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常州府宾兴研究
2014-01-17宋斌梁振
宋斌 ,梁振
(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对“宾兴”的研究,最早的是1961年杨联升的《科举时代的赴考旅费问题》。近来的科研成果有毛晓阳1999年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论文《清代江西乡绅助考活动研究》;黄素娟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历史系硕士论文《从捐资助考到地方公共事务——清中期至民国广东宾兴组织研究》等十多篇。这些论文多以清代江西省为个案,表述地方志中涉及的宾兴组织、宾兴经费的来源及经费管理等问题,涉及清代江苏省的有关宾兴事宜很少。本文拟从清代不同时期常州府地方志中收集有关宾兴经费的来源、经费项目的使用情况等资料,结合科举程式,来考察地方政府及民间的助学、助考的公益行为与常州府科名之盛的关系。
一、概念界定
(一)清代常州府范畴界定
清顺治二年(1645年)改明南直隶置江南省。清叶梦珠《阅世编》:“江南故为南京直隶卫、府、州、县,自顺治二年改为行省。……顺治季年,因苏、松赋重,特分江宁及苏、松、常、镇五府属右藩,而驻扎于苏州。”[1]卷3“建设”“顺治十八年,分府九: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康熙六年,江南更今名(江苏省),治所在江宁,统领江宁、苏州、常州、松江、镇江、扬州、淮安七府。乾隆二十五年析江宁、淮安、徐、扬四府。统领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八府。”其中常州府在顺治初,因明制,领县五,指的是武进、无锡、江阴、宜兴、靖江五县。“雍正二年(1724年),总督查弼纳以苏、松、常赋重事繁,疏请太仓等十三州县各析为二,析武进置阳湖,无锡置金匮,宜兴置荆溪。领县八。”[2]286八县指的是武进、阳湖、无锡、金匮、江阴、宜兴、荆溪、靖江八县。本文所指称的既指顺治初至雍正二年(1724年)之间“领县五”的常州府,也指乾隆二十五年至清末“领县八”的常州府①。
(二)“宾兴”概念
厦门大学毛晓阳在《宾兴研究与科举学》[3]80-81中提出:宾兴即是科举制本身;宾兴还是宋代以来“解试”和“乡试”的代名词,并阐释其起指代作用的原因。“宾兴”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原文为:“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4]19在《汉语大词典》[5]1488中“宾”字的“宾客”与“尊敬”二个义项与科举相关。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转引吕祖谦的言论“周礼以乡三物教民,谓之宾兴。只看宾之一字,当时盖甚尊事”[6]711-712可作注解。郑玄注:“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则献其书于王矣。”结合以上诸义,“宾兴”理解为推举贤士、能士并待以宾客之礼以示尊重,与“宾荐”“宾贡”同义,是广义的科举人才选拔的概念。
“宾兴”也是清代地方财政性科举经费的统称。据毛晓阳考证,刊行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的《(河南)上蔡县志》是目前所见最早采用这一用词法并且列出各类经费细目的文献,并指出其卷四有食货志“宾兴”一门中的五种科举经费和“宾兴”细目[3]84。一般来说,地方志的编纂者在各自的赋役志或田赋徭里中,特设“宾兴”一类,概指各类科举考试费用。考查清代常州府县志,有二处提及“宾兴”之名。一是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五学校书院附“宾兴款”条。内容为:“前有一万千存典生息,兵后无存,知府扎克丹于节省项下拔钱五千千存典,岁收息钱,于乡会试年两县公给应试者川资卷价。”[7]152这里的“宾兴”指的是盘缠与试卷费用。二是光绪《宜兴荆溪县新志》载:“自明以举人为定阶,而应乡举有名者将赴试,县令及校官涓吉日,戒更行事。于学之明伦堂设宴,举子列坐于上,县令、校官设坐于下,北向,酒行,演乐。乐阙而散,拜至拜送。厥仪甚肃。宴之日,张彩坊于甬道,题曰:龙门。士子由甬道龙门下,出亦。谓之宾兴。”[8]108这是府州县及校官为通过科试的文生举行的送别宴会,实质是“宾兴”仪式,并且地方政府将此纳入正常的经费开支。康熙《常州府志》载:“乡饮酒席银120两,实给60两。由各该县编。”[9]174刊行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的康熙《常州府志》及其他地方志虽没有列“宾兴”之名,却行“宾兴”之实。
二、科举应试中经费开支
