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学学科建设之理论研究
2014-02-20贾月明陈宇明
贾月明 陈宇明
[摘要]研究对象、研究领域及研究方法的提出、确定、发展,反映着一门学科的发展过程和成熟程度。民族教育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应从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学科归属、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民族教育学 学科建设 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6-0007-03
[作者简介]贾月明,琼州学院教科院讲师;陈宇明,琼州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海南三亚572000)
一、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1.民族教育的概念
关于民族教育概念的探讨和争议至今仍在持续,笔者截取中国知网近20年的研究成果予以整理。蔡宝来于1993年提出:“广义的民族教育,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对民族成员进行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狭义的民族教育,指在民族地区对民族学生进行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王铁志在1996年指出:“少数民族教育简称民族教育,指在多民族国家里实施的,以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成员为专门或主要培养对象,在教育内容、方式等方面带有民族特征的教育。”滕星在1998年指出:“广义的民族教育是对作为有着共同文化的民族进行的文化传承和培养该民族的成员,一方面适应现代主流社会,以求得个人更好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继承和发展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民族教育称少数民族教育,是对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中人口居少数的民族的成员实施的复合民族教育。”他在2001年与哈经雄合著的《民族教育学通论》中指出:“民族教育重点是以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为对象,所实施的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具有民族特色的各级各类教育。”此后,关于民族教育概念的研究一度中断,仅有金志远发表文章对民族教育进行了定义辨析及判断标准的研究。直到2011年,有学者提出:“我国的民族教育是在少数民族中实施的以民族文化传承为主要内容的跨文化教育。”以上对民族教育概念的界定,主要是从民族教育的培养对象、特征及功能等方面进行阐述的。笔者认为,在学科建设中,民族教育的概念只应侧重于教育对象及特征的界定,且应特指少数民族教育,因此应将其界定为:在多民族国家里,以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成员或居住在少数民族区域的人为教育对象,在教育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地影响其民族成员身心发展,且带有民族特征(如民族意识、民族语言、民族区域)的活动。
2.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归属
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教育研究的逻辑起点,是民族教育学科建设必须首先弄清的问题。蔡宝来认为:“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民族教育事实为基础的民族教育中的一般问题。”王鉴认为:“民族教育学是专门研究民族社会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是人们对民族教育现象认识的概括和总结。”陈·巴特尔的最新研究认为:“民族教育的研究对象是少数民族教育存在……,可把民族教育研究分为民族教育活动研究、民族教育观念研究和民族教育研究之研究。”笔者认为,这些提法要么不够全面,要么哲学意味较浓,用作学科建设用语显得难以理解。综合考究之下,倾向于认为民族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少数民族教育现象、是一切培养民族教育受教育者活动的外在表现和表面特征;民族教育学则是研究少数民族教育现象,揭示少数民族教育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判定民族教育学科性质的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是其研究对象。从内容上看,民族教育现象亦即民族教育活动,它既是一种社会活动,也是一种认识活动,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又以人的心理为独特的研究对象,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烙印;从结构上看,民族教育现象划分为宏观民族教育现象和微观民族教育现象,研究民族教育事业(宏观民族教育现象)的宏观民族教育学的学科属性为社会科学,研究民族教育活动(微观民族教育现象)的微观民族教育学的学科属性为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据此,民族教育学应归属为人文社会科学。
二、民族教育学的研究领域
关于民族教育学的研究领域,王鉴综述了1990年以来国内的研究成果,它包括部门民族教育研究领域:民族幼儿教育、民族初等教育、民族中等教育、民族高等教育;交叉边缘学科:民族教育政治学、民族教育经济学、民族教育心理学、民族教育社会学等;分支领域:民族教育基本理论、民族双语教学理论、民族多元文化课程理论、民族教育事业管理理论等。哈经雄、腾星倾向于认为民族教育学还应包括移民教育、跨文化教育比较研究等领域。陈·巴特尔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根据我国教育学元研究的最新进展及其成果提出,“民族教育学从整体性观念性存在分为民族教育概论、民族教育原理和民族教育哲学三个类别;部分类别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他对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了详细划分,并进一步指出“最高层级上的民族教育反思性存在主要包括民族教育研究论、民族教育学和民族教育学科发展史三个部分”。而王鉴、哈经雄等人对民族教育学的划分显得有些笼统,且不能完全周延民族教育的研究领域,陈·巴特尔的划分则比较细致,但略显凌乱。笔者在总结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参照石佩臣教授对教育学科的分类对民族教育学进行划分。民族教育学既是一门理论科学亦是一门应用科学,没有理论的支撑,它便不能称为科学;若不用来指导实践,它便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显然,民族教育学可划分为理论学科、应用学科两大类,因其发展还需进行元研究及技术支持,故民族教育技术学科必不可少。具体来说,理论学科包含通论和各论两大类。通论指民族教育基础理论。各论分为分类学科和交叉学科。分类学科如民族学前教育、民族初等教育、民族中等教育、民族高等教育、民族成人教育、民族特殊教育、民族比较教育、民族家庭教育、民族农村教育、民族职业技术教育、民族社区教育、外国民族教育、世界民族教育、民族教育史、民族教育学科发展史、民族师范教育等;交叉学科如民族教育哲学、民族教育社会学、民族教育政治学、民族教育经济学、民族教育人类学、民族教育伦理学、民族教育法学、民族教育统计学、民族教育测量学、民族教育卫生学、民族教育科学学、民族教育未来学、民族教育生态学、民族教育文化学、民族教育心理学、民族教育工程学、民族思想政治教育、民族教育与宗教等。应用学科具体包括民族教学论(如民族学校课程论、民族双语教学论、民族多元文化教学论、民族教育教学论、民族学校课外活动论等)、民族学校德育论、民族学校智育论、民族学校体育论、民族学校美育论、民族学校技术教育论、民族教育管理论(如民族学校管理论、民族学校行政学)等几个部分。民族教育技术学科具体包括民族教育研究法、民族教育各科教学法、民族教育元研究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这样,繁杂的民族教育领域便井然有序了。
