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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族群文化:兴起、认同与延展

2014-02-11刘军广州航海学院外语系广东广州510725

探求 2014年6期
关键词:族群现实文化

刘军(广州航海学院外语系,广东广州 510725)

互联网族群文化:兴起、认同与延展

刘军(广州航海学院外语系,广东广州 510725)

互联网族群文化作为一种亚网络文化现象,对人类生存空间产生了一定辐射和影响。这种文化现象是研究网络文化的一个全新视域,具有不容小觑的现实文化价值。互联网族群化现象的兴起与涌现,反映了社会发展中人的现代性的多元化。在互联网空间内的各类互联网族群,其行为不单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交往场域,互联网族群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场景给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选择,它是比社会空间更加合乎心意的交往空间。在这种交往空间中,虚拟生存投射和延伸了现实生存。通过网上与网下的联动,充实精神生活、提升精神境界,实现虚拟与现实的“和谐互动”,进而实现良性循环的“虚实共生”。

互联网族群;文化认同;文化延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奏响了民族振兴的最强时代音符。文化兴则民族兴,文化强则国家强。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其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文化复兴。文化强国的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而当今时代的“互联网对传播、繁荣一个国家的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1]。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社会”,为人类文化传播开辟了崭新途径。越来越多的人把互联网作为了解信息、浏览新闻、学习知识、发表意见、休闲娱乐等的主要场所。全球互联网民目前已达21亿,其中1/3覆盖人口是中国网民。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2]。互联网发展重心从“广泛”向“深入”转换,各项网络应用深刻改变着网民生活。正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文化创造和参与文化建设,催生和发酵着网络族群文化。网络族群文化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文化发展中的子构建,更在于它对文化各部分都具有广泛的融合与承载、体现作用。从互联网族群目前的发展和活跃度看,网络族群文化现象,已不局限于在某个群体内部发挥作用,对人类生存空间的许多方面也产生了一定辐射和影响。这种文化现象是研究网络文化的一个全新视域,具有不容小觑的现实价值。

一、互联网族群文化的兴起

“族群”是用来描述人类社会群体组织的一个术语,目前在我国学术研究及社会生活中颇为流行。当今社会,新媒体(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普及使人际交往渠道更为畅通,人际交往方式更加多样,人际交往的行为取向,更趋于同趣的谈资话题和细腻的交流环境。这样一种依托互联网的群聚式的交往行为,涌现出大量的各式各样的互联网族群。

互联网族群化现象的涌现,反映了社会发展中人的现代性的多元化。族群原指由共同语言、宗教、信仰、习俗、世系、种族、历史和地域等方面的因素构成的社会文化群体,现泛指具有某些共同特点的一群人。荀子曾说“人生不能无群”。按照社会学原理,人类的社会生活首先是以族群形式进行的,人们在社会互动中形成群体,通过依靠他人来满足自身所有的物质需要和大部分的心理需要,“现代社会学认为,从社会成员个体来看,个体有群聚的本能,并希望在群体中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3]互联网族群是网民在互联网空间中借助网络技术从事各种活动的文化表现,是彼此之间拥有相同兴趣、爱好及价值观的网民集合在一起所形成的特殊群体。新族群及其迥然不同的立场正在建立,多彩的互联网族群折射了不同类型的互联网生活极为丰富的样貌,也复杂多变和价值多元地反映了现代社会生活和人的现代性。

新媒体网络传播的特殊之处在于,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毫无关联的不同个体,也因互联网凝聚在一起并加以交流互动。个人通过网络终端实现互动交流,而个人身体却独立于网络而存在——只是心灵和灵魂在网络上舞动。一个或多个ID的个体,在互联网上因兴趣、爱好、价值观等元素,自然集聚在某个或多个网络社区或公共网站。由于互联网媒体的平台及内容的包容性,基于互联网受众的共同创造和媒介聚类,互联网传播已延展为“集中”传播。分众化、个人化的“集中”传播模式已然成为网络新媒体的发展方向,对于个体而言,可供选择的媒体空间的数量越来越多,因共同爱好、兴趣以及其它共同特点,让越来越多的网络受众以虚拟身份聚集在一起,类似于“族群”的网络生存状态便得以形成。

族群与族群认同深层次的内在逻辑上的解释,可从人的本源性对互联网族群化的形成上找到相关依据,而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可探寻在互联网中“人的情绪或情感的本能释放”则是在心理需要上的满足。人的需要的满足是由低级向高级逐层递进的,当个体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更高的心理需要才会自然出现,而网络恰恰为这种新的“激励因素”——更高层次的需要提供了新的工具和场所。网民在互联网行为中,其隐匿性让长久以来处于压抑状态的“本我”变得“胆大妄为”,社会规范的制约和各种禁忌的束缚被暂时“挣脱”,个体心理需求的“更高层次”获得一定满足。尤为引发人们关注的是,在人际互动方面互联网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人们在互联网空间中的交往活动日益成熟起来。具有不同文化特质、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个体集聚在互联网空间中,使互联网生存模式呈现出一种族群化的特征,而这种认同和归属(个人在互联网空间内的),己经成为数字化生存的网络世界里的一大景观。