“宾兴”是明清时期为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提供免费的地域性的助学、助考公益基金。据不完全统计,清代全国1 883个府州县中,有617个均设有“宾兴”基金。其地域分布率达到32.8%,是当时社会非常普遍的公益活动。对于科举考试经费问题,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有李世愉的《清代科举经费的支出及其政策导向》。该文将清代科举考试各项开支分为制度性开支与非制度性开支。制度性开支分为乡会士子的路费、各省乡试考官之路费、科场经费和考试后的宴赏四种。非制度性开支分为赏落第举子盘费银、因天气变化之赏赐。奖励搜检兵役、对老年落第者的赏赐、制科之赏赐等若干项[10]16-35。李世愉所概括的几种经费与地方志中囊括的经费门类并不完全相同,文中虽提及清代江苏奉贤县(今属上海)民间“宾兴”公款,但没有讨论“宾兴”与清代科举程式的关系。现依照科举应试的先后,对清代常州府地方志中涉及的“宾兴”信息,加以梳理。
清代科举的常科考试程序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一)童试应试资格及应试开支
清代士子入学考试为“童试”,应考生员之试者称为“童生”。“童试”由县试、府试、院试三场考试组成。申请第一场考试的被称为“俊秀”。“俊秀”在明代是庶民纳粟入国子监者的称谓。《明史·选举志一》:“迨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11]184清代则是汉族官吏无出身者之称。《清会典·吏部四·文选清吏司》:“凡官之出身有八……无出身者,……汉曰俊秀。”“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荫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2]425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凡科举中之五贡、举人、进士,皆谓之出身,而以进士为止。由考试得来之出身,终身带有不可移易。”申请第一场考试的“俊秀”是对准备应考的平民或是无功名的汉族官吏的美称。无正当职业的“贱民”无此权利。“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凡衙署应役之皂隶、马快、步快、小马、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及巡捕营番役,皆为贱役,长随与奴仆等。”[2]458府州县一级的地方政府需要为童生试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一般来说,童生试的主要经费开支包括视学讲书、考校生儒、操练官兵,以及考试所用的纸张、笔墨、考卷、花红、供给等项。如路费。学台主持的童生院试(包括县试)的考点在府城或是直隶州的治所。各省学政皆驻省城,“惟顺天学政驻通州,江苏学政驻江阴县②,安徽学政驻太平府,陕西学政驻三原县”[12]9。因江苏学政驻节府属江阴县,童生应院试者至少需路费开支。另外一项重要的经费开支是修建童试校士馆。校士馆称棚厂或考棚,据王三才的《平阳试院记》载:“…… 每岁费金三百金,遇三岁几千金矣。”[13]《艺文》2清康熙常州府五县科场席舍银为269两2钱8分6厘7毫。
应考童试时,除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外,应试者个人承担的经费大致有二项。第一是请廪生为应试者出身和品行做保的银子。第二是规费,如中榜,中榜后向教官交纳的规费。
(二)乡试应试资格及应试开支
参加乡试的必须是通过科考选拔的生员以及贡生和监生。生员入学,国家即有优遇。顺治九年各地学宫所立的卧碑文记载:“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14]卷389即生员有食廪、免丁粮、地方官以礼相待的优遇。生员只是一般称号,在生员之中有附学生员、增广生员和廪膳生员。岁、科考中成绩最优秀者为廪生,作为官学生之一,津贴每年约为四两银子[14]卷19。表1③为清代康熙朝常州府学、五县县学关于廪生的津贴支出,是按照政经费开支派编各县的,与《钦定大清会典》中的记载相应。
表1 清代康熙朝常州府学、五县县学廪生的津贴支出
对于寒士,乾隆三年上谕:“谕各省学租,原为散给各学廪生贫生之用,但为数无多,或地方偶遇欠年,贫生不能自给,往往不免饥馁,深可悯念。……着该督抚学政饬令教官,将贫生等名籍开送地方官,核送详报。视人数多寡,即于存公项内,量拨银米移交教官,均匀给散,资其 粥。”[14]卷392据《光绪武进阳湖县志》记载,光绪元年(1875年)至光绪三十一年间,府学有学田529亩,别有学田81亩与县学合。同期县学有学田497余亩。其中武进县学184余亩,阳湖县学313亩。设置学田是为贫苦生员从本学学田的租赋,获得膏火之费的资助。
