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教育的市场化与行政化
2014-02-20肖玲聪崔海亮
肖玲聪 崔海亮
[摘要]大学教育的市场化是不可抗拒的全球化潮流。中国的大学教育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要正确处理好大学教育与市场的关系,必须坚持大学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必须注重人文精神与大学理念的培育;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大学的体制改革,通过完善大学法人治理机构来扩大大学的自主权,促使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的分离,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真正的思想自由与学术自治。
[关键词]大学教育 市场化 去行政化 人文精神 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6-0028-05
[作者简介]肖玲聪,西藏民族学院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陕西咸阳712082);崔海亮,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陕西西安710127)
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中国大学教育体制有了诸多转变,逐渐出现了大学教育市场化的趋势。在推进中国大学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教育市场化带来的问题。不论是否赞同大学教育的市场化,大学教育已经被纳入到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格局之中。在中国的大学教育经由规模扩张走向内涵发展的今天,探讨大学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显得尤为必要。
一、中国大学教育市场化的过程
大学教育的市场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减少国家(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投资比例及增加非国家(包括市场、个人或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第二,强化高等教育与经济私有部门的联系,甚至加强大学与商界及工业界的关系;第三,加强私立(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扮演的角色。”教育市场化改变了以往人们对教育公益性质的认识,也改变着大学的教育体制。受教育市场化的冲击,政府、市场与大学教育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普通群众的生活也产生着重大影响。
(一)公益性目标与市场化目标的矛盾
大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和市场化的目标不一致。早期的大学被认为是与社会没有多大联系的“象牙塔”,是探求真理、研究学问的一个自治性的学术团体。1810年,威廉·冯·洪堡创建的柏林大学被认为是现代大学的开端。洪堡主张大学要保持相对独立和学术自由,大学不应受到来自大学以外因素的干扰。英国的纽曼认为,大学是传授普遍性知识的场所,其任务是提供博雅教育和从事智力训练。大学应该培养的是具有绅士风度的有修养的文化人。蔡元培明确指出:“教育者,养成人格之事业也。使仅为灌输知识、练习技能之作用,而不贯之以理想,则是机械之教育,非所以施于人类也。”由此可见,大学是以探求真理、研究学术、传承文明、完善人格、创新思想、教化社会为目标的一个学术团体。而市场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大学教育的公益性目标与市场的功利性目标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中国大学教育在矛盾中逐渐市场化却经历了一个与西方明显不同的过程。
(二)中国大学教育市场化的发展过程
如果把191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看作是中国现代大学开端的话,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的发展大概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
1.民国时期的大学——赋予了特殊的“教育救国”政治内涵的教育体制
北京大学前身是1898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它是戊戌变法留下的最具积极意义的成果,是秉承了“教育救国”理念的具有明显政治色彩的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当时中国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因此,她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大学。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严复出任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由于受清朝科举制度的影响,官僚习气浓厚,仍然没有改变由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治校模式。后来,蔡元培执掌北大,按照“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原则,以德国的柏林大学为蓝本来改造北京大学,才使北京大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大学。但是北大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仍然受到当时行政体制的不断干预。为此蔡元培曾多次辞去北大校长的职务。他曾在1919年发布了《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其中说明了他辞职的原因:“我绝对不能再做那政府任命的校长;我绝对不能再做不自由的大学校长;我绝对不能再到北京的学校任校长。”
在中华民国时期,对外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掠夺,对内有封建军阀的割据混战,“救国、救亡”成为时代主题,当时的大学也负有一种强烈的救国的使命感。客观上民国政府由于疲于应对连绵不断的战争,也无力对大学教育进行过多的干预,所以民国时期的大学教育有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也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就。如西南联大在当时全国抗战的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坚持“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宗旨,不仅成就了许多学术大师,而且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那时西南联大的师生,许多人虽然政治观点不尽一致,学术观点各有千秋,但都有抗战必胜、民族必兴的共同信念。正是这种同仇敌忾,复我河山,振兴中华的决心和毅力,使得联大师生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出现学术文化的惊人发展”。黄埔军校和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也为革命战争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军事人才和政工干部,当然,我们不能忽视政治因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特别是黄埔军校和延安的抗日军政大学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甚至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大学。
