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两岸服务贸易格局的变迁与前瞻

2014-01-10汪立峰曹小衡教授

国际贸易 2014年9期

汪立峰 曹小衡(教授)

自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国际服务贸易蓬勃发展。随着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经贸交流政策的逐步开放,海峡两岸的服务贸易也日益频繁。2008 年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以及2010 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正式实施,提升了两岸制度化合作的水平,推动了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2013 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为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使两岸服务贸易格局面临新的调整。尽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台湾地区引发了争议,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必然趋势。

一、两岸服务贸易格局的变迁

两岸之间的服务贸易伴随两岸货物贸易和投资活动而产生并发展。由于WTO 和两岸有关部门均未公布两岸服务贸易方面的统计数据,因而无法对两岸服务贸易的水平和规模进行精确的定性分析,但是根据两岸经济关系的特点以及两岸服务贸易开展的范畴,可将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

(一)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08 年,两岸经贸往来虽日益频繁但受到阻碍,两岸服务贸易水平较低

在此阶段,台湾方面对两岸经贸往来设置了重重障碍,尤其是两岸“三通”(通邮、通商、通航)未能实现,致使两岸经贸往来处于民间性的自发状态。20 世纪80 年代初,台商开始在大陆进行直接投资活动,根据服务贸易统计规则,直接投资的收益流量(包括作为资本要素的报酬流量即股息,以及经营管理技能的报酬流量即利润)一般作为要素服务收益的内容记入国际收支账户的国际服务项目。1997 年,福州、厦门与高雄试点海上直航,两岸资本的船公司使用方便旗船(或称权宜轮)经高雄港转运两岸外贸中转货物。2001年,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福建沿海地区实现海上通航。由此产生了两岸港口间的货物运输服务以及运输船只的维修保养服务等,这也属于传统的服务贸易项目。此外,该阶段还产生了其他属于境外消费模式的服务贸易行为,如台湾的游客在大陆旅行时接受大陆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以及属于自然人流动模式的服务贸易行为,如台湾演艺人员以个人身份到大陆进行表演,等等。

总体来看,此阶段两岸服务贸易的特点是:规模不大,主要是传统领域的服务贸易,且基本依附于两岸的货物贸易和投资活动;以单向提供服务贸易为主,即多数是台湾对大陆进行服务贸易出口,而大陆方面则难以对台进行服务贸易出口,这主要是由于台湾方面严格限制大陆的资金、人员进入台湾。

(二)2008 年至今,两岸经济关系进入正常化阶段,两岸服务贸易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2008 年以来,两岸经济关系发生重大积极变化,两岸经济合作进入制度化协商阶段,并签署了一系列旨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协议。在此阶段,两岸服务贸易出现了新的特点:以往制约两岸服务贸易发展的限制性政策有较大幅度放开;两岸服务贸易从传统类型向金融、信息等现代类型扩展;大陆对台湾提供的服务出口项目有所增加。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台湾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2008 年两岸签署《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当年大陆赴台旅客为32.92 万人次,2013年则迅速增至287.47 万人次。由赴台旅游而产生的住宿餐饮服务、导游服务以及旅行社提供的其他服务等,均为两岸服务贸易项目。二是两岸实现直接、双向、全面“三通”,使得两岸间的电信和邮政往来、两岸航空公司在对方境内为对方居民提供乘机服务等服务贸易项目获得发展良机。三是台湾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2009 年大陆企业对台投资仅为3748 万美元,2013 年则增至3.49 亿美元。根据服务贸易的统计规则,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收益流量也属于服务贸易项目。四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CFA)的签署,对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直接的影响。ECFA 还制定了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明确了两岸金融业务部门和非金融业务部门先行开放措施。更为重要的是,ECFA协议要求两岸“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谈判与签署奠定了基础。

经历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发展,两岸服务贸易从无到有,从依附于两岸货物贸易与投资活动,到逐渐成为与货物贸易和投资紧密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贸易方式,并在两岸经济合作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是也应看到,两岸服务贸易的水平仍有待提高,一些限制性政策仍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虽然大陆根据WTO 标准对台湾开放了服务贸易领域,但台湾基于市场保护的考虑,加上政治因素的影响,很多服务领域对大陆的开放实际上未达到WTO 标准;此外,发达经济体已经寻求在WTO 基础上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向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目标迈进,相比之下,两岸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程度已明显处于落后状态。

