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质素保证制度及其对大陆高职内部质量保障建设的启示
2014-02-05方义桂
方义桂
香港的职业教育因其先进的理念、严格的管理和卓越的质量而享誉世界,为香港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香港职业教育的发展成就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科学、高效的质素保证制度。考察、借鉴香港职训局的质素保证制度,对加强大陆高职内部质量保障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香港职业教育职素保证制度简介
香港职业训练局成立于1982年,是香港最有影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半官方机构,下辖高峰进修学院(PEAK)、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香港知专设计学院(HKDI)、才晋高等教育学院(SHAPE)等13个机构成员。[1]香港职训局以“一个愿景”、“两大使命”、“三个理念”、“五个价值”为指导,进行开放办学,锐意进取,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办出核心竞争力。[2]
职训局建立的质素保证制度,类似大陆所说的质量保障与评价制度,是香港职业教育的一大鲜明特色和优势。它建立在香港市场化、法制化、小政府的基础上,既有东方层次管理的特色,又兼具西方民主、分权管理的思想。[3]质素保证制度有三部分内容:优质政策、质素保证架构、评价方法。优质政策是各院校根据职训局的理想及使命制定的适合本校的执行大纲。优质政策旨在建立机构管理文化及工作环境、让员工尽展所长,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与训练、协助他们发挥潜能。优质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分别是全面质量管理原则、持续改善原则、PDCA原则(即计划→执行→评估→改善)。
质素保证架构是参照国际认可的“波多里奇国家优质计划”(Malcolm Baldrige National Quality Program)制订的,采用三项准则共十六个表现指标评估职训局及其各教学单位的质素保证成效。三项准则是驱动者准则、执行者准则、成果准则。每项评审准则涵盖不同的管理功能和成果。
香港质素评价方法有三种:自我评估,质素审核、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及专业组织评审。(1)自我评估分为院校和专业两类。院校自我评估是以单位为主体,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过去一年的工作是否达到既定目标,并制定来年改进的具体计划。自我评估由单位质素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撰写年度质量报告。自我评估对过程指标每两年审核修改一次,对成效指标一年审核修改一次。评估中特别注重持份者意见的收集,持份者主要有学生、员工、外部评核员、雇主等。专业自我评估每年一次,由课程主管统筹负责,评估过去一年的质素表现,提交专业质素分析报告。该报告非常具体详细,包括过去一年改善计划的执行情况、各项表现指标的分析、持份者的建议、优势及弱势的分析、改善计划等;(2)质素审核是职训局对各院校每五年进行一次的外部审核,由质素检讨小组负责,主要审核各院校的质素管理制度、自我评估的过程及结果、自我评估的持续改进等工作。最后,香港评审局是香港法律所委任的资历架构下的评审当局及资历名册当局,是依法设立自筹经费的独立非盈利机构,提供与质素保证有关的评审及评核服务。
二、香港职素保证制度特点
(一)理念先进,保障机制有力
香港职素保证制度秉承“良机、实干、成功”以及“全人发展”的核心理念,实施全面优质管理、持续改善等原则。素质保证制度强调学校自我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坚持“过程”与“结果”协调并重。素质保证架构明确、合理,制定了包括七项过程指标和九项成效指标在内的质素保证表现指标。质素保证制度通过严格实施ISO9000优质管理体系中的“计划→执行→评估→改善”模式,不断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检讨专业的适需性和竞争力,明确院校或专业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及时间进度,从而保证先进的质素保证理念得以严格执行且富有成效。
(二)组织网络化,主体多元化
就管理体系而言,香港的质素保证实现组织网络化,主要由职训局、各院校、学科、专业等构成质素保证的层级管理网络。同时,质素保证主体多元化,职训局、各院校、专业、教师、学生、雇主以及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都是质素保证评核实施主体。质素保证制度由职训局“质素管理策导委员会”制定。该委员会由执行干事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副执行干事、院校及发展中心质素保证主任、员工代表。各院校成立各类质素保证委员会或小组,如院校素质协调小组、专业质素协调小组等,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质素保证工作。
各院校严格执行素质保证制度,进一步落实基于专业教学的素质保证评价。此类评价聚焦教学效果,涉及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和网络化的评价体系,涵盖一系列的评价:对院校、专业、课程和教师的问卷调查;教师对教学、系部以及上司的评价;教学委员会对学生表现的检讨;雇主对毕业生的评价;毕业生对院校的评价等。[2]
(三)指标全面明确,评价客观科学
香港质素保证架构按照驱动者、执行者、成果等三项准则制订了16项质素保证表现指标,其中驱动者准则、执行者准则中的七项指标属于过程指标,成果准则中的九项指标则属于成效指标。驱动者准则是评估各级领导在带领和激励员工的表现,包括一项表现指标:运作单位的各级领导。执行者准则是评估执行策略计划、财务及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及支援服务管理等制度的实施成效,包括六项表现指标:策略发展与执行、财务策划及预算监管、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课程设计及发展、学习与教授过程、教学支援服务。成果准则评估学生表现、各界的满意度、预算及财务工作成效、机构运作成效,涵盖以下九项表现指标:修业/结业率、及格率、学生/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员工的满意度、雇主和业界的满意度、单位成本、提供的专业教育及训练学额、入读率、就业率。上述16项质素保证表现指标设计全面、精细,评价公正、科学。(1)评价指标做到了过程性指标与结果性指标的统一;(2)评价指标涵盖了院校质素保证的主要工作,强调其关键环节及任务;(3)评价指标实现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如成效指标中,及格率、入读率、就业率等为定量指标。
(四)注重持续改善与问责制,增加开放性和透明度
