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铁路装卸工作质量的实践与思考
2014-02-11吴海波
吴海波
(武汉铁路局 货运处,湖北 武汉 430071)
装卸是铁路货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物流的构成要素和关键环节。2013年6月,铁路实行货运组织改革,承诺敞开受理实货需求,货物“随到随办、随到随运”,同时将铁路装卸业务划归运输业管理。2011年6月,武汉铁路局对装卸体制进行改革,推行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模式,撤销原武汉装卸运输公司,将下属的 11 个装卸分公司按所在地整建制划转到 12 个车务站段,人员、实物资产及业务等相应划转,在铁路局货运处设立装卸管理所,负责全铁路局装卸专业管理工作,解决了货运装卸业务联系紧密和管理权属分置的矛盾,实现了全铁路局装卸安全管理和装卸作业效率的新突破,但装卸工作质量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货制”运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货运组织改革初期装卸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装卸机械管理、维修、操作力量薄弱。一是各站段装卸管理人员分散、有减无增,管理力量薄弱,尤其是装卸技术设备管理力量不足,装卸设备现场检查与管理力度有限。二是维修力量不足,维修成本被挤占。装卸机械设备存在“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设备故障和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磨损超限的零部件未能及时更换,设备质量不断下滑,直接影响装卸作业安全、质量和效率。三是路工转到其他岗位或调入其他运输单位,造成装卸机械操作人员不足。四是部分站段取消了装卸计件工资制,工资办法与站段并轨,造成作业量大时装卸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较低。
(2)装卸作业安全隐患突出。一是装卸作业过程中,存在简化作业程序、盲目图快、违章蛮干的现象,威胁装卸劳动安全和货物装载安全。二是由于路工装卸人员不足,存在路工与委托装卸工人混岗的现象,既有安全风险,又有用工风险。三是委托装卸单位人员不固定,安全业务培训滞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影响装卸工作质量。
(3)装卸业务流失。由于路工装卸人员不足、设备故障等原因,有的站段直接将货场内的装卸作业量向专用线分流,有的则将装卸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造成装卸业务流失,导致路工工作量不饱满,进一步造成人员转岗分流。
(4)委托装卸管理难度较大。一是按照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五点”辨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和“三个”衡量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存在用工风险。二是委托装卸工人主要从事人力装卸作业,劳动强度较大,间休、就餐、洗浴环境较差,工资收入不高、不稳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愿意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人越来越少,遇节假日、农忙季节和货物集中到发时段,人员不足的矛盾尤其突出,直接影响装卸车作业效率。
(5)装卸机械化比重较低。一是个别车站货运、装卸设备设施不能满足机械化作业需求,需要加强装卸机械化程度。二是集装化运输发展比较缓慢,大量的成件包装货物需要人力进行装卸作业,对装卸劳力的需求量较大。
(6)装卸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较差,服务标准较低,以“装得上、卸得下”为目的,在装卸人员不足时存在野蛮装卸现象,难以满足货主的需求。
1.2 装卸管理主要惯性问题
(1)装卸生产组织难度较大。一是受铁路货运市场形势和货源结构影响,铁路装卸作业具有社会性、复杂性、多变性和波动性的特点[1]。由于到发货物量的不稳定、不均衡,造成装卸作业人员不稳定,货物集中到发时作业人员不足,货运市场低迷时装卸作业人员富余。二是铁路装卸作业组织管理相关规章有待完善。
(2)委托装卸管理缺乏手段。一是尚未形成比较理想的委托装卸管理模式。二是铁路委托装卸管理相关规章有待完善。三是委托装卸结存收入可支出项目和标准缺少依据,委托装卸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投入不足,发展乏力。
2 对策措施
为了兑现铁路对货主的承诺,敞开受理实货需求,做到货物“随到随办、随到随运”,必须转观念、提标准、强专业,发挥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优势,有的放矢地解决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提高装卸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货主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装卸服务。针对存在的问题,武汉铁路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2.1 强化装卸机械管理