三、民族教育学的研究方法
民族教育学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这决定了不能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方法应是一种普遍有效的方法,除了运用一般科学所用的调查法、观察法等研究方法外,还需形成其独特的研究方式,而这些方式绝不能忽视民族教育科学的显著特点,即客观与主观、事实与价值、描述与规范的融合等,绝不能忽视鲜活的民族教育实践活动和教育活动中的个人。
1.民族志田野研究
民族志研究法主要包括确定民族志的研究对象、民族志中的‘参与观察与民族志报告的撰写(叙述结构、叙述方法、叙述者角色定位)三个环节。田野调查指“研究者深入到研究现象的生活背景中,以参与观察和非结构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定性分析来理解和解释现象的社会学研究方式”,包括调查课题的选择、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的拟定、调查前的准备工作、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几个环节。田野调查是所有民族志研究设计中最具特色的要素,有助于衔接好理论与实践,指导民族教育学者。在这里,田野具有民族生活区域这一特定的时空边界,有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特定的立场蕴意。因此,田野调查不只是具体的研究方法,也是实践和行为。整体性分析租比较分析是对田野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理解和解释的方式,是构建民族志的重要手段。民族志田野调查强调整体性和参与研究,最大优势在于它的直观性、可靠性。民族教育研究采用民族志田野研究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思路。然而,民族志田野研究有其自身的不足,它不能解决诸如民族教育的本质、民族教育的规律、民族教育属性、民族教育功能等问题。此外,田野研究因强调个案研究,过度关注微观层面的教育问题而导致结论难以推广;存在忽视文献,缺乏逻辑、效度和信度等问题,在本质上属于实证研究,经过概率逻辑和数理统计的结论与样本的选择有关,往往不具有普遍性。因此,民族教育研究只采用一种研究方式是远远不够的,通常需同时交叉运用几种方式进行研究,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具普适性和说服力。
(二)教育叙事研究
教育叙事研究是指“在教育背景中包含任何类型叙事素材的分析研究”。这种研究是一种质的研究设计,重在通过对教育现象的直观再现揭示教育现象的“质”并对教育行为进行“意义解释”,主要包括发现一个值得探究的教育现象、有目的地选取一个或几个研究参与者、从所选取的研究参与者身上搜集故事、按一定逻辑顺序重新叙说其故事、撰写教育叙事研究报告、检验研究报告的效度等几个程序。此研究方式与民族志研究的重要不同在于它关注人的个体性经历,关注个体的内在世界与价值理性,注重体验、凸显意义,关注微观分析,并反思教育价值,是一种质的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既需从宏观上分析民族教育现象,亦需从微观上考察民族教育活动,因此,教育叙事研究是民族教育研究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教育叙事研究亦有不足之处,如缺乏科学的思维和论证严密的理性分析,强调个案研究,难以推广;叙事素材的可靠性会因研究参与者的自我保护和防御而降低,研究者在重新叙说素材时也会带有主观色彩,其带有的个人判断使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受到质疑。因此,运用此研究方式时需注意鉴别材料的可靠性,全面、准确地引用研究参与者的话语,加强教育叙事自身方法的建设和学术规范的训练。当然,对教育叙事研究不能以自然科学定量研究的标准来衡量。
(三)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是辨别事物之间相似性与差异性的方法,它是教育研究中的一种基本方法。我国学者将比较研究分为同类比较与异类比较、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等几类。加里多提出了一套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阶段理论:“确立问题与提出前期假设;限定研究,包括限定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描述研究(分析阶段);提出比较性假设;比较研究(综合阶段);跨学科比较研究;撰写比较研究报告。”其中的分析阶段是关键。民族教育研究因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我们对它进行的分析研究既可采用定量分析,也可进行定性分析。前者一般包括问卷调查、经验测量、统计分析和建立模型等,后者一般包括逻辑推理、历史比较、文献分析、经验描述等。比较研究法融合了民族志田野调查、叙事研究的优势,它们互为补充,通过长期深入的现场观察、材料叙述为民族教育研究提供丰富的材料,通过比较分析、综合研究可得出科学严谨的结论。我们可在民族教育学科交叉领域及民族教育史、民族教学论等领域运用比较研究法对民族教育进行定性和定量比较研究。使用比较研究法,在方法上需坚持本质的比较,通过大量典型的材料分析其内在关系;在材料选择上,需尽力做到客观、全面、准确、真实、高质,使比较材料之间有可比性;在过程上,需尽量依程序进行,才能保持结论的科学性。
(四)教育行动研究
教育行动研究是“教育实践者(主要是教师群体)系统而公开地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行动研究是由计划、行动、观察、反思等几个阶段所构成的螺旋式循环加深的发展过程。其中,反思是行动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行动研究方式最具特色的地方,其主要任务是分析、评价研究结果。反思的具体内容包括“问题界定是否明确”、“研究是否按计划执行”、“研究方式是否合理”、“研究效果如何”、“研究的信度与效度如何”等几个方面,经过反思,制定出的下一个行动目标将更具合理性。行动研究关注的是教育实践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可和教育叙事研究相结合,共同探讨具体民族教育情境中的问题。行动研究因有具体的程序和步骤可遵循,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上至民族教育研究者,下至实践者都可信手拈来,但在使用中需坚持情境性、合作性、参与性、自我反思等特点,才不失行动研究之本。
(责任编辑:刘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