2.改革开放前的大学——计划经济主导下高度行政化的教育体制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大学教育主要受美国“博雅教育”模式的影响。而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主要以“苏联模式”来改造我国的大学。1952年的院系调整对我国以后的大学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次院系调整是根据教育部的“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进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根据国家工业建设的需要建立许多专科性质的高校,大力发展工科院校,新建钢铁、地质、航空、矿业、水利、邮电等专科学院。取消大学中的学院建制,改为校系两级管理。这次大规模的院系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的中国大学体制,原有的大学理念和大学内涵被改变,高等教育从此被纳入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体制当中。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下,培养大学生的经费完全由国家负担,而且还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高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培养方案、人事任免都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高校没有自主权。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进行统一分配,也没有自主择业的权力。虽然计划性的教育体制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对应,但却否定了大学自身的独立性,在教育运行体制上,进一步加大了我国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之间的差距。
3.市场化的大学——行政与市场联合发挥作用的教育体制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大学教育逐渐进行体制上的改革,国家对大学教育减少干预,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1985年,大学开始招收自费生和委培生。1992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自费生的招收比例和学费水平也不断提高。到了1997年,全国实行了统一的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标志着大学教育市场化的基本形成。
大学根据市场的需要来设置一些所谓的“热门”专业,学生根据市场的需要来选择一些所谓的“有用”专业。一时间,一些技术性的专门知识的新学科建了起来,一些“没用”的人文学科和一些没有明显效益的理工科的基础学科冷落了下来,甚至一些高校干脆取消了这些“冷门”专业。大学在对外宣传和人才招聘方面也采取许多市场化的手段,用优厚的待遇来吸引优秀的老师和学生,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也有了更多的大学可供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学真的完全市场化了。实际上,在教育市场化的同时,国家对大学的行政干预并未放松。国家把大学分为“985”、“211”、部属、省属等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大学享有不同的待遇。截止2009年,全国共有31所副部级高校。其书记与校长由中央直接任命,享受副部级待遇。省属高校的书记、校长则享受厅级或副厅级待遇。那些“985”、“211”高校也比普通院校拨付了更多的经费。作为公益性的大学带上了明显的行政色彩。虽然1998年的《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有招生、学科设置、教学、学术研究等自主权,但实际上,政府仍然对部分高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进行审批,管理高校的学术研究、审批科研项目并划拨科研经费,大学的运行仍然依附于整个行政体制。
在高校的内部管理上,也是行政管理的科层制的运行模式,学术权力让位于行政权力,高校领导拥有更多的学术资源,在职称评定、课题申请、论文发表等方面,也比其他人有更多的便利。有科研能力但没有行政权力的老师们得到学术资源的机会就少多了。这样一来,承担着繁重教学管理任务的领导们有课题但没有时间或没有能力去做,有科研能力的教师却申请不到课题。
由深圳市政府创办的南方科技大学,是以香港科技大学为蓝本,按照市场化运作筹建的一所现代性的大学。南科大坚持追求卓越、学术自由、学者自律的大学精神,遵循理事会治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但同时,学校的管理体制仍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是深圳市政府。在《南方科技大学改革调查报告》里,针对南方科技大学在筹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争取更大的教育改革自主权;建立学校临时管理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抓紧“去筹转正”等工作。2012年4月,教育部同意成立南方科技大学,2012年9月,南方科技大学正式成立,成为一所深圳市政府主管的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高校。虽然南方科技大学“去行政化”的目的并未达到,但是与其他高校相比,南方科技大学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标志着中国的大学教育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二、中国大学教育市场化过程中的特点
(一)浓厚的行政化色彩
虽然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实行二十多年了,但是政治体制的僵化以及“官本位”的思维方式仍然对大学教育体制产生深刻影响。在当今的高校里,学校领导比一般的教师占有更多的资源,所以当今高校出现的“校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的情况也就不奇怪了。
在当今高校,校长的产生不是由广大师生选出的,而是由上级政府任命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方式与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也有显著区别,带有明显的行政部门的特色。另外当今高校的经费来源、课程设置、学科建设、人事任免等都要通过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审核,弱化了大学的自主权,制约着大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发展,这些都使当今的中国大学带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
