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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分开”规则对比赛对抗性的影响研究

2014-01-29徐诚堂李长龙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4年5期
关键词:对抗性全运会裁判员

徐诚堂,李长龙

散打是中华武术中的主要格斗项目,以踢、打、摔有机结合地鲜明特征博得了人们的喜爱,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在世界格斗舞台上牢牢占据一席之地。在竞技体育高度国际化的现代社会,散打运动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武术与各国武艺的交流,充当了传统体育与世界各国之间体育格斗文化交流的主角,并以不断自我革新的面貌与竞技体育发展的旋律相契合。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后散打规则进行修改,并于2011年开始试行。新规则带来了新气象,大大增加了比赛的观赏性,比赛更加激烈与精彩[1]。2013年中国武术协会正式审定出版了最新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并在第十二届全运会散打比赛中实施。“分开”规则是本次规则更新中的重要内容,它对比赛对抗性的影响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散打决赛和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散打决赛中小、中、大、无差级四个级别的比赛为对象,研究新规则中“分开”现象对比赛对抗性的影响。

1.2 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查阅2013年出版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规则对比赛的影响等相关研究资料,对影响比赛对抗性的主要内容进行理论分析。

1.2.2录像分析法用Windows Media Player软件对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运会散打决赛录像进行观察,对比赛时间、暂停、分开、运动员技术运用等指标进行分析,获取详尽数据。

1.2.3数理统计法用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并使用SPSS19.0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影响比赛对抗性的规则变化

2013年散打竞赛规则是在2004年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制订的。旧规则在散打比赛中运动员双方利用规则消极搂抱致使比赛被暂停次数过多,比赛难以达到激烈精彩的程度;新规则的指导思想体现在减少对峙和消极搂抱,提高比赛拼打节奏和激烈程度,优化散打拳腿摔三大技术结构的均衡发展等方面[2]。“分开”散打竞赛规则的修改,使比赛的紧凑性、连续性、完整性等得到了充分体现。

2.1.1规则主要变化内容按照现代竞技运动特点的分类,散打比赛属于格斗对抗性项目。影响其对抗性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普遍性、频数、时长和强度等方面。2013年规则更新的内容也主要集中于这些方面,在比赛时间、比赛护具、得分标准、犯规判罚和胜负评定等相关细则,都有了较大的改动(见表1)。

在比赛时间的表述中,将原来净打两分钟的“净打”两字取消,其含义在于引入了“分开”规则以后,在裁判员喊“分开”口令时计时不中断,是连续的,这时候运动员需经由一个从“打”的状态脱离开来,然后重新投入搏斗,存在短暂的“不许打”的时间,因此“净打”一词此时显然不合逻辑,被从每局比赛时间中取消了。

表1 新旧规则影响比赛对抗性的细则变化内容对比

在比赛护具方面有两条内容:一是细化了拳套的重量,由原来的230克(女子及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和280克(男子70公斤级以上)两个层级细化为三个层级,分别是230克(女子及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280克(男子70公斤级~85公斤级)和330克(男子90公斤级以上);二是具体量化了缠手带的长度为3.5~4.5米。

得分标准中主要是得一分的规则有两点不一样:一是取消了原来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一分和主动倒地不能顺势站立对方得一分的规定;二是指定进攻的判罚由原来的八秒改为五秒。在胜负评定中取消了平局的条款,增设主动进攻技术强者为得分相同局胜方,并明确提出当双方得分差12分时,直接判得分多者获胜。

犯规判罚的细则分为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两类。新规则中这两种类型均有改变,而且改变都有和“分开”相关的内容。其中运动员有裁判员“分开”的口令发出后没有后退属于技术规则;如果运动后在“分开”口令后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在口令后仍主动进攻对方则属于侵人犯规。侵人犯规是散打比赛中较为严重的一种犯规,一旦出现被判对方得两分。