在互联网空间内的各类互联网族群,其行为不单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互联网族群与任何族群一样,离开文化都不可能存在,其共性都是以文化为生存基础的。互联网族群以某种“标识”为“准入证”,这个“标识”可能是某一鲜明的特征或群体文化,只要网民认同“标识”就可以加入,如折扣族、IM族、搜索族、拍客族、商务族、理财族、微博族、月光族、背包族、隐婚族、追星族、御宅族、SOHO族、99族等。在这些新族群中,希望和价值重建的迹象处处可见,并不断呈现出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生态。显而易见,互联网族群不断催生和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社会群体,与其通过系统化、类型化和社会化的进程,不断吸纳网民行为特征与社会风潮密不可分。在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族群化对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影响或改变,作为一种现象,是对目前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一种异质和多元化的崭新建构,由此,文化的所指也将被重新地解释、延宕、丰满起来了。

每个互联网族群都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有人用网络56族来描写网络“族”生活的丰富多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现实生活中的人群,总能在互联网中找到与他们对应的符号与影子——游戏群、追星群、旅游群、购物群、置业安居群、车行天下群、影视音乐群、体育联盟群、考试/培训群、同学群、职业交流群、生活休闲群、星座缘分群以及其它未归入大类的另类群。网络“热词”几乎每个阶段都有出现,当然有些原来流行的族群,也会“新陈代谢”或被淘汰或淡出。新兴族群的“文化符号”,要在激烈的网络生存竞争中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吸引力是必不可少的。网络文化催生了这些奇特的互联网族群,而互联网族群所展现出的独特个性又丰富了网络文化。

二、互联网族群文化的认同

族群认同重要且最深层的基础是文化认同。任何社会群体概莫能外,都是由于群体成员的文化认同,由于一种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一个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而走到一起的。按照中华文化辞典解释,文化认同“是一种肯定的文化价值判断。是指文化群体或文化成员承认群内新文化或群外异文化因素的价值效用符合传统文化价值标准的认可态度与方式。经过认同后的新文化或异文化因素将被接受、传播。”[4]也就是说,文化认同是族群认同,是指文化群体或文化成员承认群内新文化或群外异文化因素的价值效用的认可态度与方式。作为社会经验中的一种观念,这种认同具有强大的行为驱动力。新文化或异文化因素经过认同后将被接受、传播。互联网族群的出现,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社会场景供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选择。互联网族群这个选择的表达渠道相对自由,使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被颠覆,这种新的族群认同行为是互联网的特殊现象。

互联网族群文化作为亚文化,由于其风格、审美观和价值观独特,渗透力和影响力极强。“独特、开放、共享的网络文化……由于网络复制和呈现的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其文化形态呈现出一定的多元性、可塑性以及与其他文化的共融性。”[5]互联网族群文化虽然看似互联网虚拟空间的“边缘文化”,却是互联网族群在网络中逐渐形成、信奉的一种特有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和文化价值体系,它反映和代表着现实社会的一些“潮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族群文化又非“边缘文化”。它存在的基础是虚拟技术的“亲和力”和网络空间相对开放的“凝聚力”,其核心在于迅速传播分享信息,相对自由开放地表达意见。随着互联网普及,作为一种新型亚文化,互联网族群文化的发展,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及现实生活产生长足影响。

互联网族群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交往场域,是比社会空间更加合乎心意的交往空间。个体的人在互联网世界里摆脱了固有的束缚,那些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世界里的困境或困惑在互联网上荡然无存。分散且可能素不相识的现实世界中的个体,以一种或虚拟或真实的面目在互联网上“邂逅”,且藉“关注习惯”和“心理特性”看似“无组织”地聚集在一起,而那些“吸引他们在一起的各种因素”就是族群认同的纽带。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族群的集结现象,映射着如果加入某一族群,就意味着某种文化认同,即对某些行为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认同。网民凭借发达的互联网搜索引擎、交流互动工具,寻找互联网空间中属于自己的位置易如反掌。互联网族群的集结,认同感表现为年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信仰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具有虚拟性、分散性、参与性和主观性等特点。互联网族群,既没有事先抢占道德的“制高点”,也没有严格约束成员行动的规章。网民个性张扬的诉求,与其自由、开放而多元的主张“一拍即合”。不过,要成为某族群的一员,知晓其角色的意涵还是必须的。网民对某一互联网族群的认同,是基于个人性格、生活体验和价值观,也并非“空穴来风”。网民所参照的行动指南,就是互联网族群的整体特征。例如,“零帕族”以从容面对都市生活的种种压力著称;“搜族”具有依赖手机上网搜索信息的情结;“月光族“具有“能花才更能赚”的消费主义情结;“考碗族“则拥有对公务员身份“不二选择”的执着追求。这些互联网族群,由于共同情感体验和生活感悟,很容易“不谋而合”地在网上聚结一起,“津津乐道”交流和分享彼此的共同兴趣、爱好和追求。族群力量的存在,最终通过族群特征的强化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肯定。

