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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学生责任伦理意识建构探微

2014-02-12张志斌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微时代后果伦理

张志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江苏常州213002)

“微时代”学生责任伦理意识建构探微

张志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卫生分院,江苏常州213002)

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工具给学生提供诸多实用和便捷,但由于其传播的开放性和隐匿性等,也使部分学生在网络上出现道德“失范”现象,给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道德“失范”很可能成为现实道德“失范”的起点,因此,在当今“微时代”背景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积极有效利用好这一网络交流平台,除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提升学生道德水平外,还应该注重从责任伦理视角积极引导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道德评判、价值指引,建构学生的责任伦理意识,进而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才。

微时代;道德“失范”;责任伦理;建构;思想政治教育

一、引言

“微时代”是以微博、微信等作为传播媒介代表,以短小、精炼、迅速、便捷等作为文化传播特征的时代。微博以其140字的便捷性信息发布和关注、转播、评论及“互粉”功能等优势,极大地满足了学生个性、心理、智力和情感的发展需要。微博已经广泛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2.81亿,网民微博使用率为45.5%;微信的用户数已突破6亿,活跃用户数2.8亿。其中,在校学生占网民群体的绝大部分。调查显示,半数以上大学生每天使用微博。[1]《中国大学生微博发展报告》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仅新浪微博的大学校园用户数已逾3000万,高校日使用用户超过1000万。[2]

二、微博等新网媒传播中的伦理困境

微博除了具备网络媒体的开放性、交互性、即时性等一般特点外,更具有操作便捷、内容简洁、个性鲜明、信息共享、交流互动等特点,吸引了在校学生的广泛使用。

“微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它满足了人们在快速的生活节奏中以最短时间获取最多信息的需要。学生尤其那些在学业竞争中缺失“话语权”的学生在“微时代”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把自己平时不方便说或不愿意说的话真实地表达出来,而且传播速度特快。微博等在给学生提供诸多实用和便捷的同时,由于传播的开放性和隐匿性等,也使部分学生在网络上出现道德“失范”现象。例如有学生会不负责任地散发一些虚假的、错误的或者违法的言论,也有学生会传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须知网络道德“失范”很可能成为现实道德“失范”的起点。因此,“微时代”背景下出现的这些问题,给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人们通常把校园网络道德“失范”问题归因与下列三个方面:(1)学生群体自身的特点,如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水准低下,散布虚假信息,热衷跟风炒作;(2)微博等新网媒本身的特点,如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网络规则的缺乏;(3)学校的沟通渠道不畅和管理不力等。但是笔者认为探究“微时代”校园新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不能只是徘徊在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把矛头指向国家法制的不健全、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学生网络道德水平的低下等,我们更应该从伦理的层面来反思深究,那就是学生责任伦理意识的缺失。因为作为社会伦理的责任伦理是衔接个体道德与社会法律体系的环节。实际上,责任同样可以是一种个人内心的道德诉求或责任感,同时又可以是通过强硬手段进行追溯的刚性法律责任。[3]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无论是在网络世界还是现实世界,责任伦理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本质要求,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要素,更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诉求。[4]因此,笔者认为“微时代”校园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解决不应有责任伦理的缺位。

三、责任伦理的内涵及时代意义

“责任伦理”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提出的。他指出:“一项行动,若是期望在责任伦理的角度上获得道德的地位,就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该行动必须产生于道德信念;二是它必须反映出这样一种事实:自身深陷于伦理上属于非理性世界的泥沼之中,从而对善可以导致恶这一洞见深表赞同。换言之,这种行动必须从道德信念的角度证明自己的正当性,而且还要从对可预见后果的估价方面证明自身的正当性。”[5]

责任伦理要求行动者为自己的行动后果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责任,注重行动后果的价值和意义;它强调伦理价值的根据在于个人行动的后果。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责任伦理认为伦理价值的根据在于行动之后果,但由于善念与善果的并非完全一一对应性,加之信念的不可靠性,这就警醒我们在采取行动前必须全面考虑,既要考虑到信念的“善”,又要考虑到信念的“恶”,也就是要审慎行动,更要深思熟虑行动的后果,真正把信念的“善”落实于后果的“善”。因而,责任伦理就是一种跨越时空、整体性的、连续性的伦理原则,要求当前人类对一切生命(包括未来的)和自然负责。

20世纪后半叶德国哲学家尤纳斯基于对现代科技社会危险性的认识,建构起以“责任”范畴为核心理念的责任伦理学,把责任上升为普遍的伦理原则,积极回应现代风险社会的伦理诉求。责任伦理是包含关于行为过程全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伦理。责任伦理最根本的旨趣是为了在“祛魅”化的现代社会中,确立独立的、真正具有尊严的“人格意识”。[6]在一定意义上,责任原则是解决当代社会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的最根本最切合的原则,而实现责任伦理的自觉是现代人所应具备的基本价值意识。

