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认业务招待费涉税筹划
2014-02-10杨玉稳
杨玉稳
企业确认业务招待费涉税筹划
杨玉稳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支出,国家对业务招待费进行了严格限制,制定了列支标准。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计量不准,政策把握不清,不能很好的确认招待费。通过对招待费相关政策,执行标准,计量依据等的探讨,指导企业在具体业务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透彻了解业务招待费的实质,合理列支费用,节约税金,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涉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属于企业一项重要而又合理的开支,在企业纳税过程中,一直作为国家税务部门检查的重点。招待费在做为费用列支时,其确认原则和计算纳税扣除标准上有一些问题,现就以下方面加以探讨。
一、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定义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本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其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二)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制定这个规定,也是参照国际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范围不能很好确定,在发生过程中一定有个人消费部分,为了兼顾公平合理原则,采用了在税前“打折”方式,即按发生额的60%扣除,总额不超过营业收入千分之五控制。
二、业务招待费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餐费全部列入业务招待费,加大了费用范围。
按照定义来讲,业务招待费是指单位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单位往往将餐费与业务招待费画上等号,认为只要是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这是不合理的。在单位内部,餐费产生原因很多,例如:加班工作餐,拍电影的道具餐等等。这些跟接待客户招待没关系。属于职工福利、企业经营成本范围。一味的把餐费全部列入招待费,增大了企业成本费用,也违背了事实原则。
(二)企业经营行为与个人行为混合支出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是个人企业,往往公私不能分明,把属于个人的招待费列入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加大了企业成本。增加了贪污腐败的机率。因此国家税法在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混合性支出(如个人爱好、度假住房)等费用,制定了特殊的规定,通过不允许扣除全部或部分费用防止纳税人滥用优惠。
(三)不注重业务招待费支出比例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根据税法做纳税调增。企业列支时,应充分考虑业务招待费支出比例,确定最佳支出,找到支出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而许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造成了企业多纳税。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注意事项和纳税筹划
(一)合理分析招待费支出性质
企业要想招待费在税前合理扣除,只要平时作好记录,严格管理、准确分类,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不需要一见到餐费就做为招待费处理。必须掌握两个涉税边界:1.个人行为和企业经营行为划清界限;2.正常性、必要性、数额合理性边界掌握好。
我国现行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总体政策还是比较宽松的。但是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也是最严重的。因此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一些可以招待费支出,要求提供证明真实性足够有效的凭证和资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否定纳税人招待费扣除,并进行纳税调整。
纳税人要提供的有效证据,并不要求是特定凭证,只要对证明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是足够和有效就可以。凭证资料包括:发票、被取消的支票、收据、销售账单、会计账目、纳税人等证词,要客观真实,才能保证有效。比如给客户的礼品,大多不能取得发票等特定凭证,为证明真实性,税务部门可能要求,提供客户签名的清单,客户与企业存在业务关系的证明材料。企业在日常核算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明,合理归集相关费用,做到事实真实,证据齐全,扣除有理有据。
(二)正确把握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临界点,合理避税
对企业来说,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纳税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但正确利用纳税临界点,也是企业应该关注的。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超过部分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
假设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A,业务招待费为B,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C。C=B*0.6并且小于等于A*0.005,当B*0.6=A*0.005,即B=A*8.33%时,企业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多。
假设预计本年营业收入10000万,临界点招待费为1000*8.33%=83.3,所得税率25%,假设企业属于盈利,可以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比较得到:在低于临界点和临界点时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比重最小,成本最低;高于临界点时业务招待费列支成本都高于临界点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尽量在临界点之内列支招待费,合理安排招待支出,不能因为临界点减少与客户的交往,要整体考虑,把税法可列成本最大化,促使企业效益最大化。
(三)业务招待费中礼品的税收筹划
根据新的税法规定,企业当年业务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为当年营业收入的15%。根据这个规定,企业给客户的礼品,若按业务招待费,则扣除限额少。因此可以根据企业本身的性质,在礼品上打上广告宣传标语,以宣传企业形象。通过这种方式,礼品被赋予了广告宣传内容,可以按照广告宣传费确认扣除标准。当然宣传费要有具体的宣传活动方案。不管哪种方式,礼品都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这一点企业要综合考虑,找到最佳方式。
通过对业务招待费的分析,企业在具体执行中,要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在日常核算中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力求材料发票与事实相统一,合理利用税前扣除临界点,把握最佳尺度,各项税收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找到适合企业的管理方式,达到增收节支,获取最大利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作者单位:河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