(1)提高装卸队伍业务素质。武汉铁路局定期举办各类装卸管理培训班,培养“一专多能”的装卸管理复合型人才和装卸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同时做好特殊工种的技能培训与持证上岗工作,定期举办装卸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知识培训,每 2年组织 1 次装卸职业技能竞赛,重点做好装卸技师的培养。站段重点做好装卸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门吊司机、装载机司机、叉车司机、抓料机(扒料机)司机、起重工等主要工种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到“一人多岗、一职多能”。为了避免装卸技术人才流失,武汉铁路局规定“装卸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调离装卸岗位,必须经铁路局货运处和劳卫处批准”。
(2)强化装卸机械设备管理。对装卸机械设备购置、使用、保养、维修、大修等实行全过程控制,保证设备质量动态达标。在做好装卸机械年度普检的同时,根据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和大修更新改造搬迁等情况安排特检。强化装卸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和交接班检查,杜绝机械带病作业。加强设备技术管理和维修中心(维修组)建设,结合设备修理外包业务,对设备故障及时反馈和快速处置,做到维修资金、人员、技术、材料配件“四到位”,保证装卸机械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对设备故障修复不及时而影响安全生产的,实行挂牌督办。
(3)建立激励考核机制。一是制定铁路局、站段红旗装卸机械考核评比办法,结合“春秋检”、日常检查情况和装卸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武汉铁路局每半年、站段每季度(或每月)开展装卸机械考核评比,激发装卸机械管、用、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健全完善装卸计件工资办法,在作业量较小的作业点实行计时工资,在作业量相对较大的作业点实行计件工资,同时对装卸作业的安全、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既保证装卸职工的基本收入,又鼓励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充分调动装卸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2 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推进装卸管理规范化和作业标准化。分类完成武汉铁路局《 装卸文件汇编 》,组织站段编制《 装卸管理细则 》,理顺货运、装卸管理关系,修订、完善装卸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界定各层级装卸管理职责。明确装卸岗位职责、作业流程和标准,编制图文并茂的可视化作业指导书,将装卸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纳入作业标准体系。在全铁路局范围内树立标准化装卸班组,由点到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同时做好标准化委托装卸队的创建工作。站段重点做好委托装卸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对装卸作业流程、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2)严格控制装卸安全风险。加强对装卸机械安全装置的检查与整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装卸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装载机、扒料机、抓料机等设备作业时人机同车的现象,严格长大笨重货物装卸作业管理、手推调车作业管理、电气化区段装卸作业管理和装卸防护信号使用管理。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日常检查和对规对标定期检查相结合,对装卸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措施落实和标准化作业执行等情况与货运作业同检查、同考核。明确装卸作业的“两违”(违章违纪)和“红线”范围,对“红线”问题和性质严重的“两违”问题,实行安全预警管理。
2.3 防止装卸业务流失
(1)明确路工装卸业务范围。规定路工装卸业务不得委托给其他单位承担;规定装卸机械司机原则上应由经培训合格并且持证上岗的铁路职工担当,当装卸机械作业人员不足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铁路局劳卫处,经其同意后从地方劳务派遣机构输入劳务工。
(2)加强装卸收入考核。一是将装卸收入指标(分路工装卸收入和委托装卸收入)层层分劈,传递压力,确保装卸收入指标全面完成。二是加强装卸收入管理与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分清路工装卸收入和委托装卸收入,及时掌握装卸作业量、装卸收入和装卸份额的变化情况与原因,制订措施、合力攻坚,做大做强装卸作业总量和装卸收入,尤其是路工装卸收入和份额。三是加强对装卸业务经营情况和装卸收入完成情况的检查、指导与分析,定期对装卸收入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4 加强委托装卸管理
