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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与东盟的环境保护合作

2014-01-11徐进

战略决策研究 2014年6期
关键词:环境

徐进

略论中国与东盟的环境保护合作

徐进

自2007年以来,中国与东盟的环保合作进程迅速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双方制订了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 (2009~2015)》和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 (2011~2013)》。虽然双边合作的机制化程度、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但合作的前景看好,而且有望成为环境领域 “南南合作”的典范。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战略;行动计划

环境问题事关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越来越受到人类社会的关注。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国际环保合作在不断加强。在中国,政府、学界和企业界对国际环境合作的关注重点似乎还在欧美发达国家,不过自2007年以来,中国与东盟的环保合作进程迅速展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拟梳理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的发展历程,分析进程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以期从中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一、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的发展历程

以2007年为界,中国与东盟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7年1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11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 “我们愿同东盟探讨制订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中方将于明年建立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建议适时建立中国-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机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东亚共同努力。”这一倡议获得东盟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响应。这次会议由此成为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的转折点,此前双方在环保领域有一定程度的合作,但合作是零散的、缺乏政府的全面支持和系统规划。此后,双方的合作力度和速度明显增强,并正在朝机制化方向迈进。

(一)2007年之前的合作状况

在这一阶段,中国-东盟的环保合作在两个层次上展开。首先是在 “10+1”和“10+3”框架下的多边合作。在 “10+1”框架下,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首次将环保合作列人双方合作的重要领域,预示着双方将在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开展环境合作,整合区域环境资源。2003年,双方又签署 《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该宣言承诺,中国与东盟组织通过合作重新绿化跨境河流沿岸,以保护这一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从而将气候环境合作纳人双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框架。

2004年8月,中国与东盟在中国三亚召开了第一次环境政策对话研讨会。双方就各自的环境政策进行了交流,并就环境合作未来发展和优先领域达成一致。中国提出在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促进环境无害化技术与清洁生产两个领域同东盟开展具体项目合作,并获得与会各方支持。

2006年8月,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广西南宁举办了 “中国—东盟环境管理研讨会”。会议就中国—东盟在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和管理体系、环境友好技术和清洁生产、环境教育及公共环境意识、亚太地区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国际经验和发展趋势,以及中国—东盟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情况、经验和特点方面进行了交流,并就双方环保合作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讨论。

2007年7月,中国外交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举办了 “中国—东盟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研讨会”,来自九个东盟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的十四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参会代表交流了环境标志计划、政府绿色采购、中国环境标志制定、认证实例和清洁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研讨会为推动中国—东盟在该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同年10月,中国—东盟环境影响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东盟十国、东盟秘书处、瑞典国际开发署 (SIDA)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等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中国专家与东盟代表及其他参会人员分享了中国发展环境影响评价20余年的经验,并结合其他国家先进技术与经验,共同探讨了未来合作的可行性。

在 “10+3”框架下,2002年成立了 “10+3”环境部长会议,着重制定了十个优先发展的合作领域。①这十个优先领域是: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管理及防止跨界环境污染;跨界灰霾污染;有害废物跨界转移;通过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友好技术;促进东盟城市/市区生活质量标准;协调环境政策和数据;促进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应对气候变化及消除其影响。这一机制为双方信息沟通、技术交流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参与国际环境治理建立了合作平台。从2003年起, “10+3”首脑会议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在此后连续三届的领导人会议中,各国围绕地区气候合作问题展开讨论,并在全球环境议题、土地和森林火灾及其跨境烟雾污染、海洋与沿海环境、可持续林业管理、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资源保护、环境友好与清洁生产、公共环境意识教育、城市环境管理、环境数据搜集与整理等诸多方面达成广泛共识。