(二)鲜明的功利化倾向
大学本来应该是追求社会公益性目标的,但是受市场化的冲击,现在的大学越来越急功近利。大学的主管部门对大学的评价主要是看有多少博士点、硕士点、多少重点学科、多少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少科研经费等许多可以用数字来量化考核的指标。学校领导对教师也进行量化考核,教师的绩效工资、职称晋升等也都与发表的论文、申请到的课题挂钩。教师为了个人利益,重科研、轻教学,因为教学质量很难用量化的指标来考核。所以现在高校普遍都不重视教学,而大学最重要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忽视了教学,也就偏离了大学的宗旨。对于大学生来说,他们选择上什么大学、学什么专业基本上完全是处于就业的考虑,哪些专业好就业就选哪些专业,一些人文学科和基础学科由于没人报而被削减掉。为了增加就业的资本,许多大学生并无心于专业学习,而是热衷于考这样那样的证书,参加这样那样的毫无意义的社团活动,最终荒废了学业。
最为严重的是许多人把大学教育看作是可以赚钱的行业,学生把交学费看作是购买物有所值的服务,学生和老师、学校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金钱关系,甚至大学变成了售卖文凭的市场。大学校园的世俗化、商业化、功利化也滋生了非常严重的腐败。尤其表现为后勤管理的腐败和学术腐败。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也变得世俗化,注重拉关系、走后门,把大学生活当作提前进入社会的一种演练,这在高校的学生会和社团组织中尤为恶劣。
日本广岛大学有本章教授指出:“若以营利为目的,就是大学的自杀行为。大学的根本任务是以教育促进对学习者的援助,培养有助于社会进步和学问发展的人才,以学术研究发展学问,以社会服务为社区做出贡献。”大学功利化的趋势离大学公益性的目标渐行渐远。
(三)政府主导教育资源分配
中国当今的大学分为“985”、“211”或部属、省属等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大学拨付的经费不同。“985”、“211”高校集中了全国一流的教师和科研设备,招收了优秀的学生,也得到了比省属高校更多的经费。2010年,国家财政部900亿的科研经费投入到230所本科院校(全国共792所本科院校),其中有40%投入到当时的34所(现在已增加到39所)“985”高校,而绝大多数本科院校则没有争取到国家拨付的科研经费。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开始实施“2011计划”,被批准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团队也主要是由“985”和“211”高校组建的,绝大多数高校也与“2011计划”无缘。这就意味着以后高校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一流的大学因为有更多的资金支持,所以优质的教师和学生就会流入这些高校,处于弱势的高校则是教师流失、生源不足。如果政府不加强对弱势高校的扶持,这些高校只能是勉强维持,或者被其他高校兼并。
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就导致了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高校之间大学教育发展的的不平衡。北京、上海等少数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教育资源,也具有相对较高的大学教育水平。这种状况主要不是由市场的作用导致的,而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造成的。因为不同高校竞争的起点就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对于二、三流大学的学生来说,就不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背离了使每个学生都能平等地、全面地发展的教育宗旨。
(四)市场驱动产业化培养模式
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应该遵循“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生不同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和实施不同的培养方案。但是,由于大学教育引入了市场机制,追求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大学不断扩招,因为规模大,效益才好。由于研究生教育比本科生教育可以获得更多的教育经费,所以许多高校也都在扩招研究生规模,增加博士点的数量。而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却跟不上,其结果是本科生教育自由化,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导师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辅导好学生,学生的培养质量大打折扣。这种批量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培养方式,只能造成大学生培养质量的严重下降。
当今中国的大学教育是政府与市场联合起作用的体制,这种体制产生了许多问题。以政府为主导的教育资源分配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化培养之间存在着矛盾,导致了严重的教育不公平。享有优越的教育资源的名校学生毕业后和普通院校的学生在同样的人才市场上进行竞争,普通院校的毕业生只能处于劣势。但是普通院校学生并不比名校学生少交学费,也不少上课时,如果按照市场原则来衡量的话,显然是不公平的。当今的大学教育背离了教育的宗旨,不论是学校主管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还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当今的大学教育都不满意。有些学者认为是教育的市场化导致了这些问题。实际上,这些矛盾和问题并非是由市场经济造成的,而且市场机制引入大学教育也是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我们必须从当今教育市场化的现实出发,去探索研究如何处理大学教育中市场的作用。
三、如何处理大学教育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经济理论主张通过自由竞争,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获取最大的利益。市场经济的鼻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对此有非常系统的论述,但同时,亚当·斯密还写了《道德情操论》。他认为人们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还应该对他人有同情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也就是说,亚当·斯密认为应该通过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来弥补市场经济的弊端。西方社会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自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主义精神一直得到了传承和发扬,许多人文主义学者对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市场经济基础都有深刻的揭露和批判。这种批判对资本主义制度有一定的矫正作用。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整个社会陷入了功利主义的迷途。作为公益性事业的大学教育也出现了功利化的趋势,逐渐丧失了本应该坚持的人文主义精神。另外政府和市场在大学教育中职能不清、角色错位也造成了当今大学教育的问题。处理好大学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一)坚持大学教育公平