二、当前两岸服务贸易格局变动的内外因素

(一)全球服务贸易的兴起和两岸参与对外服务贸易的成就,为两岸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早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世界服务贸易就以商品贸易的补充或辅助形式而存在。此后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和两次世界大战后,服务贸易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并成为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20 世纪80 年代后,随着劳务输出、技术贸易、国际旅游等业务的迅速发展,加上国际上对服务贸易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的重视,服务贸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进入21 世纪以来,服务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内容,全球服务供给和消费水平迅速上升。根据 WTO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Market Access Data 统计数据,全球服务贸易总值在1982年为7721 亿美元,2013 年则增至89651 亿美元,其占全球货物与服务贸易总值的比重也由1982 年的16.78%上升至2013 年的19.23%。从增速来看,1982-2013 年全球服务贸易总值年均增长率为7.96%,高于同期全球货物贸易的年均增长率7.40%。此外,2014年美国、日本、欧盟计划启动服务贸易谈判,以进一步消除服务贸易壁垒。

全球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为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对外服务贸易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大陆和台湾均是全球贸易体系的重要成员,同世界其他经济体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1982年,大陆和台湾的对外服务贸易总值分别为43 亿美元和54 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分别为0.56%和0.71%;2013 年,大陆和台湾的对外服务贸易总值分别增至5361 亿美元和931 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分别升至5.98%和1.04%。(见图1)这充分反映了大陆和台湾地区在对外服务贸易方面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也为两岸之间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图1 大陆和台湾对外服务贸易水平(1982-2013 年)

(二)两岸经贸往来面临新的形势,需要通过服务贸易寻找新的贸易增长点

从外部形势看,东亚经济整合进程加快,并要求各成员进一步消除各种贸易壁垒。如何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占据有利地位,是两岸尤其是台湾面临的重大考验。当前,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已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大陆与日本、韩国也在筹建自由贸易区,而台湾长期处于东亚经济整合的边缘地位。基于大陆在东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台湾迫切需要以大陆为纽带,全面深化与大陆的经济合作(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通过大陆将台湾与东亚其他经济体联系起来,进而融入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

从内部形势看,两岸货物贸易面临瓶颈,发展服务贸易尤为重要。随着大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两岸由原来的垂直型分工关系逐渐向混合型(即垂直型+水平型)分工关系转变,并导致两岸企业和产品的竞争性增强,互补性趋弱。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两岸分工格局的转变使得两岸贸易形势发生了重大转变,两岸货物贸易面临新的瓶颈,其突出表现是近年来反映台湾经济对大陆的依赖程度的重要指标——台湾对大陆的货物出口额占台湾货物出口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已由2010 年的28.02%连续下降至2013 年的26.78%。在货物贸易遭遇瓶颈的形势下,发展服务贸易成为两岸维持和深化经济紧密关系的重要途径。

面对贸易形势的变化和贸易格局的调整,两岸必须采取措施,寻找新的贸易增长点,使两岸贸易达到新的规模和水平。除继续推动两岸货物贸易自由化外,两岸完全可以利用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契机,以服务贸易为突破口,推动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使服务贸易成为两岸贸易往来乃至两岸经济增长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提升了两岸服务的需求水平和供给能力

两岸在经济合作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在经济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时,两岸的服务市场将会面临更多的需求。当前,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对方境内进行投资过程中,主要面临融资和营销方面的难题。融资方面,台湾的企业在大陆进行投资时,由于征信和提供担保等方面的困难,难以从大陆本土银行获得融资贷款,如果大陆进一步开放台湾的金融服务部门(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进入大陆境内开展业务,则这些在大陆营业的台资银行可以通过台资企业在台母公司获得其信用等资料,从而为其提供信贷服务,此外,台资银行还可以对在台湾投资的大陆企业进行资信调查,从而为其在台湾的母行向陆资企业服务提供支持。同样的,在大陆企业纷纷赴台投资的情势下,台湾有必要进一步开放大陆的金融服务部门赴台展业。因此,两岸具有相互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需求。营销方面,两岸企业无论是向对方出口货物还是在对方境内进行投资,都需要深入地了解对方的市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拓展内需已成为两岸企业的现实选择,这些企业迫切需要既了解本方企业文化又熟悉对方市场特点的专业性机构为其提供市场服务,这就要求两岸能开放对方专业性的服务企业,在本方境内以商业存在的形式,提供市场调研、会议、展览、分销等方面的服务。