生员在学,有月课,有季考。学政在任三年,到任第一年,轮流到各地举行的考试为岁考,第二年为科考。岁考、科考均每三年一次。凡府、州、县的附生、增生、廪生都必须应考。以康熙朝为例,常州府学、县学岁科考试与平日的月季考费用见表2。附生入学已三十年,或年届七旬者,以及患笃疾者,准给予衣顶,免其岁试,但不准应乡试。乾隆五年奏准:“文武生员,有情愿告给衣顶者,除笃疾之人照例令该学教官据实具详,准给衣顶外,其有以年老告给衣顶者,按其入学已历三十年,无论衰病与否,俱为合例。或入学虽不满三十年,而年已及七旬者,亦为合例……,给予衣顶,免其岁考,仍不准应乡试。”[14]卷390
岁试是甄别生员的考试。清初顺治九年,题准岁考生员有“六等黜陟法”,考劣等者有“青衣”“发社”作为降级的处分。岁试“发落时……教官分别赏罚。一、二等赏绢纱、绒花、纸笔墨,三等前十名赏纸笔、纸花,四等以下罚如例。”[14]卷384
表2 常州府学、县学岁科考试与平日的月季考费用(以康熙朝为例)
若要取得乡试的资格,必过科试或录科或录遗。科试的主要目的是决定哪些生员有资格参加乡试。科试大率仅列三等,不行贬黜。凡考在一、二等及三等前十名(大省)或前五名(中、小省)的廪、增、附生,准送乡试。科试其余考在三等或因故未考者,以及在籍的贡、监官生,由学政另行考试,录送应试,叫录科。“录科之设,恐有遗珠也。”[15]卷7录科未取者以及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再考试录遗④与大收一场,取录有名者也准予参加乡试。
(三)会试、殿试应试资格及应试经费支出
会试、复试、殿试是最高一级的三种考试。会试取录者先以礼部的名义发表,称为贡士。贡士可参加复试。复试之后举行殿试,地点在太和殿⑤。通过殿试,贡士即取得进士的称号。“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中进士,科考之路终于圆满。以康熙朝为例,常州府学、县学生员中举费用,考贡费用及中进士后开支见表3~5。
表3 常州府学、县学考贡费用(以康熙朝为例)
表4 常州府学、县学生员中举后费用(以康熙朝为例)
表5 常州府学、县学生员中进士后经费开支(以康熙朝为例)
三、应试经费筹措方式
清代,教育经费政府拨款甚少。以光绪二十二年为例,是年国家岁入83 110 008两,岁共用银73 433 329两,在常例开支中科举考试的支出,实支银113 852两,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5%[16]1。宣统三年预算岁出3 800余万两,教育不足200万两,占4% ~5%[17]9。以上二例是清代不同时期,全国财政总收入与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再以光绪八年(1882年)至十四年(1888年)江苏省财政总收入与教育经费支出作比为例。6年间,江苏省财政供给为1 400余万两~1 500余万两,同时期江苏省岁支出,用于教育方面开支统计如下:
举人旗匾银,每名20两,历年支销最高530两,最少70两;举人会试盘费,每名8.79两,历年支销最多3 814.20两,最少895.14两;江宁府学廪膳并门斗工食每年19.2两(乘以6年);江宁八旗学堂纸笔、茶水、兵丁操具每年489.86两(乘以6年);江京书院经费并操演奖赏每年2 890两(乘以6年);书院经费并刊书经费最多1.44万两,最少1.28万两;文武乡场经费文闱1.04万两,武闱2 651.23两。教育经费的支出为51 805.39两⑥,财政收入的比例为 3.45%[17]10。康熙前(包括康熙朝)常州府学、五县县学经费开支(按经费编派各县)如表6所示。
表6 康熙前(包括康熙朝)常州府学、五县县学经费开支(按经费编派各县)
清代政府要“养成贤才”,政府拨款又甚少,其教育经费大多都出自地方公产或公益捐。正如光绪《宜兴荆溪县新志》所云“每人各赠白金,但其数甚微,与礼部试公车之费皆不足当治装之十一……故各旨皆劝捐、集款或置产取租或贷商为息。合三年所积,视乡试会试者之众寡而分给之以称”[8]108。现以江苏省和常州府为例,说明经费的筹措方式。
第一,设学田。设置学田以为兴学之用。以江苏学田为例,雍正二年(1724年)时有43 509亩,年征租银5 716两;乾隆十八年(1753年)时有41 858亩,年征租银5 491两。所征租银专用于一切学费及春秋祭典费用[18]345。地方府学、县学、书院、义学也均有学田。光绪元年(1875年)至光绪三十一年间,常州府学有学田529亩,别有学田81亩与县学合。同期县学有学田497余亩。其中武进县学184余亩,阳湖县学313亩。时龙城书院有学田千余亩,其中,武进970余亩,阳湖县60亩,江阴县5亩。道光年间(1821—1850年),延陵书院有学堂1 300余亩,约为8 665 580平方米,同治年间(1862—1874年),同仁堂义学有学田240余亩,房40间。安西乡义学今有田30余亩。广敷义学有义学门首房租钱给用。学田有佃农耕作,学校每年收租钱或谷物。延陵书院租额为正田每亩700文,埂田400文,芦滩、圩田500文。光绪三十四年劝学所总董徐隽鉴于城区各小学经费多寡悬殊,遂倡议经费统一,将原龙城书院的学田收入提归劝学所,平均分配各校[19]115。据道光《无锡金匮续志》记载,“无锡经营650亩7分4厘1毫,额征米489石7斗2勺,麦88石2斗4升2合;金匮经营646亩3分5厘6毫,又附入东林书院田16亩6分9厘5毫,额征米500石9斗4升4合2勺,麦88石7斗9升7合3勺,岁给书院膏火修金共银 780 两零”[20]15。
