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抉择
2014-02-17包心鉴
包心鉴
【摘 要】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我国现阶段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历史任务,归根到底是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是不断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解决重大核心问题为导向。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现代化;重大问题导向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4)01—0032—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时代的高度,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着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力化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深刻阐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方向和总目标、总任务和总布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了新的实践经验、政治智慧和理论财富,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与建设事业,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
虽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已指明:“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693但是我们党和人民对改革开放的真正理解,还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序幕,从那时起到现在,改革开放就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特征和最强大动力,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每一步发展历程和每一个发展阶段。35年来,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到政治、从文化到社会,全面改革进程势不可挡地展开了;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部西部,对外开放大门毅然决然地打开了。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大开放,极大地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成功开启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2]
——改革开放是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逻辑起点。进一步拓展这条道路,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道路问题是第一位的问题,也是最根本的问题。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道路,是极为艰巨的任务。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170多年的漫长岁月中,中华民族许多仁人志士和英雄儿女,为寻求一条能够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道路,上下求索,英勇奋斗,付出了沉重代价,走了许多弯路。历史反复表明,英美国家现代化道路,在中国不能走;闭关自守改良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苏联模式道路,在中国不管用;欧洲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不合适。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光明坦途,才是引领中国进步、实现人民福祉的唯一正确道路。
改革开放是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的有机统一。而在实现“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有机统一过程中,改革开放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逻辑起点”作用。搞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但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多年来我们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从而重蹈了从“本本”出发、从抽象原则出发、甚至从某些过时观点出发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教训。深入总结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鲜明指出:“多年来,存在着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3]291邓小平特别强调: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是,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63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正是在要搞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背景下开始的。当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以能提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任务,我们党所以要带领人民义无反顾地走上改革开放之路,从根本性的历史原因来说,正是在要搞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作出的伟大抉择。正是通过短短几年初步的改革开放实践,我们认清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重要原则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认清了中国的最大实际就是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清了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革除一切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体制机制弊端,从而有效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的有机结合,成功选择了通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改革开放也是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强大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无古人,又无成功模式可以模仿,因而这条道路的不断拓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着困难与曲折、也伴随着争论与交锋。在姓“社”还是姓“资”、姓“公”还是姓“私”、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等等重大关节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曾倍受质疑甚至屡遭诟病。如何澄清模糊认识,统一人们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拓前进?我们党面临着一次又一次严峻考验。回答前进道路上的重大问题,澄清人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疑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归根到底仍然靠改革开放这一重要法宝。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特别引用了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中的一段话:“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3]此举意味深长。习近平紧接着指出:“回过头来看,我们对邓小平同志这番话就有更深的理解了。所以,我们讲,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5年的改革开放实践,35年来的历史性巨变,雄辩证明,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没有改革开放,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必须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正路。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关键时期。要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其中能否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深层体制的弊端和利益固化的藩篱,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否进一步开拓前进。正是从这个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事业,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4]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尤其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一步拓展上。实践要求,要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规范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要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权力和权利”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与监督;要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个性和共性”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更加广阔的世界视野提升中国文化境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要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管治和共治”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机体在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社会发展机制;要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和自然”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总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每一个方面的拓展,都迫切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道路拓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改革开放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源泉。进一步完善这个理论体系,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实践是产生理论的根本源泉,也是不断完善与发展理论的基础和动力。