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教育保教结合发展探究——以国家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X县为例
2014-02-05张家智
张家智,薛 亮
(滁州学院 思政部,安徽 滁州 239000)
一、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早期教育相关的研究表明:学前期是人的认知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时期,在人一生认知能力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奠基性作用。研究还表明:6岁前是人的行为习惯、情感、态度、性格等基本形成的时期,是儿童养成礼貌、友爱、帮助、分享、谦让、合作、责任感、慷慨大方、活泼开朗等良好社会性行为和人格品质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儿童的发展状况具有持续性的影响,其影响并决定着儿童未来社会性、人格的发展方向、性质与水平。儿童在学前期形成的良好的社会性、人格品质有助于儿童积极地适应环境,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有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成才。反言之,如果儿童在此时期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性及人格品质,其后继阶段的社会化往往会出现困难。有研究表明,一些早期行为怪异、性格发展不良的儿童,不仅在学龄阶段难以适应学校的生活,表现出交往困难、厌学、逃学、违纪或违法现象,而且成年后也容易出现情绪失控、交往障碍或行为问题,有的甚至形成人格障碍,走上犯罪的歧途。
事实证明,儿童早期的学习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因为其影响是持久性的,在人的早期发展阶段存在着许多最为有效的发展期,它们直接影响或决定着其成人后的一些重要行为和反应的形成,一旦错过这些关键节点,可能导致某些行为在后来的学习中多付出成倍的努力也难再实现。由此可知,一个人的学业成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早期的学习经验和智力发展程度。[1]
目前,世界各国不仅对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已达成共识,而且纷纷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投资。有些国家甚至还专门为处境不利儿童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其进行拨款资助,并为其制定相关的早期教育新方法,以此来补偿处境不利儿童赖以成长的环境及其自身能力的不足等。如美国的《开端计划法》便是一项教育补偿计划,通过关注儿童的早期发展,扩大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机会,消除贫困的恶性循环。又如英国的《2004年儿童法》和《2006年儿童保育法》,这两项法律强化了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中的职责。[2]
由于我国人口绝大部分在农村,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区域发展失衡,造成我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迟缓(整体上入园率低,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差),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整体人口素质的提高。办好农村学前教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教育与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正因如此,我国政府于2010年7月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不仅提出要“基本普及学前教育”,还特别强调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随后配发了指导性文件,力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2014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再次提出要“大力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由此可见,党和政府对学前教育,尤其是我国农村学前教育高度重视。
截止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告一段落,成效显著,最突出的是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全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64.5%。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农村仍然是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重点与难点:城乡、区域差异仍然较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仍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许多农村幼儿园运转还比较困难;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X县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述评
X县是集老区、山区、库区、特困区于一体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县。早前与全国诸多欠发达地区相类似,该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普惠性资源的短缺严重阻碍了许多农村幼儿正常获得科学保教的机会,甚至影响到他们人生起始的教育公平。
近年来,X县紧抓国家农村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契机,以“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基本目标,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逐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截至目前,X县已建成乡镇中心园18所,大村独立园16所,小村附属园37所,民办园4个,入学幼儿为14623名,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9%,“入园难、入园贵”现象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数据来源于X县2013年教育统计,止点为2013年9月20日)。X县学前教育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成效显著,并赢得了所在市唯一的“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地区”荣誉称号。[3]
我们在积极肯定X县学前教育改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其存在的不足:一是发展不均。首先是不同园所之间的保教质量差异。经济发达乡镇的中心园师资充足,生源饱满,保教水平较高,而偏远落后的镇村园所师资欠缺,生源分散,保教水平偏低。其次是公、民办园教师(保育员)身份、待遇、职业发展前景不同。公办园教师工资福利、职称待遇参照中小学教师标准,而民办园教师准入、聘用和职称的标准虽与公办园相同,但工资福利待遇等却完全由民办园自己确定,与公办园相比普遍偏低,无法吸引或保留合格乃至优秀的教师。民办园不仅没有专职的保育员(教师兼任),而且职业发展前景暗淡(目前只有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由于目前学前教育并未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其进展仍靠国家规划来推动。偏远乡镇财力薄弱,招商引资困难,加之生源分散,出于办学效益的考虑,镇村或社会资本主动投入来改善办学条件的积极性均不高。二是科学保教问题。我国幼儿园的根本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因此,教师在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教育活动中,要树立教育和保育相结合的观念,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制度,做到“教中有保”、“保中有教”、“保教结合”。因为幼儿身心发展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以保教对幼儿的影响也是统一的。但目前我省贫困农村幼儿的保教工作却面临着新的情况。由于不少青年父母长年务工在外且不时作无序流动,许多幼儿被留在家中由祖辈抚养,导致父(母)子相聚时间短,亲缘关系淡薄。除城镇标准示范园外,不少乡村园保教师资不足、设施不全、场地有限,家园共育理念差,致使祖辈保教知识匮乏,保教方式、方法失当,结果造成“保姆式”或“放羊式”现象较为普遍。当前,我省农村幼儿保教问题的另一面是应试化倾向。尽管国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多方设法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但仍有许多家长担心孩子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急功近利,鼓励或迫使园所对幼儿开展识字、读算等内容的成人化教学活动,这些无疑将会对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三是保育员似有或无。由于X县地处山区,部分乡村园的师生比例失调,这些幼儿的学前教育只能由幼儿看护点来承担(幼儿看护点指已经开办但尚未达到幼儿园准入标准的、规模较小的民办托幼机构,根据它们自身的条件状况,可分为A类、B类和C类,多数幼儿看护点教师的学历及职业素养均不合格)。虽然国家严格要求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但不少幼教管理者重教轻保。尽管保育员与教师同处工作第一线,但在一般家长的眼里,教师才是幼儿园的主角(领导重视,家长认可,收入稳定),保育员只是搞卫生的“清洁工”。据调查,只有示范园仅有的几名保育员有工勤编制,其余的都是临时聘用(待遇低)。保育员的社会价值被长期贬损,这就使得他(她)们怀有自卑感、缺乏自信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三、促进农村幼儿教育科学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上述的困难与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我们必须切实地总结经验,采取得力的措施,全面地加以改进。一是要推动各市县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农村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继续实施幼儿教师国培项目,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力争再经过几年的努力,让农村幼儿不仅“有园上”、“上得起”,而且还“方便上”、“上的好”。三是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教。我们要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把上述两个文件的核心理念与严格要求贯彻到幼儿园保教活动的各个环节。四是要继续加强对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科学保教的良好氛围,全力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关键是要抓好民办园、农村附属园、幼儿看护点的规范办园和科学保教工作)。[4]五是健全保育员制度。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把保育员培训同样纳入当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实行“保育员资格”准入制度,并制定合理政策,给予他们合理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宣传保育员的社会价值,提高其社会地位,激发他们的职业自豪感。幼儿园在日常管理中也应适当满足他(她)们渴望尊重平等、公平分配和继续教育的愿望,以增强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
总之,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系到我国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起点公平等重大民生问题,党和政府必须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并认真细致地加以解决,才能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地发展。
[1]庞丽娟,胡娟,洪秀敏.论学前教育的价值[J].学前教育研究,2003,(1):7.
[2]徐艳.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研究[D].保定:河北师范大学,2009.
[3]金寨县教育局.金寨教育概况[EB/OL].(2013-12-18)[2014-02-12].http://www.ahjzjy.com/SortHtml/1/105091632.html
[4]洪秀敏,庞丽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与政府责任[J].学前教育研究,2009,(1):3-6.
[5]陈醒.幼儿园保育员管理工作之我见[J].教育前沿(理论版),2009,(2):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