随着经济合作的深化,不仅两岸的服务需求上升,而且两岸之间相互提供服务的能力也大幅提升。这主要是因为两岸的服务市场存在互补性,使两岸可以相互提供稀缺的服务。两岸在资源禀赋、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两岸提供各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也有所不同,甚至其中一方在部分领域的服务尤为稀缺。随着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两岸可以相互合作、取长补短,利用一方相对成熟、丰裕的资源,为另一方相对稀缺的服务领域提供支持,提高对方服务供给的能力。

(四)两岸服务业的蓬勃发展,为两岸发展服务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服务业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国际服务贸易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出口方的服务业具备向进口方提供服务的能力,而进口方则存在输入服务的市场需求。两岸只有将服务业发展壮大,并不断开放服务市场,才能推动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从现实来看,两岸服务业表现出较强的活力和动力,特别是大陆的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这为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台湾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一直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早在20 世纪50 年代,服务业在台湾GDP 中的比重就已经达到45%以上。自20 世纪末以来,台湾的服务业得到了质的提升。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所得的提高,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消费逐渐增多,开始重视生活品质的提升,从而促进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和文化创意等产业的发展。2013 年,台湾服务业占GDP比重高达68.29%,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8.89%,说明台湾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即服务经济时代。

与台湾相比,大陆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尚未进入服务经济时代,但服务业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大陆服务业市场需求的巨大潜力正逐步释放,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也得到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大陆将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积极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并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大力推进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商贸服务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使大陆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期。2013年大陆服务业产值占GDP 比重已增至46.1%,而第二产业的GDP 占比为43.9%,这是大陆服务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③

经过多年的积累,两岸服务业已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并表现出了较强的互补性。台湾的服务业具有管理理念先进、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人才素质较高、中小型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健全等优势,但也面临岛内市场空间狭小、市场竞争过于集中等不足。大陆的服务业虽然尚未达到台湾的发展水平,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满足大陆日益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提升服务业竞争力,大陆还着力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服务市场的开放有利于要素实现跨境流动,进而会创造新的贸易机会。④因此,大陆服务市场的开放,为台湾服务业深耕大陆市场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也为两岸开展服务业合作、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三、《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与两岸服务贸易格局前瞻

(一)《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与生效前景

为适应两岸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2013 年6 月21 日大陆和台湾正式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协议旨在“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双方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及便利化;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在协议中,两岸双方就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工程服务、分销服务、环境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文娱服务、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等部门(或次部门)的市场开放做出承诺,其中大陆对台开放80 条,台湾对大陆开放64 条。

根据台湾的法律规定以及朝野协商意见,《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须经台湾立法机关审查通过后才能生效,但由于在野党的阻扰,协议签署后一直未能得到审查。2014年3 月台湾爆发了所谓“反服贸冲突”。从经济层面来看,台湾民众“反服贸”的原因主要包括:台湾当局未与民众充分沟通、宣导,致使部分民众认为服务贸易协议是“黑箱操作”;一些业者担心市场开放后会使岛内部分服务业遭受冲击,引发破产和失业;部分民众认为协议签署后将使台湾经济过于依赖大陆,给台湾经济带来高风险。这些经济层面的原因归根结底反映了台湾部分民众对经济全球化和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恐慌与畏惧心态。当然,从政治层面来看,“反服贸”的背后还有“反马英九”“反中国大陆”“反统一”等势力参与的复杂因素。在台湾当局承诺将对服务贸易协议条款“逐条审查、逐条表决”后,台湾“反服贸冲突”暂时得以收场。

虽然台湾关于服务贸易协议的争论仍将持续,但经济全球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且经济自由化和国际化是长期以来台湾经济发展的宝贵经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作为台湾经济自由化和国际化战略的延续,已逐渐得到岛内多数服务业者的理解和支持。从协议文本和双方承诺表来看,大陆向台湾开放的80 条承诺均高于WTO 标准,而台湾向大陆开放的64条承诺中仅20 项优于WTO 标准。台湾的多数服务业将从服务贸易协议中受益,仅有少数产业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此外,台湾开放大陆服务业投资后,可以增加岛内就业机会,提高服务业薪资水平。因此,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生效,完全符合台湾人民的利益。随着民众对协议认识的深入,台湾有望顺利通过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二)两岸服务贸易格局前瞻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是两岸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将对两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两岸服务贸易格局也将面临新的调整。