2.1.2制止无效抱缠而设的“分开”规则散打规则的修改有许多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为了使散打技术全面发展、简洁实用,并更有利于客观评判。[3]2013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第十一章第二十四条中明确界定了分开及其解释。分开是指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两秒钟时,台上裁判员应喊“分开”的口令。台上裁判员喊“分开”口令后,运动员应遵守的行动可归纳为 三步:第一步,双方运动员停止所有进攻,结束对抗并松开对方;第二步,面向对方,两脚依次后退一步,在空间上与对方拉开一定的距离;第三步,设入搏斗,此时无需裁判员的提示可直接进攻对方。运动员在比赛中触发分开的条件分别为相互抱缠或无效进攻两秒钟这两种情形。根据散打竞赛规则中不得分的条文可以发现,散打比赛中无效进攻往往是由于运动员抱缠在一起而进行的拳打和摔法较力。因此,从定义上看,“分开”裁判显然是为了制止运动员的无效相互抱缠。

“分开”规则的设立直接针对无效进攻和相互抱缠,使得运动员双方在比赛中的消极搂抱大幅减少[4]。散打比赛中之所以有较多的搂抱现象与其拳、腿、摔的竞技技术结构是分不开的,拳打、脚踢和快摔是构成散打对抗性的技术元素。要使用摔法就必须搂抱对方身体的某一部位,而搂抱的大幅减少说明散打比赛的对抗性发生了变化。

2.2 两届全运会比赛对抗性相关因素分析

全运会散打比赛是我国散打比赛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赛事,选取小、中、大和无差别级四个级别的比赛实例进行对比研究,基本上可以反映出散打比赛变化的全貌。由于第十一届全运会与第十二届全运会的级别设置不完全一致,因此选取与第十一届全运会小(58公斤级)、中(67.5公斤级)、大(87.5公斤级)和无差别级(87.5公斤级以上)相对应的第十二届全运会小(56公斤级)、中(65公斤级)、大(80公斤级)和无差别级(90公斤级以上)比赛进行分析。

2.2.1比赛时间与溢出时间散打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因此每一局的比赛都对胜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运动员必须分秒必争,场上的每一秒都十分珍贵。根据散打项目的特点,每局比赛时间在两分钟是最适应于运动员双方技战术的运用与发挥的,双方能以最好的状态进行搏斗对抗。以每局比赛台上裁判员喊“开始”到局终锣声响起台上裁判员喊“停”为每局实际比赛时间(台上裁判因运动员需临时医护而中止比赛时间未记入)。以每局实际比赛时间减去两分钟为每局溢出时间,得出表2所示两届全运会决赛的时间参数。

通过表2可以得出,两届全运会中平均每局比赛均超出两分钟。第十一届全运会每局平均超出57秒,超出率为47.5%;第十二届全运会每局平均超出14秒,超出率为11.7%。通过对每局具体时间的独立样本差异性检验,两届全运会的比赛每局时间存在极为显著性差异,P<0.001;每局比赛的溢出时间也存在极为显著性差异,P<0.001。溢出时间全部由台上裁判员暂停比赛而引起的,散打比赛台上裁判需根据规则,对场上出现的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等有关事宜进行判决。表2所示,两届全运会暂停次数存在较大差异,P<0.01,第十二届全运会的暂停次数明显较第十一届全运会少。通过对比赛实例的观察发现,第十二届全运会65公斤级第一局和90以上公斤级第二局没有溢出时间。溢出时间的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第十二届全运会引入了分开规则,台上裁判员分开的判定多于需停止计时的暂停判定,致使不需要溢出时间的比赛局产生,极大地保证了比较的连续性,使比赛完全成为运动员双方进行斗智较力的完整搏斗空间与时间。连续完整的比赛是格斗对抗项目观赏性的主要体现之一。从十二届全运会散打决赛的实例来看,分开规则的运用使其具备了这一基础。

表2 两届全运会散打决赛每局时间与暂停情况对比

注:通过对两届全运会决赛数据的独立样本t检验,其中每局比赛时间和每局溢出时间差异性极为显著,P<0.001;每局暂停次数差异性非常显著,P<0.01。

2.2.2运动员对抗技术分析2013年散打规则对拳腿的得分没有做出改动,取消了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一分的规定。表3为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和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四个级别的对抗技术运用统计。通过对两个样本的差异性检验看出,两届全运会决赛运动员的拳法和腿法使用次数并没有明显差异,但摔法和消极搂抱次数出现了显著性差异。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中,运动的摔法使用次数和消极搂抱次数明显少于规则修改前的第十一届全运会决赛。