其次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环境治理合作。2005年5月,在中国上海举行了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会议。这次会议就次区域的环境热点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讨论,并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决定执行为期十年的 《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行动计划》。此计划为期十年,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 (2005~2008年)主要是创建9个分别选自6个湄公河流域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验区。第一阶段完成后,该计划分别于2009年和2012年分别进入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重点是巩固可持续的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带来的收益。中国还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流域 “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 “亚洲碳汇行动”,并与东盟有关国家在贯彻国际环境条法、东亚酸雨监测网等方面保持密切合作。另外,中国与亚洲开发银行针对该区域还开展了环境培训和机构强化项目、环境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扶贫和环境改善等多个环境合作项目。

上述活动紧密围绕中国—东盟环境政策对话会议形成的主要成果,开展了系列对话与研讨,增进了中国—东盟间的了解与沟通,为进一步深化双方环保合作奠定了基础。不过,这些活动主要以对话与研讨为主,在合作形式上相对单一,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乏长期的环保合作战略与行动计划。在2004年召开的第一次中国—东盟环境政策对话会上,双方曾就两个合作的优先领域达成共识并开展了系列工作,即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环境无害化技术与清洁生产。但由于缺乏具有指导作用的环保合作战略与行动计划,不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鉴此,双方必须考虑未来十年的环保合作方向,为长期发展奠定基础。而编制环保合作战略与行动计划就成为双方环保合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开展合作的初期阶段。

二是缺少有效的环保合作机制。在中国—东盟环境政策对话会上,中国与东盟就环境合作的优先领域上达成了共识,指导召开了后续的系列研讨会,跨出了开展实质性环保合作的第一步。但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支持则逐步限制了双方环保合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国—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来指导合作,并成立相关机构来设计和实施活动。

三是缺乏持续的资金机制。资金支持在环保合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足的资金支持能够为环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保证。在2007年之前,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活动的资金筹措主要有如下两个途径:一是申请相关的区域基金。2004年召开的政策对话会由中国—东盟合作基金提供支持,2006年的环境管理研讨会和2007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研讨会得到中国亚洲区域合作专项基金的支持。由于此类资金临时性特点,较难支撑中国—东盟环保合作进程中长期和具体的合作项目。二是获取其他国际组织和政府的资助。瑞典国际开发署(SIDA)资助了2007年中国—东盟环境影响评价及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研讨会,然而,此类资金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与中国—东盟优先领域不一致。因此,如何更好地运用相关的区域合作基金,并在项目开发的基础上获取国际机构的支持,促进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参与,将是建立中国—东盟环保合作资金机制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二)2007年之后的合作状况

2007年举行的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首次同意将环境保护列为 “10+1”第11大重点合作领域,东盟领导人对中国提出的制订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的建议表示关注。2009年10月,双方共同制订并通过了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09~2015》,为双方推进具体环境合作提供了基础。战略主要根据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传统领域与东盟共同体蓝图,确定了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促进环境友好技术、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球环境问题,促进环境产品和服务等作为优先合作领域,并提出将制定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战略。

2010年3月,中国环保部成立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作为中方落实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负责实施中国-东盟环保合作及具体实施合作战略。在当年10月举行的第十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中国和东盟要根据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尽快制订行动计划,发挥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的作用,探讨开展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活动,扎实推进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本次会议发表的 《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指出,支持发挥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的作用,积极落实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09~2015》,特别是在通过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合作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清洁生产、环境教育意识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 《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 (2011~2015)》,确认在环境合作领域将采取以下共同行动和措施:1.落实《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09~2015》,适时联合制定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支持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工作,根据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09~2015》,促进环保合作;3.加强环境友好型产业,包括环境友好技术、环境标志和清洁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中国和东盟实现绿色和环境可持续发展;4.加强城乡环境保护领域的对话与交流,落实城乡环境合作示范项目,提高本地区人居环境质量;5.通过包括性别角度的环境管理和保护交流合作及 《东盟环境教育行动计划2008~2015》,加强双方环境能力建设机构之间的环保宣传教育合作;6.实施联合培训课程、联合研究、人员交流、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提升区域环境管理能力与水平;7.开展协同效应领域合作,如大气和水质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能力建设及经验分享;8.促进环保合作,努力达到 《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规定的环境可持续性目标;9.适时建立中国—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机制。②《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1-2015)》,http://www.asean-china-center.org/2012-02/27/c_131433868_5.htm。