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说尤其如此。正如列宁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就深刻指出:“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马克思说的‘一步实际运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这句话,显得尤其正确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5]381我们党在领导推进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深刻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践与理论关系的重要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的伟大理论成果;而这一新飞跃和新成果,直接源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依据不同的时代主题和时代需要,研究不同时代条件下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经验和特殊规律,回答和解决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提出的特殊历史任务和现实问题,从而形成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与规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是在帝国主义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深入发展的时代条件下和社会实践中进行的。这次飞跃所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进行什么样的革命、怎样进行革命这一根本问题,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并初步探索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毛泽东思想这一伟大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是在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日渐形成并深入发展的时代条件下和社会实践中进行的。这次飞跃所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由两次历史性飞跃各自的重点和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毛泽东思想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准备、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则是直接始于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并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简要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源”于毛,“始”于邓、“成”于邓,在邓小平之后得以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活的灵魂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今时代特征和当代中国实际有机相结合,而改革开放实践则是实现和促进这一“结合”的逻辑起点和强大动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每一个部分、每一个基本观点,都无不来自于改革开放实践,都无不是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进行深入总结和系统提炼的结晶。依据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实践,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基石;明确形成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发展战略论、社会主义改革动力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等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精辟论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提出了“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科学方法。正是这些来自于改革开放实践、又经过改革开放实践检验的正确理论,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主体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作出了基础性、架构性伟大贡献。
面向逐步形成的经济全球化,着眼世界格局新变化和中国新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依据走向21世纪的改革开放实践,鲜明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时期的新鲜经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作出了进一步科学揭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发展作出了新的理论贡献。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每一个阶段发展,都离不开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都无不是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和提炼的结晶。游离改革开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难以作出正确而深刻的理解;悖离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花就会由于失去实践源泉的滋润而枯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系列讲话蕴涵的思想观点,无不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解决新问题新矛盾、实现新突破新发展的深入思考。正是从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走向的高度,习近平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和矛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讲话中,习近平尤其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高度,深刻阐明全面深化改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定性意义。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三中全会都研究讨论深化改革问题,都是在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我们党将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说到底,就是要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是“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4]习近平这一系列精辟论述,深刻表明: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实践源泉和实践基础;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全面深化改革,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发挥强大的实践源泉和实践推动作用。
——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进一步增强这一制度的生机活力,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定型、不断完善的过程,从决定性意义上说就是不断改革开放的过程。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35年来,我国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当代中国实际运用的伟大成果;改革开放是实现理论原则与现实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法宝。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许多条,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二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正是在这两个最基本的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与现实相统一。一方面,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基本出发点和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首要本质,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价值目标。35年来的改革开放,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相统一的过程。正是由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致力于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并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不变性”与革除体制性障碍的“可变性”有机统一的过程;改革开放是实现“不变性”与“可变性”相统一的重要法宝。一方面,我们党明确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不可动摇、基本原则不能改变;另一方面,我们党明确指出,改革不是对原有制度和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一场新的革命。正是由于我们党在持续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坚持“不变”与“可变”的有机统一,带领人民逐步探索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自主选择和开放包容有机统一中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改革开放是在自主选择基础上增强我国制度开放包容性的重要法宝。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世界制度文明存在着多样性,不同国家的社会实践创造出多样化的制度文明,不同的制度文明犹如涓涓支流,融通汇集成世界制度文明的磅礴大潮,共同谱写人类文明壮丽篇章。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优越、是否文明,关键是要看它是否与这个国家的国情相适应、是否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是否促进了这个国家的繁荣发展。