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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助残在路上

2014-02-03

中国共青团 2014年8期
关键词:助残团省委残联

志愿助残在路上

培训:分层分类量身定制

文/ 团浙江省委

“通过3天的培训让我们清楚了开展‘阳光行动’的意义和必要性。”“培训让志愿者更加了解残疾人的心理,也学到助残活动中必备的常识。”“在学到助残知识的同时也加强了与各地助残志愿者的交流。”这一句句朴实的言语都是志愿者们接受“阳光行动”培训后的真挚感言。

团浙江省委联合省残联于5月21日-23日在浙江省志愿者培训学院(浙江省团校)举办了浙江省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首期培训班,来自全省11个地市团组织和残联系统共80余名志愿者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我们以抓“阳光行动”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阳光行动”。在队伍建设上,注重“量质并举”,全省半年来已经招募70188名“阳光行动”志愿者,组建了705个志愿者团队。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阳光行动”志愿者培训。我们深刻认识到志愿者的服务技能、服务水平从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阳光行动”的水平和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通过分层分类的方式开展“阳光行动”志愿者培训。首先,依托浙江省团校优化培训课程设计,编印了《浙江省助残志愿者读本》,并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组建了30人左右的助残志愿者培训师资库,为开展“阳光行动”培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在志愿者培训上,省级与地方明确分工,省级培训志愿者骨干,主要针对由基层团干部和骨干志愿者组成的1200名项目专员进行轮训,地方负责培训普通志愿者,我们尽量把助残志愿服务的“门槛”放低,让广大群众都能参与到“阳光行动”中来。最后,我们将培训工作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形成规范。出台了《浙江省助残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助残志愿者要进行岗前培训,同时规定助残志愿者的星级认证要与培训挂钩。并制定下发了培训通知、计划和考核办法,要求省、市、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阳光行动”培训班,省级计划下半年10月份将举行“阳光行动”第二期培训班。

截至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开展助残志愿者培训达到227次,培训助残志愿者13579人次。

力量:各方协作攥紧拳头

文/ 团山东省委

5月12日,阳光温润,微风徐徐,大明湖畔,夏荷摇曳,一群来自山东省特教学校的残疾青少年在青年志愿者的陪同下,携手同游大明湖。

在志愿者队伍中,有山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马毅、齐鲁电视台主持人小溪。这天他们的身份,不是知名主持,而是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爱心大使。

2014年5月,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启动。活动以“心手相牵 共享阳光”为口号,以残疾青少年为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残联、民政和青年志愿者组织,依托康复机构、托养机构、就业培训基地、扶贫基地、特教学校等等,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5方面的内容,重点开展“阳光伙伴”、“阳光助力”、“阳光助学”、“多彩阳光”、“阳光聚力”等主题活动,全面推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为避免活动走过场、走形式,在借鉴以往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攥紧拳头办难事的工作思路,自活动伊始,团山东省委便确定了坚持多家联动,争取政府部门支持的工作原则,多次联络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工作方案,理清责任职责,确定了共青团牵头、残联配合、民政指导、财政支持的工作分工。4月,4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成立由团委、残联、民政、财政联合组成的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阳光行动”纳入各级共青团、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进而形成全省统一规划、各级分层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是一项服务党政、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团组织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的一件大事,“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下一步,团省委将继续加强与残联、民政、财政的沟通联系力度,多争取政策,多争取扶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同将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打造成人民满意、残疾人受益的志愿服务品牌。

资金:项目招标规范管理

文/ 团青海省委

“我们中标了!”“稻草人”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社会融入项目负责人汉卿难掩心中的激动。他们的项目,得到了团青海省委的认可和支持,并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获得资金支持。

汉卿介绍说,从团青海省委的通知中,西宁公益联盟知悉了项目的框架和作用范围。团省委对于项目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他们开展项目招标和项目计划实施的要素作出指导。团省委设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效益,并鼓励机构提供相配套的资源,使项目的作用力发挥到最大化的水平。团省委介入项目的前期调研、模式的设定,使项目的立项得以快速、有效地实施。

2014年3月27日,团青海省委与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青海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了青海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领导小组。随即,下发了《青海省助残“阳光行动”和关爱行动考核细化方案》,对全省“阳光行动”开展做出量化部署。

团省委认识到,在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中,资金的使用非常重要。2014年上半年为各市州、县区、高校、企业上报的85个志愿服务项目,拨付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约77万元,定向用于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助残“阳光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助老扶老志愿服务行动。

7月,团省委争取省财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专项经费131.55万元,此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助残“阳光行动”志愿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贴心保姆”扶老助老志愿服务、共青团关爱之家-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建设。7月初,团省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向全社会征集志愿服务项目,省内各州、县、镇团委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以及各界社会服务机构均可申报项目参评,目的就是要通过招投标机制促进项目运作,使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形成板块互动模式,促进其有效发展。

同时还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就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经费预算、团队执行能力以及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多方面进行考核,最终确定入选项目。

长效:专业导入着眼常态

文/ 团广东省委

5月18日上午8点,由会城义工联与新会聋哑人协会合办——残健同行,共建友谊,牵手“小鸟天堂”游正式启动,来自广东江门新会区40多个聋哑朋友和义工们一起参加了这一活动。这一活动只是广东省团组织开展“阳光行动”的一个缩影。

广东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常态化为目标加强了专业化和信息化的力量,探索实施并深化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以专业化为先导,可以培养一批专业队伍,为常态化积累起专业力量。志愿助残是一项专业程度高、知识含量高、技能要求高的志愿服务,需要不断加强志愿助残的专业化培训、建立标准化运作模式,才能有效满足残疾人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就此,我们开发了专业教材体系,建立了专业培训体系,以点带面提升了专业化水平。同时,以信息化为载体,可以提高覆盖面,从而为常态化打下基础。就此,我们建立了志愿助残的大数据库,提升了志愿助残社会化参与,传播了志愿助残文化理念。

志愿助残是具有社会发动面广、工作持续性强等特点,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常态化的服务项目和工作队伍建设,才能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具体来说,一是打造常态化志愿助残项目品牌。立足工疗站复制推广广州“志愿在康园”示范项目,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设计开发6大类基础课程和5大类特色、精品课程,恢复其社交和就业能力,项目已覆盖166个康园工疗站;立足社区街道探索推广深圳“U爱康行”示范项目,开发日间照料、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技能培训、心理疏导、政策宣讲、入户调查、家长支援等8类助残服务17个服务岗位,覆盖深圳93个社区U站和57个街道职业康复中心。二是打造常态化的志愿助残服务团队。发挥省志愿者联合会的枢纽作用,凝聚广东省狮子会、广东省残疾人基金会、深圳市关爱残友志愿者协会等50多个专业助残社会组织组建助残志愿服务联盟,探索建立以青年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为核心、各类志愿助残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全省注册登记的助残志愿者超过47万,各类助残志愿服务组织超过1700个,每年定向为超过10万名残疾青少年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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