(1)探索委托装卸管理模式。分析、比较各铁路局委托装卸管理模式,结合实际确定武汉铁路局委托装卸管理模式。将部分装卸业务由具备资质的装卸企业承揽,承揽方向站段交付工作成果,站段依据双方签认的《 装卸作业单 》支付承揽方工作报酬。同时,加强承揽方资质管理,明确承揽方参与装卸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保底人数、铁路方和承揽方的安全生产职责、铁路方的监督检查权限和内容,以及铁路方和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2)加强委托装卸生产组织。一是优化生产组织流程,整合运、货、装信息资源,构建车务站段安全生产指挥平台,由货运值班员(或货运员)根据装卸车预确报信息对委托装卸队统一管理和派班,减少中间环节,做到取送车作业、装卸车作业和汽车进出货作业有序衔接,减少装卸作业人员或进出货汽车的空耗等待现象,实现人、车、货有效对接。二是加强装卸劳力组织,及时掌握装卸劳力动态,保证各作业点的基本劳力储备,在装卸作业量不饱满时,实行委托装卸工人保底工资制,确保其最低生活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委托装卸队建设,不断改善委托装卸生产生活条件;实行农忙和节假日请销假制度,通过及时调整装卸作业班次,使装卸劳力得到保证;制订《 装卸车作业应急预案 》,遇货物集中到发,迅速启动预案,科学、有效调配装卸劳力;实行装卸车作业检查写实制度,对装卸劳力不足、生产组织不力、领导重视不够等原因造成卸车积压的站段进行专题通报、考核。
2.5 提高装卸机械化比重
(1)补强装卸能力,发展装卸机械化。一是更新超期服役装卸机械,增加装载机、抓料机、扒料机的拥有量,实现散堆装货物装卸作业全部机械化。二是结合实际,对货场、仓库、站台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增加叉车、皮带机、托盘的拥有量,满足机械化作业需求。三是根据货运发展规划和货运市场的变化情况,调整和优化装卸机械功能与分布,主动抢占市场,提供门吊、装载机、扒料机、抓料机和叉车等装卸机械设备到专用线开展装卸作业,不断拓展铁路装卸市场,增加机械作业量。
(2)改变作业方式,推进装卸集装化。一是根据货物生产、运输、销售状况,发挥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优势,为货主量身定制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进行综合物流费用分析和比较,引导货主改变货物包装形式,降低货物损耗,方便机械装卸作业。二是通过推广使用托盘、集装袋、集装网运输,运用和推广带旋转推出器叉车进行成件包装货物作业,以点带面推进集装化运输工作,减少装卸劳力需求,努力提高装卸机械化比重。
2.6 提升装卸服务水平
(1)融入市场营销理念[2]。重点做好内部营销,鼓励装卸从业人员将市场营销理念融入工作,为货主提供优质装卸服务,努力满足货主需求。开展装卸服务质量专题讨论,培育装卸从业人员的市场营销理念,在装卸服务质量标准、行为规范及服务技能等方面对装卸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强化装卸从业人员的优质服务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灵活运用。
(2)树立装卸品牌。大力整治装卸生产生活环境,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到装卸工组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服务,提供 24 h 不间断的服务。在货场醒目位置张贴装卸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货主有权自主挑选装卸工组,以此激发装卸工组提高装卸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积极性。推行《 承诺服务违约赔偿 》和《 装卸服务质量签认单 》制度,由货运员、装卸组长和货主三方签认。定期召开货主座谈会,及时掌握货主的需求和对装卸服务工作的意见。开展“装卸服务明星”和“明星班组”创建活动,开展品牌服务、精细服务、亲情服务和延伸服务,塑造装卸良好形象,树立装卸服务品牌,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提高整体装卸工作质量。
3 主要成效与建议
通过实践运作,武汉铁路局装卸工作质量得到提高,效果明显。一是装卸安全基本稳定,装卸安全属地管理、多层次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力度较大,自2011年以来,没有发生装卸责任事故。二是装卸作业效率不断提高,委托装卸队伍基本稳定,装卸机械设备质量不断改善,装卸劳力、机具基本得到保障,因装卸原因造成的装卸车效率问题越来越少。三是装卸服务质量不断改善,装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装卸服务质量不良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没有装卸服务质量投诉现象。
虽然武汉铁路局在提高铁路装卸工作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装卸管理规章制度、队伍建设和委托装卸管理模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1)进一步完善装卸管理相关规章办法。一是合理界定装卸业务范围,明确自营装卸业务内容,明确补充装卸人员渠道(适当补充装卸新生力量),发展自有装卸队伍。二是建立相对独立的装卸管理体系,在铁路局货运处设置装卸管理所(或装卸管理科),站段设置装卸作业所(或装卸车间),各装卸作业点设置装卸作业队(或装卸班组),在实行货运、装卸一体化管理的同时,保持装卸专业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和系统性,避免装卸管理力量和装卸机械操作、维修力量分散,保证自有装卸队伍的基本稳定。三是严格控制装卸技术工人改职调出装卸部门。
(2)在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培养装卸机械专业人才,补充装卸机械管理、操作和维修力量。
(3)加强委托装卸管理模式的研究,指导全路委托装卸管理工作,明确委托装卸结存收入可支出项目和标准。
[1]吴 云,吴 静,周海涛. 物流学[M].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 营销管理[M].汪 涛,译. 5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