质素保证制度以持续改善为目标,重视教师自身的持续改进,更强调学校的自我持续改进。无论是院校、专业为主体进行的自我评估,还是质素审核进行的朋辈评核、评审局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均着力于专业、学校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此外,质素保证制度还凸显问责制,注重及时发布相关报告,让家长及社会了解学校的质素表现,提高质素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例如,各院校、专业在自我评估后需要将“质素分析报告”等上传至学校的网站或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给家长和教师等持份者阅读。香港教育问责的来源有多个方面:公众问责(来自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专业问责(来自于同行、教育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其他院校)、持份者问责(来自学生、家长以及用人单位)等。[4]
(五)注重全人发展,强调自我评估
“全人发展”教育理念是香港职业教育的一个核心理念。全人发展教育关注每个人智力、情感、社会性、创造性与潜力的发展需求,帮助学生发展多种关键技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香港质素保证制度及其表现指标、评价主体、评价方法以及评价应用本质上就是依据“全人发展”的教育理念来建构和实施的,特别注重发挥质素保证主体的内在激励作用。
质素保证实践中,院校的自我评估至关重要,被视为质素保证制度最关键的部分。十分强调院校的自我评估,注重院校的自我评价、自我反省、自我修正、自我意识的培育。院校成为职业教育质素保证和不断改进的责任主体,特别强调院校在质素保证中的主体地位。[5]
三、职素保证制度对大陆高职内部质量保障建设的启示
(一)强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
培养职业教育的质量意识需要理念引领、树立并强化全面优质管理理念。香港的优质政策核心理念深入人心。全面优质管理是大陆高职内部质量保障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实践操作准则。“全面”指明了高职质量保障的范围,要求高职全面、全程和全员参与内部质量保障建设;“优质”则明确了质量保障的内涵与目标。高职必须高度重视培养全员的人才培养质量意识,牢固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改善的质量保障理念,为提高质量保障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而不懈努力。
(二)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与机制
借鉴香港质素保证组织网络化和主体多元化的宝贵经验,积极构建高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与保障机制,确保高职院系两级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系统性和措施的可操作性。高职需要制定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和保障机制,构建层级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校院两级的教学质量运行管理体系、信息反馈体系、监控评价体系。
(三)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兼顾,强调内部评估的主体地位
当前,在质量保障与评价实践中,大陆高职普遍存在重视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外部评估、轻视学校自身的内部评估,重视知识和技能评价、轻视素质和态度评价,重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评价、轻视社会及雇主的外部评价。高职内部质量保障存在机制僵化、主体单一、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等明显不足,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香港质素保证制度的成功经验表明,学校是质量保障及其改进的责任主体,学校的自我评估成为内部质量保障建设最关键的部分。高职应该兼顾且平衡质量保障的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强调学校在内部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及关键地位。高职需要将自我评估贯穿于教学各环节,通过不断自我评估、自我改进、自我提高来实现内部质量保障与监控[6],从而推动高职的持续发展。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香港质素保证架构及其表现指标设计全面、合理,评价科学、客观,也是香港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和亮点。香港质素保证经验显示,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高职加强内部质量保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必要举措。高职需要认真学习并借鉴香港质素保证的评价指标,结合各校的具体实际,设计一套涵盖高职教育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过程指标和成效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五)重视“问责制”在内部质量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香港的教育问责制有效促进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质量观,充分发挥办学主体和质量保障主体的积极功能;同时,能够使社会及时了解学校办学质量和质素保证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办学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大陆高职可以借鉴并实施问责制度,发挥其在内部质量保障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高职通过在适当范围或程度公开学校、专业、课程质量评估报告或考核结果,积极收集持份者的意见,主动接受业界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办学的透明度、知名度和竞争力。
[1]香港职业训练局网.香港职业训练局网机构简介[EB/OL].http://www.vtc.edu.hk/html/tc/about/corp_info.html.2014 -3 -26.
[2]贺建锋.香港职业教育素质保证制度及其启示[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55-58.
[3]伍倩明.香港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特点与借鉴[J].现代教育论丛,2010(11):68-71.
[4]蒋丽华.香港“质素保证制度”与高职院校质量管理创新[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87-90.
[5]赵丽娟.香港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特点及其启示[J].基础教育参考,2013(9):23 -27.
[6]卢建红.香港高校内部质量保证机制探析[J].高教探索,2005(6):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