我国的大学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但是仍然具有公益的性质。大学生通过接受大学教育获得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素质,改善境遇和生活条件,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但同时,大学生又成为社会发展的精英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提高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因此,大学教育具有公益性,大学教育成本由受教育者和国家共同负担也是合理的。既然大学教育具有公益性,国家就应尽可能地使每一个愿意接受大学教育的公民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大学教育。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那么当今政府人为地把大学分为三六九等,对不同级别的大学拨付不同的经费就是不合理的。公民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但一流大学与三流大学提供的教育服务显然是不一样的。如果对一流大学拨付更多的经费,就是人为地制造教育的不公平。对此,有学者提出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经验,实施教育凭证制度。教育凭证是代表一定货币价值的有价证券。教育凭证制度是国家财政直接针对学生进行资助的制度。国家把教育凭证发放给学生,学生凭借教育凭证可以自由选择就读的大学,用该凭证抵消部分学费。高校将获得的教育凭证从政府手中换取现金。教育凭证既可应用于公立大学,也可应用于私立大学。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审查大学的资格,确保其办学水平。教育凭证制度比政府直接拨款制度更能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有利于体现教育的公平。教育凭证制度为目前大学教育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已经在我国的部分地区开始试行。
(二)注重人文精神培育
“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对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种精神文化现象的高度珍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人文精神是一种关注人生真谛和人类命运的理性态度,它包括对人的个性和主体精神的颂扬,对自由、平等和做人尊严的渴望,对理想、信仰和自我实现的执著,对生命、死亡和生存意义的探索等。人文精神在人类不断完善自己、拓展自己、提升自己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学的人文学科是集中表现人文精神的知识教育体系,它关注的中心是人的价值的全面实现,是整个人类价值的精神表现。由于大学的市场化、功利化,大学的人文学科在萎缩。必须通过通识教育来培育大学的人文精神,使受教育者成为既有知识技能,又有人文关怀的人格健全的现代公民。
大学教育还需要培育思想自由、学术自治、完善人格的大学理念,需要发扬宽容大度、科学求真、批判现实的大学精神。金耀基说:“大学是一个栽培普遍性的理念与理想,如平等、公正、和平的地方,这些理念与理想对于纯洁而有朝气的大学生具有启发与调节作用。”通过培育大学理念,发扬大学精神,才能真正发挥大学科研和育人的功能,促进科技创新和思想解放,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
(三)推进大学体制改革
大学教育引入市场机制是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问题的关键在于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归政府管的还给政府,归市场管的还给市场。政府主要负有监管的责任,要建立大学的资格认证制度,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民间法人绝对不能进入高等教育市场,从而保证办学的质量。大学在招生、教师招聘、经费筹集方面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进行自由竞争,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今大学教育一个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去行政化。“高校行政化,除了表现在政府和学校的管理上,还体现在学校内部的运行中。大学内部目前均由行政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的配置,所谓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权力通吃情况十分严重。通过大学章程,重新界定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十分必要”。政府对大学管得过多、过死,高校缺少自主权,大学科层化的行政管理模式也不可实现真正的思想自由和学术自治。高校去行政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此必须通过制定大学章程来完善大学法人治理机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2012年要推动所有高校全面启动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高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2013年1月1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纲要强调,要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不过从当今那些制定大学章程的试点学校来看,情况并不容乐观。这些学校制定的大学章程并没有触及举办者的义务、权力和责任这一核心问题。当今大学校领导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而不是对广大师生负责。所以,上海交大的熊丙奇教授说:“中国大学的治理,是行政治理,而不是法人治理。”由于中国的大学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而不是像西方大学一样是一个独立自治的学术团体,这种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还不可能在短期消除。实现高校的去行政化、完善大学法人治理机构、扩大高校自主权的改革还存在许多体制性的障碍,需要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来推进大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国大学教育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