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策略分析*
2014-02-04武晓耕
武晓耕
1)西北工业大学期刊编辑部,710072 陕西西安友谊西路127号,E-mail:wwxg121@nwpu.edu.cn 2)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710072 陕西西安,E-mail:wwxg121@nwpu.edu.cn
2012年7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再保留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编辑部体制。现有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编辑部均并入新闻出版传媒企业;对其中具备建立报刊出版企业条件的,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可转为期刊出版企业。”为了确保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时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明确表示,要继续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扩大融资渠道,今后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在主板上市。同时还要继续扩展面向社会的融资,如贴息贷款、基金等[1]。
1 引言
学术期刊的转企改制,是要将编辑部与其原来隶属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分离,以独立法人的姿态进入市场,遵循市场规律。按照企业化进行运作。而作为一个企业,首先面临的就是资金问题。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融资则是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融资是通过借贷、租赁、集资等方式而使资金合并流通[2]。它可以划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指的是企业将自己前期盈利转化为资本扩大生产[3]。但是因为学术期刊的出版目前主要依靠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财政支持,一般很少有前期的资金积累,因此,内部融资的方式并不适合改制初期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编辑部)。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以银行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为主的外部融资。
2 融资的方式
资金融通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式,是企业不可或缺资本要素。企业通过吸收其他的经济体的资金来转化为自己的投资的方式,具有灵活、规模、高效等优点。通过吸收外源资金,不仅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本运行能力,还可以积聚闲散资金,优化社会资本的资源配置。
2.1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银行贷款需要由银行和贷款人签定正式合同,约定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使用一定量的资本并支付既定比例的利息。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按月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但也可在贷款期间仅偿还部分本金,到期时偿还一笔金额较大的贷款。通常,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抵押物(土地、建筑不动产、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如果贷款人不能按规定还贷,银行将没收这些抵押物。
银行是现代企业最主要的贷款机构,银行贷款也是企业融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在以企业的身份进入市场之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活动也必然要通过银行进行。
2.2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的产品营销和资产管理的运作模式,也是一种资产性资金融通方式。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出租人(所有者)在一定期间内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者)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到期取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运作比较灵活、简单,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是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常使用的有营业租赁、金融租赁或者分期付款、售后租回等方式。
学术期刊改制后,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主管单位无偿提供的各种设备也面临被收回的可能,但由于资金问题,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在短时间内很难将原有设备购置齐全。因此,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为出版单位解决设备的短缺问题。
2.3 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到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他投资者,而是与它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权益资本的主要渠道有自有资本、朋友和亲人或风险投资公司。为了改善经营或进行扩张,特许人可以利用多种权益融资方式获得需的所资本。
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转制后,同原主管单位脱离,很可能面临“一穷二白”的情况。如果像柳斌杰署长提到的那样,民营资本能够顺利进入学术出版行业领域,那么权益融资的方式将发挥很好的辅助作用,这对于在转制初期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更具有现实意义。
2.4 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也称股权融资,是将经营公司的全部资本等额划分,表现为股票形式,经批准后上市流通,公开发行。由投资者直接购买,短时间内可筹集到巨额资金。早在2009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把开辟融资渠道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支持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企业,特别是跨地区的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4]。2012年5月,时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更是明确表示:“实践证明,把出版业、报业、发行业推向股市是发展的好方式。上市也是安全的融资方式。因为股民和投资者会通过股市这一中介,关注其收益和回报[5]”。
这种融资方式对于拟建中的我国四大出版传媒集团以及一些具备相当实力的地方出版集团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我国打造学术出版界的“航空母舰”。
3 融资的困境
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改制”及其融资也不例外,由于历史原因,学术期刊出版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计划经济的遗留物。同时,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改制”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期刊编辑部也是不能成功的,它需要相关的立法机构、管理机构、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而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尚待完善。
3.1 产权关系不明
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在融资的过程中,一般都需要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进行抵押。但抵押的前提是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绝对的所有权。但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大多挂靠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办公所需要的房屋、设备等或多或少的存在产权不明的问题。由于产权不明导致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现有的固定资产不具备法律上的抵押资格,无法抵押。
3.2 资产难以评估
学术期刊在长期的学术活动中,在学术界积累了相应的声誉和认可度,这可以认为是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无形资产。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一直都是公司资产价值估算中的一个难点。这种声誉和认可只存在于人们的主观印象,却无法进行可量化的资产评估。而且,这种主观认识人与人之间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就为资产评估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再者,从国内和国外的现状来看,学术期刊面向的只是一个“小众”的读者群,很难成为一个高回报的行业,因此,它很难吸引到投资者。
3.3 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
2004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出版单位出版合作和融资行为的通知》其中第1条规定:“只有经国家批准并获得出版许可证的新闻出版单位才拥有合法出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这条规定使社会资本无法进入学术出版行业,导致权益融资方式无法实施。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严禁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在制度层面封死了“刊号”抵押的可能性,使学术出版单位无“押”可低。