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不同制度文明之间应当超越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广泛沟通与交流,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正是由于我们党秉持了这样一种制度文明观,将制度的自主选择与制度的对外开放有机统一起来,以放眼世界的视野和开放包容的姿态不断推动制度改革和完善,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剧烈的国际竞争和全球化大潮中愈益显示出内在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愈益成为伫立时代潮头、引领时代潮流的一种文明社会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开放是有效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本质,包含以下科学内涵:其一,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地位和权利的真实实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根本基础;其二,广大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调动与发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主体依靠力量;其三,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与实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与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其四,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制度优劣的根本标准,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根本动力。以上四点,在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进程中得到了比较完整的体现和实现。35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带领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个制度体系,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有效途径和便捷方式,有力调动了广大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有力表明,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本质的不断实现与释放,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强大生命力。
二、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制度现代化的集中表现和实现关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制度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时间表”,深刻反映了我们党敏锐的现代意识、宽广的世界视野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第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实现制度现代化。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是深刻的制度革命,这是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关于新时期改革性质的科学揭示和改革功能的科学定位。邓小平十分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改革动因、把握改革方向,高屋建瓴设计和推进各项改革事业。他反复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6]333,328正是站在制度变革的高度,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总目标和总任务,这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6]336民主化是现代化的内核,现代化是民主化的标准。邓小平关于制度变革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实际上包含着通过制度改革实现制度现代化的重要思想。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根本性推进和保障作用。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建设水平还不高,在制度体系和各项制度架构中都还不可避免地“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7]304(马克思语),因此,革除制度和体制中的弊端,不断提升和推进制度现代化水平,就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不可回避的革命性任务。制度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相比较,是更为重要、更为本质、更为关键的现代化。不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其他方面的现代化不可能持久、甚至不可能实现。正是从这个根本意义上说,改革是一场新的深刻的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现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中的主要弊端是什么?邓小平作了精辟分析和回答,这就是,主要是封建主义残余和官僚主义,这是我们体制、制度中一切弊端的“总病根”。邓小平深刻指出:“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的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实现现代化,“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如果不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6]150邓小平这些振聋发聩的分析,虽然讲于30多年前,但是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烈的现实意义。30多年来,我国各方面现代化建设虽然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和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是就制度层面而言,仍然面临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升现代化水平的艰巨任务;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具体制度和体制方面,封建主义、官僚主义仍然有着深重影响,这不啻仍然是现阶段我国制度体系中各种弊端的“总病根”。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所以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重大现实意义不仅在于端正党风、密切党群关系,而且还在于深度解决现行制度、体制中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使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制度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推动制度不断走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就是改革。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重要谈话中明确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3]372这一论断高瞻远瞩、意味深长。从南方谈话到现在,我们已走过了20多年的制度变革历程。再有不到10年,到2020年,我们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时间表”的确定,与当年邓小平提出的制度定型化目标完全相吻合,是对邓小平改革思想的创造性回归与发展。制度变革无止境,改革步伐不能停。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4]正是从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规律来说,我国新起点上的全面深化改革,其实质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初步形成和成熟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制度现代化进程。
第二,制度现代化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
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制度,是对国家行为的规定与支撑,是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一定的社会制度,是一定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集中体现;制度完善与成熟的程度,是国家和社会成熟与完善程度的集中体现。因此,实现制度现代化,是推进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最重要内容和最关键环节。
从一般意义上说,现代化制度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开放性、包容性、调适性等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关于制度建构的基本原则同当代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一种先进社会制度,因而既具有一般社会制度先进性的基本特征,同时还具有自己特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
——人民性。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人和主体的先进制度,这是区别于和先进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8]281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它们的有组织的力量”,“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中,“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7]95,634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的本质揭示和构建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逐步完善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明确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定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首要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揭示和界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完善中的主力军作用。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发点、主体力量和根本目的。坚持制度发展与完善的人民性,是在改革中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永恒要求。民主既是一种国家形态,也是一种国家形式。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政治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现代化的实质就是政治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不断推进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过程。