第二,公益捐。光绪《武进阳湖县志》载,溪南书院膏火花红是县内捐廉。高山书院是阳湖知县岁捐钱60千,典布牛猪行各捐钱给用。棠阴书院是阳湖知县吴康寿捐钱200千。道南书院是阳湖知县吴康寿捐钱120千;城乡合捐钱480千。新塘、太平、迎春三乡捐钱400千,岁收息钱;阳湖知县永远岁捐钱 132 千给用[7]150-151。《溧阳县续志》载,光绪中南麓书院由史良、尤炳等倡捐建造[21]87-93。光绪《无锡金匮县志》载,东林书院(亦名龟山书院)书院经费锡邑义租田650亩7分4厘[22]280。公益捐的捐率不详。最主要用于义学。光绪《武进阳湖县志》载,20所义学(包括已废义学)中有12所义学有公益捐款。其中养正义学、敬节堂义学、集英义学、左厢义学、青云坊义学有布捐钱给用;敦仁堂义学有米捐钱给用;冠英义学、怀南义学有众捐钱给用;青山义学有存仁堂津贴钱给用;同仁义学有同仁堂津贴钱给用;通江乡义学有城租钱、乡捐钱、班船钱给用;怀仁堂义学有(□□)钱给用[7]151-152。光绪《宜兴荆溪县新志》载:“宜兴荆溪宾兴公项,兵后无存,同治九年宜兴知县陆鸿逵倡捐千缗,复辑捐众姓得3 000余缗,由吴承泽经管。”[8]108
第三,亩捐。亩数不详。光绪《武阳志余》载,同治四年(1865年)武进、阳湖二县修建县学,经费不足,经办人刘翊宸、庄毓宏请求以亩捐补充,获准。不久奉令“止捐”。同治九年,经呈准总督马新贻“续行亩捐”,扩建学堂。另据《靖江县志》载:崇文书院在乾隆二十九年由诸生沈宏等劝捐平课田 40 余亩充费[23]54-70。
第四,其他。道光《无锡金匮续志》载:乾隆年间“郡守金道乾将查找黄拱辰案内钱文,拨县发典生息,附课膏火项下钱920千文”供东林书院使用[20]15。
四、结论
清代大臣靳辅称:“江南之苏、松、常、镇,浙江之杭、嘉、湖等府……为财赋之薮。”[24]951康熙十九年(1680年)江南巡抚慕天颜奏称:“江南财赋甲天下,苏、松、常、镇课额尤冠于江南。”可见清代常州地区是输送赋税的中心地区之一。经济的富庶为常州成为“人才荟萃”之地奠定了物质基础。常州自古被视为人文渊薮,“德业之盛,代不乏人,文学甲于天下”。笔者据《毗陵科第考》[25]统计,顺治二年乙酉科至光绪二年丙子科乡科共有举人1 113名。顺治四年丁亥至光绪二年丙子科甲科共有进士424名。清代会试共112科,录取人数26 391名,常州府进士所占比例为1.6%[14]卷350。“毗陵独多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当地政府与民间重视教育投资,通过各种方式筹措教育经费,尤其重视科举应试经费筹措与支出。唯此,毗陵方能成为“人文渊薮”。
注释:
①根据柯劭忞等编纂《清史稿》五十八志三十三地理五江苏286-288页整理。
②“设在江阴的江苏学政衙署和常州府考棚,自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起,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政裁撤,除遭咸同兵燹毁坏而中断了七八年外,历任学使(除咸同年间的三四位),一直入主其间,操持全省学政几近300年。”见赵统:《江阴明清学政》,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2页。
③文中所有表格内容据《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36·康熙常州府志》统计整理。
④遗才生员每名盘缠银三两。
⑤清初殿试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在“太和殿前丹墀考试”,遇风雨则移至太和殿的东西两阁阶下进行。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改在保和殿内考试。
⑥教育经费的支出为51 805.39两。是按经费支出最多的银两计算;有的府学或书院是按照6年总支出计算。
⑦“按临所过州、县,护送敕印及随行文卷官物,准用驿站夫马、船只。考棚应用官备各物及额设书役工食,准予动用公项。余俱自行雇备购买。后来学政出棚考试定有棚费,以县之大小照章酌送,其数不等,法令虽无明文,久为各省循例之默许。”见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及相关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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