2011年,中国和东盟共同制订了为期三年的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2011~2013)》。该计划主要有四方面内容:建立环境合作与政治对话平台、启动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推进环保产业与技术交流、建立和实施联合研究项目。它具有综合性、可实施性、开放性和灵活性,是一个分步实施的一揽子行动计划。

2007年之后的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具有严密的战略规划、丰富的合作形式和较充足的资源投入,因而合作的速度、深度和广度都有较大的提升。

二、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与行动计划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 (2009~2015)》 (以下简称合作战略)是中国和东盟实施环保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它为合作所设定的目标是:为适时建立中国—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机制提供支持;寻求基本共识,加强环保合作,促进东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进程;开拓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新领域,确立地区环保合作示范项目;与东盟成员国,东盟环保机构,特别是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与机构发展伙伴关系;研究其它多边或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相关经验,促进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与其他双边和多边援助机构的合作。它为合作所设立的基本原则是:遵守既定的中国与东盟关系原则;合作应根据本国国情和自身发展状况,在解决全球和区域性环境问题上采取协调行动;在双方环保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平等的合作与对话;采取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

它规定的双边优先合作领域是:环境和发展政策对话,包括全球或区域话题,例如能源和环境,气候变化适应,绿色城市和农村发展;环境无害化技术、环保标志与清洁生产;公众意识和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它规定双边合作的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即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将积极考虑为环保领域的项目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各成员国的自愿捐款,即鼓励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对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关金融机构的项目资助,即发展与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关系,申请对合作项目进行支持。此后,双方还应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争取其它资金来源,包括其它国际组织或机构的资金支持。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 (2011~2013)》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为具体落实合作战略而制订的。这份行动计划提出了十项共同行动建议,并规定了每项行动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参加者。

(一)组织召开中国-东盟环境部长级会议

此事正在研究和协商中,尚未实现。

(二)举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

第一届论坛已于去年十月在中国南宁举行。

(三)启动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

该计划要求双方从学校、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和各类环保团体中选出一批绿色使者,通过人员交流、联合培训、技术研讨多种形式,提高决策者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改善双方的环保能力建设。该计划的启动仪式已于去年十月在中国南宁举行。③《中国-东盟启动绿色使者计划支持区域可持续发展》,http://www.g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1-10/23/content_23954382.htm。

(四)中国-东盟能力建设培训项目

中国将为东盟成员国的环境官员和技术专家提供培训,并优先考虑东盟成员国中的最不发达成员。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环境政策与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与实践、环境执法、和农村环境管理实践、环境与扶贫、环境监测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本项目从2011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两期,三年将培训100人左右。

(五)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项目

在2012年以前建立绿色使者计划网站,组织双方青年的交流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材料并广为散发。

(六)推动建立中国-东盟环保产业合作网络

该网络将为双方的环保产业合作搭建平台与桥梁,致力于环境友好型技术的交流、合作与推广。该网络将于近年启动。

(七)推动研究和启动中国-东盟环境标志相互认证

双方已于去年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未来将适时举办技术研讨会。

(八)开展适用环境技术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将在污染治理、节能和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展开,要求选择选用技术,进行小型示范,鼓励推广应用和技术转移。示范项目不迟于2012年底前完成技术筛选、建立示范点,开展交流活动。