——适应性。制度是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的主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因此,能否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否适应广大社会成员的权益需要,是衡量制度是否具有先进性和有效性的根本标志。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说到底就是提升各项制度适应社会生产力要求和广大社会成员权益需要的水平。适应性是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品质和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职能。恩格斯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9]570在革除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政治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适应广大人民权益需要的制度弊端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辟了给广大社会成员带来更多实际利益和自由发展的空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邓小平1992年南方重要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精辟概括,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适应性”本质特征的深刻揭示。进一步增强和扩大这种“适应性”,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制度现代化的根本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三个解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应广大人民权益需要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功能。围绕“三个解放”全面深化改革,其结果就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
——包容性。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具有先进性和现代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和表现在它是否具有包容性上。传统社会主义制度所以缺乏内生活力,所以必须改革,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种制度带有许多空想的成分,由于照搬“本本”上抽象的原则,严重脱离本国实际,把许多具有实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制度因素作为社会主义异己力量加以排斥和否定,从而使不少制度、体制逐步趋向封闭僵化,窒息了社会主义应有的生命力。正是在总结“苏联模式”和我国五十年代制度建设中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教训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改革开放,说到底就是突破封闭僵化的观念与制度的束缚,同时防止改旗易帜的观念与制度的影响,坚持一切从本国实际出发,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增强制度的包容性和有效性。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精辟总结说:“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3]135经济改革是如此,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也是如此。“搞活”、“开放”,就是在坚持根本制度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大胆吸纳国内外一切有效的制度因素,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为广大社会成员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广阔的制度空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形成并充满生机活力地向前发展,正是集中体现在它具有深刻的包容性和有效性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生产力充满内在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注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又着力丰富人民民主形式,从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而有力地发挥了我国政治制度维护、实现、发展人民权益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文化发展的先进性,又充分激发各方面文化活力,发展多元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从而逐步建构起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有力发挥了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以调动一切社会因素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注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而在维护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中发挥了愈来愈显著的作用。总之,扩大包容性、增强有效性,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又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提升我国制度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任务。
——开放性。以工业化为基础、科学技术为先导的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开放性和相互交融性。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深刻分析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10]404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逐步进入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新时代。新时代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各种社会制度相互开放、相互影响,甚至在相互借鉴中实现相互交融,从而大踏步赶上时代潮流,使制度和体制更加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和活力。开放性,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固有品格,又是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生长点和强大动力。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将对外开放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将对外开放与对内改革有机融汇在一起,反复强调“开放也是改革”,“不开放不改革没有出路,国家现代化建设没有希望”。[3]219在1992年南方重要谈话中,邓小平针对“姓社”还是“姓资”的抽象争论和对改革开放方针的质疑,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3]373邓小平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放性本质的最精辟揭示。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在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不断巩固和深入发展的前提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科技革命孕育新的突破,全球合作正在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在这样一种新的世界格局和发展潮流中,作为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和新兴市场国家,我国在制度建设和完善中尤其需要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发展道路的多样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包括制度体系的对外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制度成果,以制度体制的对外开放促进制度的自我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包容性和有效性。在坚定不移、愈益扩大的对外开放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必将得到进一步彰显,其世界影响力和凝聚力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改革性。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恩格斯明确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69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为我国新时期波澜壮阔、不断深化的改革实践所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具有旺盛的内生力和发展潜力,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的新路。制度是道路的必然结果,又是道路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中逐步形成、不断发展、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历程,雄辩地证明,改革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重要法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制度改革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逐步定型的过程,是不断化解矛盾和问题的过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三,制度现代化集中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支撑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制度是一种多层面多领域的制度体系,其中,既有根本性制度和基本制度,又有分层次具体制度;既有宏观性的制度总揽和体制规范,又有若干体制机制的体现与运作;既有体现国家和社会性质的政治、经济制度,又有与政治、经济密切相关联的文化、社会及其他各方面制度。而在制度体系中,起主导性、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国家的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集中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指明:“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1]170,116因此,现代国家变革与发展的根本方向是消除国家脱离社会的弊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履行社会职能。国家机构“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的,国家管理“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7]523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在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7]526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一方向运行、从而发挥积极促进作用提供了可能,社会主义制度变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努力消除国家权力及其运作中违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从而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点上不断实现国家运作的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我国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定位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正是深刻印证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所揭示的国家权力运作的本质和基本规律。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以制度现代化为基础和前提,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增强我国各项制度的人民性、适应性、包容性等本质属性和制度张力;而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制度现代化水平的巩固和提升,又必须以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集中体现和根本保障。