3.4 融资成本过高
经过30年市场经济的洗礼,我国的企业基本已经形成了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具有相对完备的财务会计系统,增强了企业的信用等级,有利于其实现融资。然而,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转制之初,很难具备完备的财会系统,也无法对融资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准确的预测和评估。加之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或收取高额延期违约金来提高贷款利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成本。再加上贷款过程中涉及到的财务审计及信用评估等方面的费用,使得原本融资就很困难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更加困难。
总之,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在融资问题上遇到的困境是期刊改制诸多困境的一个具体表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施行30年,在各个行业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学术期刊的企业化也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但是,在传统思维上,我们似乎又很难将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等同于一般的企业,正是这种传统思维与时代发展的不协调,导致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在改制中的“无所适从”。因此,这种思维上的“改制”比技术层面的“改制”更为重要。
4 对策与建议
我们在探讨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问题的过程中,有必要从企业的视角对进行重新的审视,按照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对融资过程中的法律环境、金融服务、担保体系、评估标准等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为学术期刊的融资营造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
4.1 制定不同的融资策略
我们根据出版单位的不同定位和规模,应该制定不同的融资策略。一方面,对于四大出版集团这种出版界的“航空母舰”,我们应该由新成立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联合相关的金融机构,推动它们上市融资,以其能在短时间内积聚大量的社会资本,为学术期刊出版提供充沛的资本基础,使其能尽快的做大做强,进而将中国的学术期刊出版推向世界。另一方面,对于规模较小的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参照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模式,提供“创业贷款”。金融机构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向中小型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以根据需要以债权形式进行资助,通过这种方式为中小型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分散投资,分担风险。
4.2 建立融资担保机构
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在融资过程中,担保机构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应该着手为学术期刊融资建立相应的担保机构。一方面,建议由新闻出版总署设立具有法人实体资格、非营利性质的独立担保机构,由国家拨款和地方拨款共同建立该机构的信用担保基金,并定期对基金进行一定的补充,担保机构利用这些资金为学术期刊融资担保服务。担保基金可以由经验丰富的基金经理专业管理,以达到增值的目的,从而能减轻政府对基金补充的负担。另一方面,建议在学会层面建立相应的评估机构,将目前松散的各级各类学术期刊协会实体化,使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具备对其成员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格。当然,这种改革仅靠协会自身是无法实现的,建议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地方新闻出版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个期刊协会进行严格的审核、甄别,对那些确实符合要求,具有一定品质和品牌的学术期刊协会授予资产评估资格,对其下属期刊进行资产评估。
4.3 建立资产评估标准
在建立了学术期刊资产评估机构之后,还应该有一套统一的学术期刊评估标准。这样,才能保证资产评估的顺利开展。资产评估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材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笔者认为,是否可以依据SCI、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中国期刊引证报告(CJCR)等数据库的索引情况,同时参考学术期刊的影响因子及他引率等情况制定一套量化的评估标准,以期能将学术期刊的学术品牌的影响力数据化、资产化,从而为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抵押提供载体。
4.4 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国家根据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改制”的要求,应该尽快出台针配套的法律制度,对学术期刊的改制给予法律层面的规范,维护“改制”的正常秩序和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利益。2013年人代会期间,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现在应该打破单位部门所有制的局限,拿出一批刊号在市场流通,政府管理部门不再审批报刊,而是审批谁有资格来购买,让资源也流动起来”[6]。柳斌杰的谈话使“刊号”抵押看到了曙光。柳斌杰还明确提出,应该大量吸纳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2013年将系统制定民营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业的办法,解决政策通道问题[7]。可以看出,国家对新闻出版企业的融资也有很大的期待。所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融资行为打开通道,使他们的融资活动早日“有法可依”。同时,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明确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条件、程序、担保方式的相关问题,保障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融资行为的顺利进行。
5 结语
综上所述,转企改制使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孕育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在面临着市场流动性缺失困境的同时,却也赶上了我国资本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初期,必然面临金融机构跟进不到位、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应的标准体系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融资对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改制的效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改制之初,这种影响更加明显。一方面,融资可以加快资金流动,盘活现有资产,加快学术期刊企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管理部门通过设立评估中心等方式,也可以摆脱以往对于行政管理的依赖,对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形成的高效的市场监管,运用“市场”这个有力武器,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随着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融资意识的不断增强,资本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融资制度的不断完善,必将改善我国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的融资状况,推动我国学术期刊走入勃兴的新纪元。
1 柳斌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扩大融资渠道.中国新闻网.[2012-02-15].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2/02-15/ 3671849.shtml
2 刘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问题研究.保定:河北大学,2006:75
3 纪春明,江培斯.从行为金融学角度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经济论坛,2012,(9):75
4 新闻出版总署:多举措支持出版传媒企业上市融资.中央政府门户网.[2009-09-25].http://www.gov.cn/jrzg/2009-09/05/ content_1409622.htm
5 上市融资是出版企业发展的好方式——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新华网.[2012-05-21].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5/21/c_112004026.htm
6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刊号可能在市场流通.新华网.[2013-03-15].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3/05/c_ 124416102.htm?anchor=1
7 柳斌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扩大融资渠道.中国新闻网.[2012-02-15].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2/02-15/ 3671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