井腊翁寺事件原因分析——兼论其相关问题》,《西藏研究》2006年第3期。。纵观在短短两年内发生在寺庙和推行改土归流的边军之间的三次冲突事件,这绝非偶然,一连串的事件与改土归流的目的有直接关系。

一般说来,制度上和统治方式不同容易引发事件的发生。寺庙在川边的强大势力众人皆知,而驻藏大臣赵尔丰接手管理川边事务后不得不继续加强控制寺庙的人数,规定“大寺喇嘛不过三百人”。根据《盐井县志》所载,当时的腊翁寺已经有僧侣300余人,属大寺,这更加凸显出赵尔丰在盐井推行改土归流必将对腊翁寺进行整改。在改土归流过程中,一切削弱地方土司的权力、限制喇嘛寺的人数和管理权限都势必引发地方寺庙和土司的不满。清末在川边推行的改土归流真正触动了土司和寺庙的敏感神经。

在改土归流过程中,首先在巴塘引发了震惊朝野的“凤全事件”,即“巴塘事变”。整个事件参与的僧侣和地方人员达3000多人,驻藏帮办大臣程凤全及随从50人在事件中遇害。总结该事件引发的原因“在于,凤全在巴塘的措施,虽仅仅是改革的开始,但也触及到了封建宗教主的既得利益,使他们惊恐万分,坐立不安,深怕自己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动摇,既得利益丧失,于是杀凤全之身,阻改革之行。”①何云华:《“凤全事件”之我见》,《西藏研究》1988年第4页。通过“凤全事件”对比,“腊翁寺事件”与该事件有许多共同之处。一是事件都是发生在改土归流过程中;二是都发生在驻藏官员和地方土司和寺庙之间。

为了说明问题,首先简要回顾一下问题的由来。明代之前,有关盐井的信息较少,无文献明确记载。明代木氏土司进入盐井之后,盐井一直处于政教合一的统治状态。《四川通志》记载:巴塘宣抚司 (正付两员),外辖土百户七,今巴塘、德荣、义敦、盐井等地。《打箭炉厅志略》记载巴塘土司:“正负各一员。驻牧巴塘。土民2063户。殆全属农民。康熙五十八年投城。辖境旧时东北面促,西南广远。东理塘;北接德格;西接乍丫,包有贡觉、江卡、札夷 (宜)、桑昂之地。南界包有中甸、阿敦子,与丽江沐土府连界。宁静山划界后,南境金沙江外,割归云南,是谓‘滇边’。西南自宗崖盐井两村外改隶西藏,仍不失为川边一大土司,在百二十土司 (打箭炉和协所领百二十土司)中最为富庶。”②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一编),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7页。1732年 (雍正元年),又将宁静山及金沙江以东藏族地区划归四川,诸土司由四川总督管辖,直接隶属于邻近之府、厅、州。自打中央王朝在巴塘等建立土司制度,盐井皆属巴塘土司管辖。

明代后,盐井的地方事务由巴塘土司和腊翁寺共同管理,盐税一直由二者联合收取。1909年,时任盐井县盐榷官的段鹏瑞在《盐井乡土志》“沿革”中载:“康熙五十八年 (1719年)大军招抚番众,始以巴、里塘,维西、中甸分隶川滇。巴塘则设宣抚使土司一。所辖崇俄,即宗岩协廒,兼管盐井。……是为盐井专管地方之始。……,盐井当巴塘西南一隅,为巴塘属地”③段朋瑞:《巴塘盐井乡土志》,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1911年第1页。至此,盐井属清朝之四川管理,盐税由巴塘土司和腊翁寺共同收取后协商分配。

清末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之后,主要的措施就是废除土司制度,限制喇嘛人数,取消喇嘛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并实施政教分离。这直接影响到整个川边藏区各个喇嘛寺的利益,因此,导致三次清军与寺庙之间战事的发生。这些事件表明,腊翁寺事件归根结底是清末政府对川边进行有计划的改土归流触动了地方社会的权力关系以及经济分配等,从而引发了事件的发生。但遗憾的是,保罗等人所撰一文,却对改土归流的时代背景只字未提。