1.两岸在全球服务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提高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虽然仅是大陆与台湾的双边协议,但其实质影响将触及全球服务贸易体系。一是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促使两岸服务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也望进一步提升。此外,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侧重于现代服务领域,着力发展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这对全球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两岸服务业可以加强合作,将双方的资金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等相融合,携手面向国际,共同开拓美国、欧盟、东盟等第三方服务市场,使两岸在国际服务市场上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和更高的份额。通过向国际服务市场延伸,两岸可以在全球服务贸易体系的变迁和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掌握更多的话语权。这是大陆服务业实现“走出去”目标的可行路径,也是台湾服务业摆脱经济边缘化危机、积极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的必然选择。

2.两岸服务贸易的双向互动格局基本形成

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前,台湾的服务市场对大陆开放幅度很小,致使两岸服务贸易基本呈单向格局,即以台湾向大陆输出服务贸易为主,而大陆对台湾输出服务贸易则受到严格限制。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后,一方面大陆以优于WTO 标准对台湾开放服务市场,使台湾在大陆服务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台湾对大陆扩大开放服务市场,使大陆服务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大陆对台服务贸易出口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从而使两岸服务贸易进入双向互动格局。这种双向互动格局有利于推动大陆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互补性要素资源在两岸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两岸服务市场的效率。不过,由于台湾服务市场空间的有限性,大陆对台湾的服务贸易出口规模仍会小于台湾对大陆服务贸易出口规模。

3.两岸服务贸易结构加快优化调整

两岸在服务贸易协议中承诺开放的部门包括了运输服务等传统服务领域,但更多地涵盖了金融服务、健康服务、通信服务等现代服务领域。因此,协议生效后,两岸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向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现代服务领域拓展,推动形成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为引导的具有两岸特色的服务贸易结构。其中,面向生产的服务贸易项目,可以与两岸现代农业和现代制造业相融合,实现良性互动,促进两岸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面向生活的服务贸易项目,可以围绕两岸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使两岸人民从服务贸易中获得切实的利益。

4.两岸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

随着服务贸易壁垒的消除,两岸服务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未来两岸将逐渐形成统一开放、较具规模的服务市场,两岸服务业也将突破地域的局限和要素流动性方面的制约,在汲取对方的有益经验和先进理念的基础上,实现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的合理聚集和优化组合,推动两岸服务业竞争力的共同提高,进而在两岸形成水平先进、竞争有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四、结语

分析表明,自大陆改革开放以来,两岸服务贸易经历了从严格限制到逐步开放,从传统服务贸易向现代服务贸易逐步过渡的变迁历程。在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两岸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的形势下,两岸迫切需要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扩展两岸服务贸易的深度和广度。

总体而言,两岸服务贸易将朝双向互动的良好格局发展,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也将进一步提升。但是,由于两岸经济规模、消费水平和人口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性,以及岛内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两岸服务贸易的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为此,两岸有关部门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做好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宣导工作。两岸服务市场的开放会给多数产业带来机遇,但也会使少数弱势产业面临严峻考验。在台湾民众对服务贸易协议仍有疑虑的形势下,台湾方面应继续通过公听会、宣讲会等方式加强宣导,让民众和相关业者充分了解签署服务贸易协议的影响和重要性,以及当局对受损产业的扶助措施,从而使服务贸易协议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二是加强两岸服务市场开放的后续协商。瞄准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热点,结合两岸的实际情况,争取在后续协商中继续推动两岸服务市场的有序开放。以自由化和便利化为目标,进一步消除两岸服务贸易的壁垒;以结构优化为动力,推动两岸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的合作,形成两岸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主体功能区的作用,在两岸服务贸易中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是完善两岸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大陆和台湾均为WTO 成员,因此两岸解决服务贸易争端应遵循WTO 相关机制,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的相关条款。此外,根据ECFA 文本第十条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两岸应加快磋商争端解决程序,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妥善解决彼此纷争,避免出现服务贸易摩擦,维护两岸服务业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对两岸服务贸易活动的扶持和引导。让两岸相关企业或自然人充分了解对方服务市场的特征,努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双方生产和生活的服务需求。针对全球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特点,鼓励两岸在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推进服务外包企业跨境并购、建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库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两岸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对于两岸服务业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国内国际市场的行为,除了在股权比例等方面放松限制外,还要在信息支援、资金融通、人才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两岸服务贸易在全球服务贸易市场拥有更高的地位。