四、“微时代”学生责任伦理意识建构

针对校园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有识之士纷纷提出解决方案。笔者分析比较后归结发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坚持网络文化建设主体性和主导性的统一;加强学生网络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网络文明意识;积极探索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堵漏和疏通相结合,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7]

笔者认同上述应对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更愿意从学生责任伦理的视角建构“微时代”校园网络新秩序。其实,责任并不像有些学者所说的,只是外在的“必须”[8]。责任是对承担一定角色的人所应当担负的任务、职责、使命等方面的规定。按照承担责任的时间先后而言,责任可分为“追溯性的责任”与“前瞻性的责任”,前者强调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是一种形式责任;后者则强调风险发生前就积极进行预测,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来规范实践行为,是一种实质责任。[9]

责任伦理则要求我们必须交代和说明自身涉及他者的行为,必须承担行为相关者对相关行为之正当性的评判。换言之,责任伦理意味着一种敢于承担一己之命运的自我承当精神,意味着一种恪尽职守的天职意识。在微博、微信等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担当责任是我们每一位学生义不容辞的使命。学生在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发布或转发信息等行动本身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理应由行为者自身承担完全的责任。这就要求发布或转发信息的学生在行为之前就要深思熟虑,充分预知并勇于承担“前瞻性的责任”;发布或转发信息后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敢于担当“追溯性的责任”。为此,我们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在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网络文明意识、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校园网络平台监管基础上,还要进一步重视培养学生的责任伦理意识,积极引导学生以高度的责任伦理意识来规范自己的校园网络行为。

一方面,整个社会尤其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正面引导,加强对学生的责任伦理教育。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是要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社会和学校应积极担当起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全方位良好氛围的重担。在网络信息时代,学校在注重校园传统文化建设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事实上,“微时代”的到来为信息化时代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辟了又一新的领域和途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抓住校园微博、微信热这一契机,利用好、管理好这一新的交流平台,积极通过正面引导,加强对学生的责任伦理教育,建构学生责任伦理意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网络生活习惯,进而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的良好网络环境,实现师生间的有效沟通,构建和谐校园。

另一方面,强化学生的责任伦理意识,使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都负责任的人。

网络的开放性和隐匿性,使部分学生在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平台上肆意放纵自我,对自己的言行不考虑后果,出现道德“失范”现象,比如随意发布或转发侮辱别人的信息或者随意传播落后腐朽思想或者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而责任伦理强调伦理价值的根据在于个人行动的后果,它要求行动者为自己的行动后果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责任,注重行动后果的价值和意义。因为网络道德的“失范”很可能成为现实道德“失范”的起点,所以要强化学生的责任伦理意识,明确责任伦理是衔接道德形而上学与实践性规范的环节,既可以上溯到当事者的形上诉求,也可以追溯到行为者的社会责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通过教育,使学生在网络世界里能够保持清醒的自觉意识,自觉摒弃种种不切实际、不负责任的价值态度,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牢固确立责任伦理的价值态度,并在责任伦理意识的建构确立中,来确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五、结语

微博、微信等作为“微时代”网络信息社会的特殊产物,在给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越来越实用和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道德“失范”问题。可以说“微时代”既给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机遇,丰富了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同时,也对学生的成长和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因此,全社会和学校都应重视微博、微信等“虚拟校园”的存在,面对“微时代”校园网络媒体出现的种种问题切不可“谈微色变”,应以平和的心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利用好、管理好这一交流平台,注重从责任伦理的视角积极引领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进行道德评判、价值指引,并对自身网络行为及其后果担当责任。教育并帮助学生积极建构责任伦理意识,摒弃种种不切实际、不负责任的价值态度,自觉地确立起责任伦理的价值态度,养成健康的网络生活习惯,进而为现代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才。

[1]彭晶.教育调查:微博,半数以上大学生每天使用[N].中国教育报,2013-07-16(7).

[2]杜燕.中国超3000万大学生使用微博,愿与人分享生活点滴[EB/OL].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8-19/ 5180344.shtml,2013-08-19.

[3]毛羽.凸显“责任”的西方应用伦理学——西方责任伦理述评[J].哲学动态,2003,(9).

[4]陈思坤.责任伦理:现代公民社会的价值诉求[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40(1).

[5]Hans Jonas.The Imperative of Responsibility,in Search of an Ethics for the Technological Age[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4.

[6]贺来.现代人的价值处境与“责任伦理”的自觉[J].江海学刊,2004,(4).

[7]李英,郭双利,王春恋.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7,(24).

[8]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317-318.

[9]潘斌.风险社会与责任伦理[J].伦理学研究,2006,(3).

(责任编辑:吕进)

G41

A

1671-752X(2014)03-0072-03

2014-06-13

张志斌(1966-),男,江苏盐城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思政教育。

江苏省软科学基金项目(编号:SBR201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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