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 履权 治权 放权 督权
——牡丹江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2014-02-03时林
● 时 林
确权 履权 治权 放权 督权
——牡丹江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 时 林
牡丹江市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坚持问题导向,定位治理靶点,通过“确权”、“履权”、“治权”、“放权”、“督权”,转变管理理念、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优化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给企业松绑,让市场发力,激发发展新活力。
一、确权:突出审批事项的“减与放”
针对审批事项多、市场门槛高、发展环境不宽松的问题,以理清政府和市场、社会的边界为重点,大刀阔斧清理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一是大幅精简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等,通过取消、合并、转移、暂停实施等方式,对全市49家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的513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压减236项,保留277项,精简比例达46%。取消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下移管理重心,下放审批事权。根据县(市)、区、镇政府功能定位,实现“人权、财权、事权”三权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扩权强县(市)、强区、强镇步伐,向东宁县下放69项审批事权,向四个城区下放28项审批事项。探索重点镇简政放权,首批向所辖县(市)区8个重点镇下放事权276项。三是实施权力清单,严格划定制度“红线”。实施政府权力清单管理,明确规定清单之外无审批,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14年第一季度,全市创办个体工商户2033户、私营企业304户,新增就业9000人。
二、履权:突出流程再造的“破与立”
针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多、职责交叉、报件繁琐等问题,以审批流程再造为突破口,压缩审批环节,实现“一口接件、抄告相关、同步预审、限时办结”的无缝隙审批。一是实现企业登记由串联到并联。创新企业登记流程,工商部门一窗受理、表单内部流转,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共享并采集登记信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的“一照三证”一次性办结。申请人只要填写一张《企业设立“一表制”审批所需材料告知单》,材料提交齐备后,当天即可拿到证照。企业注册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企业运行各类许可时限总体由原来的1478个工作日减至794个工作日。2014年已有421家企业通过“一表制”办理了证照。二是实现建设项目审批由分散到集约。针对地域施工期短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图纸审批实行相关单位集中会审,在一套图纸上盖章,即所有与建设立项有关的事项,由发改部门牵头,联系地震、环保、安全、水务等部门完成;所有和建筑总平面图有关的,由规划局牵头,统筹涉及相关部门会签会审;所有和施工图有关的,由建设局牵头,联系人防、消防等部门,负责会签会审到最后验收。项目建设审批链条(从项目选址到施工许可证发放)整体审批时限一般项目由119个工作日减至80个工作日,鼓励类重点项目减至60个工作日。
三、治权:突出简政放权的“变与创”
针对行政权力边界不清、约束弱和公共资源碎片化的问题,全面构建集成式治理服务体系。一是建设行政审批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规范行政审批运行体系,突出实施“一表制”、“一图制”、“一站式”审批,建立起集中统一、便民高效的审批办理平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建设一口收费平台。推进行政事业收费透明化,建立 “一卡公示”、“一单告知”、“一口收费”制度。对市行政服务中心56个单位的行政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21个进驻单位的30项收费予以确认,并制定了《牡丹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手册》。三是建设社会服务平台。结合行政审批平台、一口收费平台建设,实行网上审批、全程代办、送照上门,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四是建设行政执法平台。以城管领域执法为重点,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集中化。五是建设行政监督平台。强化监察、审计和社会全方位监督,建立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于一体的行政监督平台。
四、放权:突出职能转变的“疏与治”
针对事中事后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缺乏等问题,推动“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做到放而不乱、应管尽管,把放权的过程变为强化监管的过程。一是政府部门在做好行政审批“减、放、转”的同时,对每一项取消、转移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都明确对应的监管措施,协调推进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制定《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的意见》、《牡丹江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等规范性文件,重点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探索实施集中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三是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强化日常监管。在城市管理方面,从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工商、水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并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城管巡回法庭”,保障城市综合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逐步建立健全了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
五、督权:突出审批监管的“严与实”
针对行政审批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能监督和联动监督作用。一是从职责定位、业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建立覆盖每一个部门、每一项审批、每一个环节的法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对行政审批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控,对不规范的审批行为亮红灯警示。行政审批主管单位负责对行政运行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监察部门负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成立牡丹江市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各类市场主体投诉,保障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企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投诉的涉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监管不力行为,行政审批拖拉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问题,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事项,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三是开展群众倒逼评议、督办考评双向结合的“万人评百科”活动。将行政职能划分成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三大类,2011年以来,先后筛选出30个、102个、108个涉企和便民服务科室,公开服务、制度、承诺、流程标准,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群众满意率由62.7%上升到92%,投资服务环境加快改善,百姓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作者系牡丹江市编办主任)
注:压题图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