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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调查分析

2014-02-05封苏琴徐伟刚黄晓燕潘雪英

职教通讯 2014年29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校企院校

封苏琴,徐伟刚,黄晓燕,潘雪英,陈 玲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是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重要形式,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由之路、职业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校企合作工作直接影响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为了解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真实状况,探索适合卫生类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措施以及校企双方进一步深度合作提供有价值的可供借鉴的依据,课题组对江苏省卫生类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现状进行了相关调查与分析。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江苏省9所卫生类职业院校,其中苏南4所,苏北5所,招收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学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7所,招收高中后三年制大专学生的职业技术学院2所;与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合作的医院、企业42家。

(二)方法

项目组根据有关资料自行编制“调查问卷1”和“调查问卷2”,前者针对企业,后者针对职业院校,两份调查表均为20个选择题(其中5题可多选,余为单选),1个开放式问答题。“调查问卷1”内容包括单位的性质、人数规模、对校企合作的认识、需求等,“调查问卷2”内容包括院校的人数规模、开展校企合作的整体情况等,调查方法有面对面发放调查表填写和网上发送调查表填写。

二、结果

(一)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现状

9所高职院校学生数在5000以上的有7所,低于5000人的有2所;认为本校校企合作整体情况一般的有3所,较好的有5所,很好的有1所;有3所院校认为,校企双方关系密切,成效明显,2所院校认为,关系一般,仅限于提供校外实习实训场所,4所院校认为,本校各专业之间发展不均衡,有好有差;9所院校均表示,很愿意参加校企合作相关活动,均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其中6所院校有专职人员负责校企合作工作,有3所院校为兼职人员负责;所有院校均与行业企业签订了相关的制度来规范校企合作工作,在学校的发展规划中均对校企合作提出了相关要求;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内容主要是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课程改革,参与学校的教学,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等;4所院校有企业员工到学校进修培训,校企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等;3所院校有企业为学校提供设备与奖学金,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等,在校企合作项目中,院校更希望与企业合作的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课程改革,参与学校教学,学校教师和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和实习实训;8所院校欢迎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来校给学生上课;所有院校均认为,应给实习学生购买工伤保险,其中5所院校认为,保险费用由企业出资比较合适,3所院校认为,应由实习生本人出资,只有1所院校认为,应有学校出资购买工伤保险;“目前制约校企合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哪些?”7所院校认为:(1)立法层面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2)政策层面上,缺乏相关鼓励优惠政策;(3)资金投入上,未建立企业对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分担制度;(4)观念层面上,校企双方均要转变观念,立足双赢。半数院校认为,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有相关鼓励或优惠政策推动校企合作工作,但目前校企合作工作普遍存在学校一头热的现象,学校积极主动,企业不够热情,优秀的企业注重人才的储备与投资,而更多的企业是一种短视行为,仅从经济利益出发。

(二)企业校企合作现状

42家企业中国有单位14家,私营企业16家,外资企业2家,合资企业10家;规模在100人以下的单位有12家,101到200人的有6家,超过1000人的有10家,其余14家规模在201~900之间,每100内有2家企业;36家企业对校企合作有需求,认为开展校企合作对企业非常重要或重要,表示愿意或非常愿意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有6家对校企合作抱无所谓的态度;42家企业中有22家在单位的发展规划中对校企合作工作提出了相关的要求,20家在单位的发展规划中未作任何要求;有19家单位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并有专职人员来管理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23家单位没有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究其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有认为国家政策没有要求的,也有认为没有必要的,等等;14家企业校企合作关系密切,成效明显,9家校企合作关系一般,主要是提供校外实训基地,12家企业校院合作关系不平衡,与院校的某些专业合作关系密切,成效显著,某些专业尚有欠缺;一半以上的单位认为,校企合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专业发展信息,提供实习、就业岗位,提供学生实践经验;目前各企业与院校合作主要是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参与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开发,其它项目合作很少,而企业更希望在技术研发,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方面与院校有更进一步的深层次的合作;实习生在企业实习实训的主要方式是学生顶岗,师傅指导;学生在实习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有14家,仅占实习单位的三分之一;27家单位中有19家认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应由院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共同分担,各出三分之一比较合适;制约企业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是缺乏合作机制,其次是政府缺少相关政策引导;35家医院和企业的负责人均不清楚当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推动校企合作是否有鼓励或优惠政策;而要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希望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按实习工种给予人才培养培训经费补助;在宣传企业形象方面提供帮助,给予相关荣誉称号;以奖代补,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费用。企业与院校合作,希望在选择用工方面能够优先,能够解决员工培训,宣传企业品牌,提升生产效益;校企合作中,企业主要担心学生的安全、学生的管理;在校企合作中,23家企业得到过政府其他方面的支持;31家企业认为,在校企合作中,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宏观指导、支持和推动校企合作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24家企业认为,政府需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校企合作工作,建立并完善合作渠道等。在最后一道开放式问答题中,多家院校和企业对如何推进校(院)合作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三、分析

