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担推当进意灾识害搬迁
2014-02-03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周国新金钦帅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周国新 金钦帅
增强担推当进意灾识害搬迁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周国新 金钦帅
金华市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地区之一。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8处,直接威胁人口16359人,受威胁财产约61500万元。自《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国土资源厅和金华市政府领导下,按照总体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完成搬迁2133户6346人,其中今年启动14个点,完成搬迁251户809人,已完成省厅下达避让搬迁任务的80.9%。
一、统筹协调、各司其职,把部门工作上升为政府任务
1.召开会议下达搬迁工作任务
根据《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搬迁总任务和各地搬迁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契机,连续3年对各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工作下达具体任务,并在《金华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予以公布。
2.以文件形式明确相关职责
《金华市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乡(镇)政府是实施地质灾害搬迁的责任主体。迁出乡(镇)负责计划制定、搬迁申报,项目报批、补助资金核拨、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等各项工作;迁入乡(镇)负责规划、征地、报批、建设协调和房屋质量监督等工作。同时明确了村委会为执行主体,迁出村具体负责搬迁申报、制定搬迁初步方案、资金筹集、规划编制、搬迁协议签订、面积人口核实、旧房拆除、资金发放、宅基地复垦等工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安置房申购分配和土地证、房产证办理等工作。对县级农办(扶贫办)、国土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明确,使职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了。
3.列入政府及部门责任考核
每年将地质灾害搬迁任务写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年度《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中,年底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考核,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年终总评,有效增强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政策、多措并举,推动搬迁工作有效实施
1.搬迁与宅基地复垦同步实施
根据财政部规定:新村安置住房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同时新建住房所需费用、旧房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新建安置区水电路、排污、绿化、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支出,均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资金来安排。实施二者同时立项、同时认定报批,新建住房所需费用、旧房拆迁补偿费用、基础设施费用等有了保障渠道,实施乡(镇)政府也有了一定家底作保证。
2.耕地面积增加与奖励相挂钩
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优先保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建设用地需要,有节约指标经批准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则全部返还搬迁复垦村,即原宅基地复垦面积超过人均80平方米安置面积的,超出部分给予搬迁村不少于20万元/亩节约奖励,并全部用于新安置村建设及搬迁农户的补助,有效增强了村级组织的积极性。
3.提高宅基地复垦费用
原宅基地复垦为水田的给予不少于20万元/亩补助,复垦为旱地的给予不少于15万元/亩补助,由所在地乡镇扣除复垦成本费后,用于补助安置新村三通一平、修建道路、规划建设等公共设施配套费用和困难户购房补助,减轻了乡(镇)政府在实施过程中的经费烦恼。
4.鼓励新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采用公寓房安置人均面积(包括空间、道路和基础设施等用地)小于80平方米的,给予集约部分面积不少于20万元/亩奖励,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抵缴安置房购买款。二是鼓励地质灾害搬迁户到县城周边或经济开发区等区位条件较好地区选择平面式集中安置。据统计仅婺城区下乡移民搬迁(含地质灾害搬迁),近二年就有600多户1731人采用平面式安置,节约土地面积约5.19万平方米。
5.提高地质灾害搬迁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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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乡移民、自然村整合搬迁等权衡政策、制定不同补助标准,以体现地质灾害搬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由扶贫办(农办)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现省财政对欠发达县(市、区)按人均8400元进行补助标准。我们要求欠发达县市按1∶1要求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发达县(市、区)按照省规定人均2倍以上标准落实补助经费。特别是公寓平面式安置的,按不低于每人15000元标准给农户直接补助,以体现地质灾害搬迁的区别。
6.县级政府承担土地征用、农转用报批等基本费用
参照各地做法,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地土地征用费、农转用报批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青苗补助费则由县、乡两级财政分别承担,三通一平、道路、规划等费用由村委会和搬迁户共同承担,有效减轻了单一承担的财政压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积极性
1.及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和严重性的讲解宣传,提高干部群众避让搬迁的紧迫性
对全市当年认定拟列入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逐一进行列表建档,研究谋划搬迁方案。并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排查等时机,由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所在村干部群众面对面详细讲解说明隐患形成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搬迁工作的重要性,使他们全面了解隐患点情况和政府工作意图,有效增加搬迁对象的紧迫感。
2.适时开展搬迁安置方案、补助奖励、资格条件等宣传,提高当地干部群众避让搬迁的主动性
将安置方式、安置的资格条件以及资金补助、奖励标准等一一在所在地村公示栏内进行上墙告示,接受群众当面或电话来信咨询、征求意见,使隐患点干部群众直接感受到搬迁的好处:既能消除隐患威胁,又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共享交通、上学、就医、养老和保险等城镇化发展改革成果。有村民讲:“政府不给钱,我们也要搬;政府给了钱,我们赶紧搬”。干部群众搬迁的主动性切实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
近年来,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省地质灾害搬迁政策,经费补助标准,奖励优惠措施,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等编成小册子,印发全市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每年利用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并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宣传,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有效增强了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必将取得更大成效。
四、做好地质灾害搬迁要增强三个意识
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是否需要搬迁开始、到专家现场确定,土地指标下达,再到农转用审批、分户地块落实、宅基地复垦验收等一系列环节,过程漫长、内容繁多、程序复杂,为此,必须要增强三种意识:
1.要增强使命意识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否得到保障,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所以要牢固树立“地质灾害无小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是天大的事”的工作理念,要有使命意识,要积极谋划,力争有所作为。
2.要增强忧患意识
地质灾害是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的重要灾种,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就是要把地质灾害危险区农民搬迁至入学、就医条件相对较好城区,不仅不再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而且交通便利、就业途径更多、脱贫致富机会更高。因此,面对众多的地质灾害,必须加快搬迁工作进程。
3.要增强担当意识
习总书记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国土部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部门,承担地质灾害搬迁项目认定、土地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农转用报批、用地面积审批、宅基地复垦及土地(房产)登记等一系列工作,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每个环节都与国土工作休戚相关,因此必须要有担当意识,要主动参与,勇于担当。
地质灾害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工程,困难多、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尽最大努力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