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诊所纳入江门市基本医保
2014-02-04黄子宁,门慧宇,梁丽芬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9期
家庭医生诊所纳入江门市基本医保
8月25 日,广东省江门市人社局出台《开展家庭医生服务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家庭医生诊所将纳入全市基本医保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中,而参保人在家庭医生诊所发生的符合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统筹规定医疗费用(含药品费用)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支付。目前试点的家庭医生诊所暂时为市民提供免费的签约服务,但未来或将视试点情况进行收费。
(广州日报 黄子宁 门慧宇 梁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