(二)“凤全事件”是腊翁寺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

“凤全事件”对“腊翁寺事件”的发生,至少产生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盐井和巴塘之间的隶属关系。对盐井的了解主要从明代开始,自此之后一直到改土归流四百多年的时间里,盐井均属巴塘正副土司管辖,二者之间不仅在政治上存在隶属关系,宗教上也表现出盐井的喇嘛寺是巴塘大寺的化域,④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一编),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7页。经济上则存在巴塘土司和腊翁寺一同收取盐井的盐税。这种政治、经济、宗教的三重关系导致的“凤全事件”发生,立刻引起了盐井一带藏民的响应,“巴蛮之乱,肇于丁零寺之喇嘛。大二土司不能事先靖变,遂至戕杀大臣。时盐井协廒之宗崖一带属地有应调者。”①段朋瑞:《巴塘盐井乡土志》,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影印本,1911年第6页。因此在巴塘凤全事件爆发之日,盐井出现蛮人将上盐井法国教堂烧毁。

二是凤全事件的处理未能解决矛盾。主要表现在事件发生后,震惊了朝野,立即下令提督马维骥率提标兵五营进剿,又命建昌道赵尔丰为善后督办率两营进军巴塘。两人先后进入巴塘均采用军事打击,摧毁丁零寺,血洗七村沟。尽管巴塘事变在清政府强大军事压力下终于平息下来,但是却加深了川军和地方喇嘛寺之间的矛盾。

三是尽管巴塘的改土归流付出了血的代价,但是却让清政府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经营川边的重要性,也感觉到加快改土归流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赵尔丰在认清形势后,考虑到盐井是川入藏的关键孔道,之前又隶属巴塘,现巴塘土司已经平定,可着手对盐井进行改土归流。于是立即任王会同为盐井委员,前往招安兼征盐税,加紧推进改土归流制度。

上述三点原因,促使在盐井进行改土归流仅时间问题,同时也加剧了腊翁寺等地方势力反抗边军进入盐井的情绪。这是导致腊翁寺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盐井的盐利争夺是腊翁寺事件的导火线

前面所述表明,引发腊翁寺事件的原因,显然和政治权力有着密切的联系。而政治权力背景的更重要的则是权力视野下的经济利益。在平息腊翁寺事件后,赵尔丰需进一步在盐井扎根,并发展当地盐业。从“自纳工 (腊翁)寺寻衅以后,盐厘顿减,前已据实禀陈,想已仰邀慈览。数月以来,抚衅流亡,招徕逃窜,三月初旬,两岸蛮民已渐复旧业,厘 (盐)务亦渐有起色。”②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17页。可知,腊翁寺事件发生后对当地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部分盐民为了逃避战乱,选择四处逃避,严重影响了盐业的发展。随着腊翁寺的地方权力的解体,人们开始看到了曙光,才使得澜沧江两岸的盐民开始恢复生产,盐业渐有起色。

但随后的日子里,长期管理盐井的协敖也率领三四百户人家前来投诚,其投诚者先后接踵而至,先后有七百余户,并陆续发了护照。③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18页。为了控制局势,边军一方面开始增派兵力,保证盐井的安定,另一方面,开始进行盐业的整顿,包括“招回晒户,修整盐箱”④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第84页。,渐有起色,提高产量,有望运销附近各县。当时“澜沧江东岸有井二十余口,其西岸有井二十口,东岸井深,盐质颇厚。西岸井浅,含有硝质,色味较逊。晒户就井设箱,汲水摊晒,全赖风日之力,凝结成盐。”⑤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46页。