在我国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内容是要遵循经济社会现代化需求,处理好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政党与人民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说到底是要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个人意志和制度制约的关系。在指导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邓小平曾反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第二是“权力要下放”,解决权力结构合理化的问题;第三是“精简机构”,解决党政职能转变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3]177从而扩大和保障人民民主,并且“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6]146邓小平这些精辟论述和基本要求,对于今天改革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无疑仍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不啻是在深化改革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从国家治理内在结构和价值指向来说,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突出完成三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党是执政党,与国家权力紧密相联系,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党建设和政党领导现代化水平。推进党的建设现代化,关键在于处理好党和国家的关系、党和政府的关系、党和人民的关系,实行党政分开、党社分开,消除党政不分、党社不分,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根本要求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消除党内腐败现象;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为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主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突出表现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和人民大众的关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根本要求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好宏观调控和行政监督作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公共产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法治化水平,着力建设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努力消除社会差距,保障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共同富裕,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说到底就是调整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革除国家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促进国家职能和权力向社会回归,为社会发育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政治条件和制度环境。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又是重要目的。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社会组织和党政机构的关系、社会组织和大众参与的关系,着力增强社会活力,调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根本要求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社会治理中的多元化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大力发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努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密切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大众有序政治参与中的凝心聚力作用;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人民群众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反映、矛盾能得到及时化解、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依法治理网络,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努力建设法治社会。
三、抓住重大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鲜明特点是以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渗透着强烈的问题意识。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4]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公认,面临的问题与矛盾也十分突出。能不能抓住核心问题全面深化各个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所谓核心问题,即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各个层面的资源能否合理配置、制度能否最大优化的现实问题,直接影响到能否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否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能否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要害问题。实践表明,只有抓住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促进改革纵向深化和整体推进,发挥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一)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规范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
在经济转型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历来是直接影响着乃至决定着经济结构能否优化、资源能否合理配置的核心问题。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突破,是鲜明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确立了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核心问题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和战略决策,对于进一步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坚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35年来,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最突出成就,莫过于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和体制的羁绊,初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并不断坚定了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当代中国,市场化改革影响着社会各个层面,几乎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着密切联系。能否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能否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能否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深入总结以往市场化改革成就、经验和深入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改为“决定性作用”,深刻表明了我们党在运用现代经济规律指导我国现代化发展上的新的觉醒,表明了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上的新的自觉。
从一般意义上说,现代市场机制和现代政府体制,在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各自特有的功能,不可相互取代,更不可相互对立。对于我们这样后发型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尤其如此。实践表明,市场机制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1)配置社会资源;(2)促进公平竞争;(3)提高经济效率;(4)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而政府的功能和作用则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确保经济平衡稳定发展;(2)对市场运作进行行政监管,以确保市场秩序与规范;(3)对社会秩序进行协调治理,以确保社会安全有序;(4)大力发展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以确保人民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共同受益。显然,市场机制和政府管理,两者既具有不可相互取代的优长,也同时存在着各自不可克服的短缺。必须将政府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支撑、取长补短,从而形成强大的改革动力与发展合力。
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以及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表明,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激发社会活力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在这一基点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4]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市场配置资源是有效的资源配置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基本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定位为“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也有利于抑制政治权力非正常干预经济生活而产生的腐败现象。
