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培养方式探析
2014-02-02唐艳红张小勇
唐艳红 张小勇
摘 要:通过分析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心理特征,探索合理的教育方式、教育途径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其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法治理念上升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信仰,实现其双重信仰的和谐统一,使尊重和保障人权与社会和谐齐头并进。
关键词: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特征;法治理念;培养方式
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的一种意识形态,是人们理性行为的准则,法治理念指导下更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2009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指导法学教育制度。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入大专院校,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院校、进课堂、进头脑。少数民族大学生是国家建设主力军的一部分,他们法治理念的培养意义重大。
一、透视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特征
民族心理是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性格、兴趣、情感及生活习惯。心理效应上的多种归属感和复杂的认同感使少数民族大学生既要自觉地归属于所在的学校或班级群体,又要归属于本民族的利益,后者归属尤为强烈。同一民族群体,对外部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原则,都会自觉保持一致的看法。
二、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应坚持的几项原则
1.民族宗教与法律规范紧密结合原则
正如伯尔曼正如伯尔曼所言“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
2.法治理念培养与道德修养紧密结合原则
法律和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二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邓小平曾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为此,在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形成中,先要教育他们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做一个具有良好道德行为的人。这是法治实现的深厚基础,只有具备良好道德修养的人,才能自觉地、积极地守法,而不是消极地应对。
3.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原则
公民意识所唤起的自主、平等精神,能使公民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地位,从而激发他们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塑造尊重理性、弘扬正义、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公民意识,使这种公民意识成为一种社会洪流。通过将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历史观的研究和教育“内化”到所有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中,发挥法治观念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中的作用,明辨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反动本质,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培养方式分析
1.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态调查是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前提
法治的核心意义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社会主义法治心态是反映人们对法律知识水平和基于拥有的法律知识所形成对法律及其功效和价值的基本态度,并由此产生的依赖和信任。健康的法治心态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人们只有拥有了良好的社会法治心态,才能够对法律发自内心地产生依赖和敬畏感,进而使得人们对法律有着充分的信任、信心和尊重,法律的价值才能得以切实地体现,进而推动法治化国家的发展进程。因此,我们要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心态进行调查摸底,以便于在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法治理念中有的放矢。
2.高校应进行民族理论通识教育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法治理念打好基础
认同感是第一要义,要取得认同感必须要去认识、了解、沟通、交流。因此,高校除了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品德方面的基础课程外,也应当把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民族理论课程应作为大学通识课程。让大学生充分了解各民族的悠久历史、各民族的灿烂文化,对各民族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深入认识,使他们开阔眼界,学会欣赏不同的民族风情,识大体、顾大局,渐行渐近产生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树立主人翁意识。
民族理论课的开设,应结合我国56个民族的民族特色更新教学内容,整合教学理念方法和技术手段、充实师资队伍、改良教学环境,实现整体的创新和改良。这里民族理论教学理念“教师引导,学生自由式学习、互生‘爱慕,共谋发展”;教学方法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交流活动;师资队伍建设中应积极引进各少数民族教师,开展民族研究;教学环境上,高校应把民族理论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同一位阶,同样重视,给予各方面的关注。通过民族理论课的开设,少数民族大学生获得了对祖国的认同、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从而为维护国家的正常运行、遵守国家法律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3.創新高校法制教育新模式
法制与法治二者存在区别和联系,从内涵上讲: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一种治国理论;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制教育是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为目的的宣传教育活动。所以要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必须创新高校法制教育模式,如何让法制教育入心入耳?
(1)教“法”要得法。任何一种教育,只有在给人以启示或警醒或力量时,才有主观追求的效应,任何走进学生心灵的教育,也只有与他们的生活相连或相关才有客观效果的影响。因此高校法制教育要采取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教育模式。案例教育应是主要的法制教育方式。
(2)教法要有的放矢。我国现行的法律共有200多部,高校要经过梳理,选择其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习、生活关联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加以重点课堂学习,这就顾及了学生择其学的需求。
(3)法制教育需要渠道多样化,重生活化法制教育模式。除根据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具体专业需求单独设法律课程课外,还应努力使法制内容成为学科课程的组成元素,通过班会、主题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来进行,把教育当成“一盘棋”,而不随意做加法。生活化的教育,有一种无痕的魅力。
(4)教育部门及高校应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建设,建立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法治理念的榜样机制。高校要转变观念,着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多种形式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如让少数民族大学生参与学校、班级法治管理,推行“学生申诉制度”“学分惩罚奖励制度”等。高校与司法部门合作,让少数民族大学生参与到司法活动中,为司法工作、司法部门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1]谭举先,哪亚.少数民族大学生心理特征初探[J].民族高教研,2010(8).
[2]郭虹,杨荣.加强和改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理论探讨,2009(6).
编辑 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