宣统元年 (1909年)十一月,据职商禀报,愿意自己筹备资金,联络商人入股,申请将盐井的盐务变成商办,成立商盐局。凡由盐户所晒的盐,统一归该组织转而买卖,商民纳一定的税。赵尔丰再三考虑,觉得无论是“于盐户无损,于商民有益,于公家节省糜费”都有必要进行整改。最后,率然决定成立商盐局。

在宣统二年 (1910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市场,促进盐业的发展,又制定了《盐井初办捆商时变通规则及议定盐价》六条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盐业顺利进行,以保证盐税的收入。从王会同报告的盐井盐税开支情况,上述政策使得盐业初显成效,以下是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到宣统元年盐税收入情况:

一、收三十一年 (光绪)十一月初至十二月底止盐税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三分期厘五毫。

一、收三十二年 (光绪)分盐税银七千三百一十七两八钱七分五毫。

一、收三十三年 (光绪)分盐税银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两零六钱。

一、收三十四年 (光绪)分盐税八千七百二十二两五钱六分二厘五毫。

一、收宣统元年分盐税银一万零九百四十七两七钱五分。

以上共计收盐税银三万八千八百五十四两七钱六分。①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73-574页。

当时总的开支为一万五千七百零一两二钱五分一毫,盐税收支结余九七平银二万三千一百五十三两五钱一分零六毫。盐业的改革,商盐局的设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川边的改土归流增加了军费收入。

宣统二年 (1910年)三月初,盐局委员段鹏瑞被派往桑昂、察隅一带察勘界限,盐局事务由王会同代理。宣统二年九月,王会同再一次报了盐税拨充边务经费的情况,和上述情况相同,收之和支出相抵后,宣统元年实际收入的盐税为“平银七千三百五十二两三钱三分二厘八毫。”②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67页。在奏折中还特别声明“所有征存银两,仍拨充边务经费”③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编写组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67页。。由此看出,盐井的盐业税收的确给川边的边务军费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经费支持。此后民国初期的十几年期间,先后围绕盐利的争夺所引发的战争有十余次,影响比较大的就有四五次④佚名:《盐井县纪要》,《边政》1931年第6期。,势力均是来自川滇藏三省的土匪和军队,且每次事件都会波及到地方的喇嘛寺。这些事件反映出,争夺盐利是引发盐井周边地方势力斗争的主要原因。

(四)盐井在川滇藏三省的位置不明可否成为“腊翁寺事件”的原因

保罗等人在其文章中,一再强调腊翁寺在川滇藏三省的划界不明成为该事件的关键因素。其理由是文献中提及腊翁寺“地界川滇藏,藏问之则属川,川问之则属滇,规避差粮,几同外化”⑤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合编:《近代康藏重大事件史料选编》(第二编),拉萨:西藏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87页。。笔者认为此话明显仅为腊翁寺规避差粮的措辞,不是真正意义上引发“腊翁寺事件”的原因。两人通过史料的分析,不断强调这样一个问题,即“盐井清代以来的确归四川巴塘所管辖,但腊翁寺是否系盐井地区?”想通过东岸和西岸的分离来认识腊翁寺的归属问题。这对弄清事情本身是有意义的,但是明显不合常理。具体原因如下:

自木氏土司开创盐田以来,盐业生产均分布在澜沧江东岸和西岸。从民国记录的数据来看,西岸的盐田比东岸还多,而从西岸到东岸中间必须要利用交通工具横渡澜沧江。一般而言有两种交通工具,一为溜索,二为牛皮船。相比较而言,前者相对安全,且不受雨水季节江水上涨的影响。后者只能在十冬腊月水位明显下降,水流平静之时使用。据民国期间崔克信的调查:“江之两岸交通,纯赖索桥溜渡,索由两股竹篾编成,直径约三公分,共三条,斜跨于两岸木椿上,长约五十公尺,自东岸斜向西岸,两条位置较低,长各约为四十公尺,一自东向西斜,一自西向东斜”⑥崔克信:《盐井县之地质及盐产调查》,《西康经济》(季刊),1944年第8页。,从盐田到县志治所全赖溜索,溜索为腊翁寺雇人所造,两岸需要到达对岸的人们必须交一定的税才能从溜索上通过。由上可知以下信息,一是两岸之间的联系由腊翁寺所控制,不得随便在两岸间来往;二是东岸和西岸一直以来是一个联合体,绝不可能因江水将其二者隔离。这又可分两点讲,东西两岸均晒制食盐,二者成盐却不同,西岸为红盐,杂质大;而西岸晒制的食盐为白色,杂质少,纯度高。经实地调查,红盐一般仅一道盐供人食用,二道盐和三道都喂牧场的牲口。这样为了满足对不同生物体对食盐的需求,必然东岸和西岸所晒食盐必然进行不同方向的销售。因此对盐井地域范围而言,绝不可轻易以腊翁寺自称属藏管辖就听信其言。另外一个重要的信息是盐井在管理上尽管中间有过变化,但由四川巴塘土司管辖的时间最长,土司和腊翁寺合伙收税过程中,有一些盐必定卖往巴塘方向。民国期间崔克信在盐井实地调查就曾指出,他是随从巴塘到盐井驮盐的马帮一起进入盐井的。表明腊翁寺地域上的管理明确,不存在分歧。

经笔者实地调查,腊翁寺目前已经迁往曲子卡,但当时腊翁寺的旧址经当地老人介绍,是在加达村背后拉贡山上,离澜沧江江面的落差达1000米左右,如果步行从江边到达腊翁寺旧址,年青力强之人恐怕也要三个小时。可以想象每次上山和下山都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但是为何该寺庙依然要控制山下江两岸的食盐生产和销售,并对溜索上过往的商人收税。目的很明确,即控制盐业的整个命脉,增加寺院收入。因此腊翁寺和盐井绝不可能被轻易分割,而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

保罗等人认为,在1909年有关盐井管辖区域勘划中西北界含糊不清,原因是文章仅提及西北界“直接怒江之外”。对此话的理解,可以理解为西北方向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从保罗等人忽视的重要资料文献即《宣统巴塘盐井乡土志》一书的第三页所提供的地图来看,腊翁寺完全在盐井辖区内,且还向西延伸120余里,西北方向的边界离盐井治所有340余里。这都表明,腊翁寺所处地理位置不仅为腊翁寺一家之言,而其本质正如保罗二人所述“腊翁寺事件前夕该寺有意不承认属于盐井区,目的也是为了抗拒盐税”。可见,盐井的特殊地理位置导致管理权上的不清为腊翁寺事件的论断不攻自破。

结论

盐井地处川滇藏,自明清以来,因其所处的特殊位置,长期以来由当地的土司和寺庙控制,因其大量产盐和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盐井在军事战略上和经济利益的追求上都受任何该地区进行统治的上层所青睐或控制。川边进行改土归流的赵尔丰紧紧把握时机,动用军事力量对盐井地区的腊翁寺进行了打击,尽管酿成严重的流血事件,但最终还是削弱了寺院在地方社会的权力,收回了盐业管理权。对清政府而言,盐井地区进则是通往西藏的主要通道,退则可以成为一道天然的军事进攻屏障。“腊翁寺事件”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清政府为了全面考虑西藏的局面,确保川边之安全。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推行川边改土归流,会难免与当地社会原有的势力发生碰撞。由于盐井所处政教合一制度及其盐业的经济利益,从表面上,“腊翁寺事件”则是一种权力争夺,但实质上则是经济利益的追求。因此,争夺盐利是引发盐井周边地方势力斗争的主要原因。

笔记认为,保罗等人在其文章所阐述的有关“腊翁寺事件”产生的三个原因仅仅只是“腊翁寺事件”的表面现象,而绝非引发事件的关键因素。对该事件的认识只有回归历史的场景,考察政治和经济的经纬因素方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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