在如何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这一核心关系问题上,一些人往往更多地看到市场带来的消极作用,而对政府干预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则估计不足或视而不见。事实上,无论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还是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失灵”的可能。市场运作“失灵”,主要表现为由于利益的驱动而导致的对公平正义秩序的干扰和破坏;而政府干预“失灵”,则主要表现为由于权力的驱动而导致的对市场竞争规则的干扰和破坏。这两种“失灵”,都会各自走向极端,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干预“失灵”所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比市场运作“失灵”所产生的消极社会作用要大得多。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政府调控“失灵”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必须把市场运作这只“看不见的手”同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作用、相互补充,这是防止和克服市场运作“失灵”或政府干预“失灵”的唯一正确的选择,也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关键在如何“结合”,“结合点”选在哪里?这是当前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下工夫解决的最关键问题。实践表明,市场运作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关键点”在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在这一基点上更好地规范政府职能和行为。突出地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制度与规范;二是道德与情操。首先要健全制度与规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确立制度化的市场规范,以使市场运作在规范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同时按照现代公共政府职能确立制度化的政府规范,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使政府调控在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其次要张扬道德与情操。现代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不可没有道德内涵;现代政府机构是“道德政府”,不可没有道德内力。在市场化过程中,任何市场经营实体都应具有起码的道德底线,绝不可违背规律、损人利己。而在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行政干预过程中,任何政府工作人员都应具有起码的公共服务道德,绝不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只要我们既具有规范的政府和规范的市场,又具有道德的政府和道德的市场,就一定能实现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确保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深度转变和现代化目标顺利实现。
(二)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权力和权利”的关系。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与监督
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2]
改革实践表明,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国家运行和社会发展最敏感部位,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需要抓住核心问题将改革稳步推向前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早已明确,但实际上许多人并不明白。改革的实践和现实中的问题表明,搞清楚这一问题至关重要。政治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要遵循“权利本位”原则,解决好公共权力配置和使用的问题,即解决好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来源、运作、制约与归宿问题。是坚持“权力本位”还是固守“权利本位”,这是关于国家权力运行的实质与要害,也是能否果敢而有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和要害。从公共权力运行全过程确保“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回归,是适应实践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提升政治体制改革境界、增强政治体制改革实效的新基点和大趋势。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指明,权力不是国家机构所固有的,而是社会对国家机构的一种委托,是社会赋予国家的一种功能与责任。权力来自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同时受社会监督,最终回归社会,这是一切国家权力运行的本质与轨迹。国家权力的本质决定,在民主制社会中,权力具有宽泛的内涵与意义。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权力”。因而在真正民主制社会中,权力不是为少数人所私有,而是为全体人民所共有。权力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这是权力的一般意义。从理论上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民所以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是由于公民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每个公民都有一份主人的权力。凡享有公民权利的人,都有一定的主人权力。权力是权利的基础,也是权利的保证。这就是广义上的权力。
然而这种广义上的权力,在实际生活中却是相当抽象的,普通公民很难具体感觉到自己所拥有的政治权力的存在,甚至并不怎么重视自己是否拥有政治权力。现实生活中人们看重的是另外一种权力,这就是只能为少数人所掌握的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这可以说是狭义上的权力。这种狭义上的权力,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权力与国家职位紧密相联系;二是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联系。权力的上述两个基本特征,表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环境中,很容易生成一种负面政治效应,这就是,一部分掌握着国家权力的人运用手中权力介入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以权力为依托进行商品交易和其他社会交易活动。
少数掌权者手中的权力游离权力的本质而导致以权谋私甚至权力腐败,突出地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权力错位,再一种是权力失控。偏离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价值指向,介入公共利益之外的利益交易,从而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这是权力的错位;而权力高度集中,凌驾于集体和民主之上,失去应有的监督,从而依恃权力和滥用权力,这是权力的失控。不管是权力错位还是权力失控,如果得不到及时警醒和有效纠正,导致的结果必然是权力腐败。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受社会委托掌握着公共权力的人,都时刻面临着脱离社会和公共利益的风险,都有依恃权力走向腐败变质的可能。这就是当前不少领域腐败现象禁而不止、难以根除的制度性根源。这就要求,一方面,一切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必须清醒认识权力的本质,时刻牢记“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自觉防止“权为私所有、权为私所用”;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制确保权力的本质与运行路线,让一切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这两个方面,归根到底还是后一个方面起决定性作用。正如习近平深刻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4]“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既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又是在新的基点上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三)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个性和共性”的关系。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更加广阔的世界视野提升中国文化境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传统的积淀与升华。一定的文化形态是一定的民族在长期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深刻反映着一定民族的生产经验、生活习惯、民风民俗、价值理念和目标追求,是一个民族的人文符号和精神象征。因此,任何文化都首先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特征,是一定民族的传统性和本土性的集中体现。同时,文化又具有极强烈的交流性和交融性,随着各民族相互之间交往的扩大,不同文化形态相互交流和交融,潜移默化出更高层次和更新内容的文化形态。尤其在信息化愈益强烈和全球化愈益凸显的今天,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乃至不同价值观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交融已愈益成为不可阻挡的大潮流和大趋势,这就决定了现代文化又必然呈现出鲜明的“共性”特征。坚持“文化个性”和“文化共性”相统一,既从本国和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文化现实出发,充分地尊重传统,保持文化的本土性和特色性,又密切顺应时代潮流,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互动性,积极学习和借鉴各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是一个现代化国家文化发展与文化繁荣的必由之路。正是从这样一种文化变革规律与趋势出发,我们党明确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任务。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文化个性”和“文化共性”的有机统一,就是在既尊重和弘扬传统文化、又学习和吸纳外国文化的基础上“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实践愈益表明,能否建构起这样“文化个性”和“文化共性”相互共融、相得益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直接关系到能否建构起我国现代化的精神支柱和人民的精神家园。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正是顺应了“文化个性”和“文化共性”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大背景与大趋势。