(九)联合研究与出版 《中国-东盟环境展望报告》

展望报告将邀请中国、东盟成员国及国际专家共同编写并公开发布,每2~3年出版和更新一次。该项目将不迟于2013年发布第一份报告。

(十)实施联合政策研究项目

该项目将针对中国和东盟共同关心的全球和区域性环境问题,组织联合专家队伍,开展政策研究,公开出版政策报告。联合政策研究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多样性保护、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贸易、投资与环境、大气污染控制的协同效应、可持续消费、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合作等。本项目将于今年启动实施。

三、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正在迈向机制化

实现合作的机制化是保证合作长期、稳定、有效进行的保证。自合作战略出台以来,中国与东盟的环保合作正在稳步向机制化迈进。

(一)适时建立中国-东盟环境部长会议机制

建立这一机制是合作战略的要求,在行动计划中对该机制有详细的设想,包括会议每2~3年召开一次,参加人为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环境部长,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的高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合作方向,就重大议题交流看法,就共同关心的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开展政策对话,合作进展报告等。目前,这一会议机制仍在酝酿阶段。

(二)每年举办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

该论坛是一个开展对话、促进交流、实施务实合作的开放平台,将围绕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的具体领域,邀请双方、其他国家、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企业界和科研构等的决策者、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参加,开展政策交流、技术展示和合作商谈。第一次论坛已于2011年10月在中国南宁召开,主题是 “创新与绿色发展”。中国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东盟副秘书长卡尔梅、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洛哈尼,以及东盟各国高级代表、联合国机构高级代表出席论坛。④《中国-东盟环保合作论坛2011举行》,http://www.caexpo.org/gb/news/zdnews/8th/hbhzlt/hynews/t20111023_97389.html。

(三)建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是中方为落实 《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 (2009~2015)》而成立的。2011年5月24日,中国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该中心启动仪式上要求该中心充分发挥窗口、桥梁和平台作用,确保双方合作的惠益共享,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领域对话,共建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示范平台”,加强在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上的对话与合作。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及东盟框架下的环境领域合作事务;拟订东盟框架下环境项目合作的规划建议并组织落实;协调落实东盟框架下环境保护合作及重要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相关政策与战略研究,为相关谈判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东盟框架下环保产业合作,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交流与转让、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活动。⑤http://www.chinaaseanenv.org/zxgk/zxjj/270961.shtml.目前,该中心拟在下述领域与东盟方面展开合作:环境产业、生物多样性研究、环保宣传教育、农村生态环保、环境影响评价、全球性环境问题研究,等等。

四、中国与东盟加强环保合作的动因

中国与东盟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基本动因如下:

(一)开展环保合作符合双方的利益,属共赢型合作

中国与东盟同属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目标。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并就此加强合作,符合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山水相连的生态环境更是将双方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开展环境保护合作完全符合本地区政治经济利益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需要。另外,中国与东盟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对此,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并在总结的过程中彼此相互交流与借鉴,对双方在可持续发展领域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造福于区域民众,无疑是有益的。因此,加强双方的环保合作,对于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极为有利,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

(二)双方具有推动环保合作的强烈政治意愿

在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前,双方通过的文件中曾多次提及探讨建立环境合作机制的可行性。中国-东盟在政府层面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具体交流活动,且日趋活跃;而双方在民间层次的环保合作,如大学间的学术交流和企业间的环保技术合作,则一直较为持续。在此背景下,第十一次领导人会议将环境保护列为中国-东盟第11大重点合作领域,充分体现了双方推动本地区环保合作的政治意愿,这为双方未来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愿景。

(三)环保合作有助于拓展中国-东盟合作范畴

近年来,中国-东盟合作机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当前,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东盟也在加速推进共同体建设,中国与东盟的发展都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环保合作将进一步增强相互信任和了解,使中国-东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与双方战略伙伴关系的目标相适应,推动本地区和平发展与繁荣。另外,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的环保合作将可以为 “南南合作”开辟一个新模式,以维护区域的共同利益。