表3 两届全运会运动会对抗技术运用情况对比

注:通过对两届全运会决赛数据的独立样本t检验,其中摔法和消极搂抱次数差异性显著,P<0.05;拳法和腿法使用次数则没有显著差异,P>0.05。

虽然新规则鼓励高频率运用拳腿技术组合[5],但从全运会决赛实例中发现,运动员拳腿动作的使用频率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差异。说明散打运动员拳腿技术的使用仍受项目特点的影响,在没有明显规则改变的情况下难以发生质变。由于“分开”规则的实施,场上运动员消极搂抱次数显著减少,并在不同级别均出现整局比赛中运动员双方都没有消极搂抱的现象,“分开”规则已经制约了运动员假借施摔之机而行消极搂抱之实,从而放弃利用规则中断对抗的战术行为,使比赛节奏更快。

将每局比赛时间比每局所用技术次数可以得到运动员运用技术的时间密度,表4所示是拳、腿、摔三项技术的时间密度。从表4可以看出,两届全运会运动员使用拳的时间密度存在明显差异,P<0.05;使用腿的时间密度也存在明显差异,P<0.05;但在摔法的时间密度上却没有明显差异,P>0.05。

表4 两届全运会散打决赛每局拳腿摔技术时间密度

注:通过对两届全运会决赛数据的独立样本t检验,其中拳法频次和腿法频次差异性显著,P<0.05;摔法频次则没有显著差异,P>0.05。

说明第十二届全运会在两分钟的比赛时间内运动员的拳、腿技术间歇时间更短,而摔法技术间歇时间没有明显区别,即拳、腿的技术对抗强度增大较为明显。

通过对比赛实例的观察还发现,两届全运会八场决赛中运动员的倒地基本相同,为每局一次左右。新规则实行后,摔法使用次数减少,但无论总的成功率或是单个技法的成功率都没有明显差异。[6]下台和指定进攻也较为接近,局均不足一次。第十一届全运会的四场决赛中运动员没有因犯规而受到判罚,但是在第十二届全运会90公斤以上级第一局和80公斤级第二局比赛中分别有一次警告和劝告判罚,原因分别为一方运动员在台上裁判员喊“停”后主动进攻对方和台上裁判员喊“停”后没有后退。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分开”规则实施后,散打的每局比赛实耗时间缩短,更加贴近规则规定时间,极大地缩减了比赛的溢出时间,使比赛更为流畅,提高了竞赛的连续性;(2)“分开”规则缩短了运动员拳和腿技术的时间密度,击打动作的频率提升,并加快了比赛节奏,从而增加了散打比赛的对抗强度;(3)运动员尚没有深刻领会“分开”规则的精神,会造成非对抗性失误而影响比赛成绩,即“分开”规则会令运动员出现非对抗性失误现象,增加了非技术能力失败的风险。

3.2 建议

(1)“分开”规则使散打比赛更为流畅,节奏更紧,使得拳和腿在散打技术体系中的作用更为突出,因此大力探求和优化拳腿组合技术是运动员训练和比赛中的重要内容;(2)熟练“后撤一步”的步法技术,在实战中可以先人一步,掌握赛场主动权,可以有效防止非技术性失败现象的出现;(3)充分理解新规则下“打”和“不许打”的概念,强化“分开”口令的针对性训练,熟练掌握“后撤一步”自动进行攻防的技术,并增强防范对手利用“分开”规则打时间差的意识与技术训练。

[1] 蒋亚明.规则30多年来重大改革——武术散打赛好看了[N].中国体育报,2011-4-28(07).

[2] 周小青,张冬琴.新竞赛规则下散打技术的运用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9):142~144.

[3] 刘鹏启,石阳.论竞赛规则的变迁对散打技术发展的影响[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4(4).

[4] 姜传银,陈浩,林乐华,冀海翔.武术散打新规则对散打比赛导向效应的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2(6):60~64.

[5] 铁斐祎,郭玉成,毛爱华.新规则下我国青少年男子散打运动员技术运用现状与对策[J].中国体育科技,2012(4):78~83.

[6] 孙庆国,李俊峰.新旧规则下我国男子散打运动员摔法技术运用对比分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12):61~64.

[7] 中国武术协会.武术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3)[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3.

[8] 中国武术协会.武术散打竞赛规则[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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