当前紧紧抓住文化“个性和共性”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完成两个方面艰巨任务:一方面,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和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促进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从而充分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为人民创造出更多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不断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着眼于增强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竞争力,大力促进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文化市场,加强国际文化合作与交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文化在增强国家软实力、塑造国家新形象、增强民族自信、促进民族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四)社会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管治和共治”的关系。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机体在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社会发展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鲜明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任务,强调“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些创新理念和改革部署,是对传统“管治”模式的重大突破,深刻表明我们党在如何认识和处理国家和社会关系问题上的警醒与自觉。
这里所说的“管治”,是指在一元化社会体制下所形成的传统管理模式,即党委、政府对社会的单向管理与治理;这里所说的“共治”,是指在多元化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构建的包括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共同治理新格局。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当代中国已经到了这样一种社会“共治”新阶段。正是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的十八大把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力量共同治理社会的任务提到十分重要位置上来。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明:“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我们党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新目标,贯穿一条主线,这就是:发挥和依靠多元社会力量共同治理社会。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多元社会力量共同治理社会的新体制、新格局,必须着力解决好三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党委如何领导和治理社会?我们党是执政党,加强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及其创新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而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与推进作用,首先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无论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还是我们党的执政实践,都无可辩驳地表明,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不仅造成对党内民主的极大破坏,而且造成对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一直到今天都可以说是各种严重脱离社会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不彻底清除这个“总病根”,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就难以充分调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也就难以从根本上化解。从一定意义上说,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首当其冲的是必须进一步改革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脱离社会的管理体制弊端。
二是政府如何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社会治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是利益的协调;履行政府社会治理职能,要害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我国现阶段,改善和加强社会治理的重点是要切实解决好涉及广大人民利益的民生与民主这两大问题。能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发展与保障民主,直接关系到能否平衡社会心态、理顺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民生与管理、民生与发展、民生与民主,这几对关系在当前转型性发展关键时期尤为凸显和重要,是直接关系到社会进步与政治民主的几个基本范畴。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加强和改善政府对社会治理的突破口,又是着力点;围绕民生加强和改善社会治理,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生长点,又是检验标准;而无论是围绕民生强治理,还是围绕民生促发展,都离不开一个基本前提,这就是发展人民民主;民生与民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没有民生,民主将是一句空话,没有民主,民生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善;改善民生与发展民主的有机统一,归根到底必须切实完成变“控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这个历史性的改革任务。
三是如何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社会自治组织是沟通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当前,如何将社会自治组织这种“体制外”力量纳入“体制内”,在党委、政府领导与协调下发挥独立作用,充分凝聚人民大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与新机制,是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价值多元化趋势的强化,社会自治组织在促进社会治理与发展中的作用将愈益凸显,政府没有必要包揽一切社会事务,也不可能满足社会成员的一切诉求,许多事情可以依靠社会自治组织去处理,通过社会自治组织凝聚公民参与社会治理。这就迫切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大力扶持和促进社会自治组织健康成长,给予社会自治组织以更加充分的信任和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
(五)生态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问题全面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人类是大自然的宠儿。大自然不仅用自己丰厚的资源无私地养育了人类,而且以自己博大的胸怀赐予人类以力量和智慧。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可以生存,人类理当倍加珍惜和爱护自然。然而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尤其进入现代社会,在“人和自然”这个重大关系问题上,人类陷入了盲目乃至麻木。“人类中心主义”曾经长期成为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为了谋求发展,不惜以损害自然、牺牲环境作为代价,甚至长期奉行“先发展、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无视大自然的尊严和力量,不顾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向大自然无尽地索取甚至肆无忌惮地破坏;物欲膨胀、过度消费,甚至暴殄天物,极大地浪费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正是在陶醉于“人定胜天”的狭隘理念和暂时成果的时候,人类蒙受了来自大自然的一次又一次严厉惩罚甚至毁灭性报复。总结在处理“人和自然”关系问题上的正反经验,我们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的高度,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突出的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明:“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从严格制度层面推进生态文明、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充分表明我们党在如何认识和处理“人和自然”关系问题上的真正觉醒。
在 “人和自然”这一核心关系上,人无疑是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建设生态文明制度,首先要从约束与规范人的自身行为做起,这就是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制约人的行为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一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到科学发展大局,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二是要用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促使人们珍惜资源、节约资源,对那些浪费资源、暴殄天物的行为给予制度的制约或法律的惩处。三是要用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促使人们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对那些破坏环境、损伤生态的行为给予制度的制约或法律的惩处。四是要用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法律规范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把生态文明指标纳入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实行制度化乃至法律化的奖惩。总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对深化生态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切实推进生态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我们才能在“人和自然”关系问题上实现真正的自觉,不断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3-11-16
[5]列宁选集:第3卷[M]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3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责任编辑 郭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