(一)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法规不健全,保障措施不得力。虽然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具体合作过程中学校和企业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相关政策还没有明确,对于优秀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没有制定减免企业税收、进行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很多地方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上,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监控,没有足够的保障措施,影响校企合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

2.观念认识不到位,合作动力不够足。卫生类职业院校的学生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在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无报酬、加班等情况时有发生,事件发生后,权责不明,学生权益不能保障;学校与企业合作,主要是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将实习的学生交给企业,即所谓顶岗实习,这一时期学生的培养和管理主要由企业负责,学校只是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名义上仍然属于在校学生,但学校对其培养几乎没有,设备方面没有进行投入,导致学生的职业意识、归属感不强,企业意识淡薄,学校成为专业文化及专业基础课学习的场所,学生的技能训练不够,技能水平不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就不会高。

校企合作应达到双赢,对于企业来说,盈利是第一目的,多数企业接受学生,名义上是提供实习岗位,实际上是想挑选就业的学生,获得廉价优质的劳动力;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缺乏具体的校企合作条文,政府也缺乏校企合作的有效激励、约束监管机制,使得企业在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成本增加等利益因素,导致企业热情相对不高,合作的积极性和合作的动力就会大受影响。

3.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效率不够高。校企合作涉及学校、企业、政府三个方面的关系,目前校企合作过程中并未形成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1],没有充分发挥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三方在政策、资金和智力等方面的优势,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良性长效发展,需进一步通过市场拉动、政府推动、校企互动等合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来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二)开展校企紧密合作的建议

1.政府大力支持。早在2005和2006年,国家相继颁发了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这些年来,各高职院校纷纷大力开展校企合作,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力争办出自己的特色,但企业与学校更好的合作,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建议政府从以下四方面给予支持:(1)模式示范,院校出场地、设备与企业合作,合作成功的模式可作为示范推广;(2)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对校企合作好的企业要给予表彰,激励其他企业以此为典范,促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3)检查评估,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校企合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支持校企合作或没有做好的单位,通过检查评估给予批评或惩罚;(4)政策扶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用适当的形式给予那些支持和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以相应的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从政府层面鼓励校企合作。[2]

2.创新合作模式。院校和企业要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交流研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要对现有的合作模式进行研究,认真分析每种合作形式的特点、优势和不足,创新适合本校各专业的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选择合作成功的案例进行剖析,关注企业需求,积极探索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模式。[3]可以建校中厂、厂中校,企业进学校,学校进企业,促使校企合作更加紧密,实现无缝对接。

3.实现互利共赢。任何成功的合作一定是双赢的,企业没有义务或责任一定要去参与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的的校企合作,学校在开展校企合作的时候,一定要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企业着想,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利用学校的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实现共同发展,才能使校企双方合作关系深入持久,良性运行。

4.加强考核评估。在对高职院校和企业各项工作评估的制度建设体系中,应充分体现出校企合作的地位和作用,制订科学的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对校企合作的参与度、内容、形式、效果、合作特色等,进行评估检查,促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将校企合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玉芳,孙凤山.驻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山东纺织经济,2011(9):112-114.

[2]李高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分析与思考.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09(3):32-34.

[3]金友鹏.凝聚力量,团结协作:在联合上做文章 在共享上下功夫.江苏五年制高职教育,2009(6):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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