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2014-01-31张永江张荟瑶
张永江,李 菲,张荟瑶,白 雷
(1.黄河水利委员会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陕西 榆林719000;2.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21)
通过多年对由水利部审批方案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督查,对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深有感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可轻可重的,而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程度因项目而异,因地域而异,但重要性绝不可忽视。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影响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的因素很多,但管理措施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个。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措施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相对应,可分设计、施工、验收3个阶段,下面就结合督查实践总结和阐述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的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1 设计阶段的管理措施
1.1 方案编报
为保障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到实处,严把方案设计是关键。水土保持法明确要求,只要是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就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立项报告得到批准,拿到发改部门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文件后,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上报主体工程可研报告前,必须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1.2 后续设计
水保方案获批后,项目开工建设前,要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后续设计和施工设计,并将其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与预算中。同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对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防治效果开展监测,监测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1.3 落实 “同时设计”
为确保“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同时设计”是重中之重。在可研阶段,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内容基本已确定,如投资规模、工程布局、项目内容、措施方案等,有关水土保持的内容也大致确定。若水土保持项目在该阶段未被列入,要增补则有一定难度;而若发改部门审查批准可研报告后再增补水土保持内容,则难度会更大。因此,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方案编制人员要及时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沟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主体可研审查之前就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这样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内容就可以参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避免因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对水土保持理解不够而造成的设计内容不够全面、投资估算偏低等问题。最好在组织专家审查水保方案时,邀请主体设计部门参加,以补充可研报告的内容;在可研报告进行审查修改时,一并把水保方案的要求加进去,这样既可以避免漏项,又可以满足双方要求。
2 施工阶段的管理措施
2.1 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
为保障安全建设和生产运营,主体工程建设的管理一般都很严格,而水土保持项目作为附属工程,要想把“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设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有专人负责,才能结合实际针对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领导提出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存在的问题、施工时段、经费需求,使领导心中有数,从而及时安排水土保持工作。若没有具体的机构和人员,没有人去抓落实,那么即使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很强,也只能是走走过场,做点表面文章。
2.2 制度与合同
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几乎分布在所有发生扰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时段,因此项目的参建人员都有预防水土流失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制度来明确各个部门的水土保持职责、义务,通过合同来约定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此外,还可采用制度与合同的形式规范水土保持宣传,让每个参建人员了解水土流失的危害、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预防水土流失的方法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还要从施工单位抓起,在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和任务要求,要求施工单位遵守相应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把水土保持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提高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感,尽量减少扰动程度和影响范围。
2.3 组织协调
在项目建设中,可将水土保持组织协调工作分为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两个方面。外部协调主要是指建设单位要协调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关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任务,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主动向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接受监督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以保证 “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在具体施工中,若建设单位内部认识不统一,实施水土保持措施不积极,那么监督部门可通过督查提出要求,以促进建设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时建设单位与周边群众关系处理不和谐,存在群众阻碍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甚至毁坏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情况等,执法督查部门应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好群众工作,促进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内部协调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监理、监测、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监测、施工单位时,在合同中应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数量、质量、进度、资金预算等进行约定;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权限授权给监理,这样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才能按照程序将水土保持任务按时下达给各施工单位,并监督进度、数量、质量;监测单位则按照水土保持法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任务开展监测工作,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给业主和监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既要按照方案设计和施工进度主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同时也要按照监理指令按时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依监测建议和意见及时完成防治任务。这样一来,就能形成一个相互尊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链。内部协调工作做得好则上下一盘棋,工作得心应手;做得不好则互不通气,互不认账,甚至推诿、扯皮,就会耽误工作。
2.4 监督执法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不仅是为了促进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更是要服务于项目建设。及时的监督执法检查,是促使生产建设项目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参差不齐,对水土保持工作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要通过执法宣传,提高其水土保持认识。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水土保持工作完成好的项目是鼓励,对工作进度慢的项目则是宣传、教育、提高的过程,是一种促进。通过检查,可以随时发现一些创新点,并及时宣传、交流、推广;对于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应对措施和改进意见,对建设单位是帮助,是服务。
3 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措施
3.1 技术评估
在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委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技术评估。评估单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料,以及现场查勘收集的资料来编写技术评估报告;若初步评估认为水土保持任务达不到验收水平,则可要求建设单位先进行整改,再进行评估。
3.2 建设单位工作总结
技术评估认为达到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才可以开始编写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技术报告。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要整理监理技术档案,编写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监测单位要整编监测技术档案,编写监测报告。
3.3 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根据评估单位评估意见,在各水土保持参建单位技术档案和技术报告准备就绪后,向方案审批单位提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