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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的行政引导思考

2014-02-07周智勇邓浒楠

关键词:高速公路网命名路线

周智勇邓浒楠

(1.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101;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策研究小组,广东广州510101)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的行政引导思考

周智勇1,2邓浒楠1

(1.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广东广州510101;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策研究小组,广东广州510101)

通过深层次分析国家、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在广东省实施6年多仍不理想的现状,概括出宣传渠道和力度有限、行政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省管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尚未系统调整勘误、国家及省高速公路路线网络布局规划曾几经变更等4方面的原因。提出将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作为广东省交通运输业的一项微改革,建议采取全面统筹省管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及编号体系设计、增强项目审批(核准)过程的严谨性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等3项具有针对性的行政引导措施。

广东省;高速公路;命名;编号;行政引导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广东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6280公里,总规模居全国第一①参见广东省2014年交通运输统计快报。。仅广东省所拥有的运营高速公路规模,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已跻身前10名[1]。作为高速公路路线的身份证,其命名的准确和编号的清晰,无论对规划、建设、运营还是管理、使用,都产生直接的影响。继《关于公布〈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A03—2007)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20号,以下简称“《国家规则》”)[2]颁布后,原广东省交通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的通知》(粤交规〔2008〕1175号,以下简称“《省规则》”)②参见原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的通知》(粤交规〔2008〕1175号),2008年。。2010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制了600万份国家及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与编号实施宣传册,在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向过往驾驶员免费派发。回顾国家和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至今6年多的实施历程,尽管投入不少,但效果并不理想。随着高速公路网络的不断完善,驾驶员对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清晰、便利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深入研究分析广东省高速公路规范命名、编号存在的现状不足及其原因,进而采取可行性的行政引导推广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的现状不足

总体而言,目前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使用尚不够规范,编号还不尽科学合理。现状不足表现概括如下:

(一)固守沿用已失效历史名称的现象较突出

启用《国家规则》和《省规则》,意味着国家、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应该遵从行业约定,即行废止此前的“曾用名”。但包括广东省部分党政机关、若干主流媒体在内,固守沿用已失效的高速公路历史名称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甚至一些政府公文在涉及高速公路名称时都存在不可忽视的瑕疵。例如,“京珠(北)、广珠东、粤赣、深汕(东、西)、开阳、同江至三亚、珠外环、莞深”等历史“曾用名”,常与相应的“京港澳、广澳、龙南至河源(简称‘龙河’)、沈阳至海口(简称‘沈海’)、珠三角环线”等现行规范名称并用,且已失效的历史“曾用名”出现的频率更高。

一条路线同期使用多个不同名称,很可能混淆以致误解。2013年粤东某地级市政府在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文中,对宁波至东莞(原“潮州至东莞”)高速公路饶平(粤闽界)至古巷段,既固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30年)的通知》(粤府〔2005〕122号,以下简称“《2005版省规划》”)的“福建漳州(省界)至广西玉林(省界)”①参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4—2030年)的通知》(粤府〔2005〕122号),2005年。历史“曾用名”,又启用《省规则》的“潮州至东莞”名称,造成一条路线,似乎两个项目;相同事项,重复诉求的失误。

(二)部分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或现用名不规范,未统筹编号

《国家规则》第5.0.1条明确,“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应与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即纵向路线以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横向路线以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3];而《省规则》当中少数省级高速公路并非按此顺序命名,且编号体系没有严格对应《2005版省规划》定义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结构,未全面统筹。具体情形如下:

(1)路线起讫点实际走向反《国家规则》而行之,例如,深圳龙大(编号S31)、东莞龙林(编号S22)、佛(山)清(远)从(化)等高速公路。

(2)违背《国家规则》第2.0.1条[3],名称采用罗列沿线途经3个主要节点的方式,而非取路线起讫点组成。如广(州)佛(山)肇(庆)、从(化)(东)莞深(圳)(编号S29)、广(州)中(山)江(门)和佛(山)清(远)从(化)等。

(3)违背《国家规则》第2.0.1条[3],名称未出现准确的起讫点,如梅州至大埔东延线、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支线延长线、新会至台山南延线等高速公路。

(4)从主线派生或延伸的路线名称多样化,既有“联络线”,又有“连接线”、“支线”和“延长线”。

(5)《省规则》提出的“广州放射线”[4]概念,与《2005版省规划》明确的“纵线、横线、环线+加密联络线”[5]网络布局形态不符,其命名和编号均缺乏支撑依据。

(三)全称和简称混用、随意采用简称

《国家规则》和《省规则》对高速公路路线均定义了全称和简称的使用条件,但相关单位的公文和社会、个人日常使用时,混用全称和简称屡见不鲜,如“济南至广州”和“济广”、“大庆至广州”和“大广”、“东莞至番禺”和“莞番”等交相出现。特别是有时采用自行创立的如“宁(波)(东)莞”名称形式和相对随意的简称“宁莞”,不值得提倡。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对“宁波—东莞”高速公路倾向于简称为“甬莞”;因“宁”多用于南京的简称,如不加以甄别,容易造成误导。

二、成因分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产生上述现象,具有多方面的原因。笔者分析主要如下:

(一)宣传渠道和力度有限

虽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印制了600万份宣传册免费派发,并在公众网站首页设立了高速公路网命名与编号工作专栏,但配套渠道有限,形式相对单一,培训宣传力度不足,又没有持续推行,故难以引起行业外和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甚至难以保障业内人员完全掌握,更无从全面规范应用了。在《国家规则》和《省规则》实行之前的高速公路曾用名仍占有相当市场,特别是已建成或已批复在建的项目,如果曾用名与现行命名不一致,往往历史更容易凭借惯性思维根植于一般人的头脑。

(二)行政办理流程不够严谨

广东省交通运输业相关单位特别是行政机关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核准)程序时,经办人员的责任心和严谨程度决定了规范命名的执行力。广(州)佛(山)肇(庆)、佛(山)清(远)从(化)、梅州至大埔东延线等一批不规范的高速公路名称,均出现于《国家规则》和《省规则》获颁后,其根源就在于省对地方上报的部分高速公路项目,没有严格遵循现行规则履行审批(核准)程序,照搬照用下级机关公文,缺乏对比核实所致。实际上相当于地方代行了高速公路命名权,且运用有误,并因此影响了后续一系列与高速公路名称有关的事项。

(三)省管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尚未系统调整勘误

2008年编制《省规则》时,广东省交通运输业自身正处于熟悉《国家规则》的起步阶段,对于陆续发现的命名和编号欠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计划《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修编)》(以下简称“《2013版省规划》”)①参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修编报批稿)》,2014年。获广东省政府批复后全面统筹开展。其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命名及编号进行了微调,如行经广州、佛山、中山、江门的两条省级高速公路,总体尚不够系统。

(四)国家和广东省高速公路路线网络布局规划曾几经变更

国家高速公路网历经两次规划,其中粤境段路线都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组成路段。原交通部《关于印发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05〕40号)②参见原交通部《关于印发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05〕40号),2005年。出台,才明确了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首都放射线7条,北南纵线9条,东西横线18条)的首次主骨架布局结构。此前曾用于立项、建设甚至运营期的北京至珠海、天津至汕尾、太原至澳门、同江至三亚等高速公路名称均成为历史。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原15条粤境段路线亦几经变更,部分变化较大,由此产生的大量共线路段增加了识别的复杂性。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③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2013年。颁布,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再次发生较大调整,粤境段新增6条路线,此前《省规则》在列的部分路线已成为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同时,《2005版省规划》颁布以来,部分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在前期研究或组织实施阶段,其路线起终点、走向有所改变,甚至基本重新布设,局部共线路段增加较多,亦提高了辨认的难度。

三、行政引导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任务。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看似小事,实则直接涉及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的协调、项目技术资料归档、查询、验收、审计等,关系到广东省交通运输业形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应行业宣传、社会了解和广大驾驶员的便利辨识需求,似可把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作为广东省交通运输业的一项微改革。从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出发,提出行政引导对策建议如下:

(一)全面统筹省管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及编号体系设计

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路线规划的批复,严格遵循《国家规则》,立足“综合统筹协调、展现历史传承、保持线路清晰、便于理解记忆”的原则,开展省管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及编号体系设计。《2013版省规划》一经省政府批复,即对应全省高速公路网络“纵线、横线、环线+加密联络线”的布局,结合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的调整,全面修订《省规则》,规范广东省省管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及编号。参考措施如下[3]:(1)除《国家规则》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路线外,适当协调沟通沿线地方政府、一线直接使用者代表,选取项目沿线起迄点所在的省内镇级以上行政中心规范命名;(2)调减不必要的共线路段,节约集约使用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编号资源;(3)由主线派生或延伸的路线,为避免和普通公路混淆,可统称“联络线”。

籍此,对《2013版省规划》部分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规范命名及科学编号调整建议如下页附表所列。

(二)增强项目审批(核准)过程的严谨性

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督促全省交通运输业经办人员增强责任感,从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核准)的第一道环节——收费立项开始,在省管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核准)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规则》和《省规则(修订)》,规范命名、科学编号。建议在相关公文材料中,标题和正文首次称谓使用高速公路路线全称,其余可规范使用简称;对涉及的重要历史文档、图件,全面更新标注,或结合实际设立适用标准件,保证命名和编号的规范性。

(三)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保障经费投入,全力贯彻执行《国家规则》和《省规则(修订)》,加大广东省高速公路命名编号规范使用的宣传普及力度,注重加强高速公路相关单位(含公安交警、国土资源、旅游、新闻等)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借助网络、手机短信和微信、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多元渠道,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制作动画片、征集编排口诀等活动,从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路线及共线路段等辨识难点寻求突破,以国家高速公路粤境段标志标牌调整为契机,寓教于乐,让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常识入社区、进校园,为广东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驾驶员在喜闻乐见中自然接受。

附表 广东省部分省级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及科学编号调整建议表(共21项)

[1]国际道路联合会及美(英)国运输部.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高速公路里程[A].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全国交通运输简明统计资料[R].北京:交通运输部,2012.

[2]JTGA03—2007.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3]张和志,周智勇.全省高速公路路线规范命名和科学编号的研究[J].广东调研,2014,(10).

U421

A

2095-4263(2014)04-0024-04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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