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职工高血压高危人群健康行为干预效果评估
2014-01-29夏秋玲苟志平邱美芝肖克华张彦芳孙维梅李新春
夏秋玲 苟志平 邱美芝 肖克华 张彦芳 胡 奇 孙维梅 李新春
克拉玛依胜利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疆 克拉玛依 834099
石油职工高血压高危人群健康行为干预效果评估
夏秋玲 苟志平 邱美芝 肖克华 张彦芳 胡 奇 孙维梅 李新春
克拉玛依胜利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疆 克拉玛依 834099
目的探讨石油职工高血压高危人群实施生活方式干预效果。方法对克拉玛依石油职工体检人员中选取400名高血压高危人群对象(血压为120~139 mmHg/80~90 mmHg),存在2种及以上高血压危险因素的体检者。随机分为干预组与对照组各200例,对干预组进行为期2年的生活方式干预,对实施前后血压、血脂、血糖、体重等危险因素及缺血性心血管10年发病危险度进行对比。结果干预组疾病认知率明显提高,血压、体重下降明显,疾病危险因素明显减少;而对照组虽然疾病认知率有所提高,疾病危险因素也有所下降,但血压,体重有不同程度上升,缺血性心血管10年发病危险度下降。结论对石油职工高血压高危人群实施生活方式干预,能有效降低血压及血脂,并能随新的生活方式的逐步形成而减少高血压的新增及心血管事件发生。值得社区大力推广。
高血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
高血压是导致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肾脏损害等并发症的危险因素,致残,致死率高,给家庭和国家造成沉重负担[1]。本文选取400名高血压高危人群为对象,进行为期2年的生活方式干预,效果显著,现报道如下。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从克拉玛依石油职工体检人员中选取400名高血压高危人群对象险因素的体检者。30岁及以上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以上的列为高血压高危人群:(1)血压水平SBP 130~139 mm和或DBP85~89 mmHg;(2)体重指数BMI≥25;(3)每日饮酒≥100 ml且每周4次以上者;(4)其有原发性高血压阳性家族史;最终选取了400名作为研究对象,并随机分成干预组(200人)及对照组(200人)。2年后,400例全程按时随访。
1.2 方法
(1)体检时收集个人信息:含姓名,性别,睡眠状况等,并进行疾病认知调查;(2)建立个人基线档案:基础体检(血压,腰围,血脂,血糖,心电图),个人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3)对干预组进行生活方式干预:通过发放宣传单,对干预对象进行一对一进行宣教,指出高血压的危害性及可预防性。根据个人健康问题制定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干预计划。指导合理膳食模式,控制总热量,进低盐低脂,发放盐勺。戒烟限酒。选择适合自己的运动方式,运动时间,运动强度,运动频率。平衡心理,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睡眠。由8名医师分别管理,每位医师管理50名高血压高危人群。记录每次随访记录,汇总分析结果。对照组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但定期随访。
1.3 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包括高血压知晓率,高血压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缺血性心血管10年发病危险度,心血管事件以及新发高血压。
1.4 数据处理
应用SPSS 19.0软件进行分析统计学处理。正态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干预前后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两组间均数的比较采用独立样本的t检验。计量资料前后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干预组血压,体重下降明显,而对照组血压,体重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TC、空腹血糖在干预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前,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高血压相关知识知晓率分别为29%和31%两者间无统计学意义。干预后两组高血压相关知识知晓率分别上升为98%和82%,二者之间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为96%和81%,二者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绝对危险在干预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干预组绝对危险在干预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女性在干预后,干预组与对照组间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089,P<0.05),干预组和对照组均无心血管事件发生,干预组新发高血压21人,高血压新发率为10%;对照组新发高血压28人,高血压新发率为18%。
3 讨论
目前高血压社区干预方面的研究多着眼于生活方式指导,健康教育与药物的结合[2],此研究结果表明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营养卫生宣传和膳食行为干预等手段,可以使高血压高危人群的膳食结构得到改善,并且可以降低人群的血压水平,血脂水平,是预防原发性高血压的有效措施。为社区健康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期提供新的干预模式。
[1]刘力生.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J].中华高血压杂志,2011,19(8):701-742.
[2]谢瑾.社区高血压患者及高危人群干预效果评价[J].中国公共卫生,2010,26(3):275-276.
R544.1
B
1674-9316(2014)16-0076-02
10.3969/J.ISSN.1674-9316.2014.16.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