在认同过程中,网民通过对比、归纳和个人作为,以某一族群为荣,以传播其文化为己任。当然,网民也在加入互联网族群的社会化进程,以及族群生活情境中彰显了自我的存在。族群认同既是特定网民对自身族群文化的接纳及主观心理归属的反映,也是“我群”与“他群”以文化为主的认同意识。族群认同是一个包含认知、情感、行为的动态过程,既有个体对人、事、物的看法,也有个体对内群体与外群体的类属关系、态度与信念的看法。族群认同既要有群体对于自身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反思性的定位、理解、辨识,也有文化主体对其他文化群落存在、发展的看法和理解,以及对于文化群落之间相互张力关系的参与、把握和认可。

三、互联网族群文化的延展

随着虚拟技术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虚拟之维的人类生存日益凸现。互联网既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文化;既是一种通信工具,也是一种思维方式;既是一种传播媒介,也是一种价值观。如今人们的日常生活,除了报纸、广播和电视媒介外,更具现代性的生存方式就是生活的“网络化”。但是,不论网络如何虚拟化,虚拟并不等同于虚幻,更非“无人之境”,而是“实实在在”的人际关系网络。其实,网络就是现实社会的投射和延伸。因为,网络并不“虚拟”,人在走进虚拟网络社会之前,是一个现实的人,走进之后,也不可能是一个脱离现实而存在的人。虚拟与现实是呈现在网络社会中的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形式上的虚拟性和本质上的现实性,而这正是网络社会的本质属性所在。

网络文化的确是一把双刃剑,作为其亚文化的互联网族群文化亦然。互联网族群的大量涌现,暗含着网络社会与现实生活的某种对接,映射出互联网新群体生活的价值和魅力。不同的人聚在一起,因文化的多样性,会熔铸出全新的文化样式,但也可能导致传统文化的“模糊和变异”。特别是当代青年,他们精神追求的视野,随着互联网发展,在现实与虚拟之间的分野渐变模糊或融合,不再因胶着而固守原有领域,而是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寻求解决现实社会中面对的精神困惑之道。当代青年不断地穿越于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之间,现实与虚拟,其交织日益频繁、复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虚实交织。

但是,任何族群的共生和繁衍历史,都是建立在共同文化基础之上且与族群认同和文化传承密切相关。胡锦涛同志曾指出:推进文化发展,基础在继承,关键在创新。文化发展的历史性特征表明文化都是有传统的,而文化要进步发展,关键又是创新。在传承与创新的统一意义上,我们可以“共生”来消解“模糊和变异”之忧。中国有句老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和而不同,共同发展,这就是“共生”。一切现象世界都存在“共生法则”,每一个人心中都存在“共生诉求”。这在全球化的数字时代背景下更是如此。在互联网世界中,现实社会中的人,实际上是虚拟性和现实性相统一的存在。虚拟社会关系,基础仍源于现实社会。虚拟生存只是在互联网虚拟环境中的映射出的现实生存,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数字技术不仅是人们藉以超越现实的条件,而且也是人们虚拟本性得以充分释放的平台。在与现实社会互动性、开放性的创新过程中,虚拟生存既要信守虚拟社会的各种技术规范以及伦理规范,更要遵守现实社会规范和秩序。

文化强国以及实现“中国梦”,必须要以“共生”的文化心态作基础,寻找现代文明的普遍标志和中华文化的契合点,以建造精神家园为己任,焕发出一种蓬勃向上、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人与人之间更为和谐丰裕的价值观。不完全地依赖虚拟世界,而是密切关注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的关系,以现实生存为“根基”,以虚拟生存作“延展”。通过网上与网下的联动,充实精神生活、提升精神境界,实现虚拟与现实的“和谐互动”,进而实现良性循环的“虚实共生”,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文化发展要求。

[1]王求.提高国家网络文化软实力,让中国声音传遍世界[J].中国广播,2013,(5).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EB/OL].CNNIC,http://www.cnnic.net.cn/ hlwfzyj/jcsj/.

[3]丁伯铨、杜骏飞.中国新闻理论体系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128—145.

[4]冯天瑜等主编.中华文化辞典[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20.

[5]王君超.如何打造“健康的网络文化”[N].人民日报,2012—2—7.

责任编辑:李三虎

G112

A

1003—8744(2014)06—0059—05

2014—9—25

刘军(1961—),男,广州航海学院外语系党总支书记、社科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特色文化与网络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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