(四)环保合作具有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

中国和东盟开展环保合作将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缩小差距,在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框架下实现共同发展。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快速增长,但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消除贫穷仍是各国的重中之重。伴随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均开发了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随着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自由贸易区的逐步建立,深化开展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的时机已日趋成熟。开展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不仅可以改善本地区的环境状况,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加强双方在环保法规、标准等方面的交流协调,还有利于降低国家间的贸易经济与自然生态成本,促成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互利共赢的美好区域。

(五)环保合作是共同解决区域环境问题的基本需要

环境问题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中国-东盟同属东亚地区,在自然地理和生态环境上有十分重要的联系。目前,中国、东盟国家都面临着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威胁。为了减少环境安全风险,一方面除了应努力治理各国国内环境外,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开展中国-东盟环保合作,共同面对环境挑战也将成为现实需要。

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环境法律机制建设

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因建立自贸区而导致或加重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法律机制建设开始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一)建立自贸区可能导致或加重环境问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大部分国家属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自贸区的建立会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带来解决温饱和发展问题的机遇,但同时这一机遇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比如在印尼,外贸环境的刺激和经济利益驱使棕榈树种植成为森林遭到毁坏的罪魁祸首。由于棕榈油生产成本较低,应用领域广泛,在世界植物油市场中占有的份额持续增长,同时棕榈油食用消费量也在持续增长。在这方面,中国现在就是棕榈油的进口大国。2011年,中国从印尼进口了约910万吨棕榈油。⑥http://www.taoli8.net/variety/detail.aspx?MenuID=024001&NewsID=71413.由于生产能力低下加之利益驱使,印尼的棕榈树种植园普遍采取毁林开荒的种植方式。因此,棕榈油产业本身不会导致温室气体的排放和烟雾污染,但其落后的种植方式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区域贸易结构模式带来环境问题

区域贸易结构模式会导致对某些资源的过度开发,继而引发相关的环境问题。在国际贸易结构中,发展中国家的优势往往集中在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方面。而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往往伴随的都是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在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低位定价也成为了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比如柬埔寨,大量出口木材、橡胶等原料产品,马来西亚大力发展水产资源、石化工业、塑胶、饮料、造纸等行业,缅甸大力开发矿产、石油、天然气等。这些行业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在矿产资源的直接开发与制造业的生产方而,技术含量低,对能源、原材料消耗大,这些行为必然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尽管资源的开发对人的健康在短时间内不产生明显的具体的破坏,但它会对自然生态循环系统带来明显的变异,给人类生存本身造成重大威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坚持贸易自由化的前提下,已经注意到要实现自贸区规则与环保政策的协调,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支持。为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建立或加强自贸区的环境法律机制。自贸区成员之间的协议以及各成员国的国内法都是促进区域环境治理、实现环保合作的基础。目前,中国和东盟已经签署了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 《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多个国际条约,建立了区域性国际环境法律合作的初步运行机制。然而,双方还没有建立一个专门性的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现在,有学者提出,中国和东盟应借鉴欧盟和北美自贸区的经验,在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下建立独立的环境争端解决机制,在高度尊重成员国主权前提下强调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寻求以合作方式解决环境争端,并保留制裁这种最后的手段。⑦曹明德、赵爽: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环境法律机制构建,《河北法学》,2008年第5期,第177页。

China-ASEAN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Strategy and Action Plan

Xu Jin
(Institute of World Economics and Politics,CASS,Beijing 100732)

China and ASEAN started their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in 2007 and have made achievements since then.The both sides worked out China-ASEAN Strategy on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2009~2013)and China-ASEAN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ActionPlan(2011~2013).Althoughthecooperationhasalongwaytogoinitsmechanization process,depth and scope,it has a successful future and is expected to become the model of South-south Cooperation in environmental affairs.

China;ASEAN;environmental protection;strategy;action plan

徐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100732)。

D829.12

A

1674-9065(2014)06-0030-11

2014-04-28]

[责任编辑:李永宁]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环境与战略选择”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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