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考你
2014-02-27
财会通讯 2014年5期
考考你
(答案在本期找)
1.问:公司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货物,应该如何对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确定?
2.问: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3.问:某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向我国贫困地区进行捐赠,其捐赠支出是否需要并入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4.问:某公司是符合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问:购置摩托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6.问: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免税进口了一批自用设备,2013年销售时应如何纳税?
7.问:某公司不慎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何补办?
8.问:核定征收企业需要同时提供财务账簿吗?
9.问:某公司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贷款、借款利息支出以及车辆购置税能否扣除?
10.问:某公司是港口码头服务公司,请问航道疏浚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业务,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问: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变更为查账征收企业时,其过渡期间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问题?
12.问:企业增资,尤其是不同比例的增资情形,引起原股东股本结构发生变?
13.问:某公司将自有房产墙体上面的一块LED屏幕出租给广告公司,取得的出租收入是否属于营改增项目征收增值税?
14.问:某公司在2013年11月份转让技术的同时取得了相关的技术咨询收入。请问,取得的技术咨询收入能否并入到技术转让收入中作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5.问:某国有企业按《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将交通补贴、过节费等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纳入工资总额。那么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要把该部分费用从应付职工薪酬中剔除,并计入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