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2014-02-06郭昱
郭 昱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 300222)
一、引言
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规模急剧扩张。199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9.2万人,到2014年招生63.1万人,15年间增长了近七倍。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给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挑战。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指引下,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意见》等相关文件,从制度上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建设明确了具体要求。可以说,提高质量是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点所在。
当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已经由规模发展逐步转向了重视质量保障的阶段,相应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也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是依据研究生教育的性质与目的,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进行价值判断,进而提出改进的措施,以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1]笔者在考察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美、英、法三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经验与特点,并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有所借鉴。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国际经验
受不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影响,世界各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经验。
1.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特点
(1)以社会评价为主体
美国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人们强调民主政治,更信赖民间组织。美国人对社会问题的解决较少依赖政府,而是依赖社会组织力量来解决。另有,美国的高等教育建立在私立高等教育之上。美国的政治、经济、教育国情使得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是以社会评价为主体的,且社会评价主体多为各种专业性协会、学术型团体以及私人团体等社会组织。高校的自我评价在美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2)评价标准趋向规范化、科学化
美国早期的社会评价组织主要是就研究生培养中的诸如学位论文、科研管理、导师要求等问题进行规范,其评价标准不够清晰。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适应评价主体的多样化需求,评价主体的评价标准丰富化,评价标准也更科学化、规范化,美国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日趋完善。
2.英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特点
(1)以高校和政府双重评价为主导
英国大学学术自治的传统使得大学对教育质量非常重视。英国高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较完善的内部评价体系,形成了学校、学院、系所的分层质量保障体系,英国高校的内部评价可以说是制度性强,有组织的,分层管理的全方位质量评价体系。英国政府主要通过外部的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来间接地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高校的办学经费挂钩,从而保证高校承担起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任。此外,专业协会和学术团体也会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2)评价标准呈现多样化
在英国,早期的高等教育注重高校自治,这使得每一所高等院校都制定了自己的质量评价标准,其统一性不强。随着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外部质量评价主体逐渐参与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当中,评价标准逐渐统一化,且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可以说,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发展推动了英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呈现多样化发展的特征。
3.法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特点
(1)以政府评价为主导
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集权性决定了政府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居于主导地位。法国政府通过控制拨款、文凭颁发与鉴定、设置课程、人事任命等途径直接参与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保障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后来,为顺应欧洲高等教育模式的改革方案,法国政府建立了中介性质的国家评估委员会,具体负责质量评价,同时也鼓励高校进行自我评估。
(2)评价标准日益多样
法国在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国家评估委员会使其有了独立的政府评价机构,该机构重点负责评估院校制度、评估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状况。21世纪以来,社会组织力量在法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的作用逐渐增强。这些多样化的评价形式和评价主体使得法国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评价标准也日趋完善。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国内现状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起步较晚,1985年以前,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还处于发展初期,尚不具备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条件。1985年5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确立了要逐步建立各级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制度,标志着我国开始构建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也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以政府评价为主,培养单位的自我评价和社会团体、民间机构的社会评价有待进一步提高。但随着我国研究生培养类型的增多,以政府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越来越难真正体现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高效性。总体上看,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存在如下问题。
1.评价主体缺乏广泛性
一个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需要各方相关利益的广泛参与,研究生教育也不例外。长期以政府评价为主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多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忽视了被评估单位在教育评价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国现有的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价活动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组织实施的,未能完全反映社会的实际需求,也缺乏客观性,此种评价尚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社会评价。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不重视自我评价,多数高校仍缺乏相关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学生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切身利益相关者,但实际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却往往忽视甚至剥夺了研究生参与的权利。
2.评价标准缺乏多样性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是一个动态调整的概念,要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转变而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我国的很多研究生培养院校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过多地重视学术标准的考量,往往忽视或不重视实际用人单位强调实践性、创新性的人才选用标准,造成高校培养的研究生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求。且处在不同地区、属于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其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往往通用,重视共性而忽视针对性,也不利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形成准确性强、可靠性高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结果。
四、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启示
完善与重构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国内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背景,同时吸收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发展的可行做法。科学、有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既要求构建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又要求确立政府、培养单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指导老师、研究生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主体,既要发挥政府评价的引领作用,又鼓励培养单位自评和重视社会组织评价。
1.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应体现科学性、实效性
我国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的是综合类院校,有的是财经、理工、师范、医学等专门类院校,有的是教育部直属大学,有的是地方性大学,有的是重点大学,有的是一般性大学。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培养单位,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目标,人才培养的模式与特点,拥有的教育资源与环境,均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我们不能用单一的标准来进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否则很容易造成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趋同而使其失去自身特色。因此,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质量评价之前,要充分考虑所在学校的人才培养特色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设计的评价标准既要符合国家研究生教育评价标准的要求,又不失特色。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备受重视的今天,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一定要更加关注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在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时,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求,引入用人单位的评价,因为只有学校培养出的专业学位人才为社会用人单位所需并获得认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才能健康、持久的发展下去。
2.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应注重多元参与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日益提高,在高校治理的制度逻辑下,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出问责,都有权参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评价。建立一个由政府、培养单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指导老师、研究生组成的多元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主体,这符合现代治理理论的要求,更是我国实现现代大学制度的体现。
第一,我国的国家学位制度决定了政府具有管理和控制研究生教育的职责与权力,政府应在宏观上制定评价政策、引导评价方向。第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认识自我评价的作用,不仅要将自我评价作为监控、反馈研究生教育信息的管理方法,更要将自我评价作为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体系要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评价的内容要广泛而具体,评价的标准要具有针对性。第三,让专业的教育社会组织参与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中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社会组织对高校的排名、问责等,最大限度地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公正和透明。第四,社会用人单位的意见是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要特别重视社会用人单位的评价与意见反馈。第五,在高校“学术自治”理念的熏陶下,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明显。指导老师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激发导师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有利于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行使其正当且必要的发言权,同时重视发挥学科组、导师组的作用,以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客观性与公平性。第六,研究生是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学生对教育质量正确的意见反馈和合理建议,将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改进有直接影响。以上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各方主体既互相联系、彼此协商,又互相监督、相互制衡。
[1]潘武玲.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
[2]黄宝印,徐维青,张艳,等.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3).
[3]刘培军.雇主评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必要指标[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9).
[4]詹春燕,唐信焱.国际视域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基于美、英、法、日四国的比较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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