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源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研究
2014-02-05西南石油大学教授效田
□ 文/西南石油大学教授 效田
强化资源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研究
□ 文/西南石油大学教授 效田
“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海外业务发展成为全面建成世界水平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重中之重。”中国石油明确提出到2020年海外油气作业产量要占公司总产量的60%。海外业务发展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以海外油气合作区建设为龙头,加快整体走出去步伐,全方位参与国际能源合作与竞争,推动国际化经营实现新跨越。
但是,就国际环境来说,随着国际石油公司战略调整和国家石油公司强势崛起,获取成熟和高回报油气资产的难度不断增大。同时,国际油气投资程序复杂,风险贯穿整个过程。都为新项目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
油气是一种敏感的、稀缺的战略性资源,国际价格的不断上涨,引发了世界各国对油气税费政策的调整,或调整原有油气生产经营合同中的财税条款。一些国家规定在油气价格超过某一标准时开始征收特别收益金,也有些政府采取了极端的做法,通过征收暴利税等方式拿走某一价格以上的全部额外收入,这些财税条款的变化对项目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
埃克森美孚首席执行官Rex曾说过“我们愿意承担地质风险,我们也愿意承担成本风险,我们甚至也愿意承担价格风险,但我们无法承担财税条款变化给我们带来的风险,因为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所做的决定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这便是本期案例所要揭示和探讨问题。即可回收成本的界定。可回收成本(Recoverable Cost)是承包商从总收入中回收勘探、开发和操作成本支出的部分,一般在PSC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包括范围、比例,回收途径等。案例介绍的塔木察格公司与蒙古国石油局签订的PSC合同中,规定可回收成本是指承包商可以回收在石油作业过程中承包商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具体包括人力成本、服务费、法律费用、地表租金和公用路线穿越用地费用、管理费用、材料费用、办公、营房、仓库、杂项用品、保险和索赔、损害和损失、兑换损益、利息、交通、母公司的管理费、其他费用等等,可以说是把可以预见的、可能发生的费用都列出了清单。但是最终在审计过程中还是暴露了一些公司管理和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财务核算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符合PSC合同要求及国际惯例的问题。
因此,承包商在资源国进行油气生产等项目,除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操作外,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在处理与资源国和合作方的问题和矛盾方面常常会用到一些国际惯例。所以对资源国法律法规的掌握以及国际惯例的运用方面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承包商应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对资源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方面知识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实时关注并掌握资源国政治、经济、法律等形势的变动及影响,制定相应的法律问题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为领导层